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使用管理规则TSGG500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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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4-2014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锅炉使用管理规则Boiler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4年9月5日-1L-L.冃IJ百2011年6月,国家质足监督检验检疫总丿M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待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待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 下达锅炉使用管理规则起草任务书。2011年8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 组,在

2、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锅炉使用管理规则的制定原则、总体框 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2013年3月,起草组在北京召 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形成了锅炉使用背理规则征求意见稿。2013年6 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3)32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面向社会 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13年8月,将送审稿 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吹,形成报批稿。2014年 9月5日,本规则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

3、的婆求,体现了落实各方责任和分类监管的 指导思想,考虑当前锅炉产权单位的特征,増加了锅炉使用单位自行检査的要求, 提出了锅炉使用安全具体要求,以指导和规范锅炉便用管理工作。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待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汤晓英王海荣广东省质址技术监督局曾向东张家港市质虽技术监督局谭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贾胜军浙江省质呈技术监督局李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梁国安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陈新中南方医科大学附届珠江医院林菊元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王环丽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拥军沈阳沈洲热力有限公司姜世庆北京双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京路目 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1

4、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6)第四章监督管理(9)笫五章附则v(10)附件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11)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2)附件C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21)(24)附件D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3)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锅炉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使用管理,保障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療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范围内锅炉的使用管 理。第三条锅炉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安全和 节

5、能管理,并且办理锅炉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格式见附件A, 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第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的使用安全、能效状况负责。第五条国家质虽监督检验检疫总同(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使 用的安全监察利节能监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锅炉使用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虽技术监督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的使用登记工作。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S I -第六条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规则的要求设垃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应急救 援、人员培

6、训管理、采购验收等安全管理制度;(三)定期召开锅炉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査锅炉安全工作;(四)保障必要的锅炉安全与节能投入。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其主要职责 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锅 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四)纽织锅炉验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TSG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一)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笛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 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二)巡回检查制度,明确

7、定时检査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三)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四)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 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五)设备验收、采购、修理、保养、报废等制度,包括设备验收、采购、修 理、报废要求,规定锅炉停(备)用防锈蚀内容和要求以及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 全保护装逬、自动仪表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六)水价)质管理制度,明确水价)质定时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入锅炉房的要 求,保证通道畅通的措施以及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和事

8、故处理办法等;(八)节能骨理制度,明确符合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十四条使用单位一般应当有以下使用筲理记录:(一)巡回检查记录;(二)锅炉、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改造、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三)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四)定期自行检査记录;(五)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六)交接班记录;(七)锅炉停炉保养记录;(八)能耗状况记录;(九)锅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虽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 验、试验记录;(十)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设豊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使用电站锅炉的;(二)便用额定

9、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 MPa,且额定蒸发最大于或者等于 20t/h锅炉的;(三)使用的锅炉总额定蒸发蚩:大于等于80t/h的(注1);(四)使用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1.4 MW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五)使用锅炉的总数曲大于等于10台的(不包括D级锅炉)(注2) o前款以外的其他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锅炉设备级別、结构型式、燃烧 方式、用途和数虽等悄况,设置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安全管理人员。注1: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按照0.7MW热功率相当于lt/h蒸发凰换算。注2:锅炉级别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OOOI) “锅炉设备级别”划分。第十六条 公

10、众聚集场所(注3)使用锅炉的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 豐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注3:公共场所是指为公众提供工作.学习、商业.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 卫生.休息、旅游和満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如学 校.幼儿园、宾馆旅店、公共浴池及理发店、影剧院及舞厅、体育场馆及公园、展览馆及图书 馆、商场、慎诊(车、船、机)室等。第十七条 锅炉产权单位或者共有人通过合同约定,由专业机构承担锅炉使用 管理和运行操作(以下简称受托单位)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受托单位的锅炉使用安全 管理责任,受托单位履行使用单位的义务并且承担锅炉便用安全主体责任。

11、合同中 未明确责任的,由锅炉产权单位或者共有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锅炉数蚤和特性,配备锅炉作业人员,并 且保证在岗操作人员持证単oB级以下(含B级)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作业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 巡回检査制度。:*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悄况 时,应当及时处理。当发生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8.1.7、8.2.4、10.5.4等悄况时, 应当做立即停炉处理。对锅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説、测虽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 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并且做出记录。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对锅炉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査,并且做出

