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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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内特种车辆管理规定(讨论稿)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生产系统特种车辆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特 种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以适应安全生产需要,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系统所有装载机、拖拉机、电动三轮车。三、车辆管理规定(一)职责分工1、生产部、治安保卫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厂内特种车辆监督管理,负责监 督使用部门落实本规定情况。2、车辆所属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负责车辆按规定进行使用、检 查、维修、维护和保养。特种车辆必须指定车辆驾驶人,部门负责人为车辆安 全的第一你责任人。(二)档案管理 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车辆一览表;2、驾驶员台帐;2

2、、每台车辆都有台帐,内容包括: 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技术性能; 使用记录; 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事故记录;3、交接记录;4、厂内特种车辆使用说明书;(三)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1、身体健康,没有色盲、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及心脏病等禁 忌症。2、使用部门把符合条件的车辆指定驾驶员统计上报生产部。(四)维修与维护保养1、车辆大修后,由车辆所属部门领导、和车辆大修人员及司机共同进行验 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车辆所在部门做好验收证明存档及维修记 录工作。2、车辆所属单位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日常维 护保养工作,由驾驶员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3、经过保养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必须达到以下状态:车容整洁;各部件齐 全完整,连接牢固;“三滤畅通”和“四不漏”即油、水、电、气不漏;整车润滑好; 液压系统、制动、转向灵活可靠;灯光符合要求;发动机工作正常等,使车辆 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五)使用 车辆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三检”,即出车前检查、出车作业中检查、 收车后检查。正常使用的车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否则,应经维修后才可使用:1、制动器等安全装置、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齐全有效。2、液压系统、起升机构灵活好用。3、发动机、变速器性能可靠,工作正常。4、燃油车辆必须配有合格的灭火器。(六)驾驶员安全工作规定1、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入生

4、产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2、驾驶室内除驾驶员外,不许他人乘坐。3、特种车辆必须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驾驶。4、不准酒后驾车。5、不准驾驶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车辆。6、在患有影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身体疲劳时禁止驾车。7、学习驾驶员驾车必须有正式驾驶员陪同,不得单独驾车。8、行驶或作业的车辆,有驾驶室门的,必须关闭。(七)岗位安全操作规定(1)装载机安全操作规定1、必须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对车辆各部件、机构性能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车辆带病工作。2、夜间作业时,还应保证作业现场照明充足。3、装载机与其它机械一起作业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场所有人 时,在移动车辆前,应先观察并鸣喇叭提示

5、。4、装载机在厂内道路上行驶时,铲斗距地面应保持40cm ,厂内主要道路时速不得超过 20km/h ,车间内部、转弯、进出大门时速不得超过 5km/h 。禁止 急加速、急转弯、急刹车。5、作业时应做到:不准用高速挡取货;不准边转弯边取货;不准升高铲斗 行驶;不准边行走边起升。6、不准在起升的铲斗下面站人和进行检修。7、作业完毕,应将铲斗平放地面,并按有关规定检查维护车辆。(2)拖拉机安全操作规定1、必须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对车辆各部件、机构性能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车辆带病工作。2、牵引装置必须安全牢固,制动系统必须好用。3、冬季时,做好发动机的防冻工作。4、厂区内车辆行驶时

6、,厂内主要道路时速不得超过20km/h ,车间内部、 转弯、进出大门时速不得超过 5km/h 。禁止急加速、急转弯、急刹车。(3)电三轮车安全操作规定 1、行车前,必须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灯光、制动、喇叭、电压表等 部件完整好用,性能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车辆带病工作。2、厂内主要道路时速不得超过 20km/h ,车间内部、转弯、进出大门时速 不得超过 5km/h 。3、装载物品调整车位时,驾驶员应先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对人员和设备无 危险时,应鸣喇叭后方可调整车位。倒车时驾驶员无法观察倒车路线情况时, 必须有人指挥。4、车辆正常使用中,蓄电池必须固定好,防止移位。5、电瓶充电时, 5 米内禁止明火作业。6 、车辆禁止超载, 当载有重心较高的物体时, 应对物体采取绑扎固定措施, 低速行驶,禁止急转弯和急刹车。7、收车后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四、附则(一)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本规定由生产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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