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合同挂靠协议甲方(被挂靠方):乙方(挂靠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挂靠甲方资质承揽建筑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挂靠内容1.1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位于(项目地址)的(工程名称),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1.2 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资质、技术文件盖章及手续办理支持,乙方独立负责工程实施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挂靠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之日止。第三条管理费用3.1 乙方向甲方支付挂靠管理费,费率为工程合同总金额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3.2 支付方式:工程款到账后日内,乙方按比例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第四条双方权利义
2、务(一)甲方:4.1 提供资质文件、配合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4.2 对乙方施工进行必要监督,确保符合国家规范。4.3 收取管理费并开具合法票据。(二)乙方:4.4 独立承担工程资金、人员、材料、设备及施工安全责任。4.5 按约定支付管理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4.6 承担工程涉及的税费、保险及可能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赔偿。第五条工程质量与安全5.1 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若因乙方责任导致质量事故或验收未通过,由乙方承担整改及赔偿费用。5.2 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第六条财务与税务6.1 工程款由甲方代收后扣除管理费,余款在一日内转付乙方。6.2 乙方须提供合法成本票据,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7.2 若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资质受损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须赔偿全部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机构/法院)解决。第九条其他条款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附件:1 .甲方资质证书复印件2 .工程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