12、记录。自行 检査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且有检査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一)锅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要求填写使用管理 记录;(二)作业人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三)锅炉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安全标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定期进行手动排放试验;(五)压力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定期进行连接管吹洗;(六)水位表是否进行冲洗;(七)联锁保护装鹫是否进行可靠性试验;(八)是否对水(介)质定期进行化验分析;(九)是否根据水汽品质变化进行排污调整;(十)水封管是否堵塞;# TSGG5004 -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十一)锅炉承压部

13、件在运行中是否出现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影响安全的 缺陷;(十二)其他异常情况。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G5001) 的规定,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水汽质就。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描施,锅炉不应当投 入运行。工业锅炉的水质应当符合GB/T 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规定。电姑锅炉的水汽 质虽应当符合GB/T 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虽或者DL/T 912 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水汽质虽标准的规定。有机热载体产品的选择和使用应当符合GB 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有机热载体产品质試应当符合GB 23971有机热载体的规定。在用有机热载体每

14、 年至少取样检验一次第二+二条 便用单位应当按照锅炉化学清洗规则(TSG G5003)规定及时进 行除垢或者除锈淸洗。使用单位应当替促化学淸洗单位接受化学清洗过程的监督检 验。:亍I第二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锅炉技术档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 容: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便用登 记表门;二(二)锅炉的出厂资料及制造监啓检验证书;(三)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化学清洗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书;(四)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适用时);(五)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査记录;(六)第十四条规定的使用管理记录;(七)能效测试报告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八)电站锅炉安

15、装资料档案中还应包括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再热蒸汽管 道及其支吊架和悍縫位置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中还应包括管道和阀门的有关运 行、检验、改造、修理以及事故等内容。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停(备)用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的防腐等停炉保养 工作。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锅炉下次检验日 期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 工作。锅炉定期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机构 出具的检验标志粘贴在使用登记证上,并且按照检验结论确定的允许参数使用锅 炉。第二十六条锅炉定期检验时,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

16、 好定期检验的配合工作以及安全监护工作。第二十七条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3.5条规定不实施锅炉定期检验的锅 炉,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自行检査。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自行检查至少包括锅炉安全管理情况检 査、锅炉本体及其运行状况检查和安全附件检査等。定期自行检查由锅炉使用单位 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者具有能力的其他单位 和机构进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定期检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整 改并且做好记录。第二十八条便用单位应当建立能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第二十九条 使用单位发生锅炉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

17、告和调査处理规定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配合事故调査,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第三十条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在投入便用 前或者投入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锅炉所在地的宜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 虽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中请办理使用登记。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便用的锅炉.可以由租赁或者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担主体安 全责任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合同中未明确的由锅炉产权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第三十一条 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査和颁发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 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18、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冇的锅 炉);(三)锅炉产品合格证(含锅炉产品数据表);(四)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五)锅炉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六)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42014(七)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或者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锅炉能效证明文件。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144条范围内的D级汽水两用锅炉,仅需要 提供前款(-)至(四)项规定的资料。使用单位为承租方时,应当提供与出租方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合同。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其产品合格证 (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

19、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的或复印的资料和文件都应当 盖单位公章或者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章(专用章),并且对其宜实性负责。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中请资料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使 用登记手续:(一)能够当场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能当场受理 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一次 性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二)对已经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于不 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第三十四条对于准予登记的锅炉,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

20、记证编 号编制方法(见附件C)编制便用壮记证编号,并且将锅炉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动 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锅炉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包括锅 炉房内分汽(水)缸复印一份,同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同时将使用登记证 和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一同交还使用单位。采用信息 化网络进行使用登记和能够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相 关数据库的地区,可以不采用纸质的申报方式。第三十五条 锅炉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更名或者 超期使用变更,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诘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第三十一至 第三十四条及第三十六

21、至第四十三条办理变更登记。办理锅炉变更登记时,如果锅炉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 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惜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 况。锅炉的变更登记,原有的设备代码保持不变。第三十六条锅炉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直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改 造质量证明书以及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七条 锅炉拟停用1年以匕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停用锅炉的停炉保养 工作。在封存后30 H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旦将使用登记证交冋登记 机关。垂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

22、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 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 证。第三十八条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锅炉,移装时应当按照锅炉监督检 验和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 入使用后30 U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 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证书及报皆,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第三十九条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便用登记 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 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变

23、更证明(见附件D)。眾移装时应当按照锅炉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冇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使 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人便用后3() H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 明、标有注俏标记的使用登记丧、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 装后的检验证书及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 证。 Hr,第四十条 锅炉需要变更使用单位的,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 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晋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 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 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

