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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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JLCTTC-17YZFSG6410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7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94.投标115.开标126.评标12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办法前附表(一)18评标办法前附表(二)19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 通用

2、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 图 纸15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5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56二、开标一览表(格式)16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1四、授权委托书161五、联合体协议书162六、投标保证金163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164八、施工组织设计182九、项目管理机构189十、拟分包计划表192十一、资格审查资料193十二、其他材料200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CTTC-17YZFSG64101.招标条件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

3、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71113-35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2.1.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2.1.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 长春市;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 ;竣工日期:2018年4月30日2.4工程

4、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

5、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

6、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

7、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8、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相应的投标保证金。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网、中国政府采购网。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办公地址:长春市联 系 人:叶女士联系电话:15948000197招 标 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电 话:0431-88905602 传 真:0431-88905602 联 系 人:周先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

9、标人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叶女士 电话:15948000197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600049603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邮编:130051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431-88906235传真:0431-88905602 电子邮箱:3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LCTTC-17YZFSG64104建设地点长春市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烧锅医院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经审查合格的除招标

10、人特殊说明外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8年3月15日 ;竣工日期:2018年4月30日10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

11、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0日前16

1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收到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日内并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5日前完成17分 包不允许18偏 离不允许 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 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0日前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13时00分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

13、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 近三年同类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保函原件25投标有效期90天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4、: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16时之前递交至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开 户 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帐号:600049603户名: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投标人须在2017年12月5日16时00分前将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至2016年。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至2016年。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4年至2016年。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签字和(或)盖

15、章要求投标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签字或盖章3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33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就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用A4规格纸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4封套上写明地址: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投标文件在2017年12月6日13时00分前不得开启3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36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6、开标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38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3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业主评委1人,外聘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吉林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4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41履约、支付担保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履约、支付担保金额:3%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512万元。44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合同金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17、。4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6质量保修期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47中标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48开标一览表1.本“开标一览表”仅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 应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

18、章,否则为无效投标。3.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相应内容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l.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19、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

20、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

21、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

22、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23、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

24、,偏离应当符合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

25、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26、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己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于本项目);(5)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

27、户行许可证复印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资格审查资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28、,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29、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

30、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

31、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3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

33、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

34、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35、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

36、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l)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37、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支付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

38、担保格式要求。7.3.2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9、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修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并降低相应标准,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进入到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40、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晴况

41、。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如果有)(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

42、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按照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格式。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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