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实际收入差距6∶1 农民的出路在哪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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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文最新推荐- 城乡实际收入差距61 农民的出路在哪里 中国社会学会会长陆学艺接待过很多外国社会学家,他们对中国大惑不解: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已达61,居世界前列,如果在其他国家,早就会发生动乱,为什么中国还能保持基本的社会稳定? 这个问题也为众多富有责任感的中国学者所思考:1亿多农民在城市打工,他们从事极其艰苦的劳动,遭受到歧视和不公待遇,但居然还能基本与城里人相安无事,为什么? 日前,中国社科院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对于前述现象作出了社会学上的解释:20多年来,中国的职业结构渐趋高级化,相当多的人实现了向上流动,很多人发现,只要自己肯努力争取,就有向上流动改善地位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

2、,人们存在希望,因此在心理上更多地认可这个社会结构,而较少与之抗衡。 该报告的主编陆学艺说:“农民工虽是弱势群体,但它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还是高于那些没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农民可以成为农民工,农民工可以成为小商业者,小商业者可以成为私营企业主。人们有不断进入更高社会阶层的希望。这可以解释中国为什么没有乱。”也有社会学家指出,这些现象要放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才能看得更清楚。这些年来,国家出台不少政策,解决“三农”问题和其它社会问题,对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两年多以前,以陆学艺为首的课题组推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鲜明提出中国社会已经由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分化成十大社会阶层

3、(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引起了海内外的极大关注。而作为续篇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则重点研究了这十大社会阶层是如何分化演变而成的,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影响一个人从社会低层向上流动。 哪些人最有可能成为官员 在十大阶层中,国家与社会管理者排在最前列。 职业是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主的人,其子女最有可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这些人的子女100个人中约有7人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家庭出身的人,在这方面也有优势,每百人中,大约各有3人能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自雇劳动者和小业

4、主家庭出身的人,百人中大约有两人进入这一阶层。而工人家庭子女,每百人中只有1人。农民家庭子女,连1人也不到。 陆学艺说,这个问题并不独有中国存在,比如美国的布什家族,“不同的家庭对子女有不同的影响,这很正常。但这种流动必须是公正的。” 报告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主要来源,而工人和农民成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的机会少得多,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则基本没有机会。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流入渠道在经济改革前后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在此之前,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业员工和农民都有一定的比例进入这一阶层,尤其是农民,略超过十分之一的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其最初职业是农业劳动者。经济改革

5、开始之后,商业服务业员工仍有一定比例进入此阶层,但产业工人和农民则基本上没有机会。 报告的参与者、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李春玲说:“改革开放前,有从农民中选拔干部的渠道,比如陈永贵,从一个农民一下子成为副总理,而在改革之后,这条路子基本堵死,变为重视能力与学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机制。” 从分析来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多进少出的阶层。换句话说,在社会流动链条中,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通常是流动的最终目的地,人们流动进入此阶层后不想再流往其他阶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干部流向经理人员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比例略有上升,掌握组织资源的人向掌握经济资源的阶层流动,这也反映出经济资源

6、在人们的价值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性逐渐上升。不过,这一趋向的流动仅仅是微量的。 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成长较少依赖于家庭背景 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不同的是,处为社会优势地位的私营企业主,对其事业的发展影响较大的,是个人的职业经历,而不是家庭背景。 调查发现,私营企业主家庭出身的分布,并没有明显的倾向性。这一阶层的成长较少依赖于父辈和家庭资源。私营企业主的绝大多数成员(78.1%)出身于农民家庭。不过,从研究人员的个案访谈来看,有两种情况会对一些人获得大私营企业主的地位有影响。一种情况是,某些国家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权调配国有资源或享有经营上的特权,有助于其子女成为大私营企业主;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大

7、私营企业主父辈曾是企业家,他们向子女传递经商创业的经验和价值态度,这有助于子女在商界获得成功。但这些大企业主在整个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数量极少。 报告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私营企业主阶层本身的社会构成也在发生变化,新加入的企业家越来越多来自于在传统体制中具有较大优势的阶层,而原本来自弱势地位阶层的业主,在私营企业主阶层中所占比例越来越低,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可能已经被淘汰。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创办企业对业主个人的人力资本(学历水平、教育背景等)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仅仅拥有很少人力资本的人很难进入这个阶层,甚至原来已进入这个阶层、但拥有较少人力资本的人,也逐渐难以适应新的市场关系

