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价工服规2021149号-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鄂价工服规2021149号 | 发布日期:2021-09-0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住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行为,适应工程造价询问市场进展需要,促进工程造价询问行业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询问企业管理方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省政府31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讨论,现将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是指工程造价询问企业接受托付,对建设项
2、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掌握、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供应专业询问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询问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业务操作规程为托付人供应服务。 三、工程造价询问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和托付人付费的原则。工 程造价询问服务的内容、方式、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由托付人与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在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中商定。 四、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附件1)
3、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询问企业与托付人可依据当地经济进展水平,工程造价询问业务的具体状况以及管理成本,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 五、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北省 服务价格监审证,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六、工程询问造价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独立名目等乱收费;不按规定供应服务而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涂改、转借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等情形之一,由政府
4、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实施行政惩罚。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21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2.工程造价询问服务的主要内容 附件1: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附件:2 工程造价询问服务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 依据初步设计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编制设计概算,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若需要调整概算时,可帮助托付单位调查分析导致调整的缘由,编制调整概算,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二、工程项目设计
5、概算审核。 对托付方供应的设计概算文件,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若托付方需要,还可就投资掌握向托付方供应询问,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三、清单计价。 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审核:对托付方供应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掌握价编制:依据托付方供应的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掌握价(标底价),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掌握价审核:对托付方供应的掌握价(标底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依据施
6、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 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四、定额计价。 预算、标底编制: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预算、标底,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预算、标底审核:对托付方供应的工程预算、标底,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五、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掌握。 确定工程造价掌握目标,制定工程造价掌握方法,编制资金用法方案,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供应付款建议,审核工程变更费用,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掌握目标的动态调整,供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询问,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供应工程造价的掌握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询问服务。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六、施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依据托付方供应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相应的询问成果文件。 七、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 依据司法、仲裁机关供应的案件资料,对涉案的工程造价进行专业的分析和推断,按司法、仲裁程序和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