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

上传人:音乐台 文档编号:1428542 上传时间:2018-12-18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doc(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范文最新推荐-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文章标题: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检查机关,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呢?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切实履行四项职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一、强化教育职能,营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廉政氛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

2、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是要强化荣辱观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宣传部门、组织人事、文化部门等多方力量,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要围绕“两个务必”,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到办一切事情都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决不好大喜功、奢侈浪费。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感召力和亲和力,倡导以实干为贵、以奉献为美、以廉洁为荣的党风政风,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其政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机关的行政

3、执行力,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和质量。因此,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理想的动摇是最大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大的滑坡。要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督促他们用先进的政治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地位观和权力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三是强化党纪法纪教育。要围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切实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决不胡乱决策、盲目蛮干。要用正反典型进行廉政

4、教育,既要用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鼓舞党员干部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也用堕落受惩的反面典型警示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是强化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以廉政演出、廉政课堂、廉政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农民群众知晓自己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他们充分行使监督权。监督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是否廉洁,政务公开是否落到实处,基层政权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5、是否执行到位。二、强化监督职能,确保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令畅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为切入点,坚持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并重,以监督促落实,以落实促发展。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要实行派驻监察和跟踪督察,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招投标和资金运作等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促进和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速、提质、保廉。二是要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用“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办法,重点

6、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社会事业经费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对“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性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要加强对民主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只有让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由群众来评价政府服务水平和行政行为,才能形成地方党委政府提高自身执政能力的不竭动力,才

7、能为廉洁高效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牢靠的群众基础。四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廉洁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范围,统一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一个地方(部门)工作起关键性作用的“一把手”要重点考核,加强督促。对执行有力,廉洁高效,推进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成绩的,要给以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力,服务意识淡薄,损害群众利益,推进工作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得力的要予以责任追究。三、强化惩处职能,扫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不良障碍常言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

8、相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惩处职能,坚决惩处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人和事。一是以纠风治乱为重点,维护群众利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纠风治乱就是要明确“五个要”,查处“五个严禁”,狠刹“十股歪风”。“五个要”就是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背农民意愿,不准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前提下强行实施改造建设方案;严禁在农田水利、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中强行摊派钱物;严禁违法征地拆迁,不准截留挪用应付给群众的征

9、地、拆迁款和其它各类专项资金;严禁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各类矛盾时打骂群众,不准擅自动用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民警参与解决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严禁在出现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其它特殊问题时拖延迟报和隐瞒不报,更不准歪曲事实谎报和不及时妥善处理解决问题。“十股歪风”即包办风、跃进风、圈地风、短视风、无特色风、模式风、片面风、重复建设风、政绩工程风和借机揩油风。二是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察,推进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政行为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大力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努力推进“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服务型”

10、政府。要督促基层涉农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在窗口单位和窗口行业,全面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等措施,不断提高为农民服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投诉受理工作,在乡村和社会各个层面,设立农村发展环境监控点,变等待农民投诉为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变事后纠正为事前防范。对不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无视党纪法纪、严重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农村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以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严惩违纪行为。要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创新接访方式,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

11、纪行为,促使干部勤政廉政。当前,要重点查处以下几类案件:一是不顾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搞形象工程、给群众带来严重负担并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引发群体性矛盾和恶性事件的案件;三是政策兑现不到位、克扣或拖欠农民补贴资金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四是贪污、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案件;五是假借新农村建设和村民“一事一议”之名搞农村“三乱”的案件;六是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的案件;七是发生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的案件。四、强化保护职能,打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干事环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维护干部合法权益、澄清是非丑恶为切入点,把

12、保护工作贯穿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格局当中,切实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尊重和保护农村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干部的真正关心和保护。要认真贯彻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支持和鼓励农村党员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民主是最大的约束,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围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监督检查“公推直选”、政务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制度是否落到实处,尊重和保护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二是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的行为。要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

