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犯罪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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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犯罪研究己口 1 口年 11 月(上)LegalSystemAndSociety;I 占缸金游戏虐以产犯罪研宓张庆宇摘要刑法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犯罪规制的相对缺失成为治理该类犯罪的瓶颈 本文通过对这类虚拟财产犯罪的现状 ,犯罪构成要件等的分析 ,试图找出刑法对其进行规制的难点问题,通过构建相应的治理模式对这种新型的犯罪形式进行有效治理 ,保障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创造一个安全的网络游戏环境 关键词虚拟财产犯罪犯罪构成要件价值认定立法模式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102-02刑法规制虚拟财产犯罪的必要 ? 生 随着网络游戏

2、产业的飞速发展 ,涉及到侵犯游戏中虚拟财产 的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据CNNIC调查统计,有61%的游戏玩 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 ,77%的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 其虚拟财产有危险感 ".网络游戏产业在产生现实经济利益的同 时,网络虚拟空间中的利益冲突也相伴而生 ,甚至导致虚拟财产 犯罪的发生 ,比如:虚拟财产盗窃案 ,虚拟财产诈骗案等案件在现 实中频频发生 .可由于虚拟财产犯罪在属性上具有一定的特殊 性,使得刑法及相关法律面对虚拟财产犯罪时却无法可依.结果导致一方面 ,频频发生的虚拟财产犯罪案件使得众多玩家向司法 机关求助 ,而司法机关却由于无法可依无法对这一犯罪行为进行 治理

3、;另一方面 ,犯罪分子看到自己的行为并未受到制裁 ,便越发 猖狂地侵犯玩家的虚拟财产 .如果这些盗窃 ,抢劫 ,诈骗虚拟财 产的犯罪行为不予以刑事处罚 ,那么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都将 影l向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刑法作为法律手段,若能及叫,合理地 介入到虚拟则产的保护中 ,这将不仅有利于玩家利益的维护 ,而 且对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也是必要的 . 二,虚拟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分析(一)从犯罪客体的角度分析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犯罪客体 ,通说认为是由犯罪行为所侵犯而为刑法所保护的 社会关系 .具体表现为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以及人身财产权等 . 虚拟删产是具有价值性的财产 ,而刑法中所要保护的是在宏观上

4、为一种财产权 ,在微观上表现为一利 ,具体的财产 ,那么网络游戏 中的虚拟财产是否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财产呢?所谓财产的普遍意义,不应当被理解为被多数人所拥有 ,而应当理解为可以被拥 有,因为网络游戏所产生的虚拟财产需要玩家花费大量的精力参 与游戏,这种财产对于玩家而言足具有主观上的价值 ,而且其还 能在现实中通过交易而获得金钱 ,使其具有客观上的价值 ,因此, 虚拟财产是具有价值性的财产 ,所以刑法中以侵犯个体财产为对 象或者以侵犯个体财产权为客体的犯罪行为犯罪构成也适用于 侵犯虚拟财产的各种犯罪行为 .(二)从犯罪客观方面分析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足指犯罪行为 ,犯结果等 .虚拟则产犯

5、镛 的客方面发生与存在于网络空间 ,而网络空间本身就是一个虚 拟的环境 .那么网络行为为什么还受到大家的关注呢?正如有学者所言 :网络社会与网络生存的虚拟性并不能否认网络社会与 网络生存的真实性,网络空问虽然是虚拟无形的,但是我1f】置身 其中的行为与观念却应当是共同的.删络空间中的虚拟生存可以在传统社会中找到对应 ,这个映射的存在就在于人类行为的社 会意义与人类社会的文化认可 .换言之 ,网络行为并不是仪表现 作者简介 :张庆宇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为数字或者电磁变化的一种现象,它还负载着与传统物理世界中相应行为一样的社会意义与文化意义,这种网络行为既能满足人的需要 ,又能体现同样的

6、社会价值 ,这才是刑法关注的重点和 原因.0(三)从犯罪主体的角度分析虚拟财产犯罪行为 在网络这种虚拟环境下 ,犯罪分子的自我约束能力会降低 , 作案成功后往往没有负罪感 .德国犯罪学专家施耐德认为 :" 作 案人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以及接触汁算机的机会,想要打败机器的动机常常起到一定作用."他们往往在犯罪之前从心理上进行安慰 ,即使其通过网络技术侵犯他人的虚拟实物,但由于网络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造成的损失再大也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由于被抓获的可能性很小 ,犯罪人在作案后住住因带来的经济和 精神上的收益而洋洋自得 .每一次成功的犯罪都会使犯罪欲望 不断升级 ,从而促使其连

