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款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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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款管理制度 Version 1.0XXX收款管理制度XX(财)字XXXX第XXX号司属各公司、各部门:XXX收款管理制度已由XXX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XXX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26日 XXX收款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 1.1 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XXX总部各部门及境内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第三条 收款管理3.1 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都必须由财务部负责资金(或出纳)业务的专人收取(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

2、人员不得收款。3.2 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对公账户。3.3 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收款时应出示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未能出具授权委托书则一律不得收款),应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存款备注栏内应写明付款客户的具体名称及款项内容;若因银行营业时间等原因无法及时缴存现金到银行,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3.4 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3.5 任何办事处(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办事处或由个人

3、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3.6 任何办事处(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形式或名目的费用)。3.7 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第四条 收据版本4.1 集团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四种:现金收据(业务专用)、现金收据(财务专用)、票据收据(业务专用)、票据收据(财务专用)。4.2 所有收据编号应根据“收据类别+流水号”的原则分别编号印刷。如现金收据(业务专用)、现金收据(财务专用)、票据收据(业务专用)、票据收据(财务专用)

4、等四种专用收据编号规则分别为: CO-xxxxxxxx、CF-xxxxxxxx、VO-xxxxxxxx、VF-xxxxxxxx。4.3 业务专用现金收据主要用于: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4.4 财务专用现金收据主要用于: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因故不能存入银行而将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向业务人员现场开具的收据;以及公司财务部人员收取其他客户或人员交纳的现金时现场开具的收据。4.5 业务专用票据收据主要用于: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的票据收据(若客户需要)。4.6 财务专用票据

5、收据主要用于:财务部人员收取业务人员或其他客户(或相关人员)交来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时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需要);以及公司财务部人员收取其他人员交来用以冲抵往来借款的个人费用报销单据等票据。第五条 开具收据5.1 收取现金时,必须开具专用的现金收据,禁止开具票据收据及其他收据;收据票证时,只能开具专用的票据收据,禁止开具现金收据及其他收据。5.2 业务人员经过授权后向客户收取现金时应向客户开具业务专用现金收据,财务部收到该等现金后应向业务员开具财务专用现金收据;业务专用现金收据的记账联应作为附件留存在财务凭证中,具体详见以下流程(票据收据亦参照执行):客户交现金业务员收款财务(出纳)收款查

6、看授权委托书财务专用现金收据附业务收据记账联业务专用现金收据5.3 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5.4 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5.5 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5.6 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第六条 收据管理6.1 集团内任何公司、办事处及任何部门使用的收据,均由集团财务中心统一安排印制(或授权分公司按规定印制),未经集团财务中心书面批准,任何

7、公司、办事处及部门均不得自行购买、印刷、使用非集团统一规定的其他任何收据。6.2 各公司经批准印制(或领取)的收据应由财务部收入会计专项管理(不能由负责资金业务的财务人员保管收据),印制(或领取)的收据应及时登记入库,填写收据库存登记表。6.3 各公司(或部门)需要领取收据时,应填写收据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收据。6.4 各公司(或部门)到财务部领取收据时,应坚持以旧换新原则,即:应将已经填开完毕的收据交回财务部核销。6.5 收款人交回各种已经填开完毕的旧收据时,每本收据的封面应统计填写该本收据的收款总额,应由财务部收入会计对该等收据进行核销,应将

8、收据登记的收款总额与账务中记录的金收款额逐一核对无误。6.6 各单位从财务部领取的收据无论是否已经使用过或改版停用,均不得自行销毁或丢弃,必须交回财务部核销。6.7 财务部收入会计应及时填写收据发放及核销登记表,登记各公司(或部门)领取的收据以及交回的收据号码及本数,并由经办人同时签名确认。6.8 收入会计必须严格坚持收据比对核销原则,如果发现交回的收据存在缺号、作废联次不全、收据金额与账载金额不符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第七条 资金日报7.1 财务部出纳应对所有现金收款凭证、银行收款凭证、现金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凭证、往来转账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银行收讫”、“现

9、金付讫”、“银行付讫”、“往来转讫”印章。7.2 财务部出纳应每天统计所有收付款业务单据金额,每天填写资金日报表,该资金日报表收款金额、付款金额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单据合计金额一致,该资金日报表余额应与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一致。7.3 资金日报表经负责资金的经理(或主管)复核后,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单据每天及时递交会计人员记账,会计人员接收资金日报表及原始单据后应立即复核,确认无误后应在资金日报表上签名确认。7.4 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资金日报表的日期登录财务系统记账,财务系统当天记录的货币资金收付金额应与资金日报表对应日期的发生金额一致。7.5 会计复核签名后的资金日报表一式三联,一联出纳留存,一联作为凭证附件装订,另外一联每天报送财务部负责人备查。第八条 生效日期8.1 本制度自2010年6月1日起生效,以前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8.2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1、 收款管理制度附表2、 收据样本 XXX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26日主题词:收款 管理 抄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抄送:集团各职能中心总监及部门经理、各公司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发文:集团财务中心 2010年5月26日印发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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