13、渠道,切实抓好信访工作。要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共办的原则,实行分片联系,统一管理,互相监督,定期督查,保证信访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要公开举报投诉办理人员名单、办理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要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严加保密,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三是要支持和保护廉洁奉公、大胆创新的农村党员干部。对那些肯干事、会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干部,要为他们撑腰,做好后盾;对那些因经验不足或政策界线不清而出现工作上的偏差和失误的干部,要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坚持教育在先的原则,主动热情的予以提醒和帮助;尤其是对那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敢干敢为,勇挑重担而受

14、到不实举报甚至诬陷的干部,更要及时为他们澄清事实,还其清白,真正做到支持实干者、帮助失误者、处置腐败者、保护受诬陷者,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把手”腐败问题日益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1990年至1999年,全国查处省部级以上干部24人,厅局级干部19645人,县处级干部17963人;20xx年以来,全国查处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21人,厅局级干部727人,

15、县处级干部106667人。以上数据显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不仅是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不满意的重要衡量尺度之一。特别在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更是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就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我从事检察工作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面对社会上许多“一把手”由于经不起考验,抗不住诱惑纷纷落马的现实,聆听着人民群众强烈的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呼声,直面党纪国法对“一把手”监督力度的日益

16、加强。我始终坚信,以健全、规范的制度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遏止腐败的最佳办法,而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法制社会的必由之路,是势在必行之举。一、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的典型特征。特征一:财务“一支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自称是“党内个体户”,市委常委会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政府年度计划、财政收支情况、城建计划等,他不在市委常委会上作详细报告,工作部署模糊不清。重大项目以及大块土地批租,都由他自作主张,土地出让金说免就免。特征二:用人“一言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找来,当场

17、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供给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争议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阜阳市原来两个干部因和王怀忠个人关系密切,王力排众议,安排他们任副市长,后来两人均因受贿被立案查处。而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竟然能“让谁当厅级干部,写个条子就能解决;让谁当处长,打个电话就行”。李真在国税局作风霸道,为了表明不同一般,他为自己配备了3个秘书、两个女服务员和一名在部队服役的警卫人员;他每天上下班,一部电梯不准别人用,只供自己专用;副局长及其以下人员要向李真汇报工

18、作得提前预约,否则,不得进入他的办公室。特征三:大权“一把抓”。鞍山一名叫周伟的干部向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行贿后,慕便力主举荐他到沈阳任烟草局副局长、局长。在要求省烟草局吸收周当党组成员遭拒绝时,慕狂妄地表示:不给这个职务就不交税。仅此一项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高达上亿元。沈阳市物价局新建办公大楼时不成立基建办,不公开招标,一切都由局长王秀珍和原办公室主任暗箱操作。新楼施工质量差,群众议论纷纷,王勃然大怒:“谁再敢议论,就把他调出去。”而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据有关部门调查,1993年1999年,阜阳城区共出让国有土地179宗,其中王

19、怀忠利用职务便利,批条子,开协调会,直接插手干预79宗土地出让事务,造成损失上亿元。二、“一把手”腐败现象的主客观原因。高检院一位反贪专家面对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曾直言不讳地说:这些腐败“一把手”,用人事权来扶持自己的党羽,且深谙舆论的力量,往往千方百计地“包装”自己,头上耀眼的光环越来越亮,官帽越戴越高,他也就越来越不可一世。人到了这样的程度,再想去监督,也就更难了。这些“一把手”的腐败行为,直接影响到的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风气。市长收受局长们的钱,局长就收处长们的,处长再收科长的,形成了“对上送,对下收,不送则办不成事”的怪圈。据此分析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的主客观原因不外乎有三:一、

