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施工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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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道 348 枣 曹 线 石 羊至 齐 村 段改建 工 程路面大中桥 施工第二合同段桥 涵施 工技 术 规 范第二合同段项 目 经理部桥 涵 施工 技 术范本工程共计两座桥涵K73+716 处 1-5m 桥, K79+906 处 3-8m 桥,施工要求根据JTG/T F50-2011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来制定,请各施工队严格执行。基坑1、基坑开挖前应根据水文、地质、开挖方式及施工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是否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当基坑深度较小且坑壁土层稳定时,可直接放坡开挖;坑壁土层不易稳定且有地下水影响,或放坡开挖场地受到限制,或放坡开挖工程量大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坑壁进行支护,设计未要求时,应结

2、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坑壁支护方案。2、基坑的顶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设施。基坑顶面有动荷载时,其边缘与动荷载之间应留有不小于1m 宽的护道,动荷载较大时宜适当加宽护道;若水文和地质条件较差,应采取加固措施。挖基和 排水1、基坑的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基施工宜安排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基坑的开挖应连续施工,对有支护的基坑应采取防碰撞的措施;基坑附近有其他结构物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2)在开挖过程中进行排水进应不对基坑的安全产生影响,确认基坑坑壁稳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基坑内的排水。排水困难时,宜采用水下挖基方法,但应保持基坑中的原有水位高程。( 3)采用要机械开挖时应避免超

3、挖,宜在挖至基底前预留一定厚度,再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如超挖,则应将松动部分清除,并应对基底进行处理。( 4)基坑开挖施工完成后不得长时间暴露、被水浸泡或被扰动,应及时检验其尺寸、高程和基底承载力,检验合格后应立即进行基础工程的施工。2、采用集水坑排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开挖时,宜在坑底基础范围之外设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坑内,排出坑外水坑的尺寸宜视渗水量的大小确定。( 2)排水设备的排水能力宜为总渗水量的1.52.0 倍。地基处 理1、对符合设计要求的细粒土、特殊土等基底,经修整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基础的施工,不得使基底浸水或长期暴露;基坑开挖后如基底的地质情况与

4、设计不符时,应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并应对地基进行处理。地基处理应根据地基土的种类、强度和密度,按照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地基处理的范围应宽出基础之外不小于 0.5m。2、对强度低、稳定性差的细粒土及特殊土地基,如饱和软弱黏土层、粉砂土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季节性冻土等,处理时应视该类土的处治深度和含水率等情况,采取固结、换填等措施,使之满足设计要求。3、粗粒土和巨粒土地基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强度和稳定性满足设计要求的粗粒土及巨粒土基底,应将其承重面平整夯实。( 2)基底有水不能彻底排干时,应先将水引至排水沟,然后再在其上进行基础的施工。地基检 验地基的检验

5、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底的平面位置、尺寸和基底高程;2、基底的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3、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4、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资料等。14 砌体14.2 材料14.2.1 砌体工程所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料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的强度,石质应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一月份平均气温低于是-10的地区,除干旱地区的不受冰冻部位处,所用石料应通过冻融试验,其抗议冻性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2、片石的厚度应不小于150mm。 用 作镶面的片石,应选择表面较平整、尺寸较大者,并应稍加修整。3、块石的形状应大致方正,上下面应大致平整,厚度应为200300mm, 宽

6、度应为厚度的1.01.5 倍,长度应为厚度的 1.53.0。块石如有锋棱锐角,应敲除。块石用作镶面时,应从外露面四周向内稍加修凿,但应略小于修凿部分。4、粗料石的外形应方正,呈六面体,厚度应为200300mm,宽度应为厚度的1.01.5倍,长度应为厚度的2.54.0倍,表面凹陷深度应 不大于20mm。加工镶面粗料 石时,丁石长度应比相邻顺石宽度大150mm;修凿面每100mm长应有塞路45条,侧面修凿面应与外露面垂直,正面凹陷深度 不应超过15mm;外露面带细凿边缘时,细 凿边缘的宽度应为3050mm。14.2.3 砌筑采用的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1、砌筑用砂浆的类别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2

