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赔偿.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2252141 上传时间:2021-12-0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者赔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消费者赔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消费者赔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消费者赔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者赔偿.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 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 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 要求赔偿,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 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 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

2、出的合理费用,以 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 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 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 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 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 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 加赔偿

3、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 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 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尖法律、法规对处罚机矢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责令 停业整顿、 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 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尖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

5、、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 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尖应当记入 信用档案5向社会公布。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 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 经营者承担有矢瑕疵的举证责任。在消费权益纠纷中,消费者就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消费者为了证明自己

6、的 主张而做的鉴定检测费用应该有自己承担,但是在最终的赔偿请求中可以将鉴定费用列 入其中O所以,最终鉴定费用还是由败诉方承担的。食品安全;去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 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 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

7、足一千元的,为 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 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 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 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 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8、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 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 疾者生活自助具 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 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 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 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 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 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 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