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高新认定与研发加计扣除中需知晓的18个比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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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高新认定与研发加计扣除中需知晓的18个比率1.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 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2.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3.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比例高新认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 关).委托外

2、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 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 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4. 研发投入其他费用占研发费比例高新认定: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加计扣除: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 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

3、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 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5. 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高新认定:将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 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的10%以上”的条件,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 间计算

4、,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为了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 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7.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比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

5、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 在税前摊销.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合作开发承担比率: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集团研发配比分摊比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 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 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 加计扣除.8. 高新认定中介机构条件高新认

6、定中允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企 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9. 专家评审结构比率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10.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11. 税务核查比率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的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每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应开展核查,核查面不得低于享受该优惠企业户数的20%.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核查办法或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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