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经济学美国信用制度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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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美国信用制度介绍,信用管理理论根据国家信用经济发展状况,将国家分为征信国家与非征信国家。所谓征信国家,就是那些社会信用体系功能比较完善(即拥有完善、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了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主体,进入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国家。 一般来说,征信国家大致具备以下特征: 1.经济形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 2.信用交易占市场总交易量的份额较大; 3.具备相对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 4.拥有各类高质量的征信数据,与其他征信国家对等开放; 5.征信服务门类齐全,普及程度高; 6.企业的平均信用管理水平较高,在国际贸易中享有良好的信誉。,美国是一个征信国家,其

2、信用体系具备了征信国家的所有内涵和特征。 在美国,市场交易方式已经实现了由传统的现金交易方式向现代的信用交易方式转变,目前75以上的居民使用信用卡消费,80以上的企业间经营活动采用信用支付的方式;美国居民消费信用额保持了长达50余年、年均12的增长速度;居民的信用消费方式占美国国内产品总消费的三分之二以上;以信用交易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销售总额占到全球的70以上。 美国经济学家将信用体系喻为“美国经济活力的秘密武器”。,7.1 美国信用制度考察 美国是当今世界信用经济规模最大、信用行业最发达、社会信用体系最完善的国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内容,美国信用制度也是当今世界上最成熟和完善的。

3、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任主席格林斯潘曾说过:如果美国没有信用制度,GDP总额会减少14%。美国信用制度的完备框架和其完善的运转机制,值得我国在建设信用制度时加以借鉴和参考。,一、美国信用制度的正式约束与信用相关的重要法律和规则 (一)美国信用制度的法律体系 美国早期的信用立法主要在各州内进行。联邦立法涉及信用这一领域,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经过50年的扩充与修正,美国关于信用管理的立法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信用管理相关立法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都纳入法律范畴。,在20世纪60至80年代,这20多年时间里美国共出台了17部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除其中一项信用控制法在20世纪8

4、0年代被终止使用,其余16部: 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平等信用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公平信用结帐法(Fair Credit Billing Act)、诚实租借法(Truth in Rending Act)、电子资金转帐法(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Act)、信用卡发行法(Credit Car Issuance Act)、银行平等竞争法(Competition Equality Banking Act)、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强制执行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R

5、eform,Recovery,and Enforcement Act)、公平信用和借记卡披露法(Fair Credit and Charge Card Disclosure Act)、信用修复机构法(Credit Repair Organizations Act)、,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 Act)、储蓄机构违规和现金控制法(Depository Institutions Deregulation and Monetary Control Act)、甘圣哲曼储蓄机构法(Garn-St Germain Depository Institut

6、ion Act)、房屋抵押揭露法(Home Mortgage Disclosure Act)、房屋贷款人保护法(Home Equity Loan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和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形成了正在实施的信用管理立法框架体系。 在这些法规中,最核心的是公平信用报告法,它是信用服务业的基础法。,1.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 公平信用报告法于1971年4月开始实施,其规范的对象是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Consumer reporting agency)和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的使用者。 这项法律的出台背景是:市场上大量

7、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出现,并且这些机构的信用报告通常成为授信机构对消费者授信与否的依据。 该法规定,消费者有权充分了解任何一家信用局对自己信用状况的评价及依据,消费者具有对不实负面信息的申诉权利。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机构,该法通过规范消费者信用调查、报告机构对于报告的制作、传播、对违约记录的处理等事项,实际明确了消费者信用调查机构的经营方式。,根据其规定,当事人有权取得自身的资信调查报告和复本,其他合法使用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的机构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即使当事人同意也属违法行为:(1)与信用交易有关;(2)为雇佣目的;(3)承做保险;(4)与合法业务需要有关;(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联邦

8、大陪审团的传票。 对于消费者资信调查报告中的负面信息,该法规定在指定的年限后,可以在资信调查机构的调查报告上删除负面信用信息。例如:破产记录保存年限为10年,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保存7年。该法还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他人个人资信调查报告的,将被处以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的主要目的: 一是为了规范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和使用者使用与信用管理有关信息时的行为,既要保证信用报告的准确和公平,又要规定信用报告的代理机构采用合理的程序,满足商品经济发展对市场参与者信用信息的需求,保护信用报告对象的隐私权,防止他们受到不准确或误导性信息的影响。 二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界定数据

