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2285434 上传时间:2021-12-0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下寺湾采油厂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下寺湾采油厂(简称“采油厂”或“厂”)青年突击队建设,使其在厂建设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根据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油厂。第三条 青年突击队是以青年为主体的劳动生产组织; 是共青团组织和带领青年在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基本组织形式;第四条青年突击队要坚持以企业生产为中心,用科学发展观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武装队员。努力提高青年突击队的政治素质 、文化素质、技术素质和管理素质、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第二章组 织第六条 青年突击队的组建原则是以团支部

2、、 青年团队、班组或团小组为单位。 35 岁以下青年职工人数应占集体人数的 60以上。第七条青年突击队队长应由懂行、敢管、带头、公正、责任心强、富于奉献精神的青年项目负责人或团支部书记担任,年龄一般不超35 岁。第八条 青年突击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青年突击队队长原则上由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第九条 青年突击队长可采用行政任命或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 青年突击队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二)政治思想好。(三)技术业务过硬。(四)生产组织能力强。(五)具有群众基础。第十条 青年突击队队长由各团支部与项目部领导协商决定, 并报公司团委备案。第十一条青年突击队的职责(一)积极开展

3、思想教育,坚定青年突击队的政治方向。1坚持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 义教育,以及职业道德的遵纪守法教育,努力提高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2 引导队员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正确处理公司、 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工人阶级主人翁责任感,勇于同一切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作斗争。3 联系实际,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 了解和关心队员的思想、 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努力形成勤奋、实干、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好队风。(二)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发挥青年突击队的生产突击作用。1 围绕企业生产任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提高生产效率,完成

4、、超额完成生产任务。2围绕企业施工生产中的急、难、新、险、重任务,组织生产突击活动。3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革新等, 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五小” ( 小发明、小革新、 小设计、小建议、小改造 ) 活动。( 三)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青年突击队整体素质。1 建立健全青年突击队政治工作,民主管理,劳动管理、分配、奖惩等规章制度。2 定期组织开展政治、文化、岗位技术等培训。3 强化队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组织开展 QC小组活动,带头进行改革试验,不断提高青年 突击队的科学管理水平。青年突击队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突击队员,成员较多的青年突击队应设立突击小分队。并实行分队长负责制。第十二条 青年突击队实行

5、垂直管理, 各单位青年突击队成立后及时上报厂团委,同时将各突击队的突击任务一并上报, 各单位的青年突击队由本单位团组织负责管理。第十三条青年突击队的建立或撤销、名称确定或变更,需报厂团委审批。第四章考核和标准第十四条青年突击队主要考核标准:(一) 思想作风:坚持和发扬以“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的敬业精神、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勇于争先的开拓精神、 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青年突击队精神, 针对青年建设者的思想实际, 精心设计、组织各种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学习活动,注重典型示范。(二) 团队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团结、互助、高素质的青年队伍,在重大工程、重点岗位上有目的、

6、有重点地组织青年突击队进行工程会战和科技攻关,充分发挥突击队员的作用。(三) 制度健全:突击队活动要有工作目标,有创建计划,有考核检查,有中途交流,有活动总结;内部管理科学有序。(四) 人才培养:努力培养一批思想先进、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技术精湛的青年岗位能手。(五)工作实绩:在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等方面创文明,求质量,重效益;在科技创新方面处于同行中领先地位,并具有相应的科学、 规范管理和先进工作(操作)法。第六章奖 惩第十八条 厂团委根据基层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突击队活动的次数、 规模和成效分别给青年突击队及青年突击队队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第十九条 表彰采取由下而上逐级推荐联评的方式, 厂团委对成绩显著的青年突击队及其队员分别授予“青年突击队”和“青年突击手”等荣誉称号。第二十条 青年突击队在施工生产、 社会生活方面出现安全事故及队员中有违法乱纪现象的,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取消评比资格、 撤消荣誉称号等处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厂团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