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民工政治参与状况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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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武汉市农民工政治参与状况调查 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民主社会中普通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运用直接或间接的政治手段,施影响于决策与管理机构以及监督政府公务的政治行为。公民政治参与的状况除了受社会环境和参与对象的影响外,也与其社会经济地位、自身政治素质和政治文化有关,因此,不同的社会阶层或团体,其政治参与状况也各不相同。 农民工是一个数量庞大而又十分特殊的阶层。据保守估计,农民工有60008000万人,他们亦工亦农,亦城亦乡,非工非农,非城非乡。显然,农民工是我国政治稳定和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我们考察公民政治参与时,不可忽略的重要阶层。同时,农民工自身的特殊性也

2、使现有的关于我国农民政治参与和工人(市民)政治参与研究的结论与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实际状态有着显着的差距。 因此,考察农民工阶层的政治参与状况,既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又有着显着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在流动中自身的政治素质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另一方面,他们的政治参与行为的特点是什幺?他们的民主政治权利能否在流动中得到实现?为了了解和回答这些问题,2001年春夏之际,我们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对农民工作了随机性的问卷调查,一共获取有效问卷753份。 一、“体制性边缘人”:农民工的生存状态 在考察农民工的政治参与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因为我们预设,农民工的政治参

3、与与其生存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 1.人口特征 2)年龄:绝大多数是年青人,1835岁的年青人占了总数的69.7%。(详见表1) 2.就业分布、流动年限和收入 2)流动年限 3)收入水平 调查对象的收入水平主要在200600元之间,占了总数的53.1%。也有一部分农民工收入较高,8%的调查对象月平均收入在1001元以上。(详见表3) 3.社会生活 1)与城乡社会联系 (还有1.8%的人未回答)。 城市生活、工作的经历也在改变着农民工的思想观念。他们对家乡的社会认同程度在下降。比如,在问到“您现在对家乡的风俗人情、观念、行为等还看得惯吗?”时,只有1/3多一点的人认为“基本都看得惯”;有47.6%

4、的人回答“有些看得惯,有些看不惯”;有10%的人则回答“基本都看不惯”。(详见表4) 但是,这并不妨碍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喜爱和认同。有27.8%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很喜欢” (详见表5)因此,有近半数(45.7%)的调查对象表示希望把户口迁到城市来。不希望的有16.1%。(详见表6)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调查对象对这两个问题持“无所谓” 的态度,分别占19.4%和37%。这可能和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边缘处境有关。 2)业余生活 农民工的业余时间多少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在工厂企业的农民工,业余时间较少,而且比较固定,而自己作生意和打零工的农民工,则业余时间较多,且自由支配程度较高。在选择“如何打

5、发工作之余的时间”时,排在前三位的是:“看电视、电影”,占52.7%:“读书看报”,占45.8%:“聊天”,占40.1%。(详见表7)在能够看到电视的农民工中,电视剧、新闻时事和文娱节目最受欢迎。(详见表8) 从上述调查和分析来看,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具有以下特征: 第二,农民工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工进城的主要动机是挣钱,有72.8%的人将“挣钱”作为其外出的主要目的。从他们的收入情况看,绝大多数都提高了收入,改善了经济状况。这一点从他们的月均收入可以得到说明。他们中月收入在200元以上,即年收入在2400元以上的占88.3%,而200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则为2366元。也就是说,绝大

6、多数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高于平均数。月收入在600元以上的占35.2%,明显高于200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860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1年)。可见农民工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过了一般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换句话说,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有较为充分的收入保障。 第三,职业和生存状态的边缘化。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来看,他们中多数在城市从事的是托达罗所说的传统产业部门工作。这里似乎印证了托达罗的一个观点:无技术的来自农村的工人首先会在所谓的“城市传统部门”就业一段时间,再取得更加长期稳定的城市现代部门的工作。但是,这并非中只有农民自身的原因,还有体制性原因。由于户

7、口的限制,他们进城后面临的是一个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他们只能在“非正式的劳动力市场”中寻求“城市剩余工作”。 工作和生活在城市里,使他们的生活方式也逐步城市化了。在工作之余,他们主要以“看电视、电影”、“读书看报”、“聊天”和“逛街购物”来消闭。而在平时喜欢收看的电视节目中,排在前三们的是电视剧、新闻时事和文娱节目。在流动中,他们与城市大众传媒的距离也越来越接近。但是,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并不意昧着他们已经进入城市社会。这可以从他们与城市居民的交往状况中得到体现。同时,农民工的利益缺乏有效保护。他们中78.9%的人明确表示同意“在打工的地方急需代表外来人员利益的组织或机构来代表和维护外来人员利益”这