9、开放范围和确定征信数据的经营方式,防止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和使用者以各种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范围滥用信用报告。 立法的核心是将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数据向指定信用管理企业公开,并由后者经过授信以后以服务产品的形式提供给客户。,2.平等信用机会法 平等信用机会法于1975年10月开始生效。这项法律适用于一切向消费者授信或安排消费者申请信用销售的政府机关、商家和个人。 这项法律要求授信机构在对信用申请人的进行调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平等的授信,即:银行只要考虑与实际申请资格有关的因素,不得因申请人的性别、婚姻状态、种族、宗教信仰、年龄等因素而做出歧视性的授信决定,申请者也不得因为某些个人的特征而被拒绝

10、授信。 该法规定:,(1)信用申请人不得因其性别、婚姻状态、种族、宗教信仰、年龄而受到授信人的歧视,尽管消费者必须达到合法的年龄才能签署合同。 (2)在信用申请人处于领救济状态或处于根据“消费者信用保护条例”申诉自己的权利期间,授信人也不得歧视信用申请人。 (3)授信人不得对处于上述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暗示,阻止他们的信用或贷款申请。 (4)授信人不得基于上述情况而拒绝考虑申请人的申请,而将信用或贷款给条件更好的、但排在后面的申请人。 (5)在申请人申请不保密的独立帐户时,授信人不得询问申请人的婚姻状态。 (6)除特定的情况外,授信人不得询问配偶一方的情况。 (7)不允许将性别和婚姻状态用于信用评

11、级打分系统。信用打分系统必须经统计测试而名声卓著。任何名声卓著的信用打分系统都不得对年老的申请人因年龄因素而给予低分。,(8)任何授信人不得向申请人提问关于生育打算、生育能力和节育的问题。授信人不得假设申请人在育龄期内会因为生育而失去工作,继而中断收入。 (9)授信人不得因申请人的配偶或前配偶有坏的信用记录而歧视申请人。 (10)授信人不得对申请人处于非全时工作状态而降低其信用评价,但是可以核查申请人持续工作的时间。 (11)授信人可以了解和考虑申请人获得的赡养费和定期生活费是否有保证。 (12)授信人可以询问申请人支付多少比例的赡养费和定期取得的生活费,如果申请人不依靠赡养费和定期取得的生活

12、费来支付,申请人可以拒绝回答。 (13)授信人如果拒绝一份申请,须在30日以内通知申请人。授信人必须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理由,申请人有权就此问题向授信人提问。,(14)授信人必须向用户声明他们有权报告信用记录,双方的名字都写在报告上。 (15)授信人在授信时要向申请人书面声明:联邦平等信用机会法禁止授信人对于申请人在性别和婚姻状态方面进行歧视。另外,针对授信人所在的行业,政府监督部门的举报地址和电话必须写在声明的下面。 (16)在没有证据证明是用户自愿的情况下,授信人不得因用户的婚姻状态变化而中断用户的信用。 3.诚实租借法 4.公平信用结帐法,5.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 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于197

13、8年3月20日开始生效,该法律适用于债权方进行追帐活动的第三方,其规范的是受委托从事追帐活动的追帐机构,向自然人类型的债务人进行追帐的情况。该法的中心内容如下: (1)追帐机构不得在债务人不方便的时间打催帐电话,特别是在晚间9时至早晨8时之间。 (2)如果债务人将案件委托给律师,追帐机构只能同该律师探讨该案。 (3)如果债务人所服务的单位的雇主不允许在工作时间打此类电话,追帐机构不得在债务人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打电话催帐。 (4)如果追帐机构以书面形式对债务人进行催收,当付帐要求被债务人拒绝后,追帐机构不得再给债务人寄相同内容的信或打电话,除非通知债务人追帐机构将采取新的合法措施。,(5)追帐机构

