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税收检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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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自治县税收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10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自治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

2、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二、检查范围和内容重点检查 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

3、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三、工作措施(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

4、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

5、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

6、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

7、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五、任务分解(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

8、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

9、,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案件。(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

10、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六、工作要求(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

11、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严肃工作纪律。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效能低下的,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2、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按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务公开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搞好财政局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党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逐步公开党内事务,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实现“五年再造一个新区”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促进发展、保证发

13、展的原则。把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抓党务公开,抓好党务公开促进和保证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只要不涉及党内机密,原则上都应公开,便于群众监督。3、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宪法、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实施党务公开,把党务公开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由点到面,逐步推进。4、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化党内监督、内容客观真实,形式与效果统一。5、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不断实践总结和规范,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公开内容(一)全局和

14、中心工作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区委决策、决定的意见、措施和执行情况;阶段性中心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年度党建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情况和执行情况;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务环境建设情况。(二)党组织自身建设主要包括:班子成员学习、培训情况;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宣传情况;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内容;主要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主要规章制度及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党员干部的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情况;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组织活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使

15、用情况;领导联系、帮扶困难党员、群众的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包括:党风廉政教育培训情况;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来信来访处理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结果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四)上级切块资金主要包括:资金拨付单位、监管单位、使用单位情况;资金拨付类别;资金拨付总数额及拨付进度;使用切块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切块资金核减、追加和调整情况。四、公开形式总体要求: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节俭”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记得住

16、。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公开栏。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合理设置,注重实效,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二)会议。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反映的内容。五、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同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和相关细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对所承办公开事项的内容和形式在操作层面要进一步具体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二是作出了公开承诺。本单位就党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17、,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预安销号制度的重要内容,月安排、季销号,实现“三同时”:即党务公开工作与作风建设,打选最优投资环境工作和单位阶段性中心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督促、同时检查、同时与干部的奖惩、绩酬和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建立党务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效形式,作为党组织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形成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为革除人们长期以来养成的陈规陋习,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部署汇报。促进城乡环境“脏乱差”状况的改善,推动文明新风进万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四乱”不文明行为

18、,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提升文明素质,养成卫生习惯,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文明新风尚,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工作内容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等;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公共场所遛狗。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四乱”治理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对垃圾直接倾倒入江河以及废水直排江河的问题进行彻底治理。要制定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逐步规范人们生活习惯。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三、重点范围集中治理“四乱”的重点区域是: 市中心城区包括

19、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各县城区及近郊乡镇;重点旅游景区以及景区沿途乡镇、村庄、院落;国省干道沿线、河道沿岸的乡镇和村庄。四、工作方式(一)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开展革除“四乱”陋习评议活动,发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为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文明劝导。组织文明劝导队、志愿者服务队,劝导制止“四乱”行为。(三)实施抄告。对机动车“四乱”行为人实行抄告制,并形成联动教育处理机制。(四)处罚教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四乱”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安排其教育执勤,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各县(区)应密切结合实际,创新集中治理“四乱”的工作方式。五、工作步骤从6

20、月20日至9月20日,全市统一开展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教育处罚方式及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针对“四乱”行为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持续抓好宣传引导和集中治理;组织督导督查、暗访,并曝光工作推进不力、“四乱”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探索巩固治理“四乱”成果,促进文明

21、卫生习惯养成的体制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六、工作任务(一)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的浓厚舆论氛围。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市级新闻媒体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等,制定有奖举报方案,使除陋习、树新风理念深入人心。全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都要策划专题宣传方案,划出专门时段和版面,开设集中治理“四乱”文明新风进万家专题节目,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定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动态、

22、宣传主要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四乱”陋习,为处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日报每周报道合计不少于1个版面,同时要专门设立“四乱”治理曝光栏,及时更新; 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每天要有新闻或专题,每周报道不少于7次;北纬网随时跟进报道“四乱”治理;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治理“四乱”陋习。市整治办要充分利用城区户外广告大牌、道旗、灯箱等宣传平台进行“四乱”治理集中宣传。(二)开展文明劝导,为专项治理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主责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整治办市文明办、团市委负责组织200人的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在 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

