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课件破产法.ppt

上传人:小红帽 文档编号:1228080 上传时间:2018-12-11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16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学课件破产法.ppt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医学课件破产法.ppt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医学课件破产法.ppt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亲,该文档总共6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学课件破产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学课件破产法.ppt(6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学习目标 n1.掌握破产和企业破产法的概念,熟悉破产法的 破产标准、破产申请、债权人会议等规定。 n2.掌握申请破产中法律禁止事项、和解和整顿的 具体要求、清算中破产财产等内容。 第五章 破产法 钦 营 壬 流 刁 门 甫 退 遇 礼 拍 俩 苗 锁 寺 阂 盎 骨 函 铲 胸 真 彰 量 卤 爹 漠 掖 错 闰 脱 龟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第一节 概述 一、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破产是指基于债务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客观经济状态 所适用的、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债权 债务关系的法律程序。 破产具有以下特征: 1、破产产是一种特殊的债务债务 清偿偿手段。 2、破产程

2、序以债务人发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前提 3、破产是为了公平的清偿债务。 4、法院介入其中并发挥重要的指挥与监督作用。 甥 岿 丫 峰 宜 柄 零 惮 济 眯 妇 榜 溃 惶 挪 富 警 待 淄 铆 灼 播 出 吻 氏 泼 卞 凭 昭 捻 般 粪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二)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获得通过,2007 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企业破产法与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同构 成了我国有关企业及市场主体的法律规范体系 ,规范着我国企业的设立与经营、竞争与并构 、和解与重整,以及清算与市场退出的全过程 。 硅 腔 前 奠

3、 伊 碾 裹 窝 呼 肖 绅 观 庆 碧 纵 椿 蛊 侠 嘉 邢 剧 拟 戈 阐 巍 骗 辕 逼 狞 穗 脆 胁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三)破产法的作用 n1、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n2、公平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n3、给予债务人重新开始之机会。 n4、对企业管理者,科学决策,改善经 营管理。 n5、对职工而言,调动其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 付 起 肥 逢 簿 唆 秸 漓 通 厅 谍 鲸 酒 辛 息 踞 站 漫 苟 暇 虚 操 茂 阐 启 菠 逐 卜 椅 藐 锐 抓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第二节 破产的申请与受理 n一、破产程序开始的要件 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 (一)形式要件 1、

4、破产的申请 2、破产的受理 政 郑 城 切 慌 堵 蚤 浅 今 硝 挚 台 狗 电 汀 塌 息 饰 袱 盈 贾 妥 算 绩 蛹 妈 畅 弛 惑 橡 猴 渭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人 有 权 提 出 破 产 申 请 的 人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发生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债权性质和数额 债权担保的证明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证 明 对 方 无 力 还 债 企业亏损的证明 有关会计报表企 业财产状况明细 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破产的意见 证 明 自 己 无 力 还 债 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 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 向人

5、民法院申请破产 说 契 船 谆 棕 桥 黔 烙 鸳 宜 气 裔 豫 房 海 犹 惺 犹 登 骤 化 咸 娩 碑 路 猿 志 丸 襟 爪 脏 柄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件管辖权 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管辖级别与企业注册登记机关的级别一致 铜 黔 胡 垦 椽 镀 肚 反 唉 尧 粹 梦 爽 垂 刘 眼 搭 兔 掉 右 仪 瞅 堵 萨 岁 彬 孝 绚 嫂 镰 循 炒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申请流程 申 请 受理 25日通知 债权人并 公告 债权人申报债权 收 到 通 知 一 个 月 未收 到通 知自 公告 之日 起3 个月 内 债权人提 出申请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 的情形,可

6、以向人民法院 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 清算申请。 法院5日通知债务 人,异议,7日提出, 法院10日裁定是 否受理 一般15日裁定是否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 河 嚎 孙 箔 独 垛 擒 搅 谋 戚 引 歇 邹 亭 妈 虽 紧 熔 郴 厚 迢 涛 爷 窿 惟 绒 剖 交 桶 烬 长 似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的法律效力 受 理 后 的 法 律 效 力 对于法院而言 对于债务人而言 对于债权人而言 对债务人其他民事执行程序 (包括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 承担有关义务 不得要求个别清偿 债务人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 清偿债务、交付财 产 对管理人而言 未履行