7、、砂浆中所用水泥、砂、水等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规范第6 章的相 应在规定。砂宜采用中砂或粗砂,当缺乏天然中砂或粗砂时,可采用满足质量要求的机制砂代替;在保证砂浆强度的基础上,也可采用细砂,但应适当增加水泥用量。砂的最大粒径,当用于砌筑片石时,不宜超过 5mm;当用于砌筑块石、粗料石时,不宜超过2.5mm。3、砂浆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当变更砂浆的组成材料时,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验确定。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用于石砌体时其稠度宜为5070mm, 气 温较高时可适当增大。砂浆的配制宜采用质量比,并应随拌随用,保持适宜的稠度,且宜在 34h 内使用完毕;气温超过30时,宜在23h 内 使用完毕。在运输过

8、程或在储存器中发生离析、泌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4、各类砂浆均宜采用机械拌和,拌和时间宜为 35min。14.3 圬工墩台14.3.1 砌体的砌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洗干净。1、砌块的使用前应浇水湿润,砌块的表面如有泥土、水锈,应清2、砌筑基础的第一层砌块时,如基底为岩层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基底表面清洗、湿润,再坐浆砌筑;如基底为土质,可直接坐浆砌筑。3、砌体宜分层砌筑,砌体较长时可分段分层砌筑,但两相邻工作降缝或伸缩缝处,各段的水平砌缝应一致。段的砌筑高差不宜超过1.2m;分段位置 宜设在沉4、各砌层应先砌外圈定位行列,再砌筑里层,其外圈砌块应与里层砌块交错连一

9、体。砌体外露面石料的镶面种类应符合设计规定,对有流洋或有漂浮物河中的墩台,其镶面宜选用较坚硬的石料或较高强度等级混凝土预制块进行镶块。砌体里层应砌筑整齐,分层应与外圈一致,应先铺一层适当厚度的砂浆再安放砌块和填塞砌缝。砌体的外露面应进行勾缝,并应在砌筑时靠外露面预留深红20mm 的空缝备作勾缝之用。砌体隐蔽面的砌缝可随砌随刮平,不另 勾缝。5、各砌层的砌块应安放稳固,砌块间的砂浆应饱满,黏层牢固,不得直接接贴靠或脱空。砌筑时,底浆应铺满,竖缝砂浆应先在已砌石块侧面铺放一部分,然后在石块放好后用砂浆填满捣实。用小石子混凝土填竖缝时,应捣固密实。6、砌筑上层砌块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块。砌筑工作中断

10、后恢复砌筑时,已砌筑的砌层表面应以清扫和湿润。14.3.2 浆砌片石的砌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片石应分层砌筑,宜以 23 层砌块组成一工作层,每一工作层的水平缝应大致找平。各工作层竖缝应相互错开, 不得贯通。2、外圈定位行列和转角石,应选择形状较为方正及尺寸较大的片石,并长短相间地与里层砌块咬接。砌缝宽度不宜大于40mm;采用小石子混凝土砌 筑时,可为3070mm。3、较大的砌块应用于下层,安砌时应选取形状和尺寸较为合适的砌块,尖锐凸出部分应敲除。竖缝较宽时,应在砂浆中塞以小石块,但不得在石块下面用高于砂浆砌缝的小石片支垫。14.3.3 浆砌块石的砌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块石应平砌,每

11、层石 料高度应大致相同。对外圈定位行和镶面石块,应丁顺相间或两顺一丁排列,砌缝宽 度应不大于30mm,上下竖缝的错开距离应不小于80mm。2、砌体里层平缝的宽度 不应大于30mm,竖缝宽度不 应大于40mm,用小石子混 凝土砌筑时不应大于 50mm。14.5砌体勾缝及养护14.5.1 砌体的勾缝,宜采用凸缝或平缝。浆砌较规则的块料时,可采用凹 缝。14.5.2 勾缝砂浆的强度不应低于砌体的砂浆强度,主体工程不应低于M10,附属工程不应低于 M7.5,流水和严重冲刷部位应采用高强度水泥砂浆。14.5.3 石砌体的勾缝应嵌入 砌缝内20mm深,缝槽深度不足时,应凿够深度后再勾缝。干砌片石勾缝时,应

12、嵌入砌缝内20mm以上;干砌片石护坡、锥坡的 勾缝,宜待坡体稳定后进行 ,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宜做成平缝。14.5.4 砌体砌体应在砂浆初凝后,洒水覆盖养生714d。养护期间应避免碰撞、震动或承重。14.7质量检验与质量标准14.7.1 砂浆及小石子混凝土的抗 压强度应按不同强度等级、不 同配合比分别制取试件,用于检查各施工阶段的强度,对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应制取试件 2组;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可制取试件1组。小石子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评定方法同一般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的合格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等级试件的平均强 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等级。2、任意一组试验最低值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 75

