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2784647 上传时间:2021-12-0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总则练习题一答案参考复习进程.docx(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学习 好资料民法总则部分练习题一一、 填空题1宣告死亡是法院通过一定的方式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种制度, 可能该人并 未 (实际) 死亡,所以宣告死亡也叫( 推定 )死亡。2并不是所有的客观情况都是法律事实,只有那些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 )的客观 情况才是法律事实。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产生的财产后果不同, 宣告失踪的财产后果是 ( 为 宣告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从代管财产中为失踪人完税偿 债 ),而宣告死亡的财产后果是(对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开始继 承,在继承前先清偿被宣告死亡人的债务 )。二、 正误判断题 并写明理由)(要求:在括号内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前划2,错误的划X,

2、1、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 错,有限责任是股东的责 任)2、无独立经济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 错,民事责任 的承担取决于责任能力,不取决于财产能力 )3、财团法人的捐献者,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须参与财团法人的设立和活动。 (错,财团法人的设立人在法人设立后,与法人脱离关系)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 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对,民法通则的规定 )5、某甲只有 6 岁,他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 (错,主体资格是权利能力,权 利能力始于出生)。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公民的住所,应依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

3、为定,并以居住满1 年为要求对,法律的规定) )。7、法人必须是拥有独立财产的社会组织, 而拥有独立财产的社会组织并非一定 是 法 人 。 ( 对 , 这 是 由 法 人 的 特 点 决 定 的)8、工会、法学会、基金会都是社会团体法人。 (对,根据民法通则 对法人类型 的规定 )三、单项选择题(下列答案中,只有一个为正确的,请将正确的答案填在括号 中)1、关桥货栈有限公司与水手出身的田某共同租赁“浙运 439”轮合伙经营水 上运输,利润按五五分成。这些法律关系中, ( A )应该属于无限责任?A关桥货栈有限公司和田某对合伙经营水上运输B关桥货栈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合伙经营水上运输C “浙运439

4、”的船东对合伙经营水上运输D关桥货栈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关桥货栈有限公司股东的债务2、大连市某中学为了培养学生的坚强意志,准备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学生进 行海上冲浪活动。学生报名参加是否要经过家长同意?( A )A要家长同意B无须家长同意C学校有权要求学生参加D只要本人愿意即可3、甲女与乙男离婚后,孩子判给了男方。因乙男经常出差,孩子与爷爷奶 奶一起生活。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 A )。A甲女和乙男 B乙男C爷爷奶奶D乙男和爷爷奶奶4、下列权利中,( B )属于人格权。A代理权B姓名权 C 监护权D代表权5、依法人设立条件,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人的有(A )。A 中国政法大学B.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

5、法学院C.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会61995年 6月 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 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那一天起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A )A. 1997年6月17日 B. 1997年6月18日 C. 1999年6月17日D. 1999年 6月 18日8、 甲乙丙三人到商店共同向营业员丁买了一台电视机。这里, 买卖法律关系的主体不 包括 (E)。A 甲B 乙 C 丙 D 该商店 E 丁9、下列事实中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有: ( C )A 太阳从东方升起 B 侵权行为 C 小王出差了,他妻子非常想念他D 老李每天早晨起床锻炼半小时,晚上看

6、报 1 小时10、小李 15 周岁,是哈佛大学的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 民法通则的规定,小李是( C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1、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 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 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 8月 28日晚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薄上记载的是 8月 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 8 月 30 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 9 月 1 日。在没有任何相反证明的情形下,依照 我国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 D )为准?A8月28日 B8月29日 C8月30日D9月1日12 宣告死亡被撤消后,发生(D)法律效果。A,婚姻关系

7、当然恢复B,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当然恢复C,返还被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D,配偶未婚,婚姻关系当然恢复13、曾宪梓先生向中国政法大学捐赠资金若干, 作为对优秀教师和学生的奖励基 金,称曾宪梓基金,曾宪梓的行为属于( B)。A,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B,财团法人的设立行为;C,为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D,事实行为14、根据民法对法人的分类,中国政法大学属于(B)法人。A,财团法人B,公益法人 C,中间法人D,营利法人15、以下人员当然是未成年人的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B)A,父母 B ,祖父母、外祖父母,C,兄、姐 D ,曾祖父母(四)多项选择 将正确的选项字母填在括号中, 多答、少答、不答、答错均无分。1、在中