8、;二是中国的市场化是渐进的市场化,传统体制内的优势很容易转换为体制外的优势,那些传统体制内优势阶层的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成功。 那么,私营企业主大部分是些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发展趋向?报告对此进行了描述: 这是一个男性主导的阶层。研究人员指出,这表明,在我们这个社会,女性独立创业并非易事。正因为此,女性私营企业主总是受到社会的特殊看待,通常被称作“女强人”、“女大款”。 中共党员比例上升。2002年,私营企业主中的党员比例达30%。与党员在全国成人中所占比例(2002年为8%)相比,这个比例是相当高的。 调查显示,作为一个社会精英阶层,私营企业主越来越多地来源于其他领域的精英,尤其是经济精英,而

9、普通百姓创办私营企业的机会越来越少。比如,在1993年的私营企业主中,原来是企业负责人的,只占六分之一。而10年后,这一比例已到一半以上。而出身于工人和农民的私营企业主比例,则下降了很多。 大量的私营企业主,在保留其私营企业主身份的同时,进入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他们参与政治的机会和路径,主要是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查显示,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比例上升,而层级也在上升。 研究人员认为,这种趋势,有两个原因:首先,这个阶层的经济力量不断扩大,国家日渐重视,不断扩大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空间。其次,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积极性越来越大。比如,在江苏射阳县,258个村中,有250个村的村主任由年收入

10、超10万元的“富人”充任。 工人的流动 在课题组的研究中,工人和农民处于十大社会阶层的底部。那么,什么样的工人向上层流动,即从工人岗位进入较高层级的办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负责人?在传统国有企业,这一流动被简化为从工人提拔为干部。 在工人阶层中,商业人员向上流动的机会较多,生产和运输工人居中,服务人员的机会最少。统计表明,与一般工人相比,向上流动的工人受教育程度较高。在政治方面,向上流动者近80%是中共党员,而一般工人中的党员比例是27.4%。这说明,对这些人需要更多的政治忠诚和企业忠诚。 父亲的职业背景在工人的向上流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父亲如果是组织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办事人员,则有更

11、大的可能向上流动。但是,研究者说,组织负责人的父亲不能将子女提高到企业的较高层次,而只能达到中等层次。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级负责人需要高水平的智能,父母的权力很难帮助子女突破智能方面的局限。 令人惊讶的是,这一报告指出,在生产和运输、商业岗位上下岗的工人,其受教育年数平均高于在岗工人。原因在于,很多企业裁减了学历较高,但体能、技能和勤力性(勤奋与努力程度)较低的城镇工人,由学历较低,但体能、技能和勤力性较高的农村户籍者代替。 农民的出路 研究人员在西部一个村调查,发现该村党支部7个党员,最大的83岁,最小的67岁,当地人称他们为“7个党员6颗牙”支部。所有能跑得动的都出去打工了。 绝大多数农村人口

12、没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和渠道。成为农民工,是他们主要的向上流动机会。虽然他们在城市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但是,与农民相比,他们的地位有了很大改善。 那么,农民工的出路在哪里?他们最可能向上流动的机会,是成为个体工商户,而要成为城镇正式工人和企业老板的可能性很小。 超过90%的农业劳动者出身于农民家庭,同时,超过半数的农民家庭子女仍然是农业劳动者。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民进行地域流动和处出打工机会大大增加,但从社会流动角度来看,农业劳动者是上升流动机会最少的社会阶层。 报告认为,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缘于导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陆学艺说,当代中国的社会流动渠道还不畅通,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一些制度性障

13、碍,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仍在阻碍着人们向外流动以获得更高社会地位,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化社会流动机制正处于形成过程中。 破除流动之碍 按照通常规律,社会流动越畅通,社会流动率越高,就越能调动各个阶层尤其是中低阶层的积极性,使他们充满希望,通过后致性规则也即通过个人的后天奋斗,实现上升到更高层次的社会地位的愿望。这样的社会,就叫做开放性社会。总体而言,在封闭社会,先赋性规则(家庭出身、阶级成分等)是主要的社会流动规则;而在开放性社会,后致性规则(个人教育程度等)是主要的社会流动规则。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现代社会流动机制的模式,那些标志着社会区隔的