13、%。14.7.2 砌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范的规定。规范的规定。固、整齐,深度和形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1、砌体所用各项材料的 类别、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2、砌缝砂浆或小石子混 凝土铺填饱满,强计应符合设计要求中本3、砌缝的宽度和错缝距 离应符合设计或本规范的规定,勾缝应坚4、砌筑方法应正确,砌体的位置、尺寸应不超过允许偏差。14.7.3 墩、台砌体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7.7.3的规定。表14.7.3墩、台砌体施工质量标准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轴线偏位(mm)20墩台长、宽(mm)片石+40, -10块石+30, -10粗料石+20, -10大面积平整度(mm

14、)片石30块石20粗料石10竖直度或坡度(%)片石0.5块石、粗料石0.3墩台顶囿局程(mm)1014.7.4 浆砌片石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4.7.4的规定。表14.7.4浆砌片石基础施工质量标准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轴线偏位(mm)25平面尺寸(mm)50顶囿局程(mm)30基底图程(mm)土质50石质+50, 20014.7.5 侧墙砌体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4.7.5的规定。表14.7.5侧墙砌体施工质量标准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砂浆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外侧平血偏位(mm)无镶面+30, -10有镶面+20, -10宽度(mm)+40, -10顶面图程(mm

15、)10片石砌体0.5竖直度或坡度()块石、粗料石、混凝 土块镶面0.314.7.6 加筋土桥台面板预制、安砌施工质量应符合表14.7.6的规定。表14.7.6加筋土桥台面板预制、安砌施工质量标准项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混凝土强度(Mpa)在合格标准内边长(mm)5或10.5%边长两对角线差(mm)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厚度(mm)+5, -3表囿平整度(mm)4或0.3%边长预埋件位直(mm)5每层圆板顶图程(mm)10轴线偏位(mm)10面板竖直度或坡度()+0, -0.5相邻面板错台(mm)5注:面板安装以同层 相邻两板为一组。4钢筋4.1 一般规定4.1.2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

16、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外,尚应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 抽取试验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1.3 钢筋分批检验时,可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进行组批,每批的质量不宜大于 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 (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 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 验试样;钢筋的进场检验亦可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进行,但各炉罐号的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镒量之差应不大于0.15%。4.1.4 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污染或被压弯;在工

17、地存放时,应按不同 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 别标志,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 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 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4.1.5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对设置在结 构或构件中的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当外露时间较长且环 境湿度较大时,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4.1.7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扎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的计 算拉应力应不大于 50Mpa。4.2 钢筋的加工状或片状老锈的钢4.2.1 钢筋的表现面应洁

18、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 的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 筋不得使用;当除锈 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已伤蚀 截面时,应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4.2.2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 均应调直。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2%; 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4.2.3 钢筋的形状、尺寸应按照设计的规定进行加工。加工后的钢筋,其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4.2.4 钢筋的弯制和端部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表 4.2.4的规定。4.2.5 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钢,弯钩的形状应符合设计规定。

19、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受力主钢筋的直径,且HPB235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335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4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应不小于箍筋直 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 构,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设计对弯钩的形状未规定时,可按图4.2.6 钢筋加工的质量 应符合表4.2.6的规定。表4.2.6钢筋加工的质量标准项目允许偏差(mm)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加工后的全长士 10弯起钢筋各部分尺寸20箍筋、螺旋筋各部分尺寸 54.3 钢筋的连接4.3.1 钢筋的焊接接头 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对焊,或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但电渣压力焊仅可

20、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不得用作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 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质量验收标准按本规范附录 A1执行。2每批钢筋焊接前,应 先选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试焊质量经检验合格 后方可正式施焊。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的设施。3电弧焊宜采用双面焊 缝,仅在双面焊无法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两接合 钢筋的轴线应保持一对和;采用帮条电弧 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相同的钢筋,其总 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接

