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医用氧气购进验收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医院医用氧气购进验收管理制度.doc(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第三医院医用氧气购进验收管理制度第三医院医用氧气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购进医用氧气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 用氧气有关规定。2购进医用氧气应以质疑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3购进医用氧气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4.购进医用氧气,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瓶验明氧气规格、 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5购进医用氧气应有合法票据,并对照实物,依掳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 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入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产品名称、 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 但不得少于三年。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的,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 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7.验收合格的医用氧气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不得超过3天。如对原始单据或随货 同行有疑问的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核查。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