14、在催帐时,必须给债务人书面通知。 6.信用卡发行法 信用卡发行法于1970年10月开始生效。这项法律适用于所有信用卡用户,包括银行、石油公司、娱乐性公司。 根据该法,信用卡发行机构不得向没有提出书面申请的人发卡,不包括到期更换新卡的情况。这是为了制止发卡单位未经消费者个人提出申请就将信用卡寄上。 这项法律规定,在信用卡合法持卡人报告其信用卡丢失或被盗以后,他可以不付帐单上不经认可的部分,即被“盗用”的部分。在信用卡合法持卡人通知信用卡公司其信用卡被偷盗以前发生的被盗部分的帐单额度,多数持卡人被要求最多负担50美元的费用。,7.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 为了在法律上区别信用卡(credit car

15、d)和购货贷记卡(charge card)的有关规则,1988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公平信用和贷记卡公开法。 在此法中,贷记卡被定义为:发卡机构不因用户使用卡而收取消费额度以外的费用的卡、板或者其他单一信用器件。而使用信用卡会对用户产生利息、手续费等费用。法律要求发卡机构必须将有关卡的性质公开,向授信人表达清楚。,8.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 储蓄机构解除管制和货币控制法于1980年3月生效。该法将个人存款的保险额度从4万美元提升至10万美元。在利率方面,决定自1980年3月31日起,分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条例。 9电子资金转帐法 电子资金转帐法作为金融机构规范

16、和利率控制法的修正案,于1978年10月被国会通过。该法适用于所有提供电子转帐服务的金融机构。其执法机构是联邦储备银行。 该法规定,如果客户认为电子资金转帐过程中发生错误,其可以通过特定的程序要求金融机构纠正或给予无过错的详细解释;对未授权的转帐和提款卡丢失的情况,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相应责任;严禁金融机构将电子提款卡变相地变成信用卡,并不准向客户兜售电子提款卡。,10甘恩-圣哲曼储蓄机构法 甘恩-圣哲曼储蓄机构法于1982年10月开始生效。其全称为通过加强住宅按揭贷款机构的金融稳定和确保住宅按揭贷款的顺利进行,振兴房地产业的法案,此法案是当时里根政府的倡议,它涉及到金融机构改革的方方面面。 关

17、于信用管理,其主要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业务,并规定一个被保险的信用社若无力清偿债务,或者有破产的危险,可以和另一个被保险的信用社合并,或被其购买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11银行平等竞争法 银行平等竞争法于1987年开始生效。该法限制银行从事非银行业务。 12房屋抵押贷款公开法 房屋抵押贷款公开法于1975年开始生效。该法主要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其所服务的社区详细地说明有关抵押贷款的具体手续和要求。 13房屋贷款人保护法 房屋贷款人保护法于1988年开始生效。它涉及信贷消费者使用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抵押的情况。,14金融机构改革恢复一执行法 金融机构改革一恢复执行法于1989年开始生效。该法的立法

18、目的主要在于防范不良贷款的发生。 15社区再投资法 社区再投资法于1977年开始生效。该法要求金融机构开发新的信用手段,向消费者提供低利息的信贷服务。 16信用修复机构法 信用修复机构法于1996年开始生效。主要是规范信用的收集和披露,纠正不正确的信用信息,打击那些宣称能抹去负面信息的欺诈行为。 它没有正面规定信用修复该如何进行,而是从反面规定了信用修复机构在活动中禁止实施的行为以及相关保护消费者的义务。,二、美国信用制度中的非正式约束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约束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约束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

19、的制度安排。 在美国,民众的信用意识、信用理念根深蒂固,这是美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内在支撑。 (一)美国人的信用理念及其产生的文化背景 1美国人的信用理念 在美国,一个人可以没有财富、没有职业、没有机会,但万万不可没有信誉。在美国,信用几乎主宰了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大到投资、贷款、买房、买车、买保险、就业,小到租赁公寓、安装电话、网上购物等等,都以信誉为基础。,美国人一出生就会有一个社会安全号码,这个号码将伴其一生。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号码,每个人都有一份资信公司做出的信用报告。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这份报告。美国人申请工作、支付工资、租房、缴税都要出示和登记信用号码。每个人都有