21、钢筋 的截面面积。电弧焊接头的焊缝长度,对 双面焊缝不应小于 5d,单面焊缝不应小于 10d (d为 钢筋直径)。电弧焊接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 不应小于10d,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4.3.7 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1绑扎接头的末端距钢 筋弯折处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 搭接长度,应符合表 4.3.7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表4.3.7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25C25HPB23535d30d25dHRB33545d40d35dBRB400

22、、RRB400一50d45d注:1.当带肋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增 加5d采用;当带肋钢筋直径d小于或等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按 表中减少5d采用。2 .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应增加5d。3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200mm。4.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受拉钢筋按表值的1.5倍采用。5.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3受拉区内HPB235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HRB400、RRB400钢筋的绑扎接头末

23、端可不做弯钩;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钢筋搭接处,应在其中心和两端用铁 丝扎牢。4.4钢筋的绑扎与安装4.4.1 安装钢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级别、直径、间距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2对多层多排钢筋,宜 根据安装需要在其间隔处设立一定数量的架立钢筋或短钢筋,但架立钢筋或短钢筋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3当钢筋过密影响到混凝土浇筑质量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4.4.2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交叉点宜采用 直径0.72.0mm的铁丝扎牢,必要时可采用点焊焊牢。绑扎宜采取逐点改变绕丝方 向的8字形方式交错扎结

24、,对 直径25mm及以上的钢筋,宜采取双对角线的十字形方式扎结2结构或构件拐角处的 点的40%以上。钢筋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绑扎,但绑扎的交叉点宜占全部交叉3钢筋绑扎时,除设计有特殊规定者外,箍筋应与主筋垂直。4绑扎钢筋的铁丝丝头不应进入混凝土保护层内。4.4.3钢筋与模板之间应设置垫块、垫块的制作、设置 和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垫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实性;采用其他材料制作垫块时,除应满足使用强度的要求外,其材料中不应1mm。含有对混凝土产生不 利影响的成分。垫块的制作厚度不应出现负误差,正误差应不大于2用于重要工程或有防腐蚀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垫块,宜采

25、用专门制作的定型产品,且该类产品的质量同样应符合第1款的规定。3垫块应相互错开、分 散设置在钢筋与模板之间,但不应横贯混凝土保护层的全部截面进行设置。垫块在结构或构件侧面和底面所布设 的数量应不少于3个/m 2,重复部位宜适当加密。4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 固,且其绑丝的丝头不应进入混凝土保护 层内。5混凝土浇筑前,应对 垫块的位置、数量和紧固程度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处理,应保证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 求和本规范的规定。4.4.4钢筋骨架的焊接拼装应在坚固的工作台上进行,操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拼装前应设计图纸放 大样,放样时应考虑焊接变殂的预留拱度。拼装时,在需要焊接的位置宜采

26、用楔形卡卡紧,防止焊接时局部变形。2骨架焊接时,不同直 径钢筋的中心线应在同一平面上,较小直径的钢筋在焊接时,下面宜垫以厚度适当的钢板。施焊顺序宜由中到边 对称地向两端进行,先焊接骨架下部,后 焊骨架上部。相邻的焊缝应采用分区对称跳焊,不得顺方向一次焊成。3钢筋骨架拼装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表4.4.4的规定表4.4.4钢筋焊接骨架质量标准项目允许偏差(mm)骨架的宽及高 5骨架长度士 10箍筋间距士 105模板、支架 5.1.2模板和支架应符 合下列规定: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荷载。1模板和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能承受施工2模板、支架的构造应 简单、合理,结构受力应明确,安装、拆除应

27、方便。3模板应能与混凝土结 构或构件的特征、施工条件和浇筑方法相适应,应保证结构物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准确。4模板的板面应平整, 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废机油等油料,5支架应稳定、坚固,应有抵抗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振动和偶然撞击。接缝处应严密且不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 凝土的施工缝。5.1.4在模板上设置的吊环,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制作,且吊环的计算拉应力不大于50Mpa。5.3.2 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准确就位,且不宜与脚手架连接。2 安装侧模板时,支撑应牢固,应防止模板在浇筑混凝土时产生移位。3 模板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

28、固定设施。4 模板安装完成后,其尺寸、平面位置和顶部高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联系应牢固。5 梁、板等结构的底模板应设置预拱度。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应牢固,位置应准确。5.4 支架的制作与安装5.4.2 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架应按图设计的要求进行安装。立柱应垂直,节点连接应靠2 支架在纵桥向和横桥向均应加强水平、斜向连接,增强整体稳定。高支架应设置足够的斜向连接、扣件或横向稳定应有保证措施。缆风绳,3 应通过预压的方式,消除支架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和支架的非弹性变形并获取弹性变形参数,或检验支架的安全性。预压荷载宜为支回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051.10 倍

