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书结尾怎么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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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入党申请书结尾怎么写 最后是怎么写申请成为会员的资格 这是左边的问候,名字是合适的时间 这个:入党申请书结尾怎么写 这 敬礼 求职者:LiuXiaoYing 2018年1月29日 每年的3月中央都会召开“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即“两会”。每年的两会都会有不同的热点和特色主题,也会有一些常谈不衰的问题。今年的两会,我们认真学习了相关的精神。从今年的两会中,可以看出中国的全民参政议政,也就是大家在意的中国的民主问题有了一定的进步,另外就是政府对于民生问题关注的越来越多,还有放缓经济增速,实行科学发展观,减轻通货膨胀率,以及调控房价,对教育的投入的增加等等很

2、多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民生问题胡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反复强调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发展经济是关注民生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是途径,改善民生是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目的,如果不抓住民生这个根本,不积极关注民生,经济发展就会失去实际意义。此外,作为立国之本的头等大事,民生问题能否解决好关系到社会稳定,更关系到国家政体的安全,民生问题既体现着人民群众具体的实际的直接的利益。综合起来又关系着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的整体的利益,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人民群众才能感受到决策者执政的实际效果。从而认同并拥护党和政府。经济增长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体现的问题中,最明显的就是通货膨胀的问题。作为老百姓,现在

3、感觉钱越来越不值钱了,以及物价的飞涨,房价的不跌,甚至股市的动荡都对社会的安定以及稳定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所以在今年工作部署中,温家宝总理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同时,要在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这里要着重说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4、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一定空间。中国的经济增速首次破8,跌至7.5%。这意味着中国要放缓经济发展的速度。对于“中国速度”产生的问题已经看得很明显了,意识到了盲目追求经济增速而不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所以,经济增速的放缓对于通货膨胀,对于房价的稳定打了一剂强心针。教育投入增大温家宝总理在2018年主要任务中指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国家强盛、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

5、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全面加强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大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任用、评价、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社会环境。本次的两会讨论的议题还有很多,但是对于这几个我是最为关注的。作为一名预备党员,看到了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好,党的执政能力越来越强,心里十分欣慰,相信中国的明天会更好。化硕0901周奇峰 2018年04月02日21:23

6、 东方法眼孙环亮 吕海宏人次浏览 评论条字号:T|T 核心提示: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 核心提示: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 案情: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幢,双方约定赠予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现李某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引起纠纷。 析案 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财产分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予合同的规定,确认李某享有

7、单独撤销该房屋赠予的权利。 笔者认为: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赠予内容不能撤销。理由如下: 首先,离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是离婚协议的附属约定,属于婚姻法调整的内容。依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婚姻就财产分割到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离婚为前提对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各方面关系的一种处置,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的一系列协议,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内容不能看做是单独的财产性质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人身关系具有关联。 第三、就本案而言,如果李某与王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登记在夫妻名下的房屋赠予女儿,则根据合同

8、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李某是享有撤销权的。因为其只是一种财产性质的协议,不受婚姻法的调整,应该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的规定。而在离婚诉讼中,根据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协议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司法解释的精神进一步肯定了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应该受婚姻法调整,而非受合同法关于赠予的规定调整。 综上所述,当事人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赠予达成的协议,应适用婚姻法相关规定予以裁判。而不能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律确认当事人的撤销权。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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