8、种说法。这恐怕是对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无助地位的最好诠释。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想用“体制性边缘人”这个概念来概括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状态。 他们从事的是非农产业,但是身份是农民,他们居住生活在城市,户口却在农村。他们是亦城亦乡,亦工亦农,非城非乡,非工非农的边缘人。而这一切都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有着密切的关联。 二、流动的“政治人”;农民工的政治参与 在问卷设计中,我们选择了以村委会选举为主考察农民工的政治参与。一方面,选举虽然不是考察政治参与的唯一的形式,但却是一个重要形式。另一方面,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重要形式。同时为了全面考察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状

9、况,我们也设计了几道问题,考察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政治参与状况。 1.农民工的政治特征 一般的讲,公民的政治参与受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公民自身的政治特征和政治参与对象的综合影响。但是在调查中,我们比较方便了解的是农民工自身的政治特征及农民工对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参与对象的主观印象,而对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参与对象的整体把握则不是问卷调查所能解决的。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从政治认知和政治态度两方面来考察农民工的政治特征。 1)政治认知。政治认知是指关于政治制度、政治制度的作用以及这些作用的执行者以及政治制度的输入和输出的知识和信仰。作为公民政治认知对象的,一般有政治象征、政治典则和政治程序等方

10、面。 (2)农民工对政治典则的了解不如政治象征高。对与农民工经济权益十分密切的劳动法,只有10.2%的人表示“非常了解”,54.1%的人只是“知道一些”,还有15.8%的人甚至“听都没有听说过”。(详见表9)同时,农民工对与自身政治权益密切相关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了解程度更低。只有7.8%的人认为“非常了解”,表示“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则占26.3%。(详见表10)农民工对劳动法在了解程度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高,可能是因为劳动法与农民工的利益关联更为直接。 (3)农民工对政治程序的认知程序较高。如,有81%的农民工认为村委会干部应该由村民选举;认为不应该的只有3.3%。(详见表11) 2)农民工

11、的政治态度 政治态度是公民在主观方面所具有的政治特征,主要包括政治关心、政治效能感、政治信任和政治义务感。 (2)政治效能感。政治效能感是公民对自己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力的主观评价。从调查来看,似乎存在一个矛盾。在回答“您认为能不能当上村委会干部由谁决定”时,60.2%的人选择了“村民选举”。(详见表13)这说明,农民工对选举对村庄领导人的产生的影响力是比较有信心的。但是在回答为什幺没有参加选举时,有196人选择了“上面都定好了,选也白选”,还有67人选择了“我的一票起不了什幺作用”。这种矛盾可能是农民工政治效能感的提高只是停留在观念层面,在具体的政治参与行为时则很少表现出来。 (4)政治义务感。

12、多数农民工的政治义务感较强。在问到“您认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需要不需要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有57.5%的人选择了“需要”,选择“有些需要,有些不需要”的占20.5%。而认为“不需要”的只有9.1%。 2.农民工与村委会选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表现在: (1)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比例是比较低的。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是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但是对农民工而言,只有145人参加过家乡的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仅占有调查对象总数的19.3%,而没有参加过选举的则有599人,占79.5%。(详见表16) (2)从参选的方式上看,不利于农民工真

13、实意愿的表达。在参加选举的145人中,有占52.4%的人是亲自回村参加选举的;请别人代投的有23人,占15.9%;函投的有21人,占14.5%;通过其它方式投票的有17人,占11.7%。(详见表18)尽管村委会选举并不需求一定要亲自参加选举,但是亲自参加选举比其它方式能够更为真实的表达农民工的选举意愿。 比如,委托投票虽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委托投票往往将选择权交给了被委托人,委托人的选举意愿是否等到尊重和表达则完全取决于被委托人。 (3)服从性参与的特点比较明显。服从性参与是一种被动型参与,主要是由于受到他人命令、动员或暗示等而形成的。在回答“为什幺要参加选举”时,62.8%的人认为“这是公

