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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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2016-2017年版)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七年五月使 用 说 明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全国性公益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和政策,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由三部门及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基金委指定全国性社团中华预防医学会作为基金管理单位,成立基金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基金实行项目管理,为保证基金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基金办结合2015年项目执行情况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在

2、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试行版)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形成了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手册)。本项目管理手册分为基金概述、组织管理、项目申请与实施、监督与评估、财务管理和信息与档案管理六个部分,为了方便查找,本书内容中涉及的各项表格作为附件,名字以相应章节所对应的编号开头附在该章节的后面。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作为附录附后,以方便查找。本项目管理手册主要适用于基金办、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基金资助项目的培育基地和社会组织。

3、由于基金项目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进行项目申请、实施方案填写、信息提交和日常管理及完工报告提交等工作,相关的网络操作手册和教程将在相应的网站上公布,本书中不做详细介绍。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基金项目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由于时间仓促,本项目管理手册难免有不足之处,诚挚地希望各项目管理机构、实施单位以及目标人群等提出改进建议,以便今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项目管理手册的解释权归基金办。目 录使 用 说 明3缩 略 语 表5第一章 基金概述6第二章 组织管理7一、组织结构7二、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7(一)基金委7(二)咨询

4、委员会7(三)基金办8(四)评审专家库9(五)各级CDC9(六)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9(七)培育基地10(八)项目实施单位10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实施12一、项目申请13二、项目评审13三、项目实施14四、项目验收15第四章 督导与评估16一、原则16二、督导的指标17三、现场督导18四、督导结果利用20五、项目评估21第五章 财务管理43一、预算管理43二、资金拨付43三、财务审核要求44四、支出核算44五、费用报销46六、会计核算原则48七、财务报表48八、财务人员的要求及会计档案管理49九、监督与审计50第六章 信息与档案管理58一、信息管理58二、档案管理58附录 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

5、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60附录 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67缩 略 语 表(按照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基金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基金委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办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金管理办法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项目管理手册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手册申请指南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管理信息系统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HIV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艾滋病病毒PLWHPeopl

6、e Living with HIV/AIDS,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CDC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疾病预防控制中心FSWFemale Sex Worker,失足妇女MSM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男性同性性行为者DUDrug Users,吸毒者第一章 基金概述2015年7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7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

7、和政策,开展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预防干预、检测咨询以及艾滋病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感染者和病人(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PLWH)关怀救助等工作。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活动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方针,结合国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需求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财政、地方财政投入情况以及捐资机构或个人的捐赠资金情况和意愿等,确定基金的资助方向和经费额度。2016-2017年作为基金项目启动后第二、三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基金开展工作,目标是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及PLWH

8、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为了实现项目目标,基金办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开申请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及公示等程序,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随后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实施方案,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上报到基金办后组织专家评审。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必要调整并经过基金办核准后,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督导检查的依据。基金办与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或社会组织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拨付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申请组织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按时提交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项目完工材料,同时接受相关的督导与检查。项目申请、评审、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应

9、当接受社会监督。基金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第二章 组织管理基金实行项目管理,采取公布项目申请指南、受理申请、评审和审核的办法确定支持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研究制订基金管理规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财政部将基金中的财政拨款纳入国家卫生计生委部门预算管理,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民政部负责对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当地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当地基金资助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对基金资助项目支持的当地社会组

10、织进行管理和监督。一、 组织结构基金项目管理涉及基金委、基金办、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包括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协助进行项目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的主要包括咨询委员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和项目评审专家库。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描述如下(基金组织管理结构见图1-1):二、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能(一) 基金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民政部共同设立基金委,由三部门及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需

11、求和发展状况,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监督基金办工作、审议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等工作。(二) 咨询委员会基金成立咨询委员会,由艾滋病防治、社会管理、卫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对基金的发展、指南编制、项目计划、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咨询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基金委在决定基金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听取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基金的发展、指南编制、项目计划、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2.开展基金委和基金办委托的调研、评估等工作。图1-1基金组织管理结构图(三) 基金办基金委指定中华预防医学会作为基金管

12、理单位,成立基金办。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年度计划,公布年度项目申请指南、受理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评审结果、签订协议、拨付经费等具体工作。2. 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内部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抽查实施单位的财务状况。3. 建立和维持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并为实施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四) 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由滋病防治政策和有关业务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卫生经济、法律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结合艾滋病防治需要,从社会组织本身特点、项目可行性、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统筹考虑年度资助计划,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

