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scccc 文档编号:13524855 上传时间:2022-01-1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履约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履约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履约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履约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履约管理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履约管理办法一、施工单位履约管理1.1 、人员管理1.1.1 、施工单位 (本细则中施工单位指总承包单位及与总 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的承担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 不得擅自更换施 工合同中约定的或向项目 * 进行了报备的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 人员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岗位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 限期将其更换, 其资质不得低于原合同相关人员的资质。 更换项 目经理,处违约金 20万元/ 人.次;更换项目总工,处违约金 10 万元/人. 次;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处违约金5 万元/ 人. 次,且违约金将按 20%逐次递增。1.1.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不少于22 天;若需离开工地三

2、天(含三天)以上,须向总监请假,总 监办留存请假条, 项目* 进行抽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到岗, 不得擅自离开, 若需离开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 必须 向项目经理请假,以便监督。对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按规定 在岗者, 处以违约金 5000 元/ 天。对于主要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在 岗者,处以违约金 2000 元/ 天。1.1.3 、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 必须满足国家对其相应上岗 资格的有关要求;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于未按要求持 证上岗的,一经发现处以违约金 1 万元/ 人.次。1.2 、机械设备进出场管理 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机械应按合同约定或项目 * 要求及时 到位并不得擅

3、自调离。 对于未按要求到位或擅自调离的机械设备,视其重要程度按1万5万元/天进行处罚二、监理单位履约管理2.1 、人员管理2.1.1 、监理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或向项目 * 进行了报备的监理人员。 如监理人员不称职, 监理单位必须在 限期内更换。 凡更换监理人员,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规定进 行违约处罚; 若擅自更换监理人员, 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相关 规定进行加倍违约处罚。2.1.2 、本项目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进场 14 天 内向项目 * 报备(在本项目内进行监理工作调整的人员也须重新 报备),未报备的人员,项目 * 将不予认定其监理工作。未按要 求进行监理人员报备的

4、,处以违约金 5000 元/ 人. 次。2.1.3 、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合同及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检验、 抽检和旁站监理等; 应当加强工程过程监理, 对施工中存在明显 质量、安全、进度及环保等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节假日或夜 班,监理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监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正常进行的需 要。2.1.4 、对于缺岗人员,按以下标准扣除违约金:(1) 总监理工程师 5000 元/人. 天、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试验 室负责人 1 000元/人.天、监理员 500 元/人.天;连续缺岗 3天 以上的,将按照以上标准加倍处罚;(2) 主要监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人员) 一年内 缺岗累计 30 天以上者,另行

5、扣除 5 万元 / 人的违约金。2.1.5 、对于连续缺岗累计 30 天以上者,将不予计量、支 付,项目* 将其行为函告其单位, 要求在 3 日内调换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的新的人员上岗; 同时按照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办法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如在上级单位或交通主管部门的专项 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缺岗,将按照以上标准加倍处罚。2.1.6、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若需离开工地三天(含三天) 以上者,须向项目*请假;专监及其以上人员请假,须将请假条 及时报业主代表备案,以便监督;否则,按不在岗处理。2.2、设施设备及仪器管理监理单位的主要设施设备及仪器应按合同约定或项目*要求及时到位。对于未按要求到位

6、的设施设备及仪器,将不予计量、 支付,并要求限期更换。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

7、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民生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