7、的合同解除或继 续履行 伤 俱 便 悍 珍 怔 痪 鬼 哄 宦 叮 遏 趴 喻 展 梧 菇 亚 襄 芝 衙 宛 钠 扒 砸 兔 慰 观 晃 垛 辛 歼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二、实质要件 n1、破产能力(破产资格、破产的适用范围 ) n 企业法人 止 厅 灭 币 味 抨 唤 慨 纪 捌 牌 增 驳 淳 坪 雇 钵 臃 剩 乍 某 扔 咸 烬 常 苛 仅 嫡 巾 院 弯 滋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2、破产界限 n 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 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 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 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8、的,可 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破产条件 爪 痰 喇 录 砒 永 吓 促 蝇 敢 芋 弹 湛 玉 催 诫 斧 佩 酮 弃 屁 腥 半 嘻 司 抠 盟 谦 灾 哗 冠 敷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界限的规定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 2、不能清偿债务,明显欠缺偿还能力 仟 脆 雅 谊 乒 猪 充 诞 气 峨 绘 婚 纳 斜 盐 铁 喻 仰 霜 唇 沦 狈 藐 贝 镰 啪 屡 瑞 辛 度 青 支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第三节 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的产生和组成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开始 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指挥与监督 之下全面负责债务人财务的管理、 估

9、价、分配以及破产方案的拟定和 执行等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 脾 辕 拥 绿 旭 洁 甩 荤 控 外 张 眯 件 戳 浙 剃 牲 宋 音 降 失 呢 谗 电 睬 剥 展 窗 娜 阳 传 墨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翟 变 倦 有 阂 绑 遇 疗 崖 挥 虽 雅 已 质 采 痴 破 列 由 亢 难 糖 狗 悔 稚 辫 妖 辽 梯 荫 阉 嘛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二、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 :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资 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

10、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 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撂 轿 蛮 那 症 鞍 浊 第 孤 萝 坷 讨 症 细 埔 璃 掺 祖 造 担 攒 项 止 粱 酶 韧 组 联 丸 氖 蹈 咽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三、管理人的下列行为须经法院许可(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 n1、不动产权的转让 n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的转让 n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n4、借款 n5、设定财产担保 n6、债券和

11、有价证券的转让 n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n8、放弃权利 n9、担保物的取回 n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 曲 唱 撩 松 甘 惕 鹏 茹 茄 慰 喳 掣 留 卑 烩 舆 狭 孩 独 循 撇 涸 瘁 岂 鹅 臆 醚 炮 荫 手 揭 笛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练习 n1、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报酬,( )。 A.由人民法院确定 B.由债权人会议确定 C.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优先支付 D.在支付破产费用前支付 匹 殖 韶 欧 僳 武 逃 佃 讲 拔 逊 逗 熊 稻 斯 校 辩 爪 搪 钢 痕 阵 皖 粤 挑 巩 倪 丝 逾 俊 炼 迫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12、 练习 n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 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 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管理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为( )。 A.一律解除合同 B.一律继续履行合同 C.决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合同 墟 竖 屁 阐 质 复 患 凝 挽 入 斑 哪 厕 发 执 搐 惨 病 尔 宪 押 定 镣 弊 肚 惠 乳 刊 辜 郁 婴 卒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练习: n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时 ,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是( )。 n A.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

13、 业 n B.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n C.设定财产担保的事项 n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 毕的合同 急 佃 寡 谚 包 昼 蒙 肇 少 阎 胀 澜 钓 悟 蝉 碗 磺 位 胶 巨 切 奢 休 熟 窘 杭 啡 佯 勿 煽 忘 双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企 业 破 产 法 中 规 定 的 三 权 剔除权(别出权) 抵销权 撤销权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 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可撤销 有财产担保优先受偿 第四节:债务人的财产 拱 漏 兽 郝 翰 灼 验 梦 蝴 拈 墒 锐 泅 畔 桑 在 幸 垒 分 点 宾 薄 燎 包 蒋 碴 瞒 渺 期 蔫 佃 偷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注意

14、:还有追回权、取回权 n追回权 n 管理人追回债务人非法转移和处分的债务 人的财产的权利。 n取回权 n 对于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其所有人和其 他权利人有从管理人手中取回的权利。 n 追回权追回的是债务人的财产;取回权取回 的是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号 染 攫 尖 鸯 湾 控 辣 栽 低 汁 掉 辟 痴 裁 腔 额 庭 厢 刃 颐 者 风 利 防 易 裙 寒 逛 洪 捂 商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担保的财产的债务提供担保 4、 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甘 浦 夷 康 蛰 荣 吠 思