8、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哪些?(ABC)A.中国公民 B.外国公民 C.被判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的人D.获得烈士称号的人2、甲乙分别出资5 0 0 0元合伙经营,后因经营管理不善,负债2 3 0 0 0元, 甲乙对该债务应承担( B D)A有限责任.E.无限连带责任C侵权责任D.对内按份责任3 宣告死亡被撤消后,不当然发生(ABC法律效果。A,婚姻关系当然恢复B,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当然恢复C,返还被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D,配偶未婚,婚姻关系当然恢复五、简答题1、民法中使用“自然人”一词,表明与“公民”一词何样不同的理念? 自然人是私法上主体的概念, 公民是公法上主体的概念, 自然人的范围比公

9、民的范围宽, 民法上使用自然人一词, 表明私法上的主体的无差别性, 平等性的 理念。2权利的取得与权利能力以及行为能力有何关系?权利的取得,除了要有权利能力以外,还要有行为能力。一个有权利能力的 完全行为能力人, 可以独立取得权利, 有权利能力, 但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 力的人,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其取得权利。3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理人有何区别?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机关的成员, 他们的行为无需授权, 他们以法人名 义为法律行为时, 与法人是一个人格, 其自己的人格被法人吸收; 而法人的代理 人是受法人机关委托的人,他们与法人是两个人格。4法人与合伙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人的财产是独

10、立的财产, 合伙的财产是共有财产; 法人的责任是独立的责 任,合伙的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法人有章程,有自己意思机关,合伙不要求; 法人是有独立人格的主体, 合伙不是,合伙在我国是自然人这一主体进行民事活 动的方式。六、条文解释题答:(1)立法目的(即说明所要解释的条文是针对何种问题所做的规定,意义 如何)。(2)条文含义的解释,主要对条文中核心的词予以解释。 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 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宣告死亡制度的设立, 是解决失踪人原来设立的而因他的失踪久

11、而不决的法 律关系,维护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利益, 而不是要剥夺某人的权利能力。所 以,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不同,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如果某人没有死亡,在被 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或者有人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宣告,重新宣告。宣告死亡是推定死亡, 则被宣告死亡的效力仅及于其原来的住所地、 居所地 为中心的所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他在其他地区生存, 被宣告死亡的效力不 及于其他地区, 这就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有效”。七、答疑解惑题 :一名患病多年的精神病人李某,父母双亡,无兄弟姐妹,无妻 子子女,也无其他亲属照料,

12、孤身一人,请简答,如何确定李某的监护人? 李某应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担任其监护人的人员为其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委会同意的愿意承 担监护责任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对监护人有争议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 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裁决。 未经有关组织 指定而向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没有上述监护人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 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李某无上述顺序的监护人, 因此,应由其村民

13、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不分先后顺序,应当遵循方便、有利于被监护人生活的原则确定。八、实例分析题1、老家在河南的李某九十年代初到北京打工,赚了点钱后, 就想着自己办厂。 1992 年盘下了远郊区的一家豆制品加工厂,同年与所雇的女 工田某同居, 从此就不再给家里寄钱, 与在家的妻子父母中断了联系。 李某之妻 严某曾多次托人打听李某的下落,未获音讯。经严某申请,法院于1999年 7 月宣告李某死亡。后严某带着与李某所生的孩子改嫁。 1999 年年底李某的豆制品 加工厂因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被查封,与其同居的田女因此离他而去,李某 不得已回到老家。见自己已被宣告死亡, 经李某申请法院撤销了对他的死

14、亡宣告。 李某就此要求严某与他恢复夫妻关系, 不然的话就把带走的财产还一半给他。 请 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在经营豆制品厂期间所从 事的民事活动是否有效?( 2)对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李某与严某的夫妻 关系能否自行恢复?( 3)对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严某和孩子已继承的遗 产如何返还?( 1)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在经营豆制品厂期间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否有效?有效。(2) 对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李某与严某的夫妻关系能否自行恢复?不能。(3)对李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严某和孩子已继承的遗产如何返还?原物在,返还原物,原物不在,适当补偿。如果原物有孳息,孳息也要返还。如果原物 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由出让人给与适当补偿。更多精品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