20、一个帐号,户主的每一笔收入、纳税、借贷、还款等情况都会被记录在案。信用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得到贷款或购物时是否被允许分期付款,甚至还会影响退休的保障。 这是一片崇尚诚信、孕育诚信的土壤。“诚信”二字在美国民众心中的分量,重于一切。美国人崇尚信用文化,将讲信用作为社会普遍的观念和自觉的的行动。人们普遍以拥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为荣,企业更是把信誉看成自身的形象和价值,甚至看作生命。,在美国社会,信用作为商品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参与市场经济的第一需要。无论是个人、企业、公共权力部门还是社会中介机构都有强烈的信用意识。“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就是生命”,失信者将受到严厉的经济制裁,并为此付出沉

21、重的代价,而守信者将获得种种经济上的便利和好处,这些理念在美国已根深蒂固。 任何一种理念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西方丰富、悠久的历史文化孕育了美国崇尚信用的思想理念,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西方哲学、宗教文化中找到其的根据。,2西方信用文化的哲学基础 (1)亚里士多德的公正原则 古希腊的哲学思想是早期西方信用文化的重要源泉。亚里士多德,这个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特别重视道德在经济交往中的作用。 他系统地论述了公正原则,把公正分为分配的公正和交换的公正。分配的公正是君主法定者的特权,即君主根据个人的社会地位来分配公众财物。与分配的公正相比,交换公正则是支配私人交换和市场贸易的准则。,(2)大卫休谟的正

22、义原则 大卫休谟,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近代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人物,提出了三条正义原则,即:稳定财物占有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 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一方面,人们的初始动机是自私的,另一方面,经济活动中人们必须限制自己的自私,遵循正义原则,这是经济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完全依靠于那三条法则的严格遵守,而且在这些法则遭到忽视的地方,人们也不可能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 休谟提出的正义原则,正是我们当代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原则,它是经济人在利益动机驱动下作出的理性选择。,(3)文艺复兴时期的契约思想 文艺复兴之后,以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哲学家

23、,从人性论和自然法的角度出发,认为国家、政府、社会等都是人们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契约的产物,强调契约对社会存在的基础性和普遍性。 3西方信用文化的宗教基础 西方社会可以说是一个宗教的社会,宗教在西方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早在古罗马时期,人们对信义女神(Goddess Fides)的崇拜就对信用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宗教中关于信用的思想是西方信用伦理的一个重要源泉。,(1)圣经中的信用思想 旧约箴言中说:“行事诚实,为上帝所喜悦。” 旧约中还记载,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与他的神耶和华之间立下盟约:耶和华保证亚伯拉罕的子民繁荣昌盛,而亚伯拉罕保证他的后裔只信奉耶和华为唯一的真神;如

24、果犹太民族和他们的领导者不能充分依据立约而生活,那么耶和华所保证的赐福也将收回,他们的国家也将遭受灭顶之灾。 亚伯拉罕与上帝通过盟约承诺对彼此的忠诚。这也开创了被西方哲学家称为“道德-神教”的宗教传统。 旧约是西方信用伦理的最早源泉。,旧约认为人神之约是神与犹太民族之间的盟约,在新约中,耶稣通过许多的比喻和寓言来肯定这种彼此忠诚的信用道德,并且强调上帝是全人类的上帝,他会救赎所有的人。这样人神之约就不仅适用于犹太人,更适用于全人类。盟约道德有了更广泛的适应性。 圣经的盟约道德是通过神的惩罚来维系的。不公正、不仁慈、侵犯他人或盟约的行为,是对神的意志的违背,上帝将会惩罚行此不义之人。 在信仰宗教

