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93106-2019上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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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 91FZ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FZ/T 93106XXXX上销Top apron cradle(报批稿)XXXX- XX- XX发布XXXX- XX- 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FZ/T XXXXX XXXX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及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SAC/TC215/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常德经纬摇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百鑫纺机有限公司、 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同大机械有限公司、江西荣兴高科技有限公司。本

2、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斌、倪伯忠、卓云、刘建义、戴毅、彭宝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IFZ/T XXXXX XXXX上销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销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粗、细纱机用的的金属上销和非金属上销。注:上销结构形状很多,不局限于本标准图示型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FZ/T 90001纺织机械产品包装3 分类和标记3.1分类a) 按纺纱工序:粗纱

3、上销;细纱上销。b) 按材料:金属上销;非金属上销。c) 按钳口:固定钳口上销;弹性钳口上销。3.2标记标记内容SX附加代号握持中心到钳口的半径两钳口中心最大中心距上销系列代号上销代号附加代号1FZ/T XXXXX XXXXa)附加代号,为企业代号、地区名称代码,可省略;b)上销代号,用中文大写字母“SX ”表示;c)上销系列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2”为棉型细纱, “ 4”为棉型粗纱, “ 6”为毛麻绢细纱, “ 7”为毛麻绢粗纱;d)两钳口中心距T,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为毫米;e) 握持中心到钳口的半径 R,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为毫米;f )孳生型代号用英文大写字母表示(I 、

4、O、 V 除外)。标记示例示例 1:某企业生产的棉型细纱上销,执行FZ/T XXXXX 标准,附加代号为M,两钳口中心距为68 mm、握持中心到钳口的半径为39 mm,孳生 S 型,其标记为:上销 FZ/T XXXXX-MSX2-6839S示例 2:某企业生产的棉型粗纱上销,执行FZ/T XXXXX 标准,附加代号为H,两钳口大中心距为110 mm、握持中心到钳口的半径为33 mm,孳生 B 型,其标记为:上销 FZ/T XXXXX-HSX4-11033B4 要求4.1上销钳口与A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轴线的平行度应不大于表1 规定值(见图1、图 2)。表 1单位为毫米类别细纱粗纱适纺纤维类型

5、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平行度0.08 / L0.10/L0.10/ L0.12/ L注: L为两钳口的总长度,见图1和图 2。图 1金属上销2FZ/T XXXXX XXXX图 2非金属上销4.2上销钳口与B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轴线的平行度应不大于表2 规定值,见图1、图 2。表 2单位为毫米类别细纱粗纱适纺纤维类型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平行度L: 0.15L:0.15L: 0.20注 1: L为两钳口的总长度注 2:不包含弹性钳口上销。4.3固定钳口上销,其钳口到握持中心的半径R公差为± 0.12 mm,见图1、图 2。4.4在规定工作位置时,上销弹簧工

6、作压力偏差应符合表3 规定值,见图3、图 4。表 3单位为牛顿类别细纱粗纱适纺纤维类型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棉型中长型毛麻绢型压力偏差±0.10 P±0.15 P±0.15 P± 0.20 P注 1: P为上销弹簧压力名义值注 2:不包含无上销弹簧的上销注: P 为上销弹簧压力名义值。图 3金属上销3FZ/T XXXXX XXXX注: P 为上销弹簧压力名义值。图 4非金属上销4.5上销的金属表面不应有毛刺、伤痕、锈蚀、镀层漏底、色泽不一等缺陷。4.6上销的非金属表面不应有伤痕、色泽不一和明显的收缩痕迹等缺陷。4.7钳口表面的粗糙度Ra 应不大于 1.6 m

7、。4.8弹性钳口应前后活动灵活。5 试验方法5.1上销钳口与A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中心轴线的平行度4.1 ,在专用量具上用塞尺测量,见图5。图5平行度测量图5.2上销钳口与B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轴线的平行度4.2 ,在专用测量台上用精度为0.01mm 的百分表测量,见图6。4FZ/T XXXXX XXXX图 6平行度测量图5.3固定钳口上销,其钳口到握持中心的半径R公差范围(4.3 ),在专用测量台上用游标卡尺。5.4在规定工作位置时,上销弹簧工作压力偏差4.4 ,在专用测量台上用弹簧拉压试验机或数显测压仪测量,见图7。注: P为上销弹簧压力名义值,X为上销弹簧压力点到握持中心的距离,由企

8、业提供。图 7压力偏差测量图5.5钳口表面的粗糙度4.7 ,用表面粗糙度仪测量。5.6其余项目感官测量。6 检测规则6.1型式检验5FZ/T XXXXX XXXX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新产品鉴定或老产品转厂定型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产品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检验项目:第4 章。6.2出厂检验6.2.1产品均应经制造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能出厂。6.2.2检验项目:第 4 章。6.3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6.3.1检验样本采取随机抽样,

9、样本数量各50 件。6.3.2检验项目、样本数、合格率,见表4。表 4序号检 验 项目标准章条号样本数 /件合 格 率%1上销钳口与 A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轴线的平行度4.1501002上销钳口与 B 面相切的母线对握持档轴线的平行度4.2501003固定钳口上销,其钳口到握持中心的半径R公差4.3501004在规定工作位置时,上销弹簧工作压力偏差4.450 985上销的金属表面质量4.550 986上销的非金属表面质量4.650 987钳口表面的粗糙度 Ra 应不大于 1.6 m。4.7501008弹性钳口灵活性4.850100样本经检验,成套和单项合格率均达到本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该样本符合标准要求。反之,判定该样本不符合标准要求。7 标志7.1包装箱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 的规定。6FZ/T XXXXX XXXX7.2产品上应有厂标或商标。8 包装、运输和贮存8.1产品的包装按 FZ/T 90001 的规定。8.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8.3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防雨及通风贮存条件下,包装箱内的产品防潮、防锈有效期为一年。_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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