29、,预压荷载的分布应模拟需承受的结构荷载及施工荷载。4 支架在安装完成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高程、节点连接及纵、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5.5 模板、支架的拆除5.5.1 模板、支架的拆除期限和拆除程序等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未要求时,应根板部位和混凝土所应达到的强度要求决定。据结构物特点、模5.5.2 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Mpa, 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5.5.3 芯模和预留孔道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可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或裂缝现象时,方可拆除。5.5.4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

30、能承受其自重荷载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荷载时,方可拆除。5.5.6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遵循后支先拆、先支后拆的原则顺利进行。墩、台的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5.5.7 拆除梁、板等结构的了重模板时,在横向应同时、在纵向应对称均衡卸落。简支梁、连续梁结构的模板宜从跨中向支座方向依次循环卸落;悬臂梁结构的模板宜从悬臂端开始顺序卸落。5.5.9 拆除模板、支架时,不得损伤混凝土结构。6 混凝土工程6.1 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散装水泥应以每500t 为一

31、批,袋装水泥应以每200t为一批,不足500t或200t时,亦按一批计。当对水泥 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 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并应按其复验结果使用。水泥的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的规定。6.2 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且6.3 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作为混凝土拌制 异味。6.4 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按照工地试验室提6.5 混凝土的拌制:机械拌制,严格称重。6.6 混凝土的运输:就近原则。6.7 混凝土浇筑6.7.1 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粒径小于5mm的河沙。和养护用水,且水中不得有漂浮明显的供的配合比进行配比。

32、油脂和泡沫,不得有明显的颜色和1应根据待浇筑结构物的情况、环境条件及浇筑量等制订合理 的浇筑工艺方案,工艺方案应对施工缝设置浇筑顺序、浇筑工具、防裂措施、保护层的控制等作出明确规定。2应对支架、模板、钢 筋和预埋件等进行检查,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及钢筋上的污物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 缝隙或空洞时,应堵塞严密且不漏浆。3应对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等性能进行检测。1.1.2 自高处向模板内 倾卸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离 析。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2m时;超过2m时,应通过串筒、溜 管(槽)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减速装置。1.1.3 混凝土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

33、筑 。且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 层与下层的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1.5m以上;在倾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 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并保持水分分 层。混凝土分层浇筑白厚度不宜超过表6.7.3的规定。表6.7.3 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振捣方式浇筑层厚度(mm)采用插入式振动器300采用附着式振动器300采用表面振动器无筋或配筋稀疏时250配筋较密时1506.7.4采用振动器振捣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插入式振动器的移位 间距应不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与侧模应保持 50700mm的距离,且插入下层混 凝 土中的深度宜为 50100mm。2表面振动

34、器的移位间 距应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不小于100mm。3附着式振动器的布置距离,应根据结构物形状和振动器的性能通过试验确定。4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 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 为度。1.1.5 混凝土的浇筑宜 连续进行,因故中断间歇式,其间歇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 的全部时间不宜超出表 6.7.5的规定;当超出时应按浇注中断处理,并应留置施工缝,同时应记录。表6.7.5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时间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min)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V 25 C气温25 CWC30210180C30180150注:当

35、混凝土中掺有 促凝剂或缓凝剂时,其允许时间应通过试 验确定。1.1.6 在环境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条件下浇筑混 凝土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浇筑混凝土期间,应随时检查 支架、模板、钢筋、预应力管道和预埋件等的稳固情况,并应及时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新浇筑混凝土的强度达到 2.5MP之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6.8 混凝土的养护6.8.1 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其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 并洒水保养养护。对干硬性混凝土、高强度和高性能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 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应加强初始保湿保养,具备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

36、,待收浆后再 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混凝土的表面。混凝土表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使模板保持 湿润。6.8.2 新浇筑的混凝土 与流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 ,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混凝土在7d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前,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10d以内且强度达 到设计强度的70%以前,不受水 的侵袭。混凝土处于冻融循环作用的环 境时,宜在结冰期到来 4周前完成浇筑施工,且在混凝 士强度未达到设计强 度等级的80%前不得受冻,否则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发生冻 害。6.9 质量的检验6.9.1 混凝土的质量宜分为施工前、施工过程和施

