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优惠方案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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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郎溪小商品市场招商方案实施细则为促进经营户积极进场经营, 鼓励经营户在市场开业期间踊跃开业,做活做旺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加速市场前期的培育,使市场能迅速积累人气, 并能与经营户形成良好的沟通互动, 实现市场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创建繁荣和谐的“郎溪小商品市场” 。制订以下开业优惠方案及实施细则:一、 经营补贴补贴期限1 、2013 年 7 月 1 日前入驻商户,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每月补贴6.6元/补贴期限为市场试营业后15个月。2、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 日入驻商户, 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每月补贴6.6元/ nf ,补贴10个月。3、 2013

2、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开业的经营户,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每月补贴6.6元/ 补贴6个月。4、 、 底层一拖二商铺每户入驻面积达到 500 平方以上的,三层经营户入驻面积达到 2000 平方以上,补贴期限额外增加3 个月。5、 三层经营户补贴标准按5元/ itf/月计算,补贴期限与一二层商铺相同。实施细则1 经营户装修符合要求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无拖欠管理费用 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展示齐全,已缴纳履约保证金 1 万元每月正常经营天数达到 26 天的经营户发放经营补贴。2 管理公司每日安排人员不定时(上下午各

3、一次)对登记的开业经营户进行经营考勤,考勤以经营户签字为准。3 对未达到开业标准及经营天数的,扣除当月经营补贴,特殊情况(如生病进货)提前在市场管理公司请假,当月经营天数不低于 24 天(包括 24 天) ,当月经营补贴按半数发放。连续2 个月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取消其补贴权利。4 对经营户合同签订后,在房屋交付使用 15 天内仍不进场装修铺货 铺货面积未满经营面积2/3 铺货面积未满商铺墙面3/4 ,装修过于简单(以市场管理公司验收为准,同业态经营商户监督认可)达不到开业条件的不在此补贴范围内。5 经营户开业后需自行到市场管理公司办理补贴登记。未登记经营户,不在此补贴范围内。6 在市场试营业

4、六个月内退场的经营户,市场管理公司有权全额收回或取消其在经营期间的经营补贴。7 经营补贴以经营考勤为依据,市场试营业三个月后, 张榜公示,按季度结算兑付。经营户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现金形式发放。2、 租赁优惠租赁优惠期限1、 、2013 年 7 月 1 日前对所有签约入驻市场经营的商户,一次性缴纳 2 个月房租,并每间商铺缴纳履约保证金1 万元(三层商铺每间 5 万元) ,减免第一年度租金十个月。2、 、第二年度一次性缴纳第二年房租4个月,减免第二年度租金八个月。3、 、第三年度一次性缴纳第三年房租6个月,减免第二年度租金六个月。4、 、第四年及第四年

5、以后租金以第三年租赁价为基数,递增不超过10% 。实施细则5、 经营户装修符合要求、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 无拖欠管理费用、 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展示齐全,铺货、铺货面积达到经营面积2/3 、铺货面积达到商铺墙面3/4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 1 万元、每月正常经营天数达到 26 天的经营户,方可享受此房屋租赁优惠。6、 商铺只得用于正常经营,不得挪作他用。责令不改的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其免租期直至收回商铺。7、 对拖欠市场相关费用超过15 天未交商户,经多次催缴不付者,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其免租期直至收回商铺。8、 对不配合管理公司工作,违背

6、市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 管理公司有权取消其免租期直至收回商铺。9、 对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经营户,未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未在指定期限内正常开业的,管理公司将按每月租金收取房屋租赁费并取消其免租期,直至收回商铺。3、 装修补贴在 2013 年 7 月 1 日前签约入驻经营户, 装修符合要求, 达到 装修补贴标准 ,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无拖欠管理费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展示齐全,铺货面积达到经营面积2/3 、铺货面积达到商铺墙面3/4 ,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1 万元、 每月正常

7、经营天数达到26 天的经营户,市场试营业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商户相应的门面装修补助。1、 在 2013 年 7 月 1 日前签约入驻经营户,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补贴40元/ m2 ,三层经营户补贴30元/ m2。2、 在 2013 年 7 月 1 日至2013 年 10 月 1 日签约入驻经营户,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补贴30元/ itf ,三层经营户补贴22 元/ m2。3、 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签约入驻经营户,底层一拖二商铺每套门面补贴 15元/itf,三层经营户补贴12元/ m2。4、 经营户退场,必须恢复房屋原貌。四、市场综合费减免方案1、物业费:底层一拖二商

8、铺1.2元/月/ nf (三层商户1.2元/月/nf)2、市场商业营运费:底层一拖二商铺 2.8元/月/nf (三层商户1.8 元/月/ m2)3、对正常经营的商户,物业费及市场商业营运费合计按2元/月/ttf (三层商户按1元/月/itf)收取。未自营、也未出租给别人经 营,则全额征收。4、水电费由市场管理公司按实际使用代收代缴。5、2013年7月1日前入驻开业的经营户,装修符合要求、消防要求达标、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无拖欠管理费用、配合管理公司工作、制作统一店招、店内货物 展示齐全,已缴纳履约保证金 1万元、每月正常经营天数达到 26天的经营户,减免物业费及市场商

9、业营运费至2014年6月底(补贴期限为市场试营业后一年)。6、市场试营业第二年,一次性缴纳物业费及市场商业营运费一年,免除市场第三年物业费及市场商业营运费。7 、 对已缴纳物业费及市场商业营运费, 中途停止经营的商户, 物业 费及市场商业营运费不做退还。转让、转租商户,期效不变。注: 1 、经过管理公司同意后商铺转让、转租、出让等情况,相关补贴、减免,商铺接收者顺延有效。2、对扰乱市场持续、不正常经营、所经营业种不符合市场划分业态区域的,不配合市场管理公司工作的经营户,市场管理公司有权削减、取消对其相关补贴及经营政策。3、本方案未尽事宜,市场管理公司有权作出相关说明补充。郎溪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2 年 9 月 5 日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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