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供用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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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骅市供用热合同( 建议示范文本)1供热人(简称甲方):用热人 (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义务,维护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描述1.1 甲方为获得黄骅市供热特许经营权的独立经营的法人单位,经营注册地点为: 。1.2 乙方为具有法定签约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选择其中一项,在括号内打Vo1.3 乙方用热地点、面积A、 用热地点: oB、 用热面积 (附房产证复印件见附件1)为 平方米。1.4 具体用热面积及计费

2、表另制详细附表2 用热计费面积的确认2.1 用热计费面积的确认按黄骅市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执行。2.2 用热计费面积以该房屋的房产证面积为准。甲乙双方对计费总面积发生争议时,可以委托法定的测量机构对房屋进行测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 供热期限及质量3.1 供热期限:甲方在市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乙方供热。采暖期为每月 日至次年 月 日止。年的甲乙双方约定的特殊供热期限为o3.2 每日供热时间:早晨: 5: 00 8: 00中午: 11 :00 13:00晚上: 17 :00 20:0022: 00 24 :003.3供热质量及服务。甲方保证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在3.1 款规定的供 热期限及 3.

3、2款规定的每日供热时间内向乙方提供达标、安全、稳定的热能产品:(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热能产品质量为乙方室内温度18C± 2C、但不低于 16° C。(2) 甲方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告知乙方投诉服务电话,安排人员24 小时值 守。(3) 甲方接乙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30 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4) 甲方对乙方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10 日内须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其他时间须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2小时 内4 供热质量的检测4.1 供热质量的初测人为甲方,乙方对甲方的初测不满意或者双方有争议 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法定计量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

4、定。4.2 实际供热温度:室内门窗关闭足 2 小时,将计量器具至于被测房间中 央距地面 1 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4.3 检测委托与签收手续受理乙方投诉后,甲方派出的检测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应当向乙方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检测服务单,投诉事项处理完毕,甲乙双方共同在服务单上签字 确认。以上两种文书一式两份,各自存档。4.4 检测仪表、器具是否合格的双方确认甲方受理乙方投诉而用于处理投诉事件的检测仪表、器具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持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合格确认书。甲 方到达现场时应当将合格确认书交付乙方书面 ( 签字 ) 确认。5. 供热价格及结算方式5.1 供

5、热价格:甲方根据乙方的用热类别和用热性质,按照黄骅市物价部 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黄骅市物价部门调价文件规定执行5.2 供热费用结算方式:乙方应在当年 11 月 1 日前和次年 1 月 30 日前分 别付给甲方本供热期限全部取暖费的 40%,剩余全部取暖费的 20%在本供热期限 结束日后 10 日内一次结清。6 甲乙双方设施维护管理6.1 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从热源(厂、站 )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出口止的供热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单位用户规 划红线以内的供热设施,由单位用户负责管理、维护 ; 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阀门 出口至室内的供热

6、设施,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维护。6.2 甲乙双方对各自的供热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接方对本合同内所委托甲方管理、维护的供热设施进行维修的请求后,应及设施进行维修。到乙时对供热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 会导致整个 合同无效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 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 罗马法 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 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 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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