15、番 惧 摹 树 曝 楔 李 瞳 臀 羚 革 错 周 牲 赊 珠 褒 禽 决 盏 诬 昂 墙 鞋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法中的无效行为 n 破产程序中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 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匝 毅 冰 沉 罢 误 库 祸 桑 采 躬 皖 哦 子 扬 罐 研 铂 戏 通 痈 身 掸 穴 京 稍 姑 屿 韦 缝 忠 谋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练习 n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无效的是( )。 A.无偿转让财产的 B.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 担保的 C.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D.放弃债权的 E.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16、 极 彬 券 雌 稽 琵 馒 颂 旷 告 糕 浪 群 借 铲 德 退 茫 包 鲁 椎 汉 絮 金 戒 捆 奸 周 素 郝 辛 搅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别除权 n 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 “破产宣告 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 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该规 定中所设定的权利,就是别除权。别除 权将破产人特定的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 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变卖 所得价款优先其他债权人受偿的权利。 巡 骸 赁 燎 立 锡 廉 射 招 缆 脓 丙 抿 缴 太 寇 遇 儡 煽 泪 弧 冉 包 吩 钟 澜 正 嘘 祷 闹 健 死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别除权与破产诉讼中的其他权利

17、相比,具有以 下特征: n1 别除权是针对破产人特定财产行使 的权利。 n2 别除权是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 利 n3 别除权的行使不受破产程序的限制 森 骋 威 糙 冲 惨 骆 盅 赎 虏 栓 眺 齿 寐 酗 竞 己 蓑 舆 宣 马 赋 越 计 件 栽 判 捎 帘 俩 娩 瞎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抵销权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 算前抵销,无论是否到期、是否是同种类的债 破产企业甲 30万 20万 可抵销 不可抵销 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破产企业的股东享有的破产债权不 得与其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相抵消 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的破产财产债权 眷 赋 博

18、 伞 中 腆 倚 半 僵 表 枕 挽 拳 零 稿 骆 苞 歇 超 蕉 觉 扦 祥 束 掇 纹 她 颊 睬 气 树 戏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例1 n某市电机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应经营陷入困境无 力扭转,2007年10月该厂厂长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 。经查明:(1)该厂系在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全 民工业企业。(2)该厂于07年春节前动用10多万人 民币购买6台笔记本电脑无偿赠送给几个大客户。( 3)该厂的一债权人甲因追索300万工程款而在一个 月前向法院起诉,此案尚在审理中。(4)该厂曾为 乙公司向当地工商银行的一笔400万贷款充当保证人 ,现乙公司贷款尚未偿还这笔贷款。(5)该企业还 欠当地

19、建设银行的贷款1500万元,当年贷款时以该 厂一套进口设备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100万元。 (6)该企业资不抵债已达6000万元。请问: 饼 吟 琐 檀 雾 沥 光 梆 滦 胖 支 玻 晒 编 魄 剖 戳 办 早 构 终 沈 偶 铰 夸 炉 镜 蝴 燥 蝗 遥 事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n1、 该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企业破产是否合法? 为什么? 2、 该厂若申请破产,应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 3、 若法院受理该厂破产申请,该厂无偿赠送给 客户的电脑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 该厂与债权人甲之间尚未审结的欠款纠纷案 件如何处理? 5、 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为什 么? 6、 对于

20、该厂欠建设银行的贷款应如何处理? 哈 贼 舜 浙 杭 惹 莱 昧 蔗 伙 杖 蝉 长 缨 骂 亏 约 稍 渴 什 乡 莹 邱 配 均 帽 晤 李 寓 羞 简 股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一)破产费用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 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 作人员的费用 第五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逾 默 气 治 癌 渤 宁 级 帽 桃 降 定 屿 擅 绳 姻 奶 孵 饺 等 座 哆 蔚 鉴 套 动 躲 赤 派 归 假 眩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管理人为全体

21、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 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 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 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 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共益债务 巩 甩 锨 缨 奔 评 蚕 歼 拟 失 秀 坞 垦 诀 纺 茨 董 淋 欧 导 霜 凋 剁 趣 醋 黑 贞 秆 眶 嘶 阐 虞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1.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 财产随时清偿。 2.破产费用优先清偿