14、民的义务”;28.3%人选择了“村里要我参加”;有7.6%的是出于怕得罪人参与选举。 而出于利益动机主动参加选举的只有24人,仅占16.6%。(详见表19) 3.农民工在城市的政治参与 城市是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地,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多数农民工都希望参加城市的管理。有69.3%的调查对象认为,农民工应该参加城市的管理。(详见表20)农民工对城市参与的愿望较高也和他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在城市工作生活中,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农民工对“是否同意在打工的地方急需一定的组织或机构来代表和维护外来人员的利益”这种说法的同意率接近80%。 三、

15、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通过以上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描述和初步分析,我们大致能够得出如下结论: 1)农民工的政治认知水平较高。调查表明,尽管大多数外出村民的作出外出决策时最主要的原因是基于经济上的考虑。但是,城市不仅是人才、财富的聚集地,也是政治信息的聚集地,大众传媒也比较发达,城市的工作、生活经历不仅给他们提供了在经济上获取更高收入的机会,使他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促进了他们的政治社会化,促进了农民工的政治认知水平的提高。 2)农民工的政治态度总体来看比较积极。一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政治表示了关注,如有46.6%的人平时喜欢收看新闻时事类的电视节目。二是,政治效能感较强。如60.2%的调

16、查对象认为能不能当上村委会干部由村民选举决定。三是,农民工的政治信任感较强。农民工对村民自治的认同程度较高,有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村民自治是“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 四是,多数农民工的政治义务感较强。如,当问到“您认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需要不需要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有57.5%的农民工选择了“需要”,选择“有些需要,有些不需要”的占20.5%。而认为“不需要”的只有9.1%。 3)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行为并不令人乐观。一是,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实际与其政治认知水平的提高和积极的政治态度不相当。二是,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状况和其生存状况一样,也深深地烙上了城乡二元体制的烙印,具有“边缘性”的特点。这

17、种政治参与的边缘状态是指,农村是农民工的户口所在地,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是农民参政的主要渠道,但是他们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不高;城市是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的地方,与农民工的利益有着密切的关联,农民希望能够参与城市的管理,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他们又不能很好地参与城市的管理。 2.政策建议 流动不仅改变了农民工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等政治特征,也使其利益诉求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在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的动机、目标指向上得到体现。因此,如何将一个为数庞大的阶层的变化了的政治参与意愿通过制度化的办法予以满足,是政府必然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否则,农民工就会通过非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造

18、成政治不稳定,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恶化就是一例。 当然,由于农民工是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产物,有着其特殊性。因此,随着体制转轨的完成,这一特殊的阶层必然向其它阶层转化而趋于消亡,农民工的政治参与问题也就随之不复存在。但是,转轨过程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在些期间通过技术层面的创新,化解农民工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修订有关法规,为农民工参与城市政治生活开辟途径。农民工因受户藉关系等限制很难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不能享有和当地人一样的政治参与权利。建设修订有关法规,使农民工能够有条件地参与城市社区选举和人大代表选举。 2)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一是,可以

19、在农民工流入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立农民工自治组织。二是,充分利用农民工中现有的自组织。这样做,既有利于表达和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又方便政府对农民工的管理。 3)充分挖掘和发挥家庭功能。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家还在农村,因此,农民工关于村庄公共生活信息的获取、利益表达等也大都是通过其家庭来实现的,家庭在村民自治与外出农民工之间扮演了“传动轴”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两者的有机衔接。因此,深入挖掘家庭的功能,会进一步缓解“民工潮”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紧张。 参考文献: 1.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3

20、.亨廷顿、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 4.刘应杰:中国城乡关系与中国农民工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5.陶东明、陈明明: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一、前记一、调查区域1.调查区域的地理、人文状况。本专题的调查区域为广东番禺市东南部的南沙半岛。南沙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几何中心,居珠江出海口要津,东南距香港38海里,西南距澳门41海里,西北距广州54公里。南沙的陆地面积为5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27894亩,为临海丘陵地带。南沙在唐宋以前乃是珠江口内的一群岛屿,后因沙泥淤积,遂在岛屿四周冲积成小沙洲,至明清,始连成片开垦为田。