13、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五) 各级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各级CDC承担管理和技术支持的责任,要加强对基金项目的管理,沟通和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定期考核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负责协助与技术支持,并派专职人员到基金办开展日常项目管理工作。各级CDC的具体职责包括:1. 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防治工作需求、社会组织能力和信誉等对项目申请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后由省(区、市)CDC将项目申请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2. 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后报属地CDC审核并逐级上报,由省(区、市)CDC将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3. 实施单位在开展工作

14、的过程中,各地CDC应当组织对本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督导检查,查看项目实施的原始记录,审核资金使用情况,通报督导情况。每半年通过省(区、市)CDC向基金办提交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调整等,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后须经CDC逐级上报并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报基金办。4. 省(区、市)CDC在规定期限内将项目完工材料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完工材料包括项目总结和支持资料、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由实施单位属地CDC出具的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六)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负责协助与技术支持。在基金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切实承担起支持与配合的职

15、责,与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和实施单位建立和保持积极合作关系,具体职责包括:参与基金项目计划的制订、实施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组织的防治需求和动向及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及时向基金办反映并提出建议;根据项目工作需要,接受基金委和基金办邀请或委托,参加项目有关的会议、督导、调研或技术支持活动;参与项目有关社会组织的规范、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的制订;以及根据基金项目工作要求,承担其他相关具体工作。 (七) 培育基地基金项目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作为基金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由省级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

16、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育基地的主要功能是培育具有创新性的、有发展潜力的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区社会组织,为其提供代管资金、专业指导、能力建设、登记协助等方面帮助。其主要职责如下:1. 以机构的名义通过联合申请项目的方式帮助属地内符合申请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金工作。2. 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并提供能力建设与技术支持。3.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为联合申请机构提供经费托管。4.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汇总项目活动及财务信息,并及时上报。5. 按照联合申请的社区社会组织需求,为他们与CDC沟通合作提供协助。6. 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活动和财务执行等情况组

17、织的督导、检查等工作。(八)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本项目中在民政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未在民政登记(包括在民政备案)联合并以培育基地名义申请的组织,鉴于基金项目培育基地及其联合申请的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共同承担与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相同的职责,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统称为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按照工作合同及实施方案开展项目活动、使用项目经费,保证资金安全,按时提交项目产出。2. 按照工作合同要求,按时向有关机构报送相关数据、提交报告。3.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接受基金办及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督导、评估与审计。 4. 积极

18、参与项目组织的各种活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本机构组织管理和服务提供能力。第三章 项目申请与实施基金委根据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需求和发展状况,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基金办根据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公布年度申请指南、受理申请、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评审结果、签订协议、拨付经费、指导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等具体工作。2016-2017年基金主要支持全国范围内的社会组织针对失足妇女(Female Sex Worker,FSW)、男性同性性行为者(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MSM)和吸毒者(Drug Users,DU)三类高危

19、人群开展干预及PLWH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工作。项目活动周期由申请、评审、实施和验收几个主要阶段组成(各个阶段具体工作一览表见表3-1),其中项目从签署协议到实施单位完成项目活动整个执行时间为一年。为了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的效率和质量,促进项目目标的达成。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支持下,开发了基于互联网的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该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基金项目在线开展包括基金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实施方案填写与审核、项目指标数据上报以及实施进展报告提交等工作。下面就各个阶段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详细介绍:表3-1项目活动阶段具体工作一览表一、项目申请二、项目评审三、项目实施四、项目验收 发布申请指南 申请机构

20、填写申请书 各级CDC逐级审核后报省CDC 省CDC审核汇总后报基金办 初审合格后网上公示 专家评审及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确定资助名单并网上公布 反馈评审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 网上填写项目实施方案 逐级审核实施方案 签订协议 拨付首款 提交进展报告 提交完工报告及支持性材料 审查完工报告并复核材料 通知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验收 拨付尾款一、 项目申请在项目申请之前,基金办会在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上发布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申请指南。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尚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含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培

21、育基地申请项目,接受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指导与管理。项目申请组织应当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项目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由CDC逐级上报,CDC应当根据当地艾滋病防治规划、防治工作需求、社会组织能力和信誉等对项目申请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全国性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基金办提交项目申请书。二、 项目评审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作用,采取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优先资助直接为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提供防治服务的基层社会组织。基金办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

