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新闻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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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分(满分 20分)(一)创新创业竞赛分(满分 10 分)1、认真参加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并取得一定成果,根据项目申报级别加分如下: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3分2分1分0.5分注:队长力加分国家级 1.5分、省市级1分、校级0.5分、院级0.25分申报者需注明大创项目名称、指导老师、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若已结束请填写),并提交现阶段代表性成果(1-2件), 包括作品、稿件、照片、视频等,所有成果必须由天进奖学金、 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并酌情加分。2、认真参加本年度“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

2、挑)或“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并在竞赛中获奖者予 以加分,根据竞赛级别(国赛、省赛、校赛)加分如下:“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大挑)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5分4分3分2分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4分3分2分1分0.5分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分2分1分0.5分注:队长另加分1.5分、省市级1分、校级0.5分“挑战杯”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小挑)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5分4分3分省级金奖银奖铜奖3分2分1分校级金奖银奖铜奖2分1分0.5分注:队长力加分国家级 1.5分、省市级1分、校级0.5分(二)社会实践分(满分10分) 1、认真参加寒、暑期校院规定进行的社会实践

3、活动,在规定时间上交社会实践报告和实践表, 参加本学院社会实践队加 2 分。2、如果社会实践团队受到表彰则按照表彰级别加分:国家级3分、省市级表彰加2分,获得学校表彰加1分,学院表彰 加0.5分;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用,能够出具相关证明,并通过学院评奖委员会审核,则可在原有基础上追加0.5分。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3分2分1分0.5分注:队长另加分一一国家级1.5分、省市级1分、校级0.5分、院级0.25分3、参加不同的实践队,参与分可以累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表彰时,取最高表彰加分。二、社会工作分(满分15 分)1、校学生会正副主席、校学生社联会正副主席、校厦青中心正副主任、校艺

4、术团正副团长、校记者站正副站长、校学生会 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总支正副书记、院宣传中心 正副主任、院就业促进中心正副主任、 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表现加分,加分标准为0-5分, 任职满一年正职加5分,副职加3分,不满一年加分减半;2、院学生会、团总支、宣传中心、就业促进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正副部长、社团社长,根据工作表现加分,加分标 准0-3分,任职满一年正职加 3分,副职加2分,不满一年加 分减半;3、党支部支委(按正职计算)、团支部正副团支书、正副班长,根据工作表现加分,加分标准为0-3分,任职满一年正职 加3分,副职加2分,不满一年加分减半;其

5、他班委根据工作表现加分,加分标准为0-2分,任职满一年加2分,不满一年加 分减半;4、学生机构各部干事(部员)分,加分标准为0-1分(累加分不超过4分),任职满一年加1分,不满一年加分减半;5、以上社会工作任职加分,先由申请学生根据任职表现情况自行算分,再由学院评奖委员会审核确认; 任职时间为参评学 年的前三个学期,同时兼任多项职务,可累计加分。6、凡在本年度党团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称号(如党支部、学生会、班级团支部、社团等)的,该主要干部(主席团成员、 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正班长、社长)均按国家级、省市级、 学级、院级分别加3、2、1、0.5分,其他干部均按国家级、省市级、学级、院级分别加1.5、1、0.5、0.25分;党团活动获先进集体称号主要干部其他干部国家级3分1.5分省市级2分1分校级1分0.5分院级0.5分0.25 分7、凡在本年度的活动中获得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支书(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党支书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级、省市级、学级、院级分别加3、2、1、0.5分。个人荣誉称号国家级省市级校级院级3分2分1分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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