24、销标志的原使用 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全部移交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第四十一条 锅炉变更使用单位但是不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 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重新 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新的便用登记证。锅炉变更使用单位并且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便用单位 按照本规则笫三十八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变更使用单位并且在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按 照本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第四十二条 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 证、单位变更的证明材料,更新填写使用登记

25、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 新的便用登记证。第四十三条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锅炉,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在 锅炉继续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以及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安全评 估允许继续使用的报告,申请变更登记,車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 新的使用登记证。第四十四条 锅炉有下列悄形之一的,不允许变更登记:(一)在原使用地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二)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国家明令淘汰的;(三)技术资料和文件不齐全的;(四)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五)存在危及锅炉安全使用隐患的。其中(五)项在通过改造、修理猜除隐患后,可以申

26、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五条 锅炉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便用功能并且将使用 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锅炉注销时,使用单位为承租方的,需提供出租 方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k第四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悬挂或者固定在锅炉房或者集控室 显著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可存在使用单位的锅炉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 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锅炉可见部位。1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 各级质虽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单位贯彻执行本 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锅炉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对以下锅炉逬行重点监管 抽査: 二:蘇(一)存在严重事故隐,饗/(二)重点监控设备、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三)

27、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彩响的;(四)发生过事故的;(五)能效未达标的。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的使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待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进行处理:(一)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二)未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锅炉技术档案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锅炉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9 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四)未按照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检定)、维修的;(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锅炉的;(A)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并且接受定期检验的;(七)未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28、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八)锅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九)未按照规定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十)未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十一)未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故的;(十二)使用不符合能效指标的锅炉,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十三)锅炉水质长期不符合国家标准,并且锅炉产生严重结垢或者腐蚀现象 的;有机热载体检测不合格,不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的。第五章附 则第四十九条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有锅炉使用管理权的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一般是锅炉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由合同关系确立的具有锅炉实际使用 管理权者。第五十条 锅炉管理、运行的有关要求,还应当遵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使用管

29、理章节中的规定。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贵解释。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自2015年1月1 H起施行。2003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 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同时废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OO42014附件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字体:字号:颜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字体:大标宋 字号:18点 颜色:K-100Certificate of Special Equipment Service Registration Peopled Republic of China黑体 29点 070 M=100Y=100K=60编号?字体:黑体 字

30、号:18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依贊种设备安全技术规字体:黑体字号:23点范,予以使用登记。使用单位二备种类:备品种:备代码:锅炉字体:黑体 字号:18点设单位内编号:类别:名称:编号:颜色:070M=100Y=100K=60字体:小标宋字号:16点 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OO42014登记机犬:(名称与公章) 发证U期:J字体:黑体 字号:14点 濒色:Y=I00紙张规格:120g,钢古水印纸 规格:210X297 (nun)Y=40字体:黒体 字号:12.5点 颜色:K=100依照安空驴邂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脸确定的有效期内和技术

31、參数范EH内使沁注纸张规格.证头字和边框的规格、字体诸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卬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证的格式印制.颜色和字号按照本附件;我他字体(包括编号),由发证部门采用计算机打 印,字体、字号按照其标注。本注不印制。 # 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登记类别:设备 基本 情况设备种类锅炉设备类别设备品种产品名称设备代码设备型号设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值万元设备 使用 情况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7e / 组织机构代码2 /邮政编码单位性质 U 1所屈行业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单位内编号I 1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场所类别设备 地理 信息经度运

32、行状态r纬度投入使用日期J海拔高度产权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所属行业设备 制造 与监 检情 况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编号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编号设计文件鉴定机构鉴定报告书编号产品图号制造监检机构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制造监检证书编号共2页第1页TSG G5004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续表设备施工单位名称施工施工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悄况施匸告知日期施工竣工日期设备工作压力MPa工作温度MPaT柞-L-l F 参数介质运行热效率%设备保险机构保险保险险种/7保险价值万元情况保险费A/万元保险金额万元设备变更项目变更类别变更原因变更日期变更J 1悄况设备检验机构1T组织机构代码

33、检验类别悄况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H期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餐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仝监督 wL U 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If附: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使用单位填表人员:H期:(使用单位公章或者专用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 月 日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年 月 日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登记机关(专用章)年 月 日 监管类别:使用登记证编号: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l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 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