20、位置重要,身份特殊。“一把手”是谋划一方发展的过程中,对大政方针的决策起着关键作用。但他们不是恪尽职守,励精图治,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奋斗,而是凭借“一把手”的特殊位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搞假繁荣,假政绩,突出表现自己,并以此为敲门砖,图谋个人私利。尤具特色的是,这些身居要害部门的“一把手”,任何一个单位、地区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往往又都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如沈阳市物价局共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49项计150多条,分别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沈阳市物价局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机关干部,惟独约束不了原“一把手”王秀珍,用物价局

21、机关干部的话说,“各项规章制度对王秀珍仅是一纸空文”而已。正是手中权力的无限制扩张,导致其游离于监督之外,随意侵占和挪用公款,最终成为“阶下囚”。可见,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毕竟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在中国当前的社会格局下是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的。二、权力集中,监督乏力。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说,全国省部级干部有20xx多人。但迄今为止,对省部级干部的监管却一直是一个令决策层头疼的问题,很多对下级官员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到省一级就失效了,省内的人大、纪检都无法对省部级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我国现在领导班子结构均是“金字塔”型,位于塔尖上的“

22、一把手”位高权重,长官意志强,一些副职干部习惯于“一把手”拍板,真有意见也不敢提,一怕伤了和气,二怕打击报复对自己前途不利。原本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些“要害部门”如纪律检查部门、人事组织部门的领导,大多由“一把手”提拔任用,不听话的就频繁“调动”,“要害部门”很快“清一色”地与“一把手”绝对保持一致,致使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如从阜阳市的基层干部一路升到副省长的王怀忠,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对王怀忠的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还有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然而,王怀忠就是在群众的质疑声中一路高升。一位曾参与考察王怀忠升迁的干部反映,早前就耳闻了对王怀忠的诸多

23、不良评价。但当考察组前去征求意见时,听到的全是对王怀忠的赞誉;持不同意见的干部和群众根本不敢或者没有机会向考察组反映问题。一些党建专家认为,理论上中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是健全的,但实践中却经常遇到问题。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难度较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督,人大监督则隔着一层皮,群众监督更是无能为力。更何况在“一把手”集人、财、物支配权于一身之际,发生诸如违规操作,办事不按程序,决策主观臆断,用人不讲原则,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把权力商品化、私有化、资本化,不受监督、逃避监督、干扰监

24、督,甚至赤裸裸地反对监督,使权力得不到相应的制衡的情况时,腐败也就自然产生了。三、违规界限模糊,出现问题查处难。一个单位里,自主决策、指挥有力与独断专行、滥用职权有时很难划清,有些“一把手”往往打着自主决策的旗号而贪求个人私利。为满足个人私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财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有专业学者曾指出:党内监督在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督机制不顺畅,纪委权力来源于、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同级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监督重点不明确,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党的民主生活会

25、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有效的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综上可见,当前导致“一把手”腐化堕落的主客观原因已呈多样性,即:在思想道德上,一些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在权力运行上,民主机制不完善,法律体制缺失;在法制建设上,规章制度不完善,法律体制不健全;在惩治腐败上,查处力度偏小,腐败风险系数低;在社会环境上,各种面向领导干部的公关活动时有发生。三、遏制“一把手”腐败的对策。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完善的遏制“一把手”腐败的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巡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

26、列的制约措施,抓住了要害,体现了反腐战略的重大转变。强调了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不能成为特殊党员,更不能成为“党内个体户”。1充分发挥现有监督机构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具体负责反腐倡廉的机构主要是党的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这些机构相互分立,工作各有侧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种机构设置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机构分散、性质不一,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配合协调,影响整体监督效能。其次是难以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进行有效监督。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分别受同级党委、同级政府的全面领导,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均受其辖制。这就使得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其主

27、要领导难以进行真正的监督。检察机关因未能真正实现检察独立,同样也难以在此方面有大的作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理顺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注意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划分不同种类、不同层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其进行统一协调。要通过制度的创新解决难以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如将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划为一体,成立单独的反腐败机构,这一反腐败机构实行上下垂直领导,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避免行政干预,防止司法权地方化。应强调检察机关优先受理原则,进一步健全案件受理、移送制度。2、建立高效的防范体系,使腐败行为“不能为

