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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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细则项目标 准标 准评审要点分1.园(所)长全面负责本机构卫生保健评审方法得分及扣分方法扣分理由1.园(所)长未接受培训或(一)园(所)长是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所)长须经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管理培训,重视卫生保健工作,熟悉卫生保健业务。(二)制订适合本机构的卫生保健一、行 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政 管 的落实情况。理( 17分)(三)定期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自查。(四)实行各类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工作,须经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且考核合格,每年2 分至少参加 1 次县(市、区)级卫生保健培训

2、或例会。2.园(所)长应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并熟1.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齐全,并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包括: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3 分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等。2.各项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位。2 分每月进行一次卫生保健工作情况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实施各类人员(园长、分管园长、卫生保健人员、保育员、食堂从业人员)卫生保健岗位责任制。2 分2.工作人员每学期应至少参加 1 次由妇幼保健机构或托幼机构内卫生保健人员组织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培训不合

3、格不得分,未定实地查看,询问有关人期参加培训或例会扣1 分。员,查阅资料。2.询问园(所)长关于卫生保健工作的相关问题,不知道扣 1 分,不熟悉扣0.51.缺一项制度扣1 分。2.发现一项制度未落实到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位扣1分。3.卫生保健计划、 总结缺一项扣 1 分。未按月进行卫生保健自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扣 1 分,自查后无整改措施扣 1 分。1.未实行岗位责任制不得分,责任制执行不好扣1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实地分。查看。2.每学期未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培训扣1 分。1 / 14一、行政管理( 17 分)(五)工作人员上岗须持有县 (市、区)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

4、机构出具的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健康检查每年一次。(六)按收托 150 名儿童至少设 1 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 150 名以下儿童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七)按照每 50-80 名儿童配备 1 名炊事人员的比例配备炊事人员。2 分4 分2 分1、工作人员上岗及定期健康体检率100% (包括临时工) 。查阅资料, 抽查体检表和2、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健康证。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1、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寄宿制托幼机构

5、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2、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市级以上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有合格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现证,同时每年至少参加 1 次县(区)级 场考核。卫生保健知识培训, 3 年内必须参加 1 次市级以上卫生保健知识培训。3、卫生保健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1、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按提供每日三餐一点或三餐两点的达到1: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80。查阅资料,实地查看。2、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2 / 141、从工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查 5 人,发现 1 名工作人员无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不得分。2、从工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查 5 人定

6、期健康检查记录,发现 1 名工作人员未定 期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不 得1、卫生保健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配备比例 1:150 扣 0.5 分, 1:200扣 1 分, 1:300 不得分。2、上岗前无培训合格证不得分,未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扣 2 分。3、现场对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内容包括常见病的预防与管理、体格测量和评价、晨午检及全日观察、营养计算、卫生消毒、卫生 保 健 资 料 登 记 和 分 析1、提供每日三餐一点或三餐两点的炊事人员配比小于 1:50 扣 0.5 分,小于 1:80扣 1 分;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炊事人员配比小于 1:80 扣 0.5

7、 分,小于 1:120 扣 1 分。2、发现一名炊事人员未培二、室(八)园内建筑、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室内外场地清洁、卫生、 安全。玩具、教具安全无毒。1、托幼机构建筑布局合理,流程科学,有明确功能分区。3 分2、儿童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平整、光滑、排水通畅。3、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应无锐角;园内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睡查阅资料,现场查看。1、院内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确扣0.5 分。2、有危房不得分,建筑设施未做到定期维修扣1 分。3、户外活动场地等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8、内外环境( 6分)(九)各班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及厕所分设,地面平整并防滑,室内设施适合儿童健康发育需要。床和被褥。2、每班有独立的盥洗室、厕所;盥洗室、厕所分间或分隔,并有自然通风,地面选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3 分3、盥洗室有流动洗手装置,设有保教人员清洗物品的水池。4、厕所内应有污水池;沟槽式或蹲式便器应有扶手;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5、每班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及毛巾架。水杯架标识清楚;饮水设1、厕所和盥洗室两个班级合用扣 0.5 分,多个班级合用扣1 分,全园合用扣2分;厕所与盥洗室的分隔实地查看。 墙高度小于 1.5 米扣 0.5 分,无分隔扣 1 分。2、活动室、寝室、盥

9、洗室和厕所内其他设施每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扣0.5 分。3 / 14三、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10分)四、一日生活安排及体格锻炼( 7分)(十)设有符合要求的保健室或卫生室,必备物品和设施齐全。(十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园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保证儿童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十二)根据季节、气温变化及年龄特点开展与儿童年龄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对患病儿童、体弱儿童给予特殊照顾。1、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 ,位置合理。2、设有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3、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最小精度50g)、身高计、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1

10、0 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必备物品。4、配备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5、有合理的晨检场所。1、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 顺序和次数, 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4 分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2、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不少于 2 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 小时;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为宜;1、组织开展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有计划,有安排。3 分2、对患病儿童、体弱儿童给予特殊照顾。实地查看。现场问询,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现场

11、查看、 询问有关人员。1、无保健室或保健室形同虚设不得分。2、保健室面积小于12 扣 1 分,小于 8 扣 2 分,位置不合理扣 2 分。3、每缺一种必备设施或物品扣 0.5 分。4 发现处方药或过期变质药品扣 2 分。5、医疗器械未按要求消毒扣 2 分。随机检查 2 个班级的作息制度及执行情况:1、无作息时间表不得分,未按照时间表安排活动扣1 分。2、作息时间表未按年龄或未按季节制定各扣 1 分。3、活动、睡眠及进餐时间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1、未根据季节、气温和儿童年龄组织适宜的运动扣1 分。2、未根据患病儿童、体弱儿童情况实施特殊照顾的4 / 14五、膳食管理与(十三)根据食品监督

12、部门的要求,2 分营养合理配备食堂用房。( 15分)五、膳食管(十四)食堂管理规范,持有有效理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堂从业人2 分营养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经营场所( 15 布局合理。分)1、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按每100 人设置 30-60m2 用房,有独立的食品库房和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保洁等加工操作场所或专间。2、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或装修,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等防蝇、防虫、防鼠、防尘设施。3、食品处理区内按需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 设动物性食品、 植物类食

13、品、水产品原料清洗水池。按照消毒方式不同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 3 个专用水池;采用1、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公示,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2、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的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符合分类要求,布局合理,防止食品交叉污染。3、库存食品应当分类、定位上架存放,标明产品名称、保质期限等。食品库房或食品储存设施应不存放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实地查看。实地查看。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扣0.5分。l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或有 1 名食堂从业 人 员 无 健 康 证 明 不 得分。2、功能间不齐全,布局不合理,未做到食品生进熟出或未按要求设置备餐等专间各扣0.5 分。3、库存食品存放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 分。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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