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土方施工工艺讲课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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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Q/TJJG1-01-01-2003 )1.1 适用范围及涉及的强制性条文1.1.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深度不 超过2m。1.1.2 本项工艺所涉及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的强制性条文:(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GB50202-2002)1.2 施工准备1.2.1 主要机具:尖头铁锨、平头铁锨、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潜水泵、木桩、塔 尺、铁钉、水准仪、坡度尺、小线、钢尺等。1.2.2 作业条件1.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了解地下管线等障碍物的位置,并应根据与之相适

2、 应施工方案,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1.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1.2.2.3 做好排水准备,备好水泵,胶管等,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1.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 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1.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50cm,然后再开挖。1.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1.3 工艺流程与操作工艺1.3

3、.1工艺流程:1.3.1.1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GB50202-2002)。1.3.2 操作工艺1.3.2.1 坡度的确定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时,可不放 坡,不加支撑。(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添物为砂土) 1.0m ;(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5m ;(4)坚硬的粘土 2.0m。1.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 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佳坡度应符合

4、表1.3.2.2的规定。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1.322项次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何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中密的砂土1 : 1.001 : 1.251 : 1.52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 : 0.751 : 1.001 : 1.253硬塑的粘土1 : 0.671 : 0.751 : 1.004中密的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1 : 0.501 : 0.671 : 0.755硬性的粉质粘土、粘土1 : 0.331 : 0.501 : 0.676老黄土1 : 0.101 : 0.251 : 0.337软土(轻井点降水后)1 : 1.00一一1.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

5、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挖土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钎探。1.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1.3.3.2 开挖各种槽坑(1)浅条形基础。一般粘性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60cm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正向挖掘,每层深度,视翻土厚度而定,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2)管线沟。与浅的条形基础开挖基本相同,仅沟帮不切直修平。按现场导测的水准点往下返出沟底标高,当挖土接近设计标高时,再从两端的沟底标高上返50cm为基准点,拉小线用尺检查沟底标咼,最后修整沟底。(3)开挖放坡的坑(槽)

6、和管沟时,应先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 求做出坡度线,每隔 3m左右做出一条,以此线为准进行铲坡。深管沟挖土时,应在沟帮中间留出 宽度80cm左右的倒土台。(4)开挖大面积浅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入手推车或翻斗车,由未开挖的 一面运至弃土地点。1.3.4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槽底50cm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槽底50cm平线;自每条槽端部20cm处每隔23cm,在槽帮上钉水平标高小木撅。在挖至接近槽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 好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小木撅上平,校核

7、槽底标高。最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 检查距槽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据此修整槽帮,最后清除槽底土方,修底铲平。1.3.5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过程中往槽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缘 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m。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 过高。1.3.6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 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1.3.7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在雨季挖槽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

8、逐片的分期完成。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1.3.8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施方案进行。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 当地气候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0.3m。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冻结。如基坑(槽)开挖完毕后,有较 长的停歇时间,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地基不得受冻。 如遇开挖土方引起临近建筑物(构筑

9、物)的地基及基础暴露时,应采用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 坏。1.4 质量标准1.4.1 主控项目141.1 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标准见表1.4.1.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标准(mm)表1.4.1.1项序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验方法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基 面层主控目标1标高-50± 3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 中心线向两边量)+200-50+300-10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1.4.2一般项目142.1 槽梆、槽底应平整,槽内无大面积积水。142.2 土方开挖的质量的

10、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值见表1.4.2.2土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r)i表1.4.2.2项序项目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检验方法一般 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2020用2m靠尺和形塞尺检查2基底士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1.5 成品保护1.5.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土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 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 是否正确。1.5.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临近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单

11、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1.5.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 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加以保护。在敷设 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 施,以防损坏管线。1.6 主要质量控制点1.6.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1.6.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 , 间隔一段 时间再对称

12、挖土 , 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1.6.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 30c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1.6.4 施工顺序不合理;土方开挖宜先从低处进行,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 水。1.6.5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 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1.6.6 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1.7 安 全 与 环 保1.7.1 人工挖土宜在白

13、天进行,夜间施工要有充足的照明。1.7.2 在夜间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夜间生产作业的有关规定。1.7.3 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接线。1.7.4 作业前应作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1.7.5 施工时应注意防止车辆碰撞,各铁器碰伤。1.7.6 在施工时应在四周作好相应的围档防尘。1.7.7 土方外运时,运土的车辆要苫盖严密,不得洒落。1.8 质 量 记 录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1.8.1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记录;1.8.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经过记录;1.8.3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1.8.4 地基触(钎)探记录记录;1.8.5 地基触(钎)探记录记录;1.8.6 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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