21、宋末元初(1278-1280)年间,始有先民到南沙开发繁衍,并将此地称为”沙埠”。元明时,亦称”沙埔”。因南沙原为船艇锚泊的海湾,故又名”南湾”。至清代,因今南沙境内最高峰黄山鲁之南拥有大片沙洲,故始习称”南沙”并沿用此名至今。南沙在清代,属东莞县莲溪局辖下;民国时期,属东莞县第九区;1952年7月,从东莞县脱出,属珠海县第四区万顷沙乡;1957年 5月,从珠海县脱出,归属中山县万项沙乡;1959年7月,从中山县脱出,归属番禺县万顷沙人民公社;1961年3月,从万顷沙人民公社脱出,独称南沙人民公社;1983年12月20日,改南沙人民公社为南沙区;1987年1月1日,改南沙区为南沙镇;1990年

22、6月,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南沙镇东北部建立番禺南沙经济开发区;1992年6月,南沙镇与经济区合并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今,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辖1个居民委员会、15个村民委员会,含个自然村、 7001户、24515人。南沙原为极其偏僻荒凉的落后地区,解放前是土匪窝,解放后是劳改场,文革时是下放”知青”之地,生活水平之低下可想而知。当地居民大多自称为” 家佬”、”水流柴”意为生活无依,飘泊不定,即便捕鱼兼耕作,也只能勉强维持糊口。、调查点的选择我们在从事本专题调查时,选择了板头管理区与东瓜宇管理区作为调查点,此两个村相距约一公里,为相邻村。a.板头管理区(村)”板头”原称”攀头”,意为攀

23、山越岭到尽头,寓创业艰辛之意。因”攀”字笔划繁多,故简略为”板”字。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原籍陕西京北郡黎族祖先黎藩庄,其先人于宋代南迁广东,经南雄珠玑至东莞,再由东莞塘头迁至南沙塘坑。其后50多年,又于成化年(1465年),黎族的大部分人再由塘坑迁至板头建村。 板头村位于南沙中部偏西,三面环山,北为较平坦的耕地,居民向来重视农耕。板头村的民居依山而建,颇具山村特色,旧居民的布局成行成排,显然经精心规划,至今依然保持原貌。(注)富庶人家的楼房为两层,虽已斑驳,但仍可想见当年雕梁画栋之盛姿。板头村由上村、下村、社树三部分组成,现有人口1234人,353户,绝大多数人姓黎,间杂有陈、

24、何、叶、朱诸姓。人均耕地面积为109亩。我们选择板头村作为调查点的理由是其具有较深远的农耕传统,传统人文色彩较浓重,宗法系统较完备,且目前的经济较发达,所以可视为剖析都市化过程中农村社会变迁的较理想对象。(注):我们问村民:”为什么没人拆掉旧居民?”村人说:”按习惯,儿子一结婚就分家出去,父母给他一笔钱,他自己筹一笔钱,另外盖新房居住。”所以,今天仍然住在旧宅中的人大多为村里老人及外来民工。b.东瓜宇管理区(村)东瓜宇村原名东瓜屿,此地原为古海屿,在对岸居住的人,需摆渡才能至屿上。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先后有人在此定居,并在屿上种植冬瓜,故名东瓜屿。清嘉庆年间(1796-1820

25、年),后人以其谐音取名为东瓜宇。合成、蝴蝶洲两村建于清光绪年间(1875-19XX年),两村位置为当年的渡口,年深日久,因滩涂淤积而连成片。东瓜宇村位于板头村的东北,由东瓜宇、合成、蝴蝶洲、白荇窖个自然村组成,原先农业生产水平较落后。据说直到八十年代初,尚允许外省农民迁至东瓜宇安家落户(注),所以东瓜宇村是个典型的多姓杂居之地。目前主要姓氏有:招、曾、谭、朱、冯、黄、陈、邱等,共有村民1264人,397户,人均耕地面积为1.5亩。由于东瓜宇村农业生产较落后,且位于南沙经济开发区的交通发达地带,故它是南沙第一个实行征地的村子,也是最早由农业转向加工业、商业和服务业的村子。它曾先行一步,对农村向都

26、市化的彻底转变作过许多探索,从而也激发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社会矛盾。这也是我们选取东瓜宇村作为本专题调查点的最主要的依据。我们选取板头村与东瓜宇村作为本专题的两个调查点,目的是为了构造一个更系统、更具典型意义的调查对象。为了叙述及研究之便,我们把板头村和东瓜宇村合称为”南村”。(注)当然必须有亲戚在东瓜宇,经亲戚介绍始成。二、小 引在通常意义上,现代化即是都市化。因人口集中、工业扩张、商业发展、教肓普及而建构的都市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格局。但对于长期处于农业文明格局下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现代化国家的发展模式(都市化)既是成功的标志,也是难以仿效的范例。由于时空差异和资源限制等原因,后发现代化

