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发物病间不能吃精编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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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些 “发物 ”可夺命,病间千万不能吃“发物 ”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中医也十分重视发物与疾病的关系,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 ”,最忌吃鹅肉, 因鹅为发物, 易动火发疮。 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 ”扩散而亡。说明疾病的转归与食物有一定的关系。广义方面,正如名医秦伯未在中医对于病员的膳食问题中所说:“凡能引起口干、目赤、牙齿肿胀、大便秘结等的荠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发热可能,俗称发物。”汉日辞典(日文) “发物 ”条释: “一般认为,是刺激、加重

2、外伤、肿疱疙瘩或某种疾病的食物,如羊肉、海参、鱼、是等物品”。发物可理解为:在健康人正常摄入,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饮食过程中,因不当饮食而能诱发产生某种病症,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加重病情,影响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狭义方面,发物致病类似于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对此,古医籍亦早有记载,如证治要诀丹毒:“有人一生不可食鸡肉及獐鱼动风等物,才食则丹随发 ”。故发物的含义又可理解为:凡因正常食用某种无毒的食物,而能诱激某些人突发产生病症(如过敏性荨麻疹、湿疹、紫癜、胃肠炎、休克等)的食物。从这个意义上讲, 人类的食物既都有可能成为发物, 又因人而异, 不可能对任何人

3、都产生致发作用,常由家庭遗传、个体差异(过敏体质状态)所决定,并受季节气候、膳食搭配、加工制作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传统认识将发物归纳为七类: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鸡蛋、蘑菇、木耳、茄子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

4、枣、面食、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6、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7、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

5、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是、蟹、贝、某些禽畜肉、蛋、乳及蘑菇、椿芽、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营养学家认为,这些 “发物 ”可刺激机体产生激发反应,使机体免疫力被唤醒,促进生理功能的恢复和提高。例如泥鳅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多种维生素等,是保肝护肝佳品,急、慢性肝炎病人应多食之;海参、海藻、昆布、乌贼鱼等,不仅是常吃的食品,也是抗癌治疗中常用的药物;香椿具有涩肠止血、燥湿、固精等功效,故适用于便血、痔疮、肠1炎、痢疾、妇女赤白带下、遗精等疾病。所以,忌口要科学,根据不同的病种进行,切勿盲目。忌口重视以下几方面:一、根据人体五脏的

6、生理特点和五脏间的相互影响,确定食物酸、苦、甘、辛、咸五味禁忌。 人体的五脏在正常生理情况下其有相互滋生促进、相互抑制制约关系,而且各具不同生理特点。故古典医籍黄帝内经首先总结出了“肝病禁辛 ”、 “心病禁咸 ”、 “脾病禁酸 ”、“肺病禁苦 ”、“肾病禁甘 ”的食忌一般原则;二、根据机体患病的寒热属性和虚实状态,确定与此相应在的饮食禁忌。患病有寒热之分,治病用药就有散寒、清热之别。故寒性病证当禁食寒凉性质的食物,如某些瓜、果、豆类及清凉饮料;热性病证当禁食湿热性质的食物,如烟、酒、葱、姜、椒、卤制食物及火锅饮食。 病证表现有虚实不同状态,治病用药就有补虚与泻实的区别。虚证当忌具有攻消、克削正

7、气的食物,如芋类、瓜、豆;实证病当忌具有滋养、补塞有碍除邪气的食物,如肥腻的肉类、收涩的果实类、壅滞的瓜果豆类。三、根据药物的性质、 功用,确定与这些药有减低或抵销药效及产生副作用的饮食禁忌。如服甘草、苍耳、乌梅、桔梗、黄连、吴忌食猪肉,服地黄、首乌忌食葱、蒜、萝卜,服丹参、茯苓、 茯神忌食醋, 服苍术、 白术忌食桃李、服土茯苓, 使君子忌饮茶, 服荆芥忌食虾、蟹、海鲜物,服厚朴忌食煎炒豆类,服人参、党参忌食萝卜。四、根据疾病临床表现特点, 确定不同的饮食禁忌。如肾病水肿忌食盐及高脂肪食肥滞物,失眠忌食烟、酒、茶、咖啡,腹泻忌食生冷、瓜果、脂肪类食物,胃病忌食酸、热及不易消化、刺激物,感冒忌食

