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制篮球赛规则(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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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人制”篮球赛规则一、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第一条1-1 裁判人员:设2名裁判员和2名记录员。1-2 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要着装整齐,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1-3 权利:比赛设2名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两名裁判员对场上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权作出宣判,如发生矛盾,主裁判员是终决人员,并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副裁判员兼管记20秒违例。 1-4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1-5 所有规则及指引均由裁判员执行,所有不礼貌,不文明缺乏运动精神之行为,均可判取消其参赛资格。如

2、逢大雨等天气原因,将由组委会另行安排比赛时间。二、规则第二条2-1 运动员人数:每场比赛双方可报名56人,上场队员为三人。2-2 比赛时间:2-2-1 初赛、复赛分为上下半时,每半时为15分钟。每队上下半时分别允许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1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5分钟。 2-2-2 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20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5分钟。2-2-3 比赛中除暂停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上下半场终场哨音由记录台发布。第三条3-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上半时获发球

3、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3-2 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3-3 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做发球。第四条4-1 攻守转换:4-1-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4-1-2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犯规、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在发球区(中圈地)掷界外球继续比赛,进攻队员必须在三分线外接球或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4-1-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进攻

4、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则可以直接继续进攻。4-1-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的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第五条5-1 20秒规则:24秒规则改为20秒。 3秒规则:进攻3秒违例。5-2 犯规法则:5-2-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全场允许四次犯规,第五次犯规罚出场。5-2-2 无论两队之间的队员因何原因出现打架斗殴的犯规,取消双方队伍本场和本届比赛的后续比赛资格;无论因何原因,本队内部出现打架斗殴的犯规,取消本队本场和本届比赛的后续比赛资格。5-2-3 半场中每个队累记犯规达5次后,该队的第六次以后

5、的犯规由对方执行2次罚球,并交换发球权。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若进球,则进球有效,同时由进攻方罚球一次,并交换发球权;若未进球,则由进攻方罚球两次,并交换发球权。第六条6-1 替换:需要替换的队员将换人条交与记录台,在死球时的裁判哨响示意后替换,上下半时分别可换3人次,每次换人时间不超过5秒钟。第七条7-1 得分相等: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复赛及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7-2 全队在场上人数不足3人,即终止比赛,并判该队失败,记录比分为20:0;迟到15分钟或弃权的队伍判失败,记录比分为20:0。7-3 积分:每场比赛中胜方积2分、负方积1分、弃权积0分。在小组赛中若积分相同,根据国际篮联规则,以得分失分率比来排定名次,比值大的名次靠前。第八条8-1 队长:比赛中,领队向组委会、队长向裁判可提出疑义的唯一发言人。8-2 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8-3 签字:比赛结束,裁判员、记录员和队长确认比赛记录无误后并签字。8-4比赛其余情况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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