27、国家必须寻找特殊的发展方式。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始于农村,承包责任田在开始时也许不过是农民挣脱公社化的束缚、争取基本生存条件的一种自发性尝试,但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认可,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启动了整个中国的社会改革,中国的现代化、都市化运动于70年代末拉开帷幕,并终于在90年代峥嵘崭露。我们要考察的南村,便是此一大背景下的一个景点。首先需要说明三点:第一,由于中国在人口、资源、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特殊性,都市化并不是中国现代化唯一的、主要的发展方式。80年代以来,大量小城镇的崛起和乡镇工业的兴起,使农民在都市之外找到了就业和致富的机会,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一合乎国情的发展方式基本上是在原有的社

28、会秩序中萌动发生的,没有造成传统农业社会的急剧瓦解。加上一直控制着农村权力之源的政治体制的连续性,所以即使农民初步进入现代生活后,既有的社会结构、生活风格、人伦关系等也顽强保持下来,构成中国现代化的特有风景。第二,南村的具体情况使其与中国其他农村地区不同,确实有一个都市化的过程。改革之初,因为河网纵横,交通不便等原因,南村的地方经济和乡镇企业远没有珠江三角洲其他地方发展快,乡镇企业主要还是原有的采石场、运输业等,个体经济亦很荒芜。80年代,香港知名人士霍英东先生鉴于南村所属的南沙镇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位置,又有较好的港口条件,拟投入巨额资金开发南沙,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海滨新城。1990年6月,南

29、村附近的几个村被划为”番禺市经济开发区”;1992年6月,广东省又进一步宣布成立”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南村在内的南沙镇全部纳入 开发区,所属54平方公里的土地由国家征收作为工业用地,南村原则上已不存在农民,从此结束了300多年的农村史,改名为”南村管理区”,正式踏上都市化道路。第三,南村从一个相对落后闭塞的区域一跃而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间的自然过渡阶段被省略了,所以可能发生更为明显的行为无序与观念错位,也可能会更倚重传统资源以应对都市化进程。这种因外部剌激而走上都市化的方式在后发现代化国家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对它的观察理解可以作为都市化全过程的记录。本调查报告主要围绕南村社会结构

30、的演变而展开,时间上从70年代末开始,而内容上以年征地后为主。三、村民对都市化的反应虽然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所系,但做了几百年土地的奴隶,村民们都厌恶种田,一是辛苦,二是收入低,大家都向往城市,想出去做工。土地征收后使这一愿望成为现实,想耕地也没地耕了。但都市生活条件并未随之而来,过去种田虽然收入少,一日三餐的粮食还是充足的,土地没有了,吃的大米也得买,心理上就不适应。征地款发下后,每家都有10万元左右,首先用来砌楼,花去一大半,余下的钱买辆摩托、操办儿女婚事,所余无几。而每斤大米1元以上,以每户4口人算,每天吃米就要5元以上,光靠村里发放的每人第月200元的生活费是无法应付日常开支的。南村刚刚开

31、发,一切还在初建阶段,没什么企业,就业机会很少。本村有家工厂,按协议要按比例招收本村人,但工厂招工只限于18-25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女性,工资也只有200-400元左右。年轻人不想干,中年妇女想干又干不了;青壮年男性没有技术,出外打工反比不上外地劳工。比如珠江电厂挖泥,本地人开价10元天,外地工8元天也干了,所以除了少数有点技术的青壮年可以去东莞、顺德、中山等地打工外,80以上的人无事可做。只好以摩托载客,一天可得20-30元。南村4队500多人,只有30个青年女性有正常职业;大量待业者的存在不但致使难以维持生计,而且其中少数人还学染上会赌博等不良习惯。村头街尾到处有打麻将的人,此成为潜在

