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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临时性岗位是指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岗位; 辅助性岗位是指保安、保 洁等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因原岗位员工请假,在此期间 无法上岗,需要他人临时性顶替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务派遣做出特别规定, 劳务 派遣不能成为常态的用工形式,只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 性"的工作岗位。关于何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法律没有做出 进一步规定,有待实施细则的出台。不过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 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介绍,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劳动部 给出答复,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 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 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 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根据上述答复, 如果你在人事助理岗位的工作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而且不是常 态,劳务派遣期限也未超过6个月,则是合法的,否则即是违法的。 你可以与你的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脱离派遣关系,然后与公司建立正 常的劳动关系。如果协商未果,建议申请劳动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