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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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 浅谈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机制近年来,各地群众进京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敏感时期上访的数量有所增长。上访成为当前部分群众要求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法律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式。然而大量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不仅增加了上访群众的精神和物质负担,而且给各级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办公和工作秩序,甚至损害了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因此,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涉法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涉法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一、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

2、少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质量是执法办案的生命和灵魂。案件质量不高,不但影响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形象,而且可能直接侵害涉案群众的合法权益,诱发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从当前涉法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涉法上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机关不依法办案,甚至越权办案。前些年,特别是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颁布实施前,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办理了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如有的公安、司法机关插手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二是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如有的单位在没有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办案,有的办案过程中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随着修改后“两法”的颁布实施,此类现象大幅度减少,

3、但以前一些执法部门办案中遗留下的问题至今难以解决。因此,要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两方面确保执法办案的质量。二、建立信息收集、交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涉法上访动态。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群众的情况,是做好息访息诉工作的前提。因此,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应及时掌握涉法上访的动态情况,便于及早采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一是建立涉法上访信息收集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其他机关和部门分流转交、上级交办信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和已发生的涉法上访信息进行广泛地收集整理,使有关部门提前开展工作,做到关口

4、前移、防患于未然,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占据主动。二是建立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执法机关的接访部门应及时与本单位其他部门联系,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相互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上访的信息应及时通报和掌握。三是建立外部信息通报机制。各级、各部门应该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建立信访工作大格局,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接待的应由其他机关和部门管辖的来信来访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移交和反馈,防止出现漏管失控。工作中要注意对本部门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到省进京上访的信息进行整理,并将可能上访的原因、案件目前的办理情况、主要矛盾和息诉方案等形成书面材

5、料,录入微机,建档造册,并及时向政法委和信访部门报告情况,使自己掌握的信息能够为其他部门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三、建立案件分流调控机制,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主管范围可能不甚了解,有时会出现“有病乱投医”的问题,这就要求司法机关接访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处理好有关问题。例如,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许多群众对本不属于检察机关主管的案件也到检察机关上访。因此,建立案件分流调控机制,使此类案件能够得到及时移送、妥善处理显得越来越有必要和紧迫。一是建立外部案件移交分流机制。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进行移交和分流,

6、不积案、不压案,并及时对信访群众进行反馈,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二是建立内部分流调控制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实首办责任制,形成全院抓信访的信访工作大格局。首办责任部门对于本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应当及时指定首办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办理,并按时限将办理情况反馈控申部门。四、建立案件多元化调处机制,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从全国人大信访内容来看,来信中约34、来访中约75属涉法问题,涉法问题中的70左右是不服设区的市一级司法机关处理结果的申诉。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有一

7、定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和问题应当予以解决;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80以上是基层单位应该解决,也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其中不少是由于在初信初访中调处工作不扎实、不到位,致使矛盾激化,发生越级上访。因此,当前要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关键是建立案件的多元化调处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坚持“一把手”接访制。信访工作是领导干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把手”亲自接访,是司法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一把手接访能够增强来访群众的信任感,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更便于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整体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接访的效果;同时,一把手接访便于领导更好

8、地了解全院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是建立点名约访制。涉法上访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有些案件接访部门不了解,往往难以有针对性地、全面准确地给予解答,因此有必要建立点名约访制度。将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的照片和简历在接访室公布,上访人可以点名预约案件主办人员接访,一方面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办案人的责任感,保证案件质量;另一方面能够有针对性地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使上访人心服口服。三是建立巡回下访制。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上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因接访空档而发生越级上访,在信访部门应建立巡回下访制度。利用赶集、庙会和节假日等时机深入街道乡镇巡回接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及时化解

9、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四是建立反馈回访制。对于已经处结和正在处理当中的上访案件,应当建立反馈回访制度。对已经处结的案件要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对正在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告知案件进展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导致越级访的发生。五是建立涉法信访代理人制度。笔者认为,应当允许涉法上访人委托授权1-2名律师作为信访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援助。一方面律师熟悉法律,可以为上访人找到合法的解决途径,减轻上访人的讼累和国家机关的负担;另一方面律师作为上访人的代理人,他们对案件的分析容易被上访人接受,有利于缓解上访人的敌对情绪,做好上访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五、建立上级指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四定一包”

10、责任制。加强对涉法信访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的重要一环。基层单位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时,时常遇到法律政策把握不准、息访息诉工作需要协调、不属于自己主管的案件难以移交等问题,迫切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和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指导和敦促基层单位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及时调处涉法上访案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使本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或者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地分流和处理。六、建立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处理机制,加快涉法信访工作法制化步伐。当前各地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一

