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后农村团的工作现状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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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税费改革后农村团的工作现状及对策 税费改革后农村团的工作现状及对策税费改革后农村团的工作现状及对策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中国农村的又一重大改革,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我县是一个拥有56万人口的农业大县,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工作遇到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新时期实现大发展,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组织应该认真思考和着手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团县委一班人深入5个乡镇12个村,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团的工作状况,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一、农村基层团的工作中的新问题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充分地体

2、现了党对农村、农民的关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减轻、规范、稳定”,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切实做到减人减支”也就成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调查发现,税费改革给基层团的工作带来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减庙”给“团的活动开展”带来挑战。撤消职能退化的机构,合并职能交叉的机构,缩小设置偏大的机构等等,这些措施直接导致原来团组织的合并。村一级的团支部基本上是有组织没有建设、有位置无人员、有职位无报酬。村一级的团员青年要么游离于组织之外,要么处于

3、团的工作边缘,致使团的活动覆盖面缩小,凝聚力减弱,活动开展难。2、“减人”给“团干部配备”带来挑战。由于编制比较少,设立专职团支部书记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大多都由乡镇干部中的年轻成员兼任,有的村根本找不出合适的团支部书记人选。另外,由于公务员实行逢进必考,年轻干部进入乡镇机关的渠道关闭,也给现阶段的团干部配备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3、“减支”给“团的经费筹措”带来挑战。税费改革后乡镇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加上沉重的化债任务,乡村两级财力现已十分困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活动经费来源单一,主要依靠行政拨付的基层团组织,经费筹措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总的来看,税费改革之所以会对农村基层团的工作带来以上这些挑战

4、,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四点:一是农村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团的工作重视不够,团干部配备和待遇不能到位;二是近年来农业比较效益太低,农村青年大量外出务工,农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相对以前有所降低;三是农村部分基层团干部思想保守,工作方式过于行政化,对团的工作思考不够,创新不够;四是农村团的工作内容较为单一,贴近农村青年实际需求不够,服务不够。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当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实施时,基层团的工作整体上缺乏灵活性、缺少主动性,一下子不能适应改革带来的变化,无法应对改革带来的挑战,便暂时陷入了困境。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团的工作的对策党的十六大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蓝图,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

5、重点在农村,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农村各项改革中的一项重点。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青年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不断地发生变化,农村团的工作必然会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现实也要求我们必须作出有益的探索,将来要想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团组织就要站在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高度,拿出创新的勇气来考虑农村团的工作,寻找新的对策。1、以“党建带团建”为抓手,创新基层团的工作环境。“党建带团建”一直是我们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个成功经验。新形势下,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团组

6、织要从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使全县基层党组织普遍将基层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创建一大批班子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2、以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为中心,创新组织设置模式。基层团组织是团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完善,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计划经济时代留存下来的按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建团的传统模式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基层团建方式必须主动适应多种公有制形式的不同特点,按新的经济成分、生产要素的

7、重新组合、生产建制的调整变化和实际需要灵活设置团的组织;必须主动适应青年流向多元、流量多变和流速加快的新特点,动态设置团的组置,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纵横交叉的网络型建团模式。总的来说,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往往也就是农村青年聚集点。所以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模式要把目光首先投向农业产业化中涌现出来的龙头企业或青年星火带头人创办的致富基地。如此既可填补团建空白点,又可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管理,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并能有效促进所在经济组织整体素质的提高,效益的增长。3、以吸纳青年能人进班子为重点,创新团干选拔体制。农村基层团组织要不拘一格用人才。除严格按“四个必须”的条件配备团委书记外,还应把农村青年中的

8、各类能人选进团委班子。可以采取海选的方式,以村级团组织为首批试点,从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兴业致富领头人、产业经营带头人、青年经纪人中选拔适合人选担任团支部书记,提高村团支部书记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如此一方面是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引导,可以充实乡镇后备干部队伍,一方面又是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能最大限度地团结农村团员青年。4、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标,创新基层团的工作活动内容和方式。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方式要让青年接受,活动方式要受青年欢迎,必须变传统的行政命令式工作方式为新型的充分发挥非权力因素作用的工作方式,加强与各类农村青年协会的合作,把工作做到具体的人和事上,真正赢得青年