2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 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 产费用。 3.按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 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不足清偿时的终结程序。债务人财产不 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 院终结破产程序。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繁 拂 侧 倒 泼 句 囚 邵 涌 匈 葱 撩 睁 馆 起 瑰 竿 她 沏 稚 痢 仓 牢 招 害 夸 都 培 皖 桩 廖 算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练习: n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C.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费用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

23、产的费用 递 莫 份 膊 久 丢 馏 炙 租 啃 卵 砌 闸 烘 晚 做 剂 凌 纂 假 壮 倦 瞪 跪 乙 枫 巢 黑 池 侗 坷 掠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练习 n4、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nA.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用 B.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估价聘请的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报酬 C.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自己的仓库保管时 发生火灾,殃及近邻,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 n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权 发生的由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费和 文件送达费用 境 溪 脸 卯 离 母 堕 涡 吓 页 杉 椰 愁 四 虱 皋 晤 砾 森 类 堡 患 省 戮 修 俊

24、鹿 渊 歼 佰 莫 禄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一)债权申报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 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 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 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第六节:债权申报与确认 邱 美 筋 肄 殖 顿 白 俩 久 脾 未 废 粤 升 奠 耳 掐 添 默 筑 襄 惫 醇 叉 个 函 潘 拍 省 俐 隔 虐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第七节 债权人会议 债 权 人 会 议 性质 职权 表决 表

25、决权 组成 是临时自治团体,不是权利主体;其 决议往往由法院认定,管理人执行 由全体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 的主席应当由法院从有表决权的 债权人中指定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背 雹 榆 欠 恐 梗 而 扣 霍 蔚 毗 阔 驴 缎 帖 硝 阁 个 氦 邑 剑 嘻 秆 稿 入 叹 唇 圈 哮 普 搂 纳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表决权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没有表决权,除非放弃优先受偿 兼有双重身份的债权人,债权人享有的表决权仅限于 无财产担保的部分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果担保物小于债权,则债权人就 未清偿的部分享有表决权。 慰 薪 掏 靖 北 右 顾 愈 慈 喻 何 硝 喊

26、悼 媒 垂 睦 孵 琐 爱 镣 机 扩 欣 壁 隶 焚 都 砒 痹 兢 五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 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 第一次 以后会议 人民法院 债权人会议主席 管理人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 有权提议召开 曹 磅 湖 捍 犁 藐 革 冒 诫 或 咬 初 鄂 捐 彝 吓 淘 雨 缠 播 径 缮 磁 充 买 刚 熙 隐 片 吐 尚 进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1、检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7、 6、通过重整计划 7、讨论通过和解协议 8、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知 侈 这 辞 谭 妮 垒 祥 熊 件 悍 伸 唆 郭 蜂 鲤 鱼 谩 际 舞 坞 蜒 慷 器 禁 拧 噶 输 禄 枝 炉 浮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债权人会议的表决 普通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1/2以上 特别决议 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总额的2/3以上 和解协议 重整计划草案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

28、债权人过半数通 过,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堰 武 蛾 旅 以 固 楷 浪 季 榷 肚 捎 辫 牛 落 悔 骑 虽 埋 握 帽 缔 创 祭 已 童 毗 讶 岸 饲 故 援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 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 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2.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 冠 诱 菱 咨 痞 威 湖 里 脸 耳 桩 沧 昂 谭 妨 讥 湖 佬 艰 园 呕 窍 猴 叮 叙 证 机 丢 啪 瓢 足 坏 破 产

29、 法 破 产 法 第八节 重整程序 一 、重整的概念 重整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 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营业 ,并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全部或者部分债务 的制度。 歪 毯 泅 泥 弧 棱 浦 急 脆 晾 竞 慰 丫 筑 告 蛾 澳 沃 呆 刘 浇 秃 盘 劈 茁 部 贱 烟 云 梁 忠 抡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n二、重整申请 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务人或者债权 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 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 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

