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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吊点使用补充说明新国展吊点使用应遵循以下几点:1. 每个吊点承重不超过50KG;2. 应使用展馆顶部预制“U”型吊钩作为吊点,且须与消防、监控、照明等设备保持安全距离;3. 仅可吊挂条幅、旗帜等静态轻质广告载体,不得吊挂桁架、灯箱等与展台相呼应的部件结构;4. 吊挂物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展台结构相连接;5. 吊挂物上不得有任何电气设备;6. 三维吊挂物,其水平方向直径不得大于3m,竖直方向不得高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