23、域、重要节点朝阳街、旅游车站、西门车站、吉选超市、青衣江公园、川农大周边、西门茶廊、啤酒木屋开展文明劝导,并深入街道、社区宣传文明生活新风尚,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劝导、制止“四乱”行为,同时发放印有宣传口号、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书签、环保手提袋等宣传品。市文明办将治理“四乱”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具体内容,并制定实施细则。市整治办统一制作文明劝导标识、文明劝导宣传书签,印制文明劝导手提袋等。(三)对 中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治理。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雨城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配合,对中

24、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集中治理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四)对“四乱”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可靠保障。1、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2、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实施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多次出现“四乱”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营运资格。3、对市民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

25、执法局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行为人罚款20元,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4、对入城脏车和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行为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入城脏车责令驾驶员清洗车辆,拒不清洗的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驾驶员罚款100元,市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车辆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市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和建筑工

26、地集中治理“四乱”的社会宣传,对于建筑工地施工不打围和工地乱堆、乱倒建渣、垃圾行为严重的施工企业给予不良记录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建筑运输车辆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驾驶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5、对乱遛狗行为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城区犬只管理实施细则,牵头抓好对城区犬只的管理,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治理城区遛狗的不文明行为,对在城市主要街道、群众休闲聚集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遛狗的,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100

27、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罚款。6、对中心城区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行为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宣传教育活动,并与这些区域的经营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视情节给予警告,对违法个人处50元罚款,对违法单位和经营者处500元罚款。7、对环境污染行为人的处罚主责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28、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全市工业企业乱堆、乱倒、乱排工业废渣、废水的宣传教育,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户乱堆、乱倒、乱排畜禽粪便的宣传教育,引导开展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违反排污许可规定,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城镇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废渣和畜禽废水、废渣的处罚。同时,探索实行农户“三包”(户内包清洁,门前包绿化,院风包整齐)责任制,并牵头指导各县(区)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新办法、新机制。(五)深化“七进”活动开展,严格抄告问责。主责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29、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农业局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机关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远离“四乱”的表率,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四乱”行为实施抄告,并按程序提请对“四乱”行为人和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企业“四乱”治理的宣传教育,杜绝企业职工“四乱”行为。市教育局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全市在校学生开展 “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摒弃“四乱”陋习,对学生出现“四乱”行为的,应督促县(区)教育部门抄告相关学校并按程序提请对校长、班主任实施问责。市民政局要结合“进社

30、区”活动,广泛发动全市社区居民、驻雅单位职工,开展文明礼仪劝导、捡拾垃圾、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等活动,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组织制定村(居)民公约。对社区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民政部门按程序提请对社区负责人和所在街道负责人实施问责。市农业局要在农村居民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习系列宣传、培训、实践活动,引导村庄正确开展垃圾处理,有条件的实行集中清运处理,没有条件的实行深埋处理,防止垃圾、废水直倒、直排江河。对村组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农业局抄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村组负责人实施问责。市妇联以“巾帼携手齐行动、共建洁美新家园”为主题,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

31、和家庭成员,开展美化家园、整治陋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市旅游局要结合“进景区”活动,在全市各大旅游景区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习系列宣传教育,引导旅游系统员工和广大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对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治理“四乱”不力的,要抄告所在地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为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七、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促进卫生习惯养成,提升文明素质,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四乱”,纳入本地、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摆在突出

32、位置,与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全市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查纠的具体措施、处罚的具体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7月份全市要全面启动专项行动,7月底务必要见到成效。(二)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四乱”治理的舆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和远离“四乱”的表率。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辟“四乱”治理

33、专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和成果,同时还要设立“曝光台”,对“四乱”行为进行批评等多种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环境、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为推进专项行动,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三)联动协作,合力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县(区)各级党委、政府是集中治理“四乱”的工作主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具体安排抓好本级工作落实。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行业

34、和系统内迅速启动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见到实效,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四)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治理“四乱”是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是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工作督查及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督查,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督查办要将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710月专项督查工作内容,把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切实加强考核。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和督办。二是市委宣传部和市整治办联合建立有效的暗访曝光机制,实施抄告制度,大胆曝光“四乱

35、”不文明行为。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典型问责,以问责促尽责。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四乱”治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爱国卫生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五)建立机制,提供保障。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长效机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政府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纠正和处罚“四乱”行为的办法。要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科学的奖惩机制。要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制定村(居)民公约。要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市民公约。要建立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机制,解决好对执法队伍、文明劝导队伍、卫生劝导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经费保障,以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顺利实施。 2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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