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2141124 上传时间:2021-12-0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不溶性微粒检查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一个测定不溶性微粒检查方法。2. 范围:适用于所有需测定不溶性微粒的样品。3. 责任:质检科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4. 程序4.1 原理4.1.1 本法系在可见异物检查符合规定后,用以检查溶液型静脉用注射剂中的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数量。4.1.2 本法包括光阻法和显微计数法。除另有规定外,测定方法一般先采用光阻法;当光阻法测定结果不符合规定或供试品不适用光阻法测定时,应采用显微计数法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并以显微计数法的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4.1.3 光阻法不适用于黏度过高和易析出结晶的制剂,也不适用于进入传感器时溶液产生气泡的注射剂。对于黏度过高,采用

2、两种都无法测定的注射液,可用适宜的溶剂经适量稀释后测定。4.2 试验环境及检测4.2.1 试验操作环境应不得引入微粒,测定前的操作应在层流净化台中进行。玻璃仪器和其他所需的用品均应洁净、无微粒。本规程所用微粒检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使用前须经不大于 1.0 m的微孔滤膜滤过。4.2.2 取微粒检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50ml,按相应检查法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光阻法要求每 10ml中含 10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 10粒以下,含 25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 2粒以下。显微计数法要求每 50ml中含 10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 20粒以下,含25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5粒以下。否则表明微粒检

3、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玻璃仪器或试验环境不适于进行微粒检查,应重新处理,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供试品检查。4.3 光阻法当液体中的微粒通过一窄小的检测区时,与液体流向垂直的入射光,由于被微粒阻挡而减弱,因此传感器庶输出的信号降低,这种信号变化与微粒的截面积简成正比,光阻法检查注射剂中不溶性微粒即依据此原理。4.3.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4.3.1.1 仪器通常包括取样器、传感器和数据处理器三部分。4.3.1.2 测量粒径范围为 250m,检测微粒浓度为 05000个/ml 。4.3.2 仪器的校正与检定所用仪器应至少每 6个月校正一次。4.3.2.1 取样体积待仪器稳定后,取多于取样体积的微

4、粒检查用水置于取样杯中,称定重量,通过取样器由取样杯中量取一定体积的微粒检查用水后,再次称定重量。以两次称定的重量之差计算取样体积。连续测定3次,每次测得体积与量取体积的差应在± 5%以内。测定体积的平均值与量取体积的差应在± 3%以内。也可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校正,结果应符合上述规定。4.3.2.2 微粒计数取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 5%,平均粒径为 10m或25m的标准粒子,制成每 1ml中含 1000 1500微粒数的悬浮液,超声处理(80120W)30秒脱气或静置适当时间脱气,开启搅拌器,缓慢搅拌使其均匀,依法测定3次,第一次数据不计,后两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与已知粒子数之

5、差应在±20%以内。4.3.2.3 传感器分辨率取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平均粒径为 10m的标准粒子(均值粒径的标准差应不大于1m),制成每 1ml中含 1000 1500微粒数的悬浮液,超声处理( 80120W)30秒脱气或静置适当时间脱气,开启搅拌器,缓慢搅拌使其均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 10m和 12m两个通道的粒子数,使得两个通道的差值计数与10m通道累计计数之比应不小于68%。若校正结果不符合规定,应重新调试仪器后再次进行校正,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注:如所使用仪器附有自检软件,可进行自检。4.3.3 检查法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小心翻转 20

6、次,使溶液混合均匀,立即小心开启容器,先倒出部分供试品溶液冲洗开启口及取样杯,再将供试品溶液倒入取样杯中,超声处理( 80120W)30 秒脱气或静置适当时间脱气, 置于取样器上(或将供试品容器直接脱气后置于取样器上,不加搅拌)。开启搅拌或手动缓缓转动,使溶液均匀(避免气泡产生),依法测定至少 3 次,每次取样应不少于 5ml,记录数据;另取至少 2 个供试品,同法测定。每个供试品第一次数据不计,取后续测定结果的平均值计算。4.3.4 结果判定标示装量为 100ml或100ml以上的静脉用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每 1ml中含 10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 25粒,含 25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 3粒。4.

7、4 显微计数法4.4.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4.4.1.1 仪器通常包括层流净化台、显微镜、微孔滤膜及其滤器、平皿等。4.4.1.2 层流净化台高效空气过滤器孔径 0.45 m气流方向由里向外,应定期检查风速及净化台上空气中的微粒数。4.4.1.3 显微镜双筒大视野显微镜,目镜内附标定的测微尺(每格0.05 0.1mm)坐标轴前后、左右移动范围均应大于30mm,显微镜装置内附有光线投射角度、光强度均可调节的照明装置。检测时放大100倍。4.4.1.4 微孔滤膜白色,孔径 0.45 m、直径 25mm或13mm,一面印有间隔 3mm的格栅;膜上如有 10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5粒以下,并不得有

8、25m以上的微粒,必要时,可用微粒检查用水冲洗使符合要求。4.4.2 检查前的准备试验环境检测符合规定后,在层流净化台上将滤器用微粒检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冲洗至洁净,用平头无齿镊子夹取测定用滤膜,用微粒检查用水 (或其他适宜溶剂)冲洗后,置滤器托架上;固定滤器,倒置,反复用微粒检查用水(或其他适宜溶剂)冲洗滤器内壁,沥干后安装在抽滤瓶上,备用。4.4.3 检查法除另有规定外,取供试品,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在层流净化台上小心翻转20次,使溶液混合均匀,立即小心开启容器,用适宜的方法抽取或量取供试品溶液25ml,沿滤器内壁缓缓注入经预处理的滤器(滤膜直径25mm)中。静置 1分钟,缓缓抽滤至滤膜近干,再用微粒检查用水 25ml,沿滤器内壁缓缓注入,洗涤并抽滤至滤膜近干,然后用平头镊子将滤膜移置平皿上(必要时,可涂抹极薄层的甘油使滤膜平整),微启盖子使滤膜适当干燥后,将平皿闭合,置显微镜载物台上。调好入射光,放大100倍进行显微测量,调节显微镜至滤膜格栅清晰,移动坐标轴,分别测定有效滤过面积上最长粒径大于10m和25m的微粒数。4.4.4 结果判定标示装量为100ml 或 100ml 以上的静脉用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每1ml 中含10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12 粒,含25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2 粒。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