9、信赖。要根据农村生产实际、青年发展需求,在活动时间、活动方式、活动内容上灵活考虑,走业余、务实、多样的活动发展道路,依靠活动内在的吸引力来增强团组的凝聚力,避免为活动而活动。调查表明,农村青年的第一愿望是致富,为此要重点做好青年致富工程的服务工作,加大青年科技培训力度,扩大培训面,并为他们尽可能地提供资金、政策和市场信息,从而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的增效增收,为稳定农村青年,稳定农村社会作出实际贡献。 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3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根据省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立即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

10、成员的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市水务局开展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12月6日开始到12月13日,我局利用近10天的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和相关乡镇中对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从12月14日至今我局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共出动机关工作人员50余人次,车辆15余台次,对城乡结合部的河渠环境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将摸排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乡镇并督促乡镇尽快制定详细的整治意见(办法)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我局还利用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行动这一契机,加大了对我市鸭子河城区段(示范河道)的整治和保洁力度,为我市

11、市民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亲水环境。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共投入机械10余台班,人员120余人次,各类运输车辆30余台次,共清理城乡结合部沟渠6公里,清理河(渠)面漂浮物2.3余吨,清理河(渠)道沿岸垃圾和杂物8吨左右。我局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的是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具体的整治项目中,使城乡结合部河渠专项治理工作发挥实效。  浅谈账外资产的成因、形式及税务处理    一个企业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他的再生产过程应当是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在规模不断扩张、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的同时,对外报表却是长期

12、亏损或微利。通过稽查,我们发现这些企业的实有资产与账面资产严重不符,即形成所谓的账外资产(包括现金、实物和债权等有形资产),正是这些账外资产为企业偷税提供了可能。下面就账外资产的成因、形式及税务处理谈几点看法。    一、账外资产的成因 企业账外资产的形成可以说是多种原因导致,比如说为了逃避注册资本时的验资费虚假注资隐瞒实收资本,以及收发货物计量不准确等原因。但是,导致形成账外资产的常见原因是为偷逃税金所致。一是虚列支出,虚列支出直接导致成本费用加大,应税所得额减少,偷逃所得税。同时如果是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可增大进项税额,减少应纳增值税。二是隐

13、瞒应税收入。企业利用无票收入部分进行收入不计账或少计账,以此达到偷逃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目的。三是接受现金捐赠不入账,以期偷逃所得税。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维持并且扩大再生产,那么,由于虚列支出或隐瞒收入的资金则须又投入到再生产之中,很显然,这些没有来源的资金部分就会形成账外资产。    二、账外资产的表现形式    企业由于偷逃税行为而行成的账外资产最初为货币资金,当又投入到再生产时,就会存在于各个生产和流通环节,表现为不同的资金形态。1、账外固定资产。多表现为新上的固定资产如设备、厂房、土地不在账目上反映。2、存货溢

14、余。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货物,在实际盘点时实际数量大于账面数量。3、虚假应付账款。主要表现是企业账面上的“应付账款”大于实际对应客户的“应付账款”,而实际上已用账外资金部分和全部偿付,原因是企业按约定期限偿付债务时,账面资金没有足够的余额用于支付。另一种情况最常见的是“其它应付款”,企业为防止出现虚假应付款而引起的风险,多采取虚拟人名或以股东及经营者的身份,做为应付款的对方,并根据账外现金情况转为企业账内资金重新进入现金流转。4、隐瞒账户。即将账外的货币资金存放于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户,或存放在个人储蓄账户之中。5、盘亏。盘亏做为账外资产存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比如产成品出售后不计

15、收入,一方面是产成品盘亏,而另一方面则是收入的隐瞒。    账外资产的存在具有周期循环性。一般情况讲当企业的账外资产足够多时,造成实际经营规模与账目反映情况相距甚远,此时,企业有可能采取再次注资等其它合法的形式将账外资产转为账内资产,所以账外资产的存在具有一定的时限性,同时,企业如重复以往的偷税行为,则会又出现新的账外资产。但是,任何企业也不可能对账外资产做到及时处置以转入账内资产,由此产生账外资产的周期性。    三、账外资产与应纳税费的关系    企业采取不同偷税手段所形成的账外资产,其账外资产额与偷