32、的社会危机。南村附近的金村,原有土地多,征地款发得也多,加上干部有经济头脑,土地开发和企业经营好,人均收入万元以上,成人每月发600元生活费,未成年人每月500元,每户还有70平方米米住宅楼,村民生活水平高;这对南村刺激很大,两相对照,南村人对未来很悲观。都感到他们向往的都市化并没有使他们迅速过上幸福生活。中国农民在几千年的专制伦理的驯化下,习惯于逆来顺受,以忍耐著称。对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感,一般并不会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况且对南村人来说,都市化的前景已经可望可即。问题在于,与失去土地后没有稳定职业生活难以保障相应,村里的干部却乘机大发横财,村民们本来就不稳定的情绪受到进一步激化,酿成一系列社会

33、冲突,成为伴随南村都市化进程的有着严重消极影响的事件。 近3年来,南沙开发区范围内多次发生群众集体抗议事件,主要是针对管理区的干部,特别是支书。92年6月28日,工程队到南村已征收的土地上推土开工,50多个村民闻讯赶来阻拦、有的静坐、有的躺下,对峙严重。南村干部无法劝阻,报到管委会,以为事态严重,有人在幕后操纵,调来一个中队的警察;管委会书记到现场了解原来并没有人在背后组织、操纵,只是村民觉得征地的补偿太少,每亩1XX元,发到居民手中的只有6000元、他们有个比较,87年珠江电厂征地时每亩给7000元,时间过去5年,钱还少了1000元,所以他们拒绝让出土地,在这种情况下,管委会只好让步,督促南

34、村把另外的6000元。发给村民,南村是南沙唯一把全部征地款发给村民的管理区。应当说,1XX元征地款中留下一半对发展集体经济是有好处的,是农村都市化之初资本积累的一个重要渠道。问题是村民根本不信任干部,不相信他们会真的为集体为群众办事,所以还是分到手里踏实,至少不会被干部乱花。这就形成一种两难格局:一方面干部确实在用居民的征地款来奢侈享受,到处旅游,买进口车,出入酒楼,中饱私囊。另一方面钱全分完后,集体没有发展基金,发下去的钱也不能成为滚动发展的资本。那么,失却了土地的南村人以后日子怎么过?现在南村成年人每月发200元,16岁以下100元,96年就没有钱发了,到时连生活费也成了问题。由此,南村人

35、产生了对都市化的悲观态度,此都市化过程中必需妨碍了广泛的社会动员。这集体抗议行为在南村附近各村也多次发生,有时村民阻塞公路,有时集体上访。经我们反复了解,得知这些行动并没有什么人首尾一贯地精心策划,基本上是某一件事引起公愤,大家七嘴八舌一起议论,听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利益受损最大的人嗓门最 高,召唤一声,激愤的人群就跟着行动。比如去年南村有3个队长和几个青年一道喝酒,其中有个人觉得本村的山头被邻近村的石场开采了8年,为什么不收回呢?一定是村干部得了好处。几个人都响应,吵吵嚷嚷很多人来围观,6个变成50、60人。第二天以这些人为骨干,100多村民围住石场。管委会做工作,问明原委,要求石场做好开采后

36、的工作(如修好道路等等),这个问题才了结。群众又提出本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作风问题,各种事情都扯了进来,调解好几次才平息下来。据镇农办刘主任讲,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干部工作没做好,经济账目上不清楚,不敢面对群众,群众越不清楚就越怀疑,越怀疑就越有气,一遇机会就爆发。引发事端的一般是三类人,一是有文化的年轻人;二是过去做过干部的人,他们有一定社会见解,对现任干部的情况比较了解;三是因计划生育等原因而与现任干部有私愤的。因为这些行为主要是针对管理区干部,所以只有管委会出面做化解工作,并作出让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极端做法,群众的情绪才缓和下来。有些抗议行动也有具体的组织者。94年4月18日南沙石矿

37、场用12.5吨火药引爆,造成南村50多间房屋破裂。石场不管,受害者向南村支书、村长反映,经有关方面测验后,确认受损事实,但几十天后都没有赔偿迹象。黎锦潮等房屋受损最严重的人就组织50余户受害者,每家出100元做活动经费,先到开发区,再到番禺市,最后又租汽车到广州市政府投诉,但直到我们调查时,都没有任何单位有答复。黎锦潮认为,原因之一是石场承包人与干部有关系,而受害者中没有一户是干部。在此活动中,黎锦潮是主要的组织者,此人读过8年书,做过大队会计,后被排挤走了,对南村社会的分析比较精辟。另据反映,南村附近的沙螺湾的一次集体上访,也由一个人组织的,他出钱租车,载人到番禺市,参加者有饭吃,每天还有1

