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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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 程倒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破坏、安全设备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 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对于建筑事故的案例,如何进行分析和总结呢? 以下是中国下面整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相关内容:一、案例2007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 工人员正在进行1 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 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 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最 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 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

2、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 O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 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 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 30s。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1. 直接原因堤溪沱江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 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 和强度。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O号桥台一侧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崩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2. 间接原因(1) 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

3、合规范、 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 认真督促整改。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 圈设计施工方案,且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施工。三是未能 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施 工人员未经培训、监理人员资格不合要求等问题未督促整改。四是企业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不能正确履行职责, 疏于监督管理,未能及时 发现和督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2) 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 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一是项目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 擅自与业主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 并且未严格按照设计要 求的主拱圈砌筑方

4、式进行施工。二是项目经理部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 员和安全员,未认真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多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安 全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问题突出;主 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 度应力,削弱了拱圈强度。三是项目经理部为抢工期,连续施工主拱 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 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四是项目经理部技术力量 薄弱,现场管理混乱。五是项目经理部的直属上级单位未按规定履行 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六是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三、事故的经验教训1有法不依、监管不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

5、设、施工、监理、 设计单位都没有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施工。 主要表现在施工单 位管理混乱、建设单位抢工期、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勘察设计 单位技术服务不到位、政府主管部门安全和质量监管不力等。2忽视安全、质量工作,玩忽职守。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安全和质量法 制意识淡薄,在安全和质量工作中严重失职,安全和质量责任不落实。中国下面总结: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应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 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质量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落实建设各方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甲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主体之一,也应严格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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