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与产品检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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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与产品检验一、初始工厂审查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的饮品安全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2、饮品安全保证能力的审查A)审查准则 a)饮品安全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3); b)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和适用的工厂卫生规范(国家标准); c) GB16798饮品机械安全卫生; d) 企业符合饮品安全保证能力要求的管理体系有效文件。B)审查方法 由认证机构派审核员(或审核组)对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依据审查准则,按审核程序(见附件3),进行产品形成过程和销售过程的现场审核。执行Q/A 00072003 饮品安全保证能力审核规范3、 产品一致性检查 A)按Q/A00042003产

2、品审核规范实施产品一致性检查。 B)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时,同一产品属性,多种规格型号的至少应抽取一个规格型号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标签和包装箱、盒上所显示信息是否符合该产品的标准和适用的国家有关标签标准规定; 2) 认证产品标示的性能指标(主要为涉及营养性能和安全的成份)是否与型式试验的测试样本一致。 C) 应对每一申请单元产品近6个月的内部检测结果按以下方法验证其一致性: 1) 确定生产天数(或批次)。自现场审核之日上推6个月; 2) 确定在6个月中申请单元产品的生产天数(或批次量); 3) 将生产天数(或批次量)开平方,以平方根作为抽样验证的天数(或批次

3、)的数量; 4) 将确定的抽样数量恰当分配到各生产月作为各月的抽样量; 5) 提取各月样本(包括原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验证产品的一致性。(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包装物及包装效果); 6)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要求,统计分析内部检测项目及实施的符合程度;根据验证的检测结果统计分析检测数据报告的准确程度;根据验证的检测报告统计分析检测结论的正确程度;由前述结论,结合企业送检或被监督抽查的检测报告,确认企业内部检测的可靠性、可信性及产品的一致性水平。5、 当申请单元产品的内部检测结果记录的验证,表明产品存在或可能存在不一致时,应对该产品提取样品进行现场见证试验。样品可从生产线末

4、端或库房抽取,其实验可按该产品企业内部检测项目安排实施。6、 工厂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贮存场所、运输设施以及产品的市场终端控制现状。大型饮品企业具有不在同一地域多个产品加工厂场所的,初次工厂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主要加工场所,其他场所可采取验证相关文件、记录方式审查。7、 初始工厂审查所需时间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证实申请认证产品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可以不安排初访;否则应安排初访。在初访时提取申请认证单元的产品样品,在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初访所需时间一般为12个人日。工厂审查时间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工厂或车间数量等。一般

5、每个工厂每一申请单元产品为14个人日。8、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A)由审核组依据审核发现按Q/A 00052003安全性调查评估规范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估后作出工厂审核的审核报告,并给出结论。工厂审查结论按以下原则作出:1) 工厂审查符合要求或基本符合要求,审查结论为: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2) 工厂审查发现不符合,存在缺陷,审查结论为:给予三个月整改期,待整改完成,经审核组确认符合要求后,再推荐给予认证注册资格;3)存在严重不符合,建议申请人撤消认证申请,6个月之后允许其重新申请。B) 由认证机构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

6、一个申请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饮品安全认证管理办法的要求。C)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之日起至颁发认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其中包括产品的抽样检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产品检验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企业递交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9、评价与批准 工厂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由认证机构技术评审部门评定,由认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再颁发认证证书。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

7、超过5个工作日。二、产品抽样与检验1、 认证产品按以下要求获取型式试验抽样样品 1) 抽样人员:为审核组成员或认证中心指派的人员; 2) 抽样时间:可在现场审核前,也可在现场审核时; 3) 抽样地点:工厂成品仓库或市场; 4) 抽样原则:申请单元中只有一个规格型号的,从该规格型号的产品中抽样;申请单元中有多种规格型号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型号并予抽样;以抽取距保质期最近的产品为宜; 5) 抽样数量:按抽取原则,每个产品抽取三份样品,每份样品的数量应满足全项检测的要求。三份样品中,一份由企业保存,两份送检测机构(其中一份用于检验,一份保存备检)。2、 产品检验 初次认证的产品,应依据标

8、准进行全项目的型式检验。型式试验由认证机构从软饮料认证检测机构名单中选择的检验机构实施。3、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 依据饮品安全认证标准目录实施。4、利用其他检验结果 申请认证的产品近3年内没有出现过批量不合格和顾客严重投诉,送检和监督抽查均达到合格,工厂审查达到合格时,如果委托人能提供最近6个月内由认证机构饮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单中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申请认证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认证机构可将该报告作为认证型式试验认可的检验报告,对检测结论予以采信。三、 获证后的监督1、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工厂饮品安全保证能力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2、 监督的频次 获证后每隔12个月进行一次监

9、督抽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临时监督抽查: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行业抽查时发现不合格被曝光,或用户严重投诉(属实)的; 2) 获证企业变更机构、生产条件和管理体系等变化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时。3、监督的内容 1)饮品安全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 由认证机构根据饮品安全保证能力要求,检查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的饮品安全保证能力持续的有效性。对初次工厂审查未安排现场审核的不同地域生产场所,应予适当安排。 在监督检查中饮品安全保证能力要求5、6、8、9、10、13、15为必查要素,其余要素可选查,但证书有效期内的两次监督检查必须覆盖全部的其余要素。工厂监督审查时间根据获证产品数量的多少,并

10、适当考虑工厂生产规模来确定,一般一个单元产品和一个生产场所为12个人日。3)产品的监督检验 每次工厂监督检查时,应至少抽查获证产品的1/5,证书有效期的两次监督检查必须覆盖全部获证产品。 产品监督检验由审核组在企业生产产品的合格品中(包括仓库、市场、用户等处)随机抽取,产品检验可采取以下方式实施: (1) 利用工厂检测设备,在审核组成员监督下进行; (2) 送认证机构饮品安全认证检测机构名单中的检测机构检验(选择检测的实施方法和要求,同初次工厂审查;送样检测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检测)。 认证型式试验采用的标准所规定的项目均可作为监督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它们对产品

11、质量特性和安全性的影响程度,确定实施全项目检测或部分项目检测。4、利用其他检测结果 企业提供的最近6个月内获证产品的国家/行业监督抽查结果可以利用;企业在最近6个月内,获证产品送认证机构饮品认证检测机构名单中的检测机构检验的结果,在饮品安全保证能力监督检查达到持续合格的条件下可以利用。5、 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 饮品安全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和产品监督检验的结果由认证机构的审核组作出现场评审意见,由技术评审部门进行评价。 监督检查评价为合格者,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并继续使用认证标志。若监督检查时发现了不符合项,则应在3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逾期将被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四

12、、认证范围的扩展与缩减 1、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需扩展认证产品,企业应办理扩展认证产品的申请,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查和检测,并换发认证证书 。 与已获证产品执行同一标准,且在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扩展认证产品,可不再进行工厂审查,而在年度监督审核期间,对扩展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与获证产品执行不同标准的扩展产品,应按初次认证的产品对待。如属在同一生产场所生产的,初始工厂审查可以免除;如在新增场所生产的则必须对新增生产场所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2、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缩减生产场所,认证机构收回该生产场所的该产品认证证书。 同一申请单元的产品,停产12个月以上或不再生产,应更改/减少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范围。由认证机构收回原认证证书,换发更改/减少覆盖范围的认证证书。 3、认证产品的变更 获证产品主要成分、生产工艺或商标、名称、型号变更,证书持有者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认证机构对变更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有效日期与原证书相同。在评审中,如确认申请人所申请变更的获证产品应当另立申请单元的,按新的认证单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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