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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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工奖惩制度为规范学校各项工作, 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提高教育教学质 量,走学校内涵发展之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章 学校组织的统一测评第一条 两率标准(一)同一人代同科、同年级多个班时,以各班两率为标准;不 同教师带同年级同科按照年级均率进行奖励。(二)语文、数学学科两率要求。合格率:均达 95%以上。 优秀率:按照年级均率进行比较计算。(三)英语、科学、品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两率要求。 合格率:均达 95%以上。优秀率:均达 30%以上第二条 奖励办法(一)同一人带同年级同科,两率达到标准,奖励代课教师 260 元。如果合格率达标,奖励代课教师 200 元。不

2、考虑名次奖。(二)不同教师带同年级同科,以年级均分为基数,高于等于均 分奖励该教师 260 元,与年级均分差值在 1 分之内者,奖励该教师 200 元。(三)不同教师带同年级同科,年级内人人得奖金,分别再奖励 各代课教师 100 元。(说明:教师无论带几个科目,以最高一次进行奖励。)(四)同一人带不同年级科目,如果有一个年级与均分差值在 2 分之外时,另外年级合格率达标,该教师另外年级科目得奖,只能得 奖金额的一半;差值在 4 均分(含 4 均分)以上时,该教师另外年级 科目也不能得奖。第三条 进级奖(一)同一人代同一科、同一班的名次出现上下起伏变化的,原则上不考虑进级奖(二)对于新接科目教师

3、 , 本次统考名次,较上一次统考提高一 名为进一级。进一级奖励 50 元,依此类推进行奖励;对于新接科目 与原年级科目均分差值在 1分以上者,从新接第一学期末看 , 只要与 年级均分差值减小 1分,奖励该教师 100元,以此类推; 第二学期均分 差值仍在缩小,仍以新接班的均分差值比较,进行奖励。(三)进级奖和均分奖分别进行奖励,互不冲突。第四条 惩罚办法教师带同年级同科如果合格率不达标,低于 5 个百分点以上时, 每差 5 个百分点扣该教师 20元(类推);不同教师带同年级同科与 均分差值在 2 均分以上时(不含 2 均分),降一均分扣 20元,(计 算方法差值 -2 )×20 元。

4、第二章 教育集团组织的统一测评第五条 凡上级组织的以年级或以班在全县或全市的统一测评、 上级进行统一排名时,学校奖惩办法如下:本次成绩,学校集团排名得第一,奖励代课教师 1000 元,得第 二名奖励代课教师 600 元,得第三名奖励代课教师 300 元;上级统一 组织的年级或班级的抽考,抽考单位在五个之内时,只奖励前两名。 惩罚办法参考第一章第四条执行。第三章 教师辅导学生获奖第六条 学校安排教师辅导学生以团队的形式参加上级比赛或者 活动,学校奖励相关教师。(一)在单项赛中,获一等奖或第一名,奖励该团队辅导教师 1000元;获二等奖或第二名奖励该团队辅导教师 600 元;获三等奖 或第三名奖励

5、该团队辅导教师 300 元。如果赛事在三项以上(含三 项),奖金额以单项赛奖金额对应等级奖金× 3 计算。(二)团体赛中,同时个人也分等级或者排名的赛事,活动。学 生有一人次获一等奖或第一名, 奖励辅导教师 100 元;获二等奖或第 二名有一人次奖励辅导教师 60 元;获三等奖或第三名有一人次奖励辅导教师 30 元。(三)学生参赛不分等级奖,只记得分时,按每一分 10 元奖励。(四)一次准备多次参赛的活动,如果取得更高级别的奖项,奖 金额在原有基础上倍增,但学校只以最高一次奖励。(五)如遇参加上级活动不评等次时, 要根据领导和群众反映研 究奖惩。(六)在全集团排名,我校成绩位居三校第

6、二时,以全集团第三 名进行奖励。(七)我校成绩在全集团排名在最后三名时, 学校扣除该团队全 体教师 100 元。(本项与其它项发生冲突时就高不就低处理)(八)凡因学生进入等级或名次, 班主任以本班学生得奖情况得 辅导教师奖金的一半。第七条 学校组织教师辅导学生个人参加上级的竞赛或者活动。(一)学生有一人次获一等奖或第一名, 奖励该辅导教师 20 元, 二等奖或者第二名,奖励该辅导教师 15 元,三等奖或者第三名,奖 励该辅导教师 10 元。(二)教师辅导学生作品在报刊登载,有一篇奖励该辅导教师10 元。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活动(以校直推级别为基数)第八条 教职工在学校组织下,以团队形式参

7、加活动。(一)获一等奖或第一名,奖励该团队全体教师 600 元;获二等 奖或第二名奖励该团队全体教师 300 元;获三等奖或第三名奖励该团 队全体教师 150 元。(二)同一赛事(如:演讲、诗歌朗诵、技能赛等)如获更高级 别的奖项,该奖金额在原有基础上倍增,但奖励只取最高一次执行。第九条 教职工个人在学校安排下,代表学校参加活动。(一)获一等奖或者第一名奖励该代课教师 100 元,获二等奖或 者第二名,奖励该代课教师 60 元,获三等奖或者第三名,奖励该代 课教师 30 元。(二)同一活动,如取得更高级别的奖项,该奖金在此基础上倍 增。但原则上只取最高一次奖励。第十条 教师在报纸杂志等发表文章

8、。有一篇文章登载奖励代课教师 10 元。第五章 班主任工作第十一条 班主任工作奖惩(一)学期末,根据班级千分考核,如果千分考核在均分以上的 班级,班主任得 500 元;在均分以下, 1000分以上的班主任得 450 元;如果在 1000 分以下且未发生较大事故得 300元。(二) 各年级学期末统一测评, 所有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年级第一 名,奖励该班主任 300元;36 年级有五科统考成绩均达年级第一, 12 年级有三科统考成绩均达年级第一名,奖励该班主任 200元。第六章 教师个人量化考核第十二条 教师考核办法。1. 个人学期量化考核得分在 90分以上者为优秀,学校奖励该教 师 500 元;个人

9、学期量化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下,70 分以上者为良好, 学校奖励该教师 400 元;个人学期量化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者为合 格,学校不奖励该教师。2. 教师全年出满勤,年终以优秀教师待遇奖励该教师。第十三条 全体行政领导考核办法。1. 全体教师 50%以上获得优秀等次,全体行政领导得奖金 500 元; 优秀、良好率达到 90%时,行政领导可得奖金 400 元;如果有 10%的 教师考核在 70 分以下时,全体行政领导不得奖金。2. 领导得参赛奖办法 : 学校各项赛事工作在县级以上获奖后,分 管领导按学校对应制度另拿经费进行奖励, 各位领导获奖金总数全体 行政领导平均分配。第七章 附则1. 凡参赛团体、 个人均颁奖,最低奖项为三等时,三等奖不再考2. 本办法从 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 同时相应原奖惩制度废 止。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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