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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售水电费使用分割单电费分割单,在备注栏中建设方要求加了一段文字:同意分摊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并附分割单及发票复印件, 税务已认可凭此可以入账,不存在税金的风险。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 法: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 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 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 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 扣除凭证。建设方的底气在于这条文中“;”后面的内容“出租方采取 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 扣除凭证。”这条说的是企业租用出租方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所产生的共担费用,采用分摊方式,可以使用其他外 部凭证(含原始凭证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