14、重大制度和政策,诸如阶级成分、单位制、城乡二元体制,或者退出历史舞台,或者式微。个人的教育程度和那些先赋性要素,在社会成员的地位获得上的作用力大幅度地此消彼长,现在,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们而言,他们不是通过国家而安排工作,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而决定自己的事业的局面。这一切可以说:中国社会的开放性程度正逐步提高。 与此同时,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依然存有一些既不合理又欠公平的制度歧视,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分配的畸重畸轻、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隔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解决。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应该意识到,经济持续发展要依靠公平而合理的社会关系加以保障。只有进一步打破对社会成

15、员流动的一些不公正的制度性歧视,中国社会的开放与公平程度才能更为提高。”陆学艺说。 在全县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树立和落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反腐倡廉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县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今天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门举办这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完善措施,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下面,我着重就“树立和落实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反腐倡廉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谈几点体会和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胡锦涛总书记

16、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廉政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腐败对社会和谐构成极大危害。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树立和落实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反腐倡廉观念,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在实际操作中,应树立和落实好以下七个观念:首先,树立和落实好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先进性和纯洁性

17、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条件,也是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党的先进性与党的纯洁性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先进性决定着纯洁性的价值取向,是判断党是否纯洁的重要标准;纯洁性是先进性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做不到纯洁,就谈不上先进。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通过一个个党员干部的模范言行和优良作风表现出来的。(列举“党员领导干部的楷模”牛玉儒、“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百姓书记”梁雨润等先模人物的模范事迹)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案件,严惩腐败分子。要有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

18、,对于严重违纪的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办一个。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的纯洁性,从而达到先进性的要求。其次,树立和落实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观念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调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才能取得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广泛支持和接纳,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从根本上说,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原则、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决定了我们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

19、益不断奋斗。而存在于个别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行为,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列举20xx年度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例)因此,要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一方面,违纪就要受到纪律追究,违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以保证社会财富合理、公正地分配。另一方面,要着力于源头治理,督促有关部门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度建立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原则,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使出台的各项措施得到认真全面地贯彻落实。第三,树立和落实好维护科学发展的观念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社会和谐之根基。发展与和谐是互为因果的,即因和谐而发展,又为发展而和谐。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存

20、在,重要原因是由于经济不发达而导致的,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只有采取发展的办法。而发展又必须讲科学,不科学的发展,不仅不会带来和谐,反而造成不和谐。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维护科学的发展观,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使反腐倡廉工作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各项措施相适应,以良好的作风和实际成效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举例说明近年来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反腐倡廉机制、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做法)第四,树立和落实好以人为本的观念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和谐,关键在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反腐倡廉工作人本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

21、完全一致的。一是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亲和力,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促使党员干部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不搞腐败不只是迫于惩治的畏惧,更重要的是出于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珍惜和对自我人格的珍重,让廉洁自律意识在心底扎根。二是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刹风整纪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党员干部的人格、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把握和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教育失足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陷者,充分保护、调动好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廉

22、政文化状况,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这个社会的廉政状况和水准。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以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土壤。(介绍外地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第五,树立和落实好群众观念和谐的本质是发展中的平衡,和谐社会的发展是矛盾统一的动态过程。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关键是如何解决好矛盾,使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得到恰当的处理,从而达到和谐。反腐倡廉工作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就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就要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就要大力培育和弘扬先进文化,坚决抵

23、制和消除影响先进文化发展的消极腐朽思想,努力为群众创造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完善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努力发挥人民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方面的作用,保护和发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接受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标准。(结合社会上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强调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第六,树立和落实好注重预防的观念把发生腐败现象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改革是预防腐败的根本动力和根本举措,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

24、施之中,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堵塞漏洞,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要依法建立和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要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制度的改革,规范金融秩序,强化资金监管;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抑制腐败;要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

25、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从制度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将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凡出台重大决策,都要深入调研、周密论证,防患于未然;要努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县情,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源头治腐工作提出初步要求)第七,树立和落实好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的观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有序社会。以法治国,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个人权威或者特

26、权。每个社会成员都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同样受到法律的规束以及恩惠。反腐倡廉查办案件工作也不能例外,也要把纪律和法律作为行为的最终导向,作为规范行为的最高标准和终极力量。(结合我县实例,强调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需把握好的关键环节和应大力推广的成功经验)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反腐倡廉查办案件工作首先要在办案指导思想上,把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志们,新形势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发挥好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