37、工后 三个阶段进行检验。施工前检验的项目应全部合格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检 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待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施工后的检验应与施工前、施工过程的检验共同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依据。6.9.2 混凝土施工前的 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 施工设备和场地;2 混凝土的原材料和各种组成材料的质量;3 混凝土配合比及其拌合物的工作性能、力学性能、及抗裂性能等,对耐久性混凝土,尚应包括耐久性的性能;4 基础、钢筋、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及支架、模板;5 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养护方法及设施,安全设施。6 .9.3 混凝土施工过程的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 混凝土组成材料的

38、外观及配料、拌制,每一工作班应不少于2 次,必要时应随时抽样试验;2 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及扩展度等工作性能,每工作班应检验不少于2 次;3 砂石材料的含水率,每日开工前应检验1 次,天气有较大变化时应随时检测;当含水率变化较大并将使配料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调整;4 钢筋、预应力管道、模板、支架等的安装位置和稳固性;5 混凝土的浇筑质量;6 外加剂使用效果。6.9.4 混凝土拆模且养护结束后应对实体混凝土进行下列检验:1 养护情况;2 混凝土强度,拆模时间;3 混凝土外路面质量;4 结构的外形尺寸、位置、裂缝、变形和沉降等。6.9.5 对混凝土应制取试件检验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 龄期的

39、抗压强度。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运送的混凝土中随机制取。试件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不少于2 组。2 每片梁(板),长16m 以下的应制取1 组, 1630m 应制取 2 组 , 3150m 应制取 3 组, 50m 以上 者应不少于5 组。3 应根据施工需要,制取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判断结构混凝土在拆模、出池、吊装、预施应力、承受载荷等阶段强度的依据。7 附属工程及回填7.1 桥涵附属工程的砌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石砌锥坡、护坡和河床铺砌层等工程,应

40、在坡面或基面夯实、整平后,方可开始铺砌。2 片石护坡的外露面和坡顶、边口,应选用较大、较平整并略加修凿的石块。3浆砌片石护坡和河床 铺砌的石块应相互咬接,砌缝砂浆应饱满,砌缝宽度宜为4070mm。浆砌卵石护坡和河床铺砌层,应采用栽砌法,砌块应相互咬接。4 干砌片石护坡和河床铺砌时,铺砌应紧密、稳定、表面平顺,但不得用小石块塞垫或找平。干砌卵石河床铺砌时,应采用栽砌法。用于防护急流冲刷的护坡、河床铺砌层,其石块尺寸不得小于设计规定。5 铺砌层砂砾垫层材料粒径不宜大于50mm, 含泥量 不宜超过5%,含沙量不宜超过40%,铺砌厚度宜不小于300mm。垫层与铺砌层应配合铺筑,随铺随砌。6 防护工程采

41、用石笼时,石笼的构造、形状和尺寸应适应水流及河床的实际情况,笼内填充料可采用片石或大卵石,石料的尺寸应大于笼网孔眼。笼内石料应塞紧、装满,笼网应锁口牢固;石笼应铺放整齐,笼与笼间的空隙应采用石块填满。7 .2 桥涵附属工程后背回填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桥涵台背、锥坡、护坡的各种填料,宜采用天然砂砾、二灰土、水泥稳定土或粉煤灰等轻质材料,不得采用含有泥草、腐殖质或冻土块的土。2台背填土应顺路线方 向,自台身起,其填土的长度在顶面应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m,在底面应不小于 2m,拱桥台背填土的长度不应小于太高的34 倍。锥坡填土应与台背填土同时进行,并应按设计宽度一次填足。3 台背回填应严格控制分层厚度和密实度,应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检查频率应每50m2 检验 1 点,不足50m2 时应至少检验1 点,每点均应合格,且宜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桥涵台背填土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4 台背填土的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拱桥台背土宜在主拱圈安装或砌筑以前完成;梁式板的轻型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梁体安装完成以后,在两端桥台平衡地进行;埋置式桥台台背填土,宜在柱侧对称,平衡地进行。5 对位于软土地基处的桥台,可采取先填筑再进行基础和台身施工的方式。省道 348 枣曹线石羊至齐村段改建工程路面大中桥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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