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拓展“一年小灶”成果,推动“三年大灶”接续开展,深入实施全县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城乡一体推进要求,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
2、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1)51号),将城镇燃气工程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燃气工程配套项目未执行“三
3、同时”制度等问题;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检验主要管材,严格规范施工和验收程序;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无图施工或不按图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就投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附件1)、安全检测
4、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指导燃气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各燃气企业对照标准附录表格(附件2)按季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销号整改,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要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排查整治燃气企业违规充装气瓶、未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等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充装许可条件、特种设备检验、作业人员持证、充装制度执行、非自有钢瓶置换、充装记录
5、等情况。严格执行“一瓶一码”“一扫一充”,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严格查处擅自充装非自有气瓶、向过期报废气瓶充装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液化气气瓶全链条溯源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黑气瓶”的排查整治力度。要严格市场准入,从严执法、顶格处罚,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县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燃气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
6、查建档,并对15年以上灰口铸铁管、2000年前PE管和钢管信息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要重点排查整治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按规定时间完成既有违法占压、老旧灰口铸铁管道整治;2023年1月1日起,对违法占压高中压管道、未完成改造的老旧灰口铸铁管道等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法定检验覆盖率,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完善施工许可事项、道路挖掘审批事项与管道燃气企业实时共享机制,及时推送燃气管道周边施工信息。落实第三方建设单位、施工
7、单位和管道燃气企业三方责任,做到管线信息交底到位、保护方案签订到位、现场措施实施到位。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期间不落实专人监护、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要落实城镇燃气法规与刑法衔接工作,违法违规施工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镇区要依托基层动态排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等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取缔在车库、出租房屋、固定车厢等地点储存瓶装液化气的危险行为。要常态化开展打击“黑气”执法行动,通过有奖
8、举报、基层网格、从业人员、用户端等多渠道收集线索,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挖掘跨地区非法运输经营燃气的线索,强化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优化线索移交流程,提高执法效率。住建部门负责查处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和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单位或个人转供用于销售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活动中的气瓶实施扣押;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处理城镇燃气市场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非法储存、倒灌液化气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黑气”配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查处,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配送车辆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排查整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瓶装液化气等风险隐患。要加大瓶装液化气市
9、场整合力度,严控新增瓶装液化气储配站,优先整合储气容量低于200立方米的储配站,进一步完善区域化统一配送服务平台建设,对区域内送气工、送气车辆实施统一管理。县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属地镇区要会同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社区(村居)、物业、燃气企业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组织社区(村居)、物业重点排查上报小区内违规设置储存充装点。有关部门及社区(村居)、物业应协助燃气企业进家庭,重点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
10、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立管严重锈蚀等安全风险隐患。燃气企业要对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清单管理(附件3),实行“一小区一清单”。(县住建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商务、教育、卫健、文旅、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文旅场所、养老福利机构,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附件4、5),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
11、合法瓶装液化气企业详见县住建局官网)寻求技术指导;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附件6)、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检查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用气单位(用气人),由属地镇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户内燃气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因地
12、制宜在餐饮等公共场所推广“瓶改管”“气改电”“全电厨房”。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依法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发现隐患应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镇区处置。属地镇区要会同燃气主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对“住宅底商”、商住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占压和穿越密闭空间、气瓶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和用餐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大“住宅底商”用气安全监管,严控新增“住宅底商”使用燃气生产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住宅底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县商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
13、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要广泛开展燃气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企业、销售经营者、电商平台对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的减压阀、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具,以及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燃气具及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集中执法力量对本辖区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
14、安全标准、未按要求取得强制性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八)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管道燃气企业建立完善GIS(地理信息)、SCADA(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增加监测点位,扩大压力、流量数据采集,鼓励引进先进检测设备,升级检测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能燃气表应用,按照省住宅设计标准(2020版),新建住宅全部安装智能燃气表,逐步完成既有住宅普通燃气表更换。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共享作用,健全完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