25、的社会,上帝的惩罚是最具有威慑力的、最有效的惩罚机制。因此,人们都会重诚信、守盟约,不敢违背神的意志。,(2)中世纪的神学信用伦理 “中世纪”一般指西欧从“黑暗时期”开始(约410年)到十六世纪之间。“中世纪”对于信用研究的代表人物当属欧洲中世纪最重要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 他继承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公正的思想,在交换公正的基础上,他根据优士丁尼法典提出了公平价格理论,要求交换的参加者的收受和付出相当,否则可以撤销交易。 阿奎那强烈谴责价格欺骗,认为那违背了交换公正的原则。他强调在商业交换中主要应该考虑的因素是交换的物品是否均等,这一点依靠交换物品的价格是否均等来衡量。如果一个人按照高于

26、物品所值的价格出卖该物品,那么他就违背了道德,是应该被否定的。 阿奎那明确指出:“为了达到高于公正价格的价格而出卖物品的特殊目的所进行的欺骗行径,是完全有罪的。”,托马斯阿奎那不仅反对价格欺骗,也反对在商品的质量和数量方面的欺骗。 他说,如果一个人在出售物品时缺斤少两,他就是从事非法销售;如果一个人有意以次充好,他就是进行欺骗行为;如果一个人故意销售有缺陷的物品,他就是在干骗人的勾当。卖方应有义务说明所售商品中所隐含的缺陷,否则这缺陷一旦被发现,买方有权获得补偿。 阿奎那对商业欺骗论述中,已经包含了现代商业道德与信用思想的萌芽:交易双方追求各自利益中的平等与自由。,(二)美国信用管理教育和研发

27、 美国非常重视关于信用的教育普及、研究和培训(大学常规教育、员工在职培训、信用管理研发),这对于信用理念深入人心,信用制度有效实施是有重大意义的。 正规教育方面。闻名遐迩的常春藤学院之一的达特矛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培养信用管理专业的硕士生。纽约大学金融系长期进行世界领先的资本市场和企业信用的教学和研究。其他一些大学里也设置了信用管理专业课,包括金融分析、风险管理、信用帐户管理、信用相关法律及实际的操作技能等,目的是为信用管理行业提供专业人力资源。,非正规教育方面。美国还有关于信用管理的职业培训。信用管理的职业培训一般采用专家给企业部门进行短期培训的形式。提供职业执照的培

28、训是美国信用管理的主流培训。 美国的国家信用管理协会分别设有不同级别的从业人员执照:初级的信用管理业执业(cba),中级的资深信用管理业执业(cbf),高级的公证信用管理主管(cce)。国际信用协会也开办信用管理教育和信用管理经理人员的4个级别的资格考试。 一些大型的征信专业公司,如邓百氏公司、穆迪公司,也注重教授信用分析、信用管理和商帐追收的各种技术,提供资信评级的培训课程。,科研方面。美国有信用管理研究基金会,每年都资助信用管理课题的研究和研究成果的出版。各种专业基金支持的研究项目、高等院校、专业协会、信用管理专业公司、专业评级公司、银行和金融机构、国家实验室和大企业的研发部门,共同构成了

29、信用管理研究的主体。 各大信用管理或征信专业公司都设立自已的研究发展部门,研究与新产品和新业务有关的应用型课题。 信用管理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信用管理有关法律、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方法论、信用管理对于企业和社会伦理的影响等。 信用管理的应用研究包括资信评级的数学模型及新技术手段、新服务方法、行业标准等。,三、美国信用制度的实施机制 制度构成的第三个部分是实施机制。 人们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看这个国家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完善程度,更主要是要看这个国家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离开了实施机制,那么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 美国信用制度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就是建立了一套合理、完善

30、、有效的实施机制。,(一)美国信用行业管理机构 美国的信用管理更多是靠非政府性的信用行业管理来完成的。信用行业管理机构主要有五类,分别是: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信用行业自律机构和政府管理部门。 1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的信用管理部门 经营信用的金融机构和在经营中经常参与信用活动的工商企业都会设立自己的信用管理部门。 金融机构管理信用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和降低在信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信贷风险,降低因信贷风险可能带来的各种损失,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保证机构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工商企业的信用活动主要是对客户提供商品赊销服务。工商企业管理信用的目的就是对客户进行严格

