促进社会管理革新试点实行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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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促进社会管理革新试点实行方案 各镇街、高新区区园,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化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及平安区建设,保障经济文化强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和关于公布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烟社管发年3号)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为目标,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筑牢基础载体,打造亮点工程,务求工

2、作实效,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区、实现“十二五”规划精彩开局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的环境。(二)目标要求构建一个格局。通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四个明显”的目标,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网格式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营造四大环境。通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为“转方式、调结构”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协调高效的发展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实现五个转变。通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实现由传统的社会管制

3、向现代公共治理转变,由管理为主、重点稳控向管服并举、注重服务转变,由事后被动应对向事前主动预防转变,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兼施并用转变,由“单兵作战”向力量整合、齐抓共管转变。二、重点工作任务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重点立足于“五个着力点”,创新思路、活化举措,戮力同心、激情创业,努力推动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展现新亮点、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一)以创建“综治联动区”为着力点,进一步延伸立体防控体系覆盖面2、把整合与完善作为核心工作理念。“综治联动区”组建起来之后,要将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如何整合综治维稳及民事服务资源,打造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实体上来。从群众所

4、需着眼集聚资源,注意将人民调解、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巡逻、视频监控、群众说事、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各种综治维稳职能集中整合到综治联动区之中,实现基层群众有问题就近解决、有矛盾就近化解、有疑惑就近答复、有想法就近表达的多重目标。从长远发展着眼健全机制,合理配套办公设施、人员力量、宣传刊板、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等,促进“综治联动区”运转有序、秩序井然、效果渐显,循序渐进形成一种良性的、长远的、完善的长效化工作体系。(二)以营造基层和谐环境为着力点,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矛盾调处模式1、人民调解领域求可行、求实效。鼓励和动员各基层镇街、村居及社区综治维稳机关干部,认真总结和推广门楼镇“阳光调解”、高疃镇“村

5、情民事听证会”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经验做法,善于联系各自辖区不同实际,研究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措施,努力实现调解全程公平、公正、公开,引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更大突破、涌现更多好思路好方法、取得更加突出的业绩。2、专业调解领域求突破、求领先。由区司法局牵头,以目前已经成功组建并运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中心”为蓝本,总结经验得失,完善方案计划,搞好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注重专业调解人员选拔考核,健全调解机构长效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劳资纠纷调处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等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确保全社会关键领域、关键民间纠纷得到及时专业的调处化解,培养心平气顺、

6、互敬互让的和谐生活环境。3、行业调解领域求权威、求公正。充分调动民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仲裁、各类行业协会组织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其公正性、快捷性、保密性、专家性、权威性、经济性、广泛性等独特优势,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矛盾争议化解裁决协议,有效维护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加强对行业性调解组织及办案程序的监督指导,促使其最大限度发挥积极效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三)以推进社区矫正、社区戒毒试点为着力点,进一步凸显特殊人群管理成效1、率先组织社区矫正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牵头,以全市领先的姿态,组建“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确定清洋办、福新办及县府街社区、盐场社区作为

7、试点单位进行示范建设,在街道成立矫正服务站,在矫正对象比较集中的居委会或社区设立矫正工作室。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配套标准系统的办公场所、完备齐全的工作机构和专业系统的人员队伍,打造一个集“管理、教育、服务、改造”于一体的多角度、全方位综合性社区矫正工作平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项关爱服务。2、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全面铺开。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组织领导体系,在6处镇街及高新区建立标准化戒毒办公室,以吸毒人员戒毒巩固率为衡量标准,将各项工作予以量化考核奖惩,增强镇村干部参与社区戒毒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健全群众性宣传教育、

8、动态化管控、全方位帮教三项工作机制,狠抓打击毒品犯罪与感化教育、社区戒毒与创建文明城市、帮教管理与帮扶就业三个方面结合,推动我区社区戒毒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有效提高社区吸毒人员的在控率和戒毒巩固率。(四)以推行“三大警务”为着力点,进一步丰富便民利民社会管理举措1、借助“民生警务动车组”,拓宽“流动警务”社会管理新渠道。自主研发集报警求助、巡查堵控等8项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实战型“流动警务室”,在商贸人员密集区和治安复杂场所流动停放,为群众提供治安防范、信息查询、证件办理、便民服务等零距离服务。年内,再增配第三代“流动警务室”10台左右,实现对中心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全覆盖;以依维柯警车

