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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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初始登记补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初始登记概念解释,初始登记: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初始登记指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俗称办理大产权)。,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初始登记补录是针对手工办理产权证的楼栋,需在网上办理业务时,进行的补录工作。,因此网上办理初始登记的楼栋,如产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号,是不需要进行补录工作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系统模块介绍,初始登记补录分为“2006-01-01前”和“2006-01-01后”两个模块。两个模

2、块以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不同进行区分的。 2006年1月1日后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即已进行实测成果备案)的楼栋通过“2006-01-01后”填写初始登记补录信息。 2006年1月1日前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楼栋通过“2006-01-01前” 填写初始登记补录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5,2006-01-01后初始登记补录模块操作说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6,2006-01-01后操作说明,属于此模块业务的楼栋数据是从测绘所上传的数据,首先要从“楼盘管理”模块中进行楼盘实测数据导入。 如果系统里存在与实测楼栋相对应的预测楼栋数据,还需要进行“实预测对应”的操作,到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

3、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再进行“初始登记补录”的操作。 如果系统里不存在对应的预测楼栋数据,可以直接进行“初始登记补录”的操作。,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7,楼盘导入操作简介,在“交易管理”-“楼盘管理”-“新建”中导入楼栋,1、点击“导入”,2、选中楼栋后点击导入楼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8,在“确认”中完成导入,2、选中楼栋后点击“完成”,1、点击“确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9,在“反馈”中查询已导入的楼栋,1、点击“反馈”查看,2、选中一条导入完成记录,3、点击楼栋或房屋查看信息,4、选中楼栋后可查询楼盘表的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0,实测楼栋数据导入完成后,核实

4、是否存在对应的预测数据,有预测数据的需先做“实预测对应”的审批,然后再做“初始登记补录”;没有预测数据的可以直接做“初始登记补录”。,核实有无预测数据的简易方法: 登录系统,点击“交易管理”-“预售许可”-“新建”-“反馈”进行查看即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1,点击“2006-01-01后” “填写” “新增”,点击“新增”,增加一条新的业务记录,初始登记补录操作,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2,第一步、业务信息 填写“所有权证”栏的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根据产权证坐落填写街道、院门牌号信息,没有可以填“无”,此处楼号不需要填写,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3,选择需要办理补录的

5、楼栋,点击“保存”后,出现如下界面,点击“选楼栋”,在弹出的楼栋选择界面中选择需要补录的楼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4,选中需要办理业务的楼栋,并点击“保存”。,在楼栋选择界面,会出现已导入完成的楼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5,点详细,查看系统导入的房屋及楼盘表,刷新后会在业务信息页面上显示出楼栋信息,点击楼栋右侧的“详细”,补充楼栋的详细信息(如下页所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6,在楼栋信息里填写房屋参考均价、竣工备案日期及测绘机构等信息,点击“楼栋信息”页签,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7,在“楼盘表”中查看楼盘表信息,可以点击“重排”刷新房屋排列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

6、管理办法,18,查看未售及已售房屋信息,点击“自动录入未售房屋”、 “自动录入未售房屋”页签,可以修改转移登记情况,自动录入未售房屋可以修改销售情况,不在本次申请范围的房屋可以删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确认楼栋信息及权证填写正确后即可进入下一步相关证件信息的填写,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第二步、填写相关证件信息,相关证件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系统中已存在相关证件信息2、系统中没有相关证件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1,1、如果系统中已有相关证件信息,可通过证件号,在系统中选择相关证件信息,点击“选土地使用权证”、“选规划许可证”按钮,系统会弹出如下页所示的数据选择界

7、面,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2,在数据选择界面中,在相应证件前打勾,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即可自动调出该证件的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3,2、如果系统中没有相关证件信息,直接填写即可,直接填写土地证及规划许可证信息,并保存,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4,填写楼栋关系,在“楼栋关系”栏目中,通过下拉菜单,选择与该楼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及规划正编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5,第三步、在线打印确认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6,点中楼栋,使其底色变为深灰色、然后点击“打印楼盘表”按钮,第四步、打印楼盘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7,第五步、提交,点击“2006010

8、1后”“填写”,回到最初进行操作的界面,选中需要提交的业务记录,并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将业务提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8,2006-01-01前初始登记补录模块操作说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9,如果初始登记补录的楼栋有预测数据可以先选择预售许可证,然后复制预测楼栋数据,将预测楼栋房屋数据修改成实测数据即可。 如果初始登记补录的楼栋没有预测数据可以直接手工补录楼栋和房屋的数据信息。,2006-01-01前操作说明,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0,点击“2006年01-01前” “填写” “新增”,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1,在新增的记录中填写“所有权证”和“项目”

9、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所有权证内容填写,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2,如果系统中有预售许可的相关数据,可通过“选预售许可证”获取预售许可数据,点击“选预售许可证”,在弹出的选择界面中,选择相应的预售许可证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3,选中预售许可的相关记录,点击“保存”,数据选择界面,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4,点击“预售许可证”右侧的“复制楼栋”,将需要补录的楼栋选中保存,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5,修改楼栋信息,点击楼栋后的“详细”填写房屋信息,复制后显示为预测楼栋名称,应将其修改为实测楼栋名称,点击“详细”可以查看具体的楼栋房屋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0、36,点击自动录入未售房屋,将房屋的预售数据改为实测数据。未进行预售网上签约的房屋,系统中显示未售状态,可根据实际的销售情况进行修改。,点击“详细”后弹出的详细信息界面,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7,不在预售范围内的房屋可以通过手工补录将房屋录入系统,2、填写房屋 参考均价,1、点击“楼栋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8,点击“楼盘表”可以查看房屋录入情况,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9,如果系统中不存在对应的预测数据可以直接录入实测楼栋信息后点击保存,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0,点击楼栋后面的“详细”,可以编辑房屋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1,在“手工录入未售房屋”“手工

11、录入已售房屋”页签中,点击“新增”录入房屋信息并“保存”,点击楼盘表可以查看楼盘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2,从“第二步、相关证件信息”开始,“20060101前”与“20060101后”的操作是一致的,请参考前述“20060101后”的操作方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3,2006-1-1前的与2006-1-1后的主要区别在于楼盘表的来源不同, 2006-1-1前主要是通过预售楼栋复制或是手工补录, 2006-1-1后的一定是通过测绘数据上传的楼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4,注意事项,没有预测数据的,无需填写预售许可信息,按照所有权证内容录入楼栋信息即可;在手工录入已售

12、、未售房屋中按房号清单或实测报告填写每套房屋的信息,按整栋楼内的所有房屋信息进行补录。 未进入交易管理系统的房屋数据,可通过新增证件,手工录入相关证件信息。,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5,特别提示, 2006-01-01后模块的相关证件填写以及申请表格的打印工作与2006-01-01前的模块相同,所有证件信息必须和楼栋所对应的证件完全一致。 业务信息中的内容,根据房屋所有权证相关内容进行填写。 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键。 点击“保存”后,会弹出补录详细信息的窗口。 通过筛选框选中数据后,关闭筛选框,在业务信息页面点击“刷新”后再保存数据。 以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一条记录,新增房产证

13、点击主页面下方的“新增”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6,办理初始登记补录需提交的材料,持确认函及楼盘表(逐页加盖公章)及下列材料到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进行确认: 1、房屋所有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项目有抵押情况的,抵押权人需出具同意销售的证明。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行实测成果备案的楼栋,还需提供北京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单(复印件)。,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47,如果管理系统内所有信息准确、完整,开发企业即可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打印确认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宣武区广莲路5号北京建工大厦B座4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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