11、部分无理缠访缠诉案件难以得到平息,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在处理缠访缠诉案件中,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有的缠访缠诉人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和要求,就将进京到省上访、越级上访、重大节日、会议、敏感时期上访等当成向有关部门施压的手段;有的甚至聚众寻衅滋事、冲击国家机关,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因此,解决缠访缠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建立和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无理取闹、缠访缠诉的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

12、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达到息访息诉的效果。二是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制裁。对以上访为借口缠访缠诉的,或者在正常信访中冲击国家机关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应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予以必要的行政和刑事处罚。三是需要加快对信访工作的立法步伐。通过加强信访立法,对上访人主体资格、行为规范、案件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违法制裁等进行规范,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确有冤屈的群众有处伸冤,无理缠访缠诉人受到惩处,保证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健康进行。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来,遵循“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

13、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公开透明、维护民利”的办事原则,实行“一门式”服务,集中办公、公开办事、规范操作、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建立“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机制,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老百姓办理(代理)证件、咨询服务、答疑解惑,打造了政府为民快速服务的崭新平台。(一)因事设岗,整合资源,集中办公,打造服务大平台 镇政府专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及企业服务统一纳入到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内容涵盖乡镇11个服务窗口、76项内容,并抽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到便民服务窗口工作,改过去办事拖拉为限时办结,改过去分散办

14、理为集中、联合办理,改过去“群众求着政府办”为“政府服务群众办”,做到“告知一口清、一纸明”,让老百姓“少跑一趟路、少跨一道门、少走一道程序、少找一个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想要办的事办好、办完。同时,制定了考勤、办理登记、效绩考核、岗位责任、首问负责、过错责任追究、职位代理等制度,要求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受理到办结提供全程服务、规范服务,对受理的每一件事情、办理的每一个证件,接受的每一个咨询等都详细登记备查。设定公示栏和办事流程图,使群众对各个项目的办事流程一目了然。(二)阳光操作,为民解忧渠道畅 便民服务中心突出了“人要精神,物要整洁,服务周到,办事公正”的服务理念,在为群众办事和服务的过

15、程中,坚持方便群众办事与严格依法行政相统一,对便民服务的内容、程序、流程和标准等统一公布上墙,严格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情况“六公开”,使到中心办事的群众一看就明了、一看就放心。阳光操作,明白交费,群众的许多顾虑打消了。对群众到便民服务中心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某个部门调查处理或给予答复的,分流到相关部门,限期调查处理和答复到位;需提交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的,由党委、政府集体作出决定,及时答复当事人。(三)因岗定人,分类管理我镇围绕“亲民为民富民”服务主题,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达到“争先创优”的目的,不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

16、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把自己的姓名、职务、职责、服务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服务中心”按各部门的服务内容划分为“解释件、即办件、承诺件、代办件、联办件”五类,对各类服务件进行分类管理,注重以人为本,规定服务时限,能一次性办理的必须一次性办完,不能一次性办理的,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办理时限,尽量不让群众走回头路。为开展好优质服务,我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篇章,组织观看公共礼仪示范,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提升了服务水平。 (四)规范服务,因人定责,公开承诺我镇按照“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的服

17、务守则,普遍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职位代理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坚持以办事方便不方便、公正不公正、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落实“办理加代理”服务模式,凡是属于能办理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条件具备,服务中心及时予以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服务中心也予以受理,并代为办理,限时办结。同时,在村委会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不断向下延伸服务触觉,尽最大可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限时服务。切实做到慎重表态、说话算数、办事认真、服务周到。 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信息化

18、已经成为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从1999年开始,我国也顺应时代要求,对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面启动了政府上网工程。担负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工商玄武分局,位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之一的玄武区,为打造数字工商,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年初,我们依托政府网络,结合区域实际,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先照后证、逐步推广、效能监察、定期回访的办法,全面构建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网上并联审批体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并联审批实行的具体情况,做一简要论述。 一、推行并联审批,提升工商形象 并联审批工作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的

19、主要内容,此项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向服务社会公众、服务市场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转变,也为我们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开辟了新的探索领域。目前,从工商职能角度来看,并联审批的应用,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我们工商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 1、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行政效率。 我国加入WTO后,迫切的问题就是改革政府职能,建立以为企业服务为中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政府管理模式。开展并联审批,打造数字工商就是工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企业的有益尝试。从并联审批的形式来看,不受一厅式限制,通过计算机连接所有的前置审批部门,具有范围广、节奏快、效率高的特点,