8、脂肪滞腻之物,皮肤疮痒忌食鱼、虾、蟹大分子蛋白及海腥辛热食物,糖尿病患者忌食高糖食物、湿热黄疸忌食油腻荤腥和辛香温燥食物。当然,治病服药的饮食禁忌是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辨病(证)施忌 ”的,若没有掌握忌口的科学合理内涵, 而是笼统地、 不加分析地对某些饮食物一概禁忌服食(如某些高血压、冠心病人 “谈脂色变 ”),非但对疾病的治疗康复无益,日久势必因摄入食物营养素不足而有损于身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对此不可不知患病后的“忌口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 “忌口 ”即绝对忌口, 指的是某种食物对某些患者来说是绝对不能吃的,吃了就会使病情加剧或旧病复发。 如蚕豆病患者由于体内缺乏某种酶,当进食蚕豆后就

9、会引起溶血而发病,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蚕豆病患者必须绝对禁食蚕豆。一些哮喘和荨麻疹病人,吃了鱼、虾、花菜等食物后就会发病,这是因为病人对这类食物过敏,为了避免发病,不得不对它们“敬而远之 ”。又如严重的心力衰竭患者, 必须严格限制饮食中的含盐量,稍有不慎就会加重心脏负担,引起病情恶化, 故食盐就成了这类患者的绝对“忌口 ”之物。同样道理, 那些较重的肝硬化腹水和有浮肿的肾病患者,也必须严格忌盐,否则都会在短时期内导致病情加剧。广义的 “忌口 ”即相对忌口,指某些食物对某些疾病而言,害处甚大,食后有可能导致旧病复发和病情加重, 原则上应避免食用,但程度上不如绝对忌口那样严格。例如, 慢性胆囊炎、胆

10、石症患者,应忌吃过分油腻的食物,否则食后有可能导致胆绞痛发作,但并非一定发作。又如肝病患者不宜饮酒,因为酒精对肝细胞有直接损伤作用,对患有急慢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或脂肪肝病人,医生都要劝其戒酒,但酒精对肝细胞的损伤是缓慢发生的,如果病人依然饮酒如故, 也许短期内一时看不到什么大的妨碍,而实际上在潜移默化中已种下祸根。这是相对忌口与绝对忌口的又一不同之点。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 “发物 ”应因人、因病、因时而异,不应一概而论,也就是说“发物”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肝、胆疾病患者来说,肥肉、油炸食品等含脂肪丰富的食物是“发物 ”;竹笋、白酒、酸辣食物可视为胃病患者的发物。还有,食物过敏也是

11、中医认定为“发物 ”的重要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 几乎每一种食物都会有人对其发生过敏。较易致敏的食物有牛奶、鸡蛋、鱼虾、海产品、葱、蒜、韭菜、羊肉、蘑菇、米酒、芒果等,如果你对这2些食物不过敏,当然就不存在 “发物 ”之说了。当你患病而又不敢肯定某食物对你是不是 “发物”时,食用起来留个意就行了。痛风为何从脚起护肾能以不复发现在很多人得痛风,发作起来痛得冷汗直流,拖着腿也走不动。这种病不发作的时候人好好的,到医院也查不出来什么毛病,只是告诉你尿酸高点,其他没事。尿酸怎么会高?医生说是因为喝酒过多、 吃了太多高蛋白食物。 很多人听了马上控制饮食,可是不管怎么忌口, 该发作它还是痛。 为什么会从大脚趾头开始痛, 后期还会出现关节畸形?其实这也是肾虚的一种症状,因为着血液循环流动。大脚趾关节是人体的最末梢关节,酸毒的结晶体最容易积聚在这里,也有的人是大拇指关节痛,都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去调整肾脏,恢复它的过滤功能,酸毒结晶长期挤压关节,最后关节不能正常活动,出现变形了。所以痛风患者不仅要改变饮食习惯,更关键在于恢复肾脏的机能,提高过滤能力,把酸毒排出体外才不会再复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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