7、续作案 .(四)从犯罪行为主观方面来分析虚拟财产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在实施虚拟财产犯罪行为时,一般都有主观上的故意,而且一般部是预谋型犯罪,目fJ在实施虚拟财产犯罪行为前都 经过长时间的凋查 ,对自己的行为乃至犯罪结果有清楚的认识.通过对虚拟财产犯罪行为犯罪四个构成要件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表明一部分虚拟财产犯罪实际上是符合传统的犯罪构成 ,或 说是传统犯罪一种新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一种新的犯罪行为 ,另一 方面也对认定那些不完全符合传统犯罪构成要件的虚拟财产犯 罪是否构成犯罪起了很大的作用 .三,我国台湾地区对虚拟财产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一)我国台湾地区虚拟财产犯罪的立法现状 我国台湾地区在对待虚拟

8、财产犯罪案件上,经历了从缺乏法律依据不予受理到个别案件通过民事制裁的方式处理 ,再到针对 虚拟财产犯罪刑法规制措施的出台这样一个过程.台湾地区的网络游戏产业极为发达 ,伴随出现的就是虚拟财产犯罪案件的高发.目前 ,台北市警察局电脑犯罪小组根据已经移送的案件,总结发现侵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犯罪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盗窃虚拟则产的行为 :(2)抢劫虚拟财产的行为 ;(3)诈骗虚拟财 产的行为 ;(4)不甘心游戏角色被击毙 ,结伙寻仉 ;(5)内神通外鬼 , 游戏运营公司的职员修改参数从丽与外界人员勾结换取现金 .(二) 台湾地区针对虚拟财产犯罪所做的刑法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无论在法学理论界还

9、是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性质是存在一定争议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2002 年底的 刑法修正案对单独侵犯虚拟财产的罪名进行了规定 . 2002年我国台湾地区 "刑法修正案 ",新增妨害电脑使用罪章对于此 "立法院 " 的立法声明中指出 ,对于以后发生的窃取 LegalSystemAndSocietyIJ占缸会己口 1 口年11月(一£二) 电磁记录的犯罪一律纳入新增的妨害电脑使用罪一章中规范.始证据使用 .依照增订 "刑法"第 359条之规定:"无故取得 ,删除或者变更他人 电脑以及相关设备之电磁记录 ,致损害

10、于公众或他人耆 ,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并科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台湾地区普遍认 为这一条中的 "电磁记录 ",包括所有虚拟世界的账号 ,点数等虚 拟删产 ,依据此条的规定 ,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等的犯罪 ,将适用这 条文进行刑事追究 .四,规制虚拟财产犯罪的难点与对策 (一)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问题1. 按 ! 玩家实际投入游戏的费用估价 .对于一个游戏账号 中的虚拟财产 ,玩家所投入进去的不仪仅只是用金钱!J!=I 买装备 ,而且还有J-网费用以及网络游戏点卡费用,上网费用一股是以小 时或者以月份为计算 :单位,而点卡费用则是以网络游戏公司发行 的月卡或点卡

11、来汁算 ,根据玩家游戏水平的高低以及装备的好 坏 ,每个玩家练级的时不相同 ,所付山的时问和精力山不刚 . 但足可以由游戏运营商会同物价部门共同从游戏玩家中选择具 有中等水的游戏者 ,让他们各自游戏并计算山所消耗的时问数 据 ,计笄平均的时间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 ,最后再经过法律程 序JJIJ以规定;2. 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实际定价作为虚拟财产的评估标准.每款网络游戏运营商都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一些虚拟删产的 价格,这些虚拟财产的定价虽然取决于该种游戏的火爆程度或者 经营者的营销策略 ,甚至有时候虚拟财产的价格与其成本严重不 符,但是只要绝大多数网络游戏玩家从心理上能够接受这一定 价,并愿意以此价

12、格进行交易 ,我们就以这种定价方式进行认定 . (二)关于虚拟财产犯罪 '案件中的取证问题 在网络游戏空间中所有的活动与行为均表现为各种数字,信号,电磁波的转换与交流,也正因为如此,发生在网络游戏叶J的虚 拟则产犯银行为所形成的证据 ,在外在表现形式上具有极大的模 糊性与不确定性 .电子证据在外观上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导致 了玩家的虚拟财产一旦受到犯讣行为人的侵犯,就背负着沉重的举证责任 .通常玩家对虚拟财产犯行为的具体诉讼清求耍面 临着两项举证义务 :第一,这个游戏账号是不是你的 ?第二,游戏 账号中的装备 ,武器等虚拟财产是不是你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对于游戏账号的归属问题 ,这个并不

13、存在很人困难 ,因为每 个玩家在进入网络游戏之前都需要进行注册,通过注删获得用户名称与密码 ,而且这些一股不对外公开 .征注 JJJ 的同时玩家也需 要填写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比如:电予邮销J,EJ 电话号码, 真实姓名以及联系地址等等,所以汪明自己是这个游戏IJ!I 号的主 人不困难 .而对证明游戏账号中的虚拟武器 ,装备等物品足不 足玩家通过正常途径取得的 ,这就涉及到一系列技术难题 .一股 情况F,游戏玩家在进行游戏过程中所有的数据部记录在游戏运营商的服务器上 ,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游戏运营商有 对玩家的举证予以仂,助的法定义务.同时,H于虚拟删产犯 的电子证据自身具有的消失性

