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福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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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版 第 1 页共 3 页 XX 公司 员工福利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进一 步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 根据国家相关劳动 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 内容 1、 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天津市社会保险制度为员工缴纳保险,其中农业户籍员工上三险, 非农业户籍上五险。公司承担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 薪资中扣除。 2、 公积金 为缓解员工的住房压力,公司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 纳公积金(计件

2、工除外)。 3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享有防暑降温费及取暖补贴,具体执行标准以 公司发放办法为准。 4、 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公司担负。 5、 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享有节假日:元旦 1 天,春节 3 天,清明节 1 天, 端午节 1 天,劳动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法定节假日期间按照全薪 标准核发工资。 6 年假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版 第 2 页共 3 页 6.1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规定如下: 6.1.1 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享受 5 天年休假; 6.1.2 累计工作已满 10 年不

3、满 20 年的,享受 10 天年休假; 6.1.3 累计工作满 20 年的,享受 15 天年休假。 6.2 休年休假应事先报批,并送办公室备案,如事后补请,一律按旷工处理。 6.3 年休假须当年使用,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员工在年度内未享受年休假, 视为自动放弃,不得累计到下一年度,公司亦不发放任何补贴。 6.4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6.4.1 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6.4.2 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6.4.2 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6.

4、5 原则上员工享有带薪年假,但公司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年假进行统一安 排。 7、 节假日福利 7.1 中秋节、春节所有在职员工按标准享有物品福利。 7.2 妇女节所有在职女员工享有物品福利。 8、 婚假 员工在职期间登记结婚的凭结婚证书请婚假 3 天,本人属晚婚者(初婚男: 25周岁,女:23 周岁)可请婚假 10 天(遇节假日顺延),工资照发。再婚员工 只享受婚假 3 天。婚假必须一次休完,不能间断。 9、 产前检查假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提供检查证明,算作劳动时间。具体规定时间如下: 9.1 由开始妊娠至第 6 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 9.2 由

5、第 7 个月初至第 8 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 9.3 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10、 产假、计划生育假的管理 10.1 女员工生育后凭医院证明、婴儿出生证明享受产假 98 天。晚育者(24 周岁第一胎)产假增 30 天。其中,产前可休假 15 天;分娩时遇难产者(需出具 医院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版 第 3 页共 3 页 证明)产假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 15 天;同 时依据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男员工家属属于晚育的,提供相关证明, 可享受七天(工作日)护理假。 10.2 女员工怀孕流产(含人工流产),根据医院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

6、假: 10.2.1 3 个月以下流产的,休产假 15 天; 1022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至 4 个月流产的,休产假 30 天; 1023 4 个月以上(含 4 个月)至 7 个月流产的,休产假 42 天; 10.2.4 7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按正常产假处理; 10.3 婴儿不满 1 周岁的女员工, 每天有 60 分钟哺乳时间, 因不能在公司哺 孚 L,故可选择以下方式: 10.3.1 提前 60 分钟下班,但不可在一天中其它时间使用。 10.3.2 哺乳时间可每天使用或累计集中在当月使用,只能任选其中一种方 式。一月一清,当月未使用完的哺乳时间,不能累计到下月使用,不能算做加班。 10.3.3 集中使用时每月不能超过 21.75 个小时。 11、丧假管理 11.1 员工配偶、子女或双方父母死亡,出具相关证明,给予 3 天(工作日) 丧假。员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出具相关证明,给予 1 天丧假。 11.2 如上述亲属在外地死亡须本人前往料理丧事,经本人申请,主管经理 批准,另给往返实际路程假 1-2 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自理。 12、旅游 公司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旅游。 四、附则 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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