22、组织和负责人基本情况、申请项目名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项目申请指南规定的程序告知申请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充分结合艾滋病防治需要,从社会组织本身特点、项目可行性、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统筹考虑年度资助计划,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内容包括评审通过的项目名称、申请组织和负责人、拟资助的金额等。确定资助项目后,基金办向社会公布资助项目的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和资助金额等的同时,向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反馈评审意见。基金办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项目申请组织和所在省(区、市)CDC。不予资助的,还应当说明理由。三、项目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和签署合同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23、应当按照项目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及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填写项目实施方案,在公布结束后的10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属地CDC审核。经各级CDC逐级上报后,由省(区、市)CDC在公布结束后的20日内将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基金办收到项目实施方案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如项目实施方案存在不妥,基金办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必要调整。核准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督导检查的依据。逾期未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接受资助。基金办与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或社会组织签订工作合同,并按工作合同的规定拨付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其中2017年实施方案将根据

24、2016年项目执行情况确定继续资助后填写。(二)项目实施过程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工作合同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每半年通过省(区、市)CDC向基金办提交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执行基金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项目负责人和合作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经CDC逐级上报并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报基金办批准:1.项目负责人不再是执行项目组织法人代表;2.项目负责人、实施单位不能继续开展工作;3.执行基金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终止或解散;4.合作单位有变更、增加或

25、者退出。(三)项目活动调整基金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内容或者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应更改,如需要作出调整,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CDC逐级上报,由省(区、市)CDC将调整申请材料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基金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半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60日前提出延期申请,经CDC逐级上报并提出意见,由省(区、市)CDC将延期申请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批准。四、项目验收项目资助期满后的15日内,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交项目完工材料报属地CDC,该完工材料应包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实施方案中指标和

26、活动执行情况,未完成活动及指标的原因,项目实施的经验及教训,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以及所有的支持性资料。CDC逐级上报,由省(区、市)CDC在项目资助期满后的30日内将项目完工材料和汇总意见提交基金办。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市)或县(区)CDC还需出具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完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信息档案管理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全部档案由实施单位留存,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收到项目完工材料后,基金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和所属省(区、市)CDC。其中符合完工要求的,准予完工;不符合完工要求的,应当出具书面处理意见,要求

27、项目负责人按照书面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基金办根据实施单位执行项目的情况建立基金资助项目的档案,对项目完成优秀的社会组织,将在下一年度优先给予资助。第四章 督导与评估为全面了解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资助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项目的成效和影响,总结并推广项目成功模式和优秀实践,提升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能力,从而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效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基金项目将开展督导与评估工作。一、原则紧密围绕基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优势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督导与评估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以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客观规律

28、为导向,明确指标设计及工作计划,准确反映项目在投入、执行、产出以及效果等方面的实际状况。(二)整合性原则遵循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体系的要求,实现项目督导与评估体系与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与评估体系的充分整合。(三)参与性原则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受益人群或服务对象应全程参与到督导与评估工作中,要充分听取受益人群或服务对象的意见与建议。(四)信息利用原则重视结果的分析、发布和利用,实现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对督导与评估结果的分享,从而使其能有效指导基金项目活动的开展。二、督导的指标(一) 指标与定义根据申请指南中“2016-2017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活动内容和考核办

29、法”,制定督导的指标(见表4-1)。表4-1督导指标一览表活动领域指标类型具体指标指标定义高危人群干预(包括FSW、MSM和DU)产出指标接受干预的人数附件4H-1产出指标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数附件4H-2结果指标检测阳性比例附件4H-3结果指标检测新发现阳性数附件4H-4产出指标检测新发现阳性后转介治疗人数附件4H-5PLWH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产出指标接受规范随访管理和关怀救助的PLWH人数附件4P-1结果指标PLWH配偶完成检测的比例附件4P-2结果指标符合条件的PLWH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附件4P-3结果指标接受抗病毒治疗的PLWH当年治疗成功比例附件4P-4(二)项目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分析

30、利用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对各类实施信息进行记录与汇总,真实有效地反映项目进展。项目指标信息收集表分为原始记录表(见附件4A-1、4A-2、4A-3、4B-1、4B-2)、CDC反馈表(见附件4A-4)和半年度报表(见附件4A-5、4B-3)三类,其中,原始记录表用于记录项目实施的现场数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数据核查;CDC反馈表用于项目实施地区的属地CDC反馈相应的确认信息;半年度报表用于向基金办提交项目进展数据。原始记录表和半年度报表由实施单位填写,CDC反馈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定期联系属地CDC,由属地CDC填写。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信息收集工作均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项目

31、实施单位需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并填写季度报表和进展报告;属地CDC需登陆管理信息系统并依据项目实施单位实施方案反馈检测信息,项目地区各级CDC需登陆信息系统并完成项目实施单位提交信息的审核、汇总与上报工作,详见图4-1项目信息报告流程。附件4A-5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半年指标报表(实施单位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附件4A-1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实施单位填写)附件4A-2现场干预活动物品领取登记表(实施单位填写)附件4A-3.1 HIV检测申请表(实施单位填写)或附件4A-3.2 HIV检测服务记录表(实施单位填写)附件4A-4 CDC信息反馈表(实施单位联系当地CDC填写)产出/结果指标附件4B-4关怀