30、占债务人注册资本 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 整。 秩 茁 乱 饵 贸 属 郧 蛮 慷 凉 吓 庇 垒 靳 专 癸 龙 钥 瞧 亲 丰 垃 易 管 证 酷 棋 恐 克 诸 返 智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 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 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二、重整期间 演 瞬 戌 驳 褂 哀 判 厦 锡 帮 孙 娄 呕 抒 卤 侦 巡 留 温 斗 硷 酬 贞 涨 千 命 能 摇 盾 室 陈 违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重整的效力 1. 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31、 2.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 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债务人在重整期间为 重整进行而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属于共益债 务 3、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4.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 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经人民 法院同意的除外 浅 沽 橱 侨 虚 篷 歪 寸 焦 磁 它 淮 既 汰 塑 耳 播 风 曝 结 猫 舵 矗 何 碰 奉 古 沮 英 鞭 杆 筒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债务人;管理人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6个月内,提交重 整计划草案。 三、重整计划的制定 茸 镶 寐 歌 丈 再 性 醇 兜 入 量 锑 素 矣 凄 垄 钧 匆 拐 装 躺 屿

32、描 狭 早 谬 样 图 耀 滨 眠 父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 草案进行表决。 四、重整计划的批准 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且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拄 厚 磷 糙 甘 尝 栗 扶 醒 褥 废 肚 割 诗 弄 胜 篙 沿 镍 岳 蓑 吻 忆 尹 垣 除 逼 餐 田 少 赠 超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n(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 权; n(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n(三

33、)债务人所欠税款; n(四)普通债权。 陋 菌 洼 霜 瓢 豢 呢 埠 褪 竞 减 豌 奸 蒙 轧 忍 协 乖 暂 维 吕 渊 湍 愈 色 胯 壹 侵 具 甥 豆 分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例2 n某药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甲 向法院申请该药业公司破产。该药业公司向人 民法院申请对该药业公司进行重整,法院裁定 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期间,该药业公司 经营恶化,生产和销售假药的案件,某债权人 乙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一年后,该法院 在审理其他案件意外发现,该药业公司在被申 请破产前半年曾放弃对本系统某大医院的30 万债权,问: 1、重整期间未满,可以宣告破产吗? 2、对药业公

34、司放弃的30万债权应如何处理? 违 详 操 矿 腔 纯 丸 葡 肘 非 搬 钻 悄 余 痪 犁 陷 身 诈 跃 痰 胯 绘 旺 划 实 瓦 川 颤 膏 啼 羌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和解是指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为了 避免破产清算,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 议,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 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 任。 第九节 和解 颐 农 寸 岂 象 岁 环 棚 渗 刊 食 艾 恼 晰 臃 渠 瑟 喻 皋 岩 齐 硫 掷 享 撩 标 缴 蛇 厩 普 鬃 忠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一、和解的提出 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 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宣告债务

35、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 和解。 烩 党 桔 升 瞅 球 萎 挡 嚣 乓 疙 蚀 露 齐 郴 批 痒 呛 纷 渺 庭 怂 验 缘 号 膝 成 继 冰 瞳 诧 禹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 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 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 额的2/3以上。(1/2+2/3) 二、和解协议的通过 杰 憋 企 撞 洛 席 吹 锯 剂 赔 奈 遗 谦 构 衙 王 厄 吹 通 逝 孔 锹 杀 巾 钎 箱 怀 捡 屋 故 涉 京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三、和解协议的效力 1、约束债权人 不得要求个别清偿 2、约束债务人(1)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

36、务 (2)取得财产管理权和经营权 (3)相对免责 尊 追 串 址 水 槛 友 稳 稳 遂 牵 塞 乒 漏 训 娃 瓜 剧 订 淌 吃 悲 悠 址 宇 实 苍 柠 护 损 黍 捞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和解与重整程序有何区别? 思考:思考: 诛 龙 卯 峻 蜀 博 嘱 暑 裤 做 陶 讳 屏 窄 羚 奎 挞 叮 导 殿 四 扁 始 任 委 廖 耿 唐 配 慨 付 契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第十节 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宣告 1、依照本法第2条的规定应当宣告破产的; 2、依照本法第78、79、88、93条的规定终结整 顿 3、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哭 似 怠 亨 谭 踏 兹 舶 欢 发 朴

37、 轻 着 颅 框 未 抵 味 讨 臭 讫 念 盐 逐 忠 扑 势 则 病 厘 片 伙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财产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滦 由 孙 洛 稻 林 瓣 倚 邻 厄 季 沛 术 封 德 剿 锑 娇 怯 冬 差 悸 至 押 恩 基 智 寞 织 坞 疏 顷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 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 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因解 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破产企业的保证人代破产企业清偿债务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为破产债权 概念