31、筛选和管理,使客户真正变成财富的来源,减少赊销的风险。,2信用信息管理机构 信用信息管理机构包括经营数据库的征信公司和进行资信评估的资信评估公司。 征信数据库由企业征信数据库和消费者信用数据库组成。 美国四个主要的企业资信数据库:邓白式商业记录编号、标准工业编码、北美工业分类系统和美国信用评级服务公司。 目前世界上最著名、最大的企业征信数据库是号称“世界数据库”的邓白氏商业记录编号。库内有来自世界各国的超过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企业征信数据库收集的信息包括:企业发展史简介、营业范围、员工人数、付款记录、诉讼记录、财务状况、进出口记录、主要经营者履历等信息。,消费者信用数据库主要收集、储存

32、并提供个人品行、能力、资本、条件、抵押担保等方面的信息。 在美国,拥有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巨型数据库的信用管理专业公司被称为“信用局”。目前,美国有三个比较有影响的信用局:美国人控股的环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英国人控股的益百利公司。这三家大的征信机构都拥有庞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大量的信用管理人员。 这些征信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向客户提供记录消费者还款历史的信用报告、来自司法机关及其他方面的公共记录、按一定规则整理的信用数据以及各类消费者的信用评分,供各种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雇主单位作为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3. 信用管理服务机构 信用管理服务机构不提供信用也不提供信息,而

33、是提供与信用活动相关的服务,包括代理商帐追收、信用保险、信用担保等。 商帐追收是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向授信人提供的主要服务项目,追收的手段主要是电话催收、依法交涉、法律诉讼等。美国欧文氏RMS公司是全球著名的商帐管理服务公司,原为美国邓白氏(D&B)公司之商帐管理业务部门,于2001年5月由美国RMS公司管理层整体收购,2005年由美国花旗银行收购,服务网络覆盖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信用保险(也称履约保险)是以商品赊销和信用放贷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是向授信方提供的信用管理服

34、务。借款人缴纳一定的保费后,保险公司就可以补偿授信方在从事信用活动中由于受信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信用担保是指保证人为了提升债务人的信用和分散债权人的风险,以自身的资产或信誉替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保证。当债务合同到期,债务人不愿或不能履行还债义务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代位偿还的一种法律行为。通过自身信用等级高的担保公司担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可以向担保公司转移,债务人的自身资产信用等级也将增加。,4信用行业自律机构 (1)全国信用管理协会 全国信用管理协会是美国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信用管理民间组织。它成立于1896年。实行会员制,目前在全国拥有25000多个单位和个人会员。总部设在马里兰州

35、的哥伦比亚市。 全国信用管理协会的主要职能是:促进信用交易的诚信和完整;保证信用相关活动中的法律公正;促进信用信息的方便交换;促进商帐追收业务的有效服务;通过大专院校、函授及其总部和各分支机构进行各种培训;促进和推广国际贸易中的信用管理;推进信用相关领域的研究;传播有指导性的信用管理技术信息和方法;促进破产者和无力偿还者不动产的处理效率;为信用调查和欺诈防范提供实用工具;履行和开发其它商业信用风险防范方法。,(2)国际信用协会 其前身是全国零售业信用人员协会(Retail Credit Mens National Association),1985年定名为国际信用协会。该协会的职能如下: 消费

36、者教育。针对各类消费者,甚至包括中学生,通过不断地举行系列教育活动、提供信用管理人员担任咨询工作等方式,普及信用及信用管理知识。 企业教育和颁发专业证书。对会员提供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机会,诸如由地区分会举办的研讨会、区域性与国际性会议,以及产业对于所遇重要问题所举办的专题学术讨论会等。此外,协会出版各种教育性刊物,以培训信用管理人员,提高其专业知识与技能。 协助立法。国际信用协会经常关注对信用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并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进行交流与沟通,确保这些法律法规能有利于信用产业的发展。,(3)消费者数据业务协会 消费者数据业务协会,原名信用报告协会,成立于1906年,总部设在华盛顿