32、服务季度指标报表(实施单位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附件 4B-1关怀服务工作基本信息表(个人档案)(实施单位填写)附件 4B-2关怀服务个案记录表(实施单位填写)附件 4B-3关怀服务物品领取登记表(实施单位填写)图4-1项目信息报告流程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半年报告的方式通过网上提交信息,逐级上报项目活动进展情况,项目指标与进展报告按照CDC逐级审核和上报的方式进行提交,具体时间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每半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指标报表(见附件4A-5和4B-3)和项目半年进展报告(见附件4-2),提交到属地CDC;属地CDC审核后将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级CDC;省级CDC将报告上报基金办,各级CD

33、C应对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每半年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省级CDC将所属地区的项目指标与进展报告上报基金办。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告项目信息。未按要求及时报告项目信息的项目实施单位将不能及时收到项目尾款,同时会影响项目验收及再申请项目资格。基金办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项目信息后,将依据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实施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形成阶段性报告;通过对信息进行分析,找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计划与实际项目执行的偏差,帮助相关人员作出判断,及时对项目实施提供指导和参考,提高管理和执行效率。基金办还会与各省CDC分享信息,促进其了解所属地区范围内项目进展及存在

34、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作为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所发挥作用的依据。基金办还会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给基金委以及相关部门,以便基金委及时了解基金项目进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现场督导基金项目在定期收集各类项目信息,以及分析项目指标和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并根据具体问题和需求以适宜的方式开展现场督导。基金办每年组织两次专项督导,督导成员来自基金委、咨询委员会、项目专家库、相关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等。专项督导内容是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要求实施项目活动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同时发现实施和管理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掘好的做法与实践。

35、专项督导报告在督导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督导省份CDC,由其反馈给实施单位并根据督导意见进行整改和提高。专项督导及整改情况将形成最终报告报送基金委。基金办每年还将根据项目和现场工作需要组织专家对部分省份开展常规督导。常规督导应当围绕基金委所确定的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各实施单位的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重点查看各项工作进展、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督导组应当在督导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督导省份CDC和实施单位反馈督导报告。全国性社会组织实施单位直接接受基金办的督导和结果反馈。各级CDC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实施的项目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督导。督导内容是根据当地防

36、治需求、实施单位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要求,查看项目活动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支持。督导结束后,应当撰写督导报告,并将督导报告连同整改意见在督导结束后5日内反馈给被督导机构并协助进行整改。现场督导结束后10日内将最终督导结果连同整改情况提交给基金办。其中,对于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联合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开展项目活动的实施单位,培育基地应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其联合申请的社会组织在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将督导结果及时报告给所在省份CDC。各级机构除了按计划开展现场督导工作外,可通过工作例会、电话沟通、项目管理信函以及电子邮件组、群或微信群等方式进行

37、日常沟通和开展非现场督导。四、督导结果利用(一)报告督导结果基金办将定期向基金委汇报项目督导结果,确保基金委全方面地了解项目开展的总体情况,为基金委确定基金支持方向和资助规模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为基金委对外开展倡导活动,筹措项目资金提供等支持。(二) 发布督导结果 基金办将定期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推介、网络媒体、发布会、座谈会等方式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社会机构发布项目督导与评估结果,一是宣传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二是展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活动的优势,为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或者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活动提供参考,三是向全国各地的其他社会组织宣传典型工作模式和经验,供各社会组织学习借

38、鉴和参考。(三) 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处理基金办将根据督导结果决定:1. 限期整改:对于工作开展较差、出现未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擅自更改活动计划、或者活动进展未达到计划指标一半的实施单位,基金办将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暂缓拨付资助经费,同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与省级CDC及属地CDC共同协助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将对其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提出警告,要求其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和指导。2. 经验推广:对于工作方法有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的实施单位,基金办与其所在地区和省份CDC将联合组织专家协助其及时总结、提炼工作模式与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与推广。3. 撤销资助:对出现

39、下列情况之一的实施单位,基金办将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该项目及其负责人五年内不得再申请基金项目;有违法情节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包括:未开展工作;两次被基金办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出现经费使用重大违规事件;提交虚假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因工作失误或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对于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未登记社会组织,基金办将撤销其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资格。该机构五年内不得再申请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资格。五、项目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基金办将根据需要及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还可能涉及项目效果、服务