9、为载体,专门为基层群众量身定做“民生警务直通车”,设置户籍业务、出入境业务、案件受理告知、业务咨询、法律宣传、接访恳谈等六大功能,每周深入5个镇街、30个片区的中心村,开展送服务、送法律、送安全、送宣传、送防范“五送”活动;高标准建设“流动车管所”,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塑封机等办公设施装载到警务车,开设车管业务、驾管业务、违法处理、保险代理、业务收费、信息采集等6个窗口,实现18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现场办公、上门服务,切实为广大群众节约时间、节省花销。3、立足“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民生警务”社会管理新局面。进一步完善治安交通监控系统,加快推进投资2300万元的“天网”三期工程建设,新增

10、治安监控点125处;发挥保安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的辅警作用,强力推进电力设施、金融网点、商铺、厂企、院校等各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打造技术先进、防范严密、反应敏捷的联网报警系统。继续实施“警灯闪烁”工程和武装联勤等机制,建立上路即巡逻模式,保持对“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严打专项行动,全力遏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构筑起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安全网”。在全市率先推行电话回访、问卷调查、捆绑考核和一票否决四大机制,每季度委托社情民意调查机构进行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深入开展“十百千万”工程,创新推出红橙黄“三色”群众工作法,深化“大走访”、推进“大服务”,构建起“

11、警爱民、民拥警,警安民、民助警,警民和谐一家亲”的新型警民关系。(五)以开展“联村联户心连心”活动为着力点,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2、真正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通过与联系户同食、同宿、同劳动,了解其农业生产及外出打工中遇到的疑问困惑、生活中的所需所盼、赡养老人及子女就学就业中的实际困难等情况,帮助联系生产物资、提供就业渠道、培训创业技能、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辅导子女学业、介绍婚恋交友等。同时,了解群众在衣食住行、打工办事、上学就医等方面的权益问题,运用法律法规为他们解疑释惑,帮助寻求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保障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3、真正调动群众显民智、聚民力。践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社

12、会管”和“社会管理群众管”的工作理念。在联村联户心连心活动中,调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聪明才智,激发其干事热情,以严格的自律、广泛的监督、有益的建议和公正的评价参与到基层社会管理中来。比如,借鉴推广“邻里守望相助计划”、“村居看门望锁行动”等成功做法,在卫生清洁、矛盾调解、巡逻维护、帮扶救助等方面,挖掘普通群众的智慧与力量,促进实现“人人参与、处处和谐”的良好局面。三、实施步骤为深入推进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区委、区政府确定年为“社会管理创新突破年”,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年1-4月)。召开全区政法稳定工作会议,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集中动员部署,成立由区委

13、书记亲自挂帅的全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制定下发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推动掀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热潮。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年5月-11月)。各镇街、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出台并推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5月份在全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浓化舆论氛围,推动活动全面深入铺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分工任务进展落实情况。7月份组织全区社会管理创新亮点工程集中观摩,10月份组织召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专题汇报会,各镇街、有关部门汇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情况。四、组织保障

14、一是提升思想境界,强化理念保障。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全局性、基础性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一号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牢固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稳定是政绩,社会管理也是政绩”的理念,把社会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点、亲自试点,着力在创新机制、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台阶、提水平。二是实行整体联动,强化合力保障。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全力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现场联合办公等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的主导推动作

15、用、社会的协同支撑作用和公众的基础主体作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典型引导,强化舆论保障。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委政府推进管理创新的部署措施和各镇街、有关部门成功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典型的培育树立和推广普及,尤其要抓住那些有效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成功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社会管理创新梯次推进、深度开展。 一、投诉中心的设置及组织领导 与市纠风办合署办公,投诉中心设在市监察局。直属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投诉中心主任由市纪委常委

16、、市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兼任。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从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二、投诉中心的职责与权限(一)投诉中心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集中受理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惩防并重原则;严格保密原则。(二)投诉中心的职责:1受理影响市区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2调查处理投诉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3组织、协调、督促市区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三)投诉中心的职权:1要求投诉对象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就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

17、2责令投诉对象停止、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3要求投诉对象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或危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4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对象。建议其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对违纪的投诉对象,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5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三、投诉及投诉的受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投诉: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2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不按程序办事或无法定依据、不出示有效证件、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3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其职责范围内行

18、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延误办事时限,不履行公开承诺,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管理、服务相对人造成损失的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或公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弄虚作假,损害管理、服务相对人知情权和利益的5假公济私。故意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滥用职权,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报”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或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7违反规定强行收费。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以赞助、捐助、宣传、评比、业务咨询、勘验评估等名义变相收费的8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二)投诉形式:投诉人可以通过口头、书信、电话或者