28、”。“一把手”之所以能够利用职务进行犯罪,是因为具有犯罪的环境条件,有可乘之机,也就有空可钻。因此,必须通过对一个时期以来的腐败案件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认真的分析,在行业和部门的管理流程上找出存在的漏洞,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堵塞漏洞,使腐败行为没有产生和环境和土壤。一是建立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借助于社会舆论、自身的理想信念、社会习俗等来调整“一把手”的思想和言行,使其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珍惜自己的职业。二是强化对“一把手”行为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腐败的本质就是权力的失控,是权力拥有者超越授权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的活动。要通过内部监督,把问题和错误解

29、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将“一把手”所有的行为都置于监督之下,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3、注重现行制度执行的实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即使是建立得最完美的制度,如果未能被严格执行,就不能作用于现实生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反腐倡廉视制度建设为关键环节,就是要经健全制度的充分实施,规范社会行为,发挥制度廉政的优越性。在制度建设中,不仅要求制度本身对其执行作出具体规定,而且各级监督机构要严格执法执纪,各部门“一把手”在制度面前要令行禁止。其中,司法公正非常重要,因为查处构成犯罪的严重腐败行为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惩治腐败最能体现制度的强制性,事关制度建设的成果,是公

30、众关注的焦点,因而只有司法公正才能确保重要廉政制度的严格执行。为此,要从机构设置、人员任免、经费保障、队伍素质等方面着手,保证司法独立,提高执法水平,使廉政制度得到严格执行。4、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力度。要通过对违法乱纪、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渎职等行为的查处,追究权力行使者的责任,以打促防,给腐败分子以威慑。一是建立健全“一把手”腐败现象的发现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腐败现象的特征、危害和查处的管辖机关,使人们知道到哪里举报、怎样举报、举报后的查办结果等,扩大对腐败现象进行揭露的信息网络,完善对腐败现象举报渠道。二是提高对“一把手”腐败案件的查处技能。查

31、处腐败现象时要不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抓住最本质的东西,在错综复杂的案件线索处理和查办过程中,善于审时度势,随时解决实际问题。检察机关要找准立足点以及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选取腐败现象严重,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统一协调,统一指挥,集中优势力量进行突破。要提高办案质量,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让党和人民满意、放心。5、健全“一把手”廉洁自律制度。要反腐倡廉,必须使“一把手”摆脱非法物质利诱,自觉廉洁自律。在制度建设上,要健全以防止经济领域腐败为核心的“一把手”廉洁自律制度。首先是实现工资福利、离职后待遇的规范化、制度

32、化,奠定廉洁奉公的物质基础。低薪和对生活保障的担忧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在国力许可的条件下,改善“一把手”的经济条件,能使“一把手”自觉权衡得失,抵制非法的物质利诱。其次,要健全廉洁自律的各项具体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供外部环境。“一把手”要在指定的日期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财产情况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民有权查阅“一把手”的财产与纳税情况;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接受质询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实名制度,存款用实名,清查匿名,打击各种形式的洗钱活动;建立独立审计制度,审计部门与党政系统脱钩,独立行使职权;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分

33、解重要岗位公务人员的权力,切实保证权力运行透明;建立和完善有关领导干部晋升、管理和法律制度,政治透明制度,民主评议、民主选举、弹劾制度,以及组织监督、司法监督、立法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度等。坚持制度建设和创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6、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防止权力腐败,最可靠的莫过于置权力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置权力于整个社会的全面监督之下。但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必须以政务公开为前提。因此,实现政务公开是制度建设的又一重点。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结果,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都应公开。应畅通各种社会监督途径,并将群众评议、定