14、 ,改动性 ,多样性与分敞型特点使 认定的把握也很困难 .鉴于此,目前虚拟财产犯罪证据的取得住 往采取公证的方式 .典型的案件如 :"工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 案",原告将被告在网站上刊登作品的情况进行了公证,并H制作了一份完整全i酊的公让;,从而有效地证明了被告的侵杈行为, 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0 另外,对于取证难 问题,可以借鉴司法制度qJ的"死利害关系第三人"模式,劂上 没立一个虚拟的第三方 ,专门月 j 来保存商家或者其他网络用户发 来需要保存的信息 ,在需要的时候就可以提交到司法机关作为原(三)完善虚拟财产犯罪的刑事立法对

15、策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 ,对虚拟财产犯罪的属性等问题 , 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 .随着侵犯网络虚拟则产犯 罪的频频发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不断JJIJ大,社会各界要求 有关部门出台规制虚拟财产犯罪的法律法规的呼声越来越高 . 在第卜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期 ,有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 提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司法解释 , 打击盗窃网 络无形财产犯罪的建议 ,建议两院研究出台最新的司法解释 ,正 确界定钊对网络产品 ,服务账号等虚拟产犯罪行为的性质 ,保 护虚拟财产 .笔者认为 ,从最高司法机关的答复上可以看出 ,虚拟!才产犯 罪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和应予惩治的紧迪性已被普

16、遍认矢u,同时立法的滞后性使我们具有了寻找虚拟财产犯罪解决路径的动力 . 下面就如何制定规制虚拟财产犯的立法模式进行分析 : I.构建应刘虚拟财产犯罪的立法模式目前,虚拟财产的概 念正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意识,"虚拟财产犯 "这一词汇也逐渐由仅仅媒体的频繁 I I 规转化为在司法实践中频 频接触 .我国当前规制虚拟财产犯罪的刑事立法尚为空白,因此采取渐进式的立法模式来规制虚拟删产犯符合规律性与现实 性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 ,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符合宪法与法 律的规定 ,"IJb 随意打破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问的顺序与界限,而且要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网络游戏产业的

17、实际状况,避免超前立法 ,以维护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0 2.颁布司法解释规制虚拟删产犯罪 .司法解释足国家最高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就具休应玎 j 法律问题所制作的具 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8年3月 列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的划象做出司法解释 ,其中将 "财物"从 有体物扩大到电力 ,煤气,天然气等无体物 .就当前的虚拟财产 犯罪形势来看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考虑颁布类似的司法解释从而 实现对虚拟则产的保护 .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给虚拟财产 下一个定义 ,界定其内涵和外延 .如果认为直接 i! 行定义比较困 难,也可采耿列举虚拟财

18、产犯罪特的方式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 从以一 FJL方面界定虚拟jJ!于产的基本特7IE:(I)虚拟财产是以特定 的形式而表岘出来的数据 ,本质上足电磁记录 :(2)虚拟产必须 同现实社会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联系 :(3)虚拟财产必须具有使用 价值卡u交换价值;(4)虚拟见j产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3. 系统全面的修改刑法典 .笔者认为 ,对于虚拟财产犯罪的 刑法刎制,= =远之就是对刑法典予以修订,具体而言主要涉及 以 F;L 个方而:第一,设立汁弹机犯罪为专门一章 ,下波侵犯虚拟 财产犯罪一节 ,没立侵犯虚拟财产犯罪的罪名 ;第二,在刑法第 92条关于财产的范围中修订条款明确虚拟则产的法律地位

19、,即 可将 92 条第四项修改为 :"()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 ,股票,债 券,虚拟 IJ1j 产和其他财产 ."第三,在刑法典叶 1建立虚拟财产的价 值评估标准 ,犯数额标准以及情节标准 ,以便.丁科学合理的定 罪量刑 ,为司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使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犯罪问 题真正得到解决 .注释: 刘萍准耙虚拟刚产 .http:/www2IechinaCOlll 划芬1-编技术制瓤FI叫络Jj斌研究.lLj久版礼.2006版. 【德J?约肿雨蝌?施耐德.犯学.r?刚人公宜人学版.1991扳. J忠刚沦络游戏巾墟彳烈删的法律他质厦jCf阿法护.政浊A坛.2003(6). 高云.II闭州络绎典案例法律透.节城晚撒IIJ扳利.20021版.刘患荣.虚拟f法iff护体系的构建.法_llf版礼.2008'1?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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