16、漏税费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同。企业采用虚列支出所形成的账外资产,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按所得税税率33计算,账外资产额与偷逃税金比为1:033。在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票发票、废旧物资收购票、农副产品收购票等可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同时影响流转税金,且影响增值税的比例就是其抵扣税的比例。如果企业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进行偷税,那么,即影响所得税又影响流转税。按增值税率17,企业所得税率33,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3,平均销售利润率10,且个人所得税忽略不计。    1、单纯隐瞒收入型。即所有支出全部入账,只是隐瞒部分收入。    10000

17、元账外资产影响流转税10000117x17=145299元;    城建税145299x7=1017l元;    附加费145299x3=4359元;    企业所得税(10000145299一101214359)x33=277256元。    税费合计为4374085元。    也就是说账外资产金额与偷逃税费之比为l:0437。    2、购、销均隐瞒即缩小规模型。这种类型偷税手段情况下,其偷逃税金额则不能按账外资

18、金直接计算,须根据其平均销售利润率推算出销售额。此时的账外资产是由隐瞒收入的利润和所偷逃的增值税金组成,账外资产金额除以毛利率和增值税率之和等于不含税销售额。    10000元账外资产影响增值税10000元(10+17)x17=629629元;    城建税629629x7=44074元;    教育费附加629629x3=18888元;    企业所得税 (100006296294407418888)x33=10“50元;    共影响税费4

19、97041元。    即账外资产金额与偷逃税费之比为l:079。    四、账外资产税务处理中的误区      在日常税务稽查中,对账外资产常常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注重账面逻辑的审查,忽视账实的核对,或者对溢余的货物不做处理和进一步追究;另一种是对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的盘亏金额按偷税直接处理。    事实上这两种做法都存在偏差,一是账外资产只是偷税行为导致资金存在形式的现象,并非是偷税的过程,还有账外资金形成仍有诸多其它原因,因此,在现代社会无罪推定原则指导下,账外资产不

20、能做为定案的直接根据。二是盘亏或盘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因账实不符所引起的,做为账外资产一经发现则必须进一步查明其原因。三是以产成品盘亏做为定案依据,容易产生推理错误。例如一企业某月生产产品100件,账面入库80件,实际出售90件,计账收入为60件,那么,月底实际库存为10件,账面库为20件,隐瞒收入数量为30件,盘亏10件。因此,以直接盘亏数量10件,做为隐瞒收入的数量显然有误。如果上例中当月账面产品入库为60件,那么,月末盘盈10件,仍然隐瞒了销售数量30件。    五、账外资产税务处理    对账外资产处理我们主要有两种形

21、式,一是核定征收,二是其它证据佐证下,以账外资产金额为根据按偷税处理。    1、账目混乱,不能准确核算应纳税金,按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对企业账目与现有资产严重不符,企业又提不出合理的理由,如统计错误,估计误差等,则可以定该企业账目混乱难以查账。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和实施细则之规定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存货上有出入,不涉及较大其它账外资产并且不能取得账外资产形成的相关证据。此外,这种处理方法只是对检查期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定征收,不具有追溯性,相对其他税务处理较轻。    2、与其它证据相

22、结合,形成证据链条,按偷税处理。       一个企业存有账外资产并不能直接证明该企业具有偷税行为,只能做为一种间接证据,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仅凭间接证据不能定案,为此要十分注重对其它证据的搜集,就是通过其它证据证明账外资产是由隐瞒收入或虚列支出而形成,并由于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以做为定案根据。这些相关证据一般指账外资产资金来源是企业小金库和账外收入,或证明其隐瞒了实际生产产量,或账面单价与实际售价不符以及纳税人在询问笔录中承认账外资产资金来源于隐瞒收入和取得虚构支出的行为等有关情况,这些证据的形式可以是签定结论,现场堪查记录,询问笔录、书证,其它录音录像资料等。    总之,账外资产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形成时间跨度大,以账外资产和相关证据做为定案根据一般涉及金额较大,处理上具有一定追溯性。为此,在具体运用上要充分听取纳税人申辩和陈述,对提出的异议一定慎重对待,即要保护国家税金不受损失,又要维护纳税人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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