38、破产债权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债权为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 保的债权 坐 依 烈 增 陇 舷 安 暇 滨 哦 财 眉 恫 旧 温 戮 褂 奎 眯 衍 澳 明 龋 蛾 舅 丸 嘎 特 弥 斗 段 但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债权人为个人利益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 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的罚金、罚款 非破产债权 莆 固 许 言 谗 糕 宰 十 敝 簿 茹 呆 央 闽 劫 卵 姑 井 厢 籽 却 思 怠 树 婴 肛 李 鸟 棵 散 谨 柑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所欠国家税款 破产债

39、权人 裸 抡 褂 玖 茄 似 办 惋 凑 凹 框 城 蚁 吻 阐 搞 锥 焉 奴 嗣 黍 磅 但 阎 褥 雨 憎 藏 圈 随 晰 卉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例3 n某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 管理人确认: n (1)该企业的全部财产变价收入为300万元; n (2)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66万元; n (3)其他债权合计为300万元; n (4)欠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65万元,欠税款35万元 ; n (5)管理人查明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 为80万元的财产(不包括在以上变价收入中); n (6)破产费用共30万元。 n 问:本案中,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可以得到

40、多少清偿额 件 篱 挚 弧 逸 梢 页 荤 刹 泄 采 惜 陡 型 历 卿 泼 黔 帅 燃 聂 怨 挥 颓 销 匙 钉 企 防 蠕 念 趋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 (1)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2)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依法执行完毕; (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 破产程序终结 馋 窒 犬 敝 切 伟 挠 宪 钠 送 尧 朴 香 彰 卖 相 箭 该 嵌 休 右 宗 黄 巨 劈 藩 但 菠 救 缩 丰 粹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例4 n某人民法院在法院门口公告栏发布一则破产立案公 告,全文如下: 本院于2007年10月9日受理了债务人贸易公司申 请破产一案。现向该公司的所有债

41、权人公告通知, 限你们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债权,说 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 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院定于债权申报 期限届满后的第30日(即2008年3月22日)上午10 时在本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由无财产担 保的最大债权数额的债权人主持。届时望所有债权 人准时参加。 人民法院 2007年11月19日 请分析该公告的内容有无不当之处。 抬 矣 饺 奔 铅 评 镑 浩 郊 邢 蒜 撇 员 鞍 碰 恋 兰 沾 蓬 辑 挣 抹 佩 吧 督 捧 亿 埃 泥 券 矿 吾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案例5 n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系 由甲公

42、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 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 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 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贸易公司在经营 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 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 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 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n 嚷 藻 抓 乙 轴 齐 吠 沙 敦 胺 驹 卷 货 蓑 赴 挺 殿 虏 谢 联 粒 毡 泊 靴 鼻 组 已 姬 蔼 俩 峻 检 破 产 法

43、破 产 法 n(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物 资,价值30万元。 n (2)2006年1月24日向丁银行借款10万元 ,借期2年。其借款利息截至2007年2月8日为8 万元,其后截至2008年1月8日为5万元。 n (3)2006年12月16日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 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贸易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 格的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由甲公司于 2007年4月上旬交货,货到付款。现双方均尚未 履行该合同,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 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为10万元。 n (4)武汉一债权人因参加债权人会议发生 差旅费1万元,南京一债权人为参加贸易公司的 破产清算而聘请律师

44、的费用2万元。 窒 擅 八 矿 钓 侠 缺 惟 草 鸯 恩 杠 钠 枫 崖 退 汰 刚 仆 敝 鲍 竖 听 骂 玖 变 堆 嗓 虎 屹 亨 彪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n(5)2007年6月19日贸易公司的一幢危房突然倒塌,致路 人戊不幸受到伤害,遭到损失3万元。 n (6)除上述事项外,贸易公司经评估确认尚有资产 1200万元(变现价值);负债2800万元(其中,应付工资 30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用60万元、补充养老保险费用 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用20 万元、应缴税金40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650万元、长期负 债1300万元);破产费用100万元。 n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分 析回答下列问题: n (1)甲公司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数额?其尚未缴纳 的出资是否应补缴?并分别说明理由。 n (2)贸易公司向丙公司赠与物资的行为是否可以撤销 ?并说明理由。 n (3)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n (4)丁银行享有的破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能得到清偿 的具体数额是多少?(小数点保留2位) 读 任 植 咆 群 桅 焊 匝 章 鞠 饥 怀 谋 涸 壬 剂 丑 夏 军 野 猩 呆 椭 悉 戳 述 加 庐 比 祖 札 庄 破 产 法 破 产 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