40、范围及质量、与成本相关的分析、申请机构的综合实力、社会组织人员能力等等。完成的评估报告将报基金委,并根据需要通报相关机构或予以公布。此外,各级CDC可在国家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本地的评估方案并开展效果评估工作。附件4H-1 接受干预的人数指标名称接受干预的人数定义接受过健康教育、安全套和润滑剂发放、性病诊疗信息和转介等服务的人数,对于吸毒者还需要提供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减少毒品危害,清洁针具交换等服务测量工具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4A-1)、物品领取登记表(4A-2)资料来源实施单位项目档案测量方法将本季度内记录的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中的本季度首次干预人数累加测量频率每季度一次质量要求如在同一项目

41、季度内,同一干预对象重复接受服务,仍记为1人,实施单位有责任通过适宜的识别方式避免出现重复计算的情况。附件4H-2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数指标名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数定义干预对象被成功转介到医疗卫生机构接受艾滋病初筛检测的人数,或协助对干预对象进行艾滋病初筛检测的人数测量工具HIV检测申请表(4A-3.1)、HIV检测服务记录表(4A-3.2)、CDC信息反馈表(4A-4)资料来源实施单位项目档案测量方法截至本报表周期末的CDC信息反馈表中首次检测人数,并与HIV检测申请表、HIV检测服务记录表中相关数据核对测量频率每半年一次质量要求在人数统计中不包括项目年度重复检测人数。附件4H-3 检测阳性比

42、例指标名称检测阳性比例定义检测新发现艾滋病抗体阳性人数(剔除重复报告病例后)占接受检测人数的比例分子本年度检测新发现的目标人群中HIV抗体阳性人数(剔除重复报告病例后)分母本年度接受HIV检测的目标人群人数测量工具HIV检测申请表(4A-3.1)、HIV检测服务记录表(4A-3.2)、CDC信息反馈表(4A-4)资料来源实施单位项目档案测量频率每年一次质量要求1、 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该人群哨点监测感染率的50%;如本地区无该人群哨点监测结果,参照本省该人群哨点监测的平均水平; 2、 如果接受HIV检测的服务对象为既往阳性,则应将该服务对象从分母中剔除。附件4H-4检测新发现阳性人数指标

43、名称检测新发现阳性数定义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阳性者中接受确证检测后新发现艾滋病阳性人数(剔除重复报告病例后)测量工具HIV检测申请表(4A-3.1)、CDC信息反馈表(4A-4)资料来源实施单位项目档案测量方法将本报表周期内记录的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中的本季度首次检测发现阳性人数累加测量频率每半年一次质量要求如果接受HIV检测的服务对象为既往阳性,则应将该服务对象从分母中剔除。附件4H-5检测新发现阳性后转介治疗人数指标名称检测新发现阳性后转介治疗人数定义检测新发现阳性者转介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并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测量工具CDC信息反馈表(4A-4)资料来源实施单位项目档案测量方法截至本报表周期末,

44、本项目年度中检测新发现阳性者在本报表周期中被转介到相应的医疗结构并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测量频率每半年一次质量要求1、排除既往接受过抗病毒治疗,再次入组治疗的人数;2、由属地CDC和/或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书面确认。附件4A-1现场干预活动记录表项目名称: 表格编号:基本情况实施单位名称:_干预人员姓名:_干预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至 _月_日_时_分干预对象 FSW MSM DU干预方式同伴干预 外展干预 互联网干预 其他 干预地点地点类型:酒吧 KTV/夜总会/舞厅 浴池 宾馆/酒店 针具交换点 发廊 街头 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点 会所 足疗/按摩室 公园/公厕 互联网 其他_(

45、请具体描述)场所名称:_场所地址:_区/县_街道_网址/微信号/号_活动主要内容(可多选)1信息传递:艾滋病性病基本知识 国家防治政策 宣传资料发放当地艾滋病流行现状与趋势 妇女生殖健康 小组活动信息2安全行为促进:危险行为风险分析 安全套发放 针具发放3HIV检测行为促进:HIV检测服务信息传递 动员检测转介卡发放4求医行为促进: 性病诊疗服务信息传递 性病诊疗转介卡发放 母婴阻断转介 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 针具交换转介5. 其他 干预过程描述干预对象的主要问题、困难及解决情况干预产出指标1. 本次活动干预总人数_人,其中本季度首次干预人数_人;2. 宣传材料发放数量_份;安全套发放数量_只;3. 动员检测转介卡发放数量_张;;4. 性病诊疗转介卡发放数量_张;5. 社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转介卡_张;6. 针具发放 支,针具回收_支;7. 其他材料发放:(请具体描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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