34、装等。b2设备基本情况b2. 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锅炉”。b2.2设备类别按照待种设备目录,填写“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 热载体锅炉”或者“余(废)热锅炉”。b2.3设备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承压蒸汽锅炉填电站锅炉、工业锅 炉、生活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填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填气相炉、液相炉;余 (废)热锅炉填烟道式锅炉、管壳式锅炉、烟道与管壳组合式锅炉。b2.4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b2.5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 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

35、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 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b2.6设备型号也称为产品型号,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b2.7设计便用年限按照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填写。技术资料未提供的,划“一”。对超过设计使 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本栏应为“使用年限”。b2.8固定资产值填写该设备购国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015 TSG G5004 201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規范b3设备使用情况b3. 1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63.2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

36、区(县)、街道 (镇、乡)、小区(村)号等。b3.3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b3.4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b35单位性质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b3.6所属行业参照GB/T 4754-200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 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 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及、金屈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 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水上运输业、航空

37、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英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 大分类填写。b37法定代表人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B3.8安全管理机构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九 没有安全管理机 构的,可划“一”。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专业服务 机构名称。b3.9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服 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b310联系电话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b3. 11单位内编号填写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

38、部编号。b3. 12设备使用地点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如设备使用地 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b32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b3. 13使用场所类别由登记机关填写。按照分类监督管理方式,针对使用场所(环境)对设备安全运 行性能的影响,包括管理、爭故影响程度等。目前,由于没有安全技术规范予以规 定,可以不填写而划“一” Ob3. 14运行状态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 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及长期使用、间歇使用、 备用进行组合时,中间可用ur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63.15投入使用日期填

39、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人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折年、月、日)。b3. 16设备地理信息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的地理坐标位登,包括经度、纬度、高度(海 拔),以便建立特种设备的地理信息。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 验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完善。在使用登记时,设备地理坐 标没有完善前.登记机关划一” 0b4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b4. 1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b42制造许可证编号/填写制造单位取得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編号。54.3产品编号有的表述为制造编号,按照产品合格证填写。b4.4制造

40、日期有的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铭牌上标注的制造日期填 写。b4.5产品合格证编号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的产品合格证编号,该合格证上的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 应当和产品数据表、产品铭牌一致。1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42014b46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填写产品数据表上的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称。b4.7鉴定报告书编号填写产品数据表上的设计文件鉴定报告书编号。b4.8产品图号填写设计文件或者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图号。b49制造监检机构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64.10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填写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制造监检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

41、准证编号在监检机 构出具的制造监检证书上注明。,b4.11制造监检证书编号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脸证书的编号。b5设备施工情况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修埋。b51施工单位名称填写从事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b5.2施工类别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的设备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改造、修理等。b53施工许可证编号填写从事安装、改造、修埋的施工单位持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或者可以从事安装、改造、修理的制造单位持有的待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b54施工告知日期填写施工单位向质虽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的施工告知日期。b5.5施工竣工H期填写施工完工并且履行了工程交付手续的日期。

42、b6设备工作参数填写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操作)的T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 运行热效率(按照测定的热效率)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G50042014b7设备保险悄况按照设备的保险睛况填写,如果没有进行投保,可以全部划“一” Ob71保险机构填写投保的保险公司,即保险人的名称。b72保险险种填写投保的保险险种。b7.3保险价值填写具体的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投保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險标 定的实际价值。b74保险费填写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费描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合同约定向保险 人支付的费用。b7.5保险金额填写可以获得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

43、付保险金责 任的鼠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b8设备变更情况因使用单位变更.便用地址变更、设备主要参数等变更需要逐新办理登记手续 的,应当填写重新登记时的变更悄况。新设备首次办理使用登记,可全部划 il_99Ob8. 1变更项目按照“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填写。b8.2变更类别按照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重大修理等填写。b8. 3变更原因按照转让、搬迁、改造、安全状况不合格等填写。b84变更日期填写变更完成的日期Ob9设备检验情况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b9. 1检验机构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

44、机构名称。b9.2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检验机构组织机构代码。b9.3检验类别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监督检验、改造 监督检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b9.4检验日期填写进行检验的F1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定期检验时针对内部检验),即 报吿出具日期(年.月)。b9. 5检验结论按照有关检验规则的要求填写,一般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耍求.不符合要求 等。69.6检验报告编号填写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或者监检证书的编号。b9.7下次检验日期填写下次定期(内部)检验的日期。b10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单位盖章本表所示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 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填表后应当盖单位公章,并且按照本规 则正文第三十二条要求附相应的资料。首次定期(内部)检验日期使用单位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新安装工业锅炉运行一年后要进行内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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