38、0元钱。可以预期,随着居民自我组织能力的提高,有组织的民意表达行为会越来越多。四、行政权力与经济控制权的整合农民的担忧和抗议确有出了对土地丧失后如何生活这一根本问题的考虑,但其直接矛头,是针对村干部的。土地征收了,村民变成了市民,但原有的行政权力机构只是换了一个名字,由村支部书记和村长改为管理区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其功能和权限依然和过去一样,而且由于都市化带来的经济发展,又使其增加了经济控制权。1、经济权力的增长改革以后,村民独立经营,村党支部和村长除村政管理和民事协调外,对村民的日常生活较少干预。由于村里除石场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企业,村干部经济支配权也不大。征地以后,一是土地征收款40以上由

39、管理区留下发展集体企业,二是征收土地时留下10土地由管理区开发,管理区因此拥有一大笔资金和不动产,支书和村长(主要是支书)有管理权和使用权。在经济主导时代,经济支配权实际上是最重要的权力,行政权力由于和经济的联合而再度强化。按开发区管委会的要求,发给群众的征地款不能超过60,由于南村原支部书记未做好群众工作,又用这笔钱来为自已谋私,激起群众抗议,后来不得已把征地款全部发给群众。不过开发仍然使南村经济有了较大增长。从92年到94年底建成厂房3万3千平方米出租,东海明珠和圣地亚哥2个酒楼和3个制衣厂,加上原来的2个石场,总产值1800万,纯利润500多万,这些钱如何分配和使用,主要由支书决定。这样

40、,有限的资金没有严格的管理程序、合理的预算和有效的民主监督,很难使南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2、干部的腐败反腐倡廉是当代中国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不能完全否认管理区干部在振兴集体经济方面的努力,不过在当前,居民对干部一般是不满意的。首先是贪污腐败,大笔款项的使用其实是支书一人说了算,很容易瞒天过海,化公为私。南村原来的支部书记花了二百多万建楼炒,村民反映强烈,管委会派人一查,原来贪污了征地款100多万。这样的恶性事件虽只一例,但现任领导经济上的不廉洁,村民几乎是众口一辞,贪污的名目和方式非常之多。比如94年南沙开发区开始股份制试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把集体资产折资入股,年终时按集体企业总利润

41、的49折股分给农民,这是为了合理地分配集体经济收入;另一种是集资办企业,如两间厂集资300万,每年15厘利息。南村采取后一种方式。群众反映这种方式问题较多。其一,利息并非集资款所赚,厂房才刚刚开始建,并不能立即赢利分红,所以,用来分红的钱其实是村里的征地款;其二,集资并不是全村集资,而是有钱人集资,比如支书一户就投资10万元,这些钱是否到帐,也无法证实;其三,这些钱集起来以后如何使用也是由管理区决定,其中少不了得吃回扣等等。这种股份制尝试,实际上为少数人侵占大多数的利益提供了方便。开发区成立后,建筑业首先发展。包工头多为外地人,主要来自福建、开平、湛江等地,其中有些人在南村已经营了好几年。为了

42、在南村站住脚,非常注意和本地人搞好关系,除了在社会公益事业上表示热心外,特别和村干部打成一片。不少居民认为建了房子没人租,没人买,等于把钱搁在那儿,为何还要一建再建?答案只有一个:建房子对干部有好处,他们可以吃回扣。比如一个厂房工价是400-500元平方米,包工头可以把价打到500-600元平方米,把超出部分的送给支书,支书就在合同上签字,整个过程没有公证人,也没有居民敢去查问。包工头中没有本地人固然与南村没有建筑业传统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本地人熟悉情况,容易披露内幕,所以即使是本村的工程队也接不到工程。据估计,南村的支书一年有200-300万元收入,甚至多达400万以上。有村民说现在的支书只差

43、飞机大炮没有了,大厦都几幢了。南村在公路边搞房产开发,建好后有一批临街铺位要出租,管理区还给3万元作为每个铺位的启动资金,这个条件非常优越,村民都想争取,管理区既不开会讨论,也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主办此事的支委把它们租给了自已的亲戚,村民提出意见,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我想给谁就给谁。”类似这样的事不少,如征地后大家都没有工作做,而集体企业中某些空位,被主办者首先安排给干部亲友。土地征收,农村转为城市,是南村的一件大喜事,但因为集体资金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干部普遍的贪污腐败,征地以后村民和干部之间的关系反而日见紧张,权力的合理性、公正性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行政权力系统的意识形态性淡化,转而成为一种资