20、特别适合审批事项超过两项以上的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从接受服务的对象来看,并联审批的应用,为企业和个人获取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从实施的效果看,较好地解决了交叉审批的矛盾,使过去必须到多个部门去办理的事情,现在通过网络窗口,很轻松地得到办理,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企业、个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减少了企业因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往返于部门之间而浪费时间和精力,为企业赢得了发展的时间和机遇。 2、实现了政务公开,遏止了行政腐败行为。 与传统的办公手段相比,推行并联审批,实现了政务流程自动化、政务信息电子化、文档管理规范化,精减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权、*权、检查权

21、,减少了机构、压缩了层次、合并了环节、简化了手续,进一步提高了工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政务公开。同时,由于并联审批制度是建立在完整的监督保障机制之上的,监察部门可以通过网络督查督办,随时监督工商等审批部门的审批情况和反馈时限,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全程监督。从而有效克服了官僚主义等消极弊端,杜绝一些人为障碍和办事推诿、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也从根本上减少了滋生贪污贿赂的土壤和机会。有利于增强工商部门的服务意识,有利于树立工商部门在群众中的威信,真正成为服务型工商。 3、提高了工商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了工商形象。 推行并联审批,打造数字工商,对我们工商干部提出了更

22、新、更高的要求。首先,观念要更新。过去是凭良心办事,封闭式管理,面对面bsp; 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在收到并联审批申请抄告表后,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企业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在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并将意见签署在并联审批申请抄告表前置审批部门意见栏中,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至工商部门。如遇到需上级部门审核的,可顺延3个工作日,并反馈给公共秘书。 4、限时反馈。 如没有特殊原因,相关审批部门必须在工商部门发出抄告单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抄告单上签署意见盖章,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认可。 5、先照后证。 工商部门收齐前置审批部门意见后,对条件符合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须核发许可证的

23、,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并联审批程序完毕,取得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批文),投资者方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对条件不符合的,终止并联审批程序。 6、逐步推广。 先对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事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特种行业经营者和网吧除外);从事酒吧、音乐茶座、咖啡馆、书店等行业经营者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至各类法人企业。 7、效能监察。 为保证并联审批制度的正常运转,各并联审批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自我监督管理。区监察局进行流程跟踪并开展效能监察。通过现场检查、参加联席会议、听取申办人意见、设立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等方法,参与并联审批全程监督。 8、定期回访。 组织各参与并联审批

24、的职能部门定期对经过并联审批申领了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回访、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前置审批部门会同工商部门签发停业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不合格的,前置审批部门吊销许可证,工商部门责令变更经营范围。 三、推行并联审批,有待完善提高 并联审批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操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社会效益。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 1、并联审批单位范围狭窄。 在现已实施的并联审批工作中,已并入网上并联审批的行政审批单位,只涉及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一部分行政审批权限单位。因此,应不断扩大入网审批单位范围,提高并联审批工作的覆盖率。 2、与真正意义上的并联存在

25、差距。 现在实施的并联审批工作,是同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并联。在实际登记审批工作中,区(县)分局受理的登记事项中有许多是需要市属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这些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限只停留在市级,还有的需要区级单位审查后由本系统上报审批。所以,应打破级别限制,开通区对区、区对市、市对市、市对区的并联审批,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最终实现真正的并联审批。 3、技术服务和硬件维护不到位。   在实行并联审批的过程中,因为程序设计不完善,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系统不能自动刷新、注册号预留位数不够、出现重复信息等,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材料的传送和档案完整准确的保留。 因此,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应该依托江苏省工

26、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现有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充实服务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具体从以下三方面不断完善并联审批工作,打造数字工商: 一是可以将并联审批系统与现有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连结,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争取实现市工商局和各区级行政审批机关的连接、各区(县)工商分局之间的连接、各区(县)工商分局与市属行政审批之间的连接。从而政府各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管辖区域内涉及行政审批单位的变动状态,确保不脱节。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电脑程序,实现行政审批单位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在登记机关内部工作平台实现局域网与互联网的物理联接和程序链接,摆脱目前并联审批工作由专人管理的现状,把它做为每一个受理审查人员的日常综合工作,变成日常登记注册的必备步骤之一。 三是做好并联审批的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并联审批工作,了解经过相关行政审批领取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既是对经营资格的确认,更便于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为经营者经营行为提供服务。下一步,我们还将增加并联审批程序的统计功能,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调研,使其成为政府工作中最为有效的工作网络。同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联系,积累经验,找出规律,确保并联审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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