34、期走访,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聘请人民监督员等行之有效的举措规范化、制度化。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社会舆论反映群众意愿,揭露腐败现象,从而对当权者造成心理震憾,引导整个社会关注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总之,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在权力体系内部横向制约之外,由社会对权力进行自下而上的外部监督,防止权力间的相互制约因当权者的共同利益而流于形式。7、严把选人用人关。要把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监督作为重点。首先是上级任用下级部门“一把手”要坚持走民主渠道,引入公开、民主、竞争的机制,防止公示制走过场。应实行“一把手”推荐责任制和党委讨论票决制等,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

35、究办法,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责任追究,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其次要切实实行“党内民主”,使“一把手”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也只能是一票。要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再次要监督“一把手”的生活圈、社交圈,要权力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 统一法人是必然选择?农信社文章标题:统一法人是必然选择?农信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农”的功能,是农信社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务院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和银监会关于“中西部地区的农信社产权改革的重点要放在以县(市)为单位统一

36、法人上”的具体要求,结合敦煌市信用联社的实际,笔者认为,当前规模小、实力弱的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应坚持走县(市)联社统一法人改革的路子。西部地区农信社改革为县(市)一级法人模式符合客观实际分析敦煌市的实际可以看出,一是地方经济发展中农业占主导地位。到20xx年,全市134万人人中,农业人达97万人,占总人的719;工农业总产值1338亿元中,农业总产值1163亿元,占总产值869,属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农业市。二是农信社支持的重点是“三农”。敦煌市衣信社存款仅占全市金融总量的12,但却投放了占全市金融机构29的贷款,在20xx年末52亿元的贷款余额中,“三农”贷款余额达到42697万元,占比82。

37、而且,这种信贷投放结构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不会改变。三是群众人股求得信贷支持的期望值高,而参与农信社管理的能力弱、期望值低。全社20xx年底股本金余额只有669万元,其中员工股就占到了280万元,占股本金总额的418,员工股人均14万元,社员股只有3889万元,户均不到150元,在历年扩股中,群众只入资格股,且关心的主要是能否优先贷款,而不是股息分红,对农信社实施股份制改造的兴趣不大。该联社近年的盈利水平平均每年只有90余万元,利润率只有015,很难提高回报率,造成大额股扩充困难。四是“统一法人”可灵活调度使用信贷资金。敦煌市信用联社下辖的14个基层信用社中,20xx年末存款比例最低的为55

38、,最高的达160,联社统一法人后,可灵活调度使用资金,使信贷资金发挥最佳效益。同时还能避免单社最大一户或10户贷款比例过高的现象。五是集中使用呆账准备金,核销大额坏账贷款。在14个基层社中,呆账贷款最少的社为06万元,占比为01,最高的却达802万元,占比为192。联社统一法人后,可集中使用呆账准备金核销坏账贷款。六是1998年信用社按合作制进行规范改造后,信用社员工以外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社会职务变动频繁,基层社“三会”已形同虚设,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行使职权。西部信用社规模较小,基层社的业务经营事实上已直接接受联社领导。建立符合西部地区农信社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县(市)联社统一法人后,按照深

39、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中设计的县(市)联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的要求,遵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西部地区农信社可以把内部组织管理模式改革为将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职能合并,建立决策监督委员会,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集决策监督为一体,行使决策监督职责,设理事长一名,为法定代表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建立县联社经营管理委员会,向决策监督委员会负责,受决策监督委员会委托,行使对信用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决策监督委员会聘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决策监督委员会对经营管理委员会实施监督,实行决策监督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为防止理事长“一言堂”和“内部人控制”,解决内部监督制约问题,决策监督委员会的决策事项可实现票决机制。这种新“三会”模式既符合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又符合西部地区农信社县(市)级联社人员少、管理跨度小的特征,更主要是不违背改革原则和目的,减少了管理环节和管理人员,降低了管理成本,减少了内耗,提高了议决事效率和工作效率,不失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信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种现实模式选择。统一法人是必然选择?农信社来源于网,欢迎阅读统一法人是必然选择?农信社。 21 / 2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