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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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由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 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 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 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 的。矛盾的斗争性富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 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

2、在着双方的相互依 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 渡。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 条件性。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 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 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 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 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 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对立统一

3、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 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 构成的矛盾体系; 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 一的关系。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 的钥匙。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 法。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 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

4、律、否定之否定规 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 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 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 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 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 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量变质变规律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

5、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1. 涵义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 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量一一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 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 是

6、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一一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2.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 “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激变论”一一只承认质变,否认量 变;“庸俗进化论”一一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它们割 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3. 方法论意义、要坚持适度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

7、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要重视量的积累没有一定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际,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拔苗助

8、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 为道日损”。“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 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

9、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 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 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邓 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 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 仗”、“有备无患”

10、、“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 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否定之否定规律【释义】:亦称“肯定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 本规律之一。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 的。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

11、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侧重揭示的是事物变化的方向和道路。以上定义和解释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的论述,并且 发展 这个概念已经包含变化的方向(即向上)。体现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

12、了一个周期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每一次否定 都不是简单的抛弃, 而是把前阶段发展的一切成果中有用 的成分保留了下来。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即新 的肯定阶段,并不是简单地再现原事物,简单地回到原来 的生发点,而是形式的回复、内容的发展,是一个前进和 上升的发展过程。事物发展的周期包括三个阶段,即肯定阶段、否定阶 段、否定之否定阶段即新的肯定阶段,反映了事物发展道 路的起伏性和曲折性。如何把握规律的涵义一、要把握一个关系,三是三不是。规律是事物内部的 关系或联系。遗传规律揭示了亲代与子代的遗传基因的传递 关系,价值规律揭示了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 间的关系。因此,

13、列宁说“规律就是一种关系或联系”。但 是,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联系,而不是外部强 加的、主观臆造的联系;是内部的本质的联系;而不是浮现 于事物表面的现象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而不是偶然的联 系。二、重点把握本质的联系。水往低处流;春夏秋冬依次更替;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同一种商品的价格经常波动。这些联系是固有的、必然的,但是,它们都是呈现在事物的表面,为人们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是现象的联系,不是本质的联系,因此,都不是规律。只有本质的联系才是规律。如:在一定的条件下,亲代必然将自己的遗传基因传递给子代,从而使子代呈现出亲代的某些特征;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14、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过来影响生产力。这些联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必然通过人们的抽象思维才能把握,是一种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才是规律。也就是说,事物间固有的、必然的联系未必是本质的联系,未必是规律,而本质的联系一定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必然的联系。因此,列宁说:规律就是本质的关系。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三、要注意规律的层次性。既然规律是本质的联系和关系,而本质是可以分层次的,可分为一级本质、二级本质。同样规律也是可以分层次的。正如教材所说:认识了某一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后,认识运动并未结束。任

15、何一个具体的认识都是对整个世界一个层次上的认识,一个领域的认识,一个发展阶段上的认识。现象固然是本质与规律的表现,但浅层次的规律同样是深层次规律的表现。例如,人类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是一个科学的结论,是人们对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的把握,不是简单的现象描述,因此是一个规律,但它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起作用的表现形式。所以,教材把人类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一切物体在排除空气阻力等条件下,都是以该物体的重力加速度向地面下落,商品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都称之为规律。四、正确认识具体科学的规律和哲学的规律的联系与区别。具体科学的规律是揭示某一领域事物内部本质的联系。而哲学规律是

16、自然界、人类社会、思维领域的共同规律,是揭示各种具体规律共性的规律。其规律主要有对立统一的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即它们是个性与共性、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研究哲学规律必须以具体科学的规律为基础,研究具体科学的规律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五、正确认识规律与法律、规则的联系和区别。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第一性的东西,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法律、规则是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准则,是人们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的, 是第二性的东西,既可以修改, 也可以废止。但是,法律、规则的制定又要符合事物发展的 规律,否则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法律、规则、规律都有一 定的强制性,即不可违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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