2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土地收益、技术以及投资的不动产等,都应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源泉。广东、浙江等地的农民收入之所以比较高,就在于他们的收入来源具有多元性,不局限于一行一业,一职一位。 (六)广开就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聚集,不仅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而且还可能成为农村地区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农村、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但同时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海南农村的实际情况,转移剩余劳动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进行。 增加就业机会,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一是要通过推进农村非农化,特别是加强以农业产前

28、、产中、产后服务为特征的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一部分劳动力就地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二是要以小城镇为依托,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通过农村城镇化,推进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县城和中心镇转移。第三要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施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的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就业和再就业环境。 2围绕劳务输出开发人才。各级基层政府应把扩大和提升劳务输出作为农村人才开发的重点,按照提高技能、拓宽通道、扩大输出的要求,大力开发有多项技能的家政服务人员,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懂电脑英语的高层白领等。通过这种有计划、有组织

29、的开发,可以培养多层次的劳务人才,加快由体能型人力输出向技能型人才输出的转变。实现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完善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促进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有机结合。 3努力为农村人才搭平台、给政策、创环境。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一是打造市场配置平台,让农民有事干。鉴于海南的实际情况,应着力采取政府和民间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农民向大陆和海外劳务市场转移。二是打造创业指导平台,让农民知道如何干。要坚持产业聚才、政策兴才的原则,放开对农村人才创业的各种限制,出台扶持农村人才创业的优惠政策,并加大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充分激发农村人才的创业

30、热情。三是建立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促进农村人才有序流动。针对农村信息渠道窄、就业门路少的弱点,要建立和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海南各级行政区域比较小,因此可以构建以市劳务服务公司、市人才市场为主体,以县乡劳务服务站为基础,各种民办劳务机构为补充的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并通过纵向到乡镇、各村,横向到国内主要城市的人才市场体系和劳务信息网络,促进农村人才的有序流动。 4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海南在改革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基本上消除了户籍管理制度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并逐步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劳动市场。需要注意的是

31、,在改革了旧的户籍管理制度后,必须加强新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农民。各级政府要着力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力量认真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纠正简单粗暴清退农民工的做法。 (七)培育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参政意识 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农民参与民主活动的积极性和能力,是海南农村取得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对海南六个乡镇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上存在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培育农民民主意识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可以通过下述四条措施进行。 第一,消除不良文化因素的影响,加强民主法制宣传,强化农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不是先天产生的,民主参政意识的提高

32、,需要教育和引导。培养和培育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就必须根除农民群体中存在的旧思想、旧观念。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民主法制宣传,致力于培养广大农民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法治观念,并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民主政治活动,使他们敢于参加村民自治机构的竞争和竞选,敢于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农村的民主文化,还要帮助农民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地抵制违法行为。让他们知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有那些救济渠道和救济途径,如何利用这些渠道和途径。宣传教育不能靠单打独斗,而要在全社会形成合力,特别是要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干部和农民,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广泛开展

33、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文化科学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和干部的民主素质。 第二,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培育和提高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首先就要为这种培育和提高提供制度保障。而这一保障,应通过制定和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制度来实现。在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讲求民主性。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需要吸收全体村民参与,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得到绝大多数群众认可,因为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制定出来的制度才能得到村民的拥护。二是讲求合法性。村规民约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订,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三

34、是讲求针对性。制订村规民约是为了解决问题,因而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符合村情;四是讲求互约性。各项村规民约既要有对群众的要求,又要有对干部的约束,决不能让任何人享有任何特权,也不能让任何人受到任何歧视; 第三贯彻落实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理财为主要手段的民主监督制度。意识必须有物质作为依托,培育和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就必须为村民提供现实的途径。对于村民来说,最好的实践途径就是民主监督。推行民主监督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途径。一是村民通过村务公开对全村事务进行监督。村民自治组织要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和受处分情况,公开土地征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要,公开涉及村民的重大

35、事务。事实上,只有通过公开,村民对村务作到新中有素,才能作好监督,才愿意参与村民自治事务。二是通过村民评议对干部进行监督。这首先要明确规定评议主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式、评议原则和评议要求等事项。只有通过民主评议将村官的工作业绩掌握在农民手中,才能极大地促使村官们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为农民办实事。三是通过民主理财对村财务收支及使用方向进行监督。村集体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最为关注、反映最激烈、也最容易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的焦点问题。因此需要制定民主理财制度相关法律依据,突出全体村民的监督主体作用。建议在村里建立村务监督小组,定期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检查监督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并向村两会报告或向农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反映。 2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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