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程公司事业部维保工轮休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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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公司事业部维保工轮休管理规定1、根据维保工作的特殊需要,维保工实行轮休制度, 每月轮休四天。2、各维保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于月末编制下 月维保工轮休计划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3、轮休计划由部门文员编制,队(组)长复核,部门 经理审核完成后,送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执行,行政人事部监 督。4、各维保部门应认真执行制定的每月轮休计划,尽量 安排维保工按轮休计划休息。5、因工作需要安排维保工继续工作,未按轮休计划时 间安排维保工休息的,维保工可以申请调休,申请调休一次 不得超过四天,超过的天数按请假处理。6、因工作需要,既不能按轮休计划轮休,也不能安排调休的,按加班规定处理,公司给加班的维保工发放加班工 资。7、工作时间加班、 法定休息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加班, 工资分别按维保工日平均工资的 150%、200%、300%计算, 各 经营部、分公司月末统计考勤时一并统计本部门的维保工的 加班天数,各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送行政财务部初审报执行 董事批准,加班需严格执行公司的申请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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