44、本。支书实际上是村里最大的老板,他最有权,也就最有钱。五、民间礼俗活动的经济化公社化以后,由于一切生产生活资源均由集体支配,加上日益激烈的反封建迷信运动,南村的民间礼俗活动几乎完全绝迹。改革以后,农村生活趋于正常,社会生活的整合原则不仅仅是政治权力,而且在征地后农民的闲暇时间大大增多,一些民间礼俗活动得以部分恢复。其在文化性质上与都市化相反,但在推进权力分化,建构市民社会方面又与都市化一致。1、祭祀活动的公开化南村村民均是数百年前从中原等地迁徙而来,风俗习惯、岁时佳节与中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清明、端午、7月14、中秋、冬至、除夕等都有祭祀祖先的习惯,其中清明最为重要。49年以前妇女地位低,没有资

45、格去拜山,现在则女儿、媳妇也去,一般是同姓的人聚集在一起,有时多达50-60人,按男丁人数出钱购买甘蔗、肉包子、饮料、烧猪、饼等祭品。由年长者带领,先在祖坟前放上一张报纸,烧香点蜡烛和鞭炮,然后按年龄大小、先男后女的顺序磕头。磕头时每个人可以许愿;祭后祭品当场由众人分食,烧猪则带回去再分。关系好的同姓者,都集中到辈份最高的人家中吃饭。除清明外,其余节日都由主妇代表在家中拜一下就算了事。天后宫是南村唯一的群众性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南沙镇唯一的天后宫。改革后,南沙籍的香港人梁彩在东莞、番禺等地建了好几个庙宇,也到南村来呼吁砌建天后宫。他和南村的朱婶一起到各队捐款,多的给50元,少的10元、20元,愿

46、意出多少就多少;梁彩收了钱,修房子、塑神像。当时南村的支书不让建,派出所也反对。梁彩说修天后宫,不为别的,至少也让老人在树下歇歇,地方领导就让步了。修好后,梁彩即委托朱婶负责日常管理,主要是整理供品、收拾卫生、夜晚锁门等等。村里出钱买了一个铁皮箱,放在天后宫内,每月初一、十五来烧香磕拜的人会捐些钱到箱中,每年约1000元左右,钱柜钥匙由一个生产队长保管,他和朱婶一道开箱取钱;钱取出后放在队长那里,朱婶不时来取钱买香油。发票由一个支委签名后到队长那里报销,管理方法比较严格。天后宫是一个小庙,香火不算很旺,村里不给钱,本村有钱人也没有自动捐钱的。据朱婶讲,来拜的人不多,本村的妇女居多,倒是一些外地

47、从事运输业的人,车子经常坏,就到宫里来祈求保护,早晚拜了几次,车子居然也就不坏了。本村玩具厂的香港人,也不时带了烧猪来拜。总的看,祭礼活动在南村社会生活中没有突出意义,更多是一种形式。改革后的农村,传统宗教、迷信活动等一般都是呈回潮之态,所以在这方面不明显,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南村本是移民地区,生活资源比较缺乏,农民迁到这里后就告别了原来的礼俗背景,忙于日常生计,没有形成根深蒂固的礼俗传统;二是宗族势力单薄,南村个姓,黎、朱是大姓,各有几十户,但没有特别亲密的关系,俗称”水流柴”,”大杂烩”,没有人利用祠堂、祖宗等来规约同姓村民;同姓中的年长辈高者也并不拥有社会权威,决定村民情感态度的主要是利益和现实关系。2、村俗活动的新型态经营方式的个体化加强了社会活动的个体化,自发的群体性民间活动基本上没有了。因为行政权力之外的民间社会并未形成,一些节日的集体性活动,主要是由村里以经济为杠杆组织操纵的,其中比较大的是两类。一是端午节的龙舟赛。龙舟赛在南沙较有传统,改革前的龙舟赛通常用一种一丈八尺的”泥艇仔”,每艇座4、5人,在河涌里比快。这种竟赛由大队组织,每个生产队一艘,比出名次后由大队出钱发奖金。不比赛时,小艇被用来运泥运肥料。分田到户后,这种龙舟赛作为集体活动自动取消,生产队的小艇也没有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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