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了,债务谁来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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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协议离婚了,债务谁来还 丁扣虹杜宇 案情 年月日,严某向金某出具借条借款万元,约定年月日归还。同日,金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向严某交付了该款项。年月日,严某 丁扣虹 杜 宇 案情 年月日,严某向金某出具借条借款万元,约定年月日归还。同日,金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向严某交付了该款项。年月日,严某与妻子王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作出处理,但未涉及该债务。事后,因严某未归还上述借款,金某遂将严某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归还借款。 在庭审中,严某称向金某借万元是事实,但借钱时与王某商量好是开公司的,且这笔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

2、债务。而王某则认为,严某当时并没有与其商量过这笔借款的事,其根本不知道有此笔债务,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调处 根据庭审认定的事实,被告严某在与被告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王某未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之情形”。因此,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告作为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权利,向两被告主张自己的债权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严某与王某对该借款的陈述虽然并不一致,但对于否认或不认可该笔债务的王

3、某来说,应当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该笔借款的性质,仅以不清楚、不知道为由作为抗辩意见不能被采纳。两被告虽已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也作了处理,但原告作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两被告主张权利。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严某、王某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万元。 链接 民法通则:第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

4、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5、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从预备党员谈话中想到的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吴茜老师与我们预备党员谈话后,深刻意识到自己对“创先争优”活动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知。自我反省后,认真学习了我党关于“创先争优”的相关政策,体会颇多。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一要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要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两项活动互相衔接,互相促进,互相弥补。“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重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创先争优”代表敢创一流的勇气,预示着永

6、不懈怠的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大学生预备党员来讲,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我们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能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服务身边的同学;能刻苦学习,积极进步;能认真学习党章政策等知识,提高思想觉悟;能踏实做好自己的工作,坚持勤奋务实的信念。对我们学校来讲,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和谐校园建设。“创先争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需要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作为学生党员,我们需要紧密联系同

7、学,关心同学,了解同学们的需求,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在同学中把“创先争优”的知识和意义宣传到位,让所有人都来关心、支持“创先争优”工作,以积极的心态和昂扬的精神力争上游,为学校的发展增光添彩。那么,如何做到“创先争优”呢?创先,“创”是前提,这代表着我们需要创建活动,为大家提供一个力争上游的平台。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小组学习、专题座谈等活动,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真正从思想中把活动“创”起来。此外,要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层层动员、全体参与,营造整个校园朝气蓬勃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争优,“争”代表着一种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朝气蓬勃的生机。这就要求我们围绕党员的

8、标准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和不足。一方面,在学习、工作、纪律、奉献、团结同学等方面严格要求自我,明确自身不断完善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身边先进模范人物,学 ; 站内范文搜索 习他人乐于为人民服务,负责认真等优秀品质。 综上所述,“创先争优”活动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认真负责,行动上积极主动,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从点滴入手,从细微着眼,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创建先进组织,争做优秀党员 站内范文搜索 我与妻子曾签了离婚协议书,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并约定双方居住房屋的产权归我所有。 但后来我们未根据此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妻子把我告上了法庭,

9、要求与我离婚,并分割此前协议中提到 我与妻子曾签了离婚协议书,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并约定双方居住房屋的产权归我所有。 但后来我们未根据此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妻子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与我离婚,并分割此前协议中提到的那套房子,她说房子归我所有,但我要给她房子折价款。 但我认为我们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明确约定该房屋归我所有,妻子无权再要求分割此房屋。请问我的想法对吗? 薛妍法官:你与妻子在离婚协议书中虽对房屋归属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生效须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双方在协议离婚未果的情况下进行诉讼,则此离婚协议书应被认定为未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你妻子要求依法分割房屋的请求是正当的。分割房屋时,法院将综合考虑过错责任、婚前出资与双方婚后共同出资的比例等因素对房屋购买价值及购买后的升值部分进行处理。 WWW.lawtime.COM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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