19、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投诉对象进行投诉。投诉时说明被投诉机关或者人员、事项、理由等内容。提倡投诉人署真实姓名。(三)投诉的受理:1投诉中心应及时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属受理范围的应逐件登记。2投诉中心自办的投诉事项。3需要转办的投诉事项。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4投诉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应当摘要转交,不得转交原件。宣传报道时,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四、调查处理 (一)投诉中心对在投诉受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并应出示身份证明。(二)投诉中心应将认定的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与被投诉对象见面。应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对查证属实

20、且投诉对象认可的事实,投诉对象要签字或盖章,也可另附书面意见。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调查人员注明。(三)调查结束后投诉中心应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依据、查证的事实、被调查人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投诉中心处理意见等。(四)投诉中心作出的处理意见以处理决定书或处理建议书的形式直接送达被调查人。(五)被调查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不能按规定期限整改落实的被调查人应写出说明,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落实期限。(六)投诉中心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优化经济环境规定的应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清退或追交国库;涉及赔偿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有关单位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21、处理。被调查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投诉中心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照常执行。(七)投诉件的办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接受社会监督。(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可以终结:1经投诉中心协调。纠纷得到解决的2受理期间。有关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3投诉中心受理后。4投诉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调或拒绝与投诉中心联系、配合的5有其他可以终结情形的五、过错追究(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拖拉或不按规定办理

22、投诉件。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投诉中心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事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三)对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事项推诿或顶着、压着不办。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中心的方案黄政办发73号文)同时废止。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

23、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市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三)工作目标。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

24、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二、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四)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市消防发展时期规划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成立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每年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五)进一步强化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并加强与

25、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经委、建委、教育、民政、商务、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旅游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将本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本系统消防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六)依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管理员培训持

26、证上岗制度。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年起按省制定的各类重点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七)加大公共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市财政要将消防装备建设和十二支治安联防消防队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事业发展的需要。建设部门要将自来水费中1分钱消防附加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实行专款专用,保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把消防设施的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消防经

27、费纳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三、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八)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以及宾馆、饭店、歌舞厅、网吧、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

28、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监部门应依法组织制订有关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和防火注意事项。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高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九)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场所、老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

29、行政等手段,依法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政府要明确督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地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半年内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市政府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直接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市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市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十一)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管。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省级消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

30、作用,利用技术检测手段,加强对各类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进入市场。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要实行不合格消防产品主动召回制度和产品质量终身追究制度。四、加强基础建设。(十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加快老城区的消防改造;年完成城区市政公共消火栓安装任务,城区公共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经济开发区、周矶、广华、杨市、浩口、张金等地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年底前,其他区、镇、处消防供水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达到村村都有消防取水台。年底城市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十三)加快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市政府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

31、区、开发区消防站的建设力度。年前。车辆装备达到国家标准,提高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十四)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防火安全组织。组建治安消防联防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城市社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自我管理教育、自我服务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做到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制度、设施、管理、宣传、检查、档案、考核“十到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做好居民家庭防火和老弱病残以及未成年人的消防宣传教育,依托保安队伍组建保安

32、联防消防队或志愿、义务消防队,提高社区防控火灾的能力。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消防安全基层单位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社区活动,年开展创建消防安全镇、办事处活动,夯实消防基础,提高基层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十五)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骨干作用。要加大公安消防队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公安消防队完成应急救援任务。年配备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器材。公安消防队要按照国务院要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灾害事故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抢险救援等工作。(十六)加快企事业

33、专职消防队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撤销专职消防队。为充分发挥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建立消防站的单位要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车辆、随车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十七)大力发展地方专(兼)职消防力量。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合同制消防力量建设。年。使消防站执勤人数达到国家标准。乡镇要建立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年底前,张金、浩口要组建专职消防队。鼓励其他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企业、社

34、区要加强对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相应装备和器材,承担服务区消防安全巡查、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加强群众义务、志愿消防组织建设。年前,每个城市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因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工伤待遇和申报烈士等问题。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十八)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登载和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十九)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市行政学校要增设消防管理课程。将消

35、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通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意识。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培训内容。(二十)建立消防管理执业资格制度。公安、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建立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和消防执业培训机构。从根本上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年底以前公众聚集场所、年以前易燃易爆场所、年以前社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员必须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书。(二十一)切实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要采取公告、

36、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自防自救方法。七、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二十二)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各地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消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签订本年度的消防安全责任状。(二十三)各地和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十四)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明知是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仍购买和使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2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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