37、。该协会会员涵盖了全美各地征信机构,包括全国三大信用局,地方信用局,房屋贷款风险管理公司、应聘人员信息报告机构、商帐追收公司等,业务辐射面较大。 (4)美国收帐者协会 成立于1939年,在全球各地有超过5,500名会员(美国以外有62个国家327名会员),包括委外催收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债权人及外围产业。该协会建立道德标准,参与关于商账追收的法律和规则的制定;为会员提供技术培训,提高世界范围内商帐追讨会员的知识和技能;提供关于商账追收的产品和服务,改善会员的盈利能力。,5政府信用管理部门 美国有比较完备的信用法规和信用行业监管体系,保证信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政府在对信用行业管理中所

38、起的作用比较有限。 美国政府的最大作用在于对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监督和执法,为市场创造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交易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增长。 发挥这些功能的政府部门包括: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要负责与非银行有关的信用法律监督、解释和执法;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货币监管局(OCC),负责与银行有关的信用法律监督、解释和执法;银行系统监督机构,主要监督商业银行与授信相关的业务;非银行系统监督机构,主要任务在于规范征信商账追收业者。,(二)失信惩罚机制 在征信国家,惩罚机构可让遵纪守法的企业与消费者得到保护,让不讲信用者受到惩罚。健全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制度

39、的完整性,同时也间接地标志着其信用交易的成熟程度。 美国的失信惩罚机制是由民间运作并自愿执行的。信用经营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责任人和处罚意见,通过信用信息、资信评估报告等形式,公告给社会,并载入相应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被列入违信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很难再与社会各界进行正常的信用交易。,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会被保持5-10年,在这段时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将很难取得工商注册、银行贷款、信贷销售服务、个人信用卡等。 从实际情况看,美国的失信惩罚机制之所以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主要依赖于国家及信用行业的支持。 国家信用管理主要包括立法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如不允

40、许公民有多个身份证明,不允许随便更名,保留公民个人的指纹记录,不准有不良信用记录公民或外国人注册成为新公司股东或就任最高管理职务。,总体来说,美国的失信惩罚机制主要特点如下: 1不依靠道德谴责 信用服务公司认为,将道德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其力量是很微弱的。对失信者实施思想道德教育,进行道德谴责,效果不会明显,失信情况不会得到好转。 有效的失信惩罚手段应该是把交易中失信者与守信者之间的矛盾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通过信用服务公司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交易双方及其他相关主体有偿提供信用调查报告,让失信者的失信记录在社会上广泛传播,让失信者对交易对方的失信扩大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并因此承受全社会对其“一次不

41、忠,百次不用”的惩罚。 可想而知,在失信记录广泛传播之后,失信者在社会上再没有“容身”之处,失信者在社会生活中要承受种种不便甚至是生存高成本是必然的代价。而且这种惩罚是长期性的。比如破产记录,依照法律一般要保留7-10年。,2处罚明确 美国信用法律中有对于各类失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的明确规定,并且切实执行,没有人能逃脱,没有人能例外。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的两个女儿就曾因为未成年在酒店喝酒被指控,并被裁定缴纳罚款100美元,在社区进行义务劳动和参加戒酒治疗班。 3刑法配合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刑罚有缓刑、假释、家中监禁、电子监控、罚款、赔偿和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刑期的设计也是长短结合,多种

42、短刑,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 对于失信行为严重者,美国司法部门会依据刑法进行制裁,依据其失信情节量裁行刑方式和刑期长短。而且,美国还设立了少年法庭,对少年失信行为也绝不放过。,四、美国信用制度的特点 1正式制度与其非正式制度相容 一般说来,正式制度是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非正式制度是一种历史积淀与文化演进的结果。非正式制度并不是完全按照理性原则来发展的,它更多地要受到政治、军事、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的约束。非正式制度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制度安排的“先验”模式。 在美国,其正式信用制度与其传统的伦理、宗教、哲学传统以及法律精神是一脉相承的,信用作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被大多数人采用并传承下来。信用制度规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通过一种渐进反馈和调整的过程发展起来的。这种制度形成的方式是一种渐进的、内生的过程,通过这种方式形成的制度也就是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内在制度”(internal institutions)。 经历了上百年的磨合,美国的正式信用制度与非正式信用制度已经达到良好相容。美国信用制度的社会基础夯实,意识环境优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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