15、可究”的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县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管道燃气企业)(九)提升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水平。要开展小区“四类”场所(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高层住宅)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治理,属地镇区要会同燃气主管、房产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的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和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发现违规用气的,属地镇区要加强劝导、责令改正、落实跟踪,拒不改正的,燃气企业停止供气,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2023年6月底前完成小区“四类”场所燃气违规使用整治。持续开展居民用气体检,对重点用户加频加密检查提醒频次,2023年6月底前完成用气体检全覆盖。要加大财
16、政支持,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三类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进一步拓展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覆盖范围,以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为重点,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结合智能表安装同步实施。筛选一批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运行稳定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推广安装,按照“用户主动、政府支持、企业实施、各方共担”的原则稳步推进,优先为三类人员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水平。(县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度安排从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
17、23年1至2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二)排查摸底(2023年1月至3月)。各镇区组织对本辖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三)整治攻坚(2023年4月至10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态更新隐患清单,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
18、度,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四)巩固提升(2023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属地、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二)加强执法监督。要通过从严执法,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
19、松软”,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优化线索移交流程,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效率;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实行行业或职业禁入。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三)加强督导考核。根据上级定期通报的排查整治工作进展,落实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按序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
20、责。(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物业广告栏、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灶管阀”产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请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单位于2023年1月根据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分别于2023年2月8日、5月8日、8月8日、11月8日之前将工作
21、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3)、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8)报县安委办、县住建局。附件1城镇燃气企业人员配备标准一、管道燃气企业1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1 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员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积极探索推行燃气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积极鼓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聘用注
22、册安全工程师。1.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应持有效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2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2.1 管道燃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1的要求。2.2 按达到表1下述二者任一牛最高要求数量人员配备。表1管道燃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类别规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备注总数从业人员(人)30人以下130-1002101-3003301以上5门站、调压站和LNG气化站数量(个)1-314627-9310以上53 .岗位人员数量。3.1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3.2 应配备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23、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3.3 门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2的要求。3.4 LNG气化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3的要求。3.5 管网输配巡检、抢险维修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4的要求。表2门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岗位)数量(人)备注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特种设备管理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运行工(燃气输配场站工)4电工1(可兼任或外协)注: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表3LNG气化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岗位)数量(八)备注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特种设备管理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运行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4
24、电工1(可兼任或外协)注: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表4输配管网巡检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岗位)数量(人)备注运行工(管网工或巡检工)2(管道长度小于100公里)按照管道长度每100公里增加1人抢维修、抢险人员5(可兼职或外协,经培训取证)按用户数核定增加(按照管道长度每100公里增加1.5人)入户安检人员保障居民用户安检1次/2年,非居民用户安检1次/年燃气用户检修工2可兼职或外协,按用户数核定增加二、瓶装液化气企业1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1 主要负责人J旨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由省级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分
25、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员由省级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积极探索推行燃气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积极鼓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2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2.1 瓶装液化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5的要求。2.2 按达到表5下述三者任一条件最高要求数量人员配备。表5瓶装液化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表类别规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备注总数从业人员(人)30人以下130-1002101-3003301以上5储配站数量(个)112-829-15316以上
26、5供应站数量(个)1-10111-20221-50350以上53 .岗位人员数量。3.1 瓶装液化气企业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o3.2 应配备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3.3 瓶装液化气储配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6的要求。3.4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岗位人员配备应不小于表7的要求。表6瓶装液化气储配站岗位人员最低数量配备表人员(岗位)数量(人)备注主要负责人1-2专职安全员1特种设备管理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气瓶充装工2气瓶检查员1液化石油气库站工3(可由充装工或气瓶检查员兼任)按用户数,1千一1
27、万户,每增加800户核定增加1人,1一5万户,每增加1千户核定增加1人,5万户以上每增加1.25千户核定增加1人.电工1(可兼任或外协)燃气用户检修工2(可兼任,经培训取证)按用户数核定增加注:瓶装液化气储配站最少不得少于5人(2名管理人员、3名库站工)o表7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岗位I级站11级站m级站备注管理员(人)211(III级站可兼任送气工,取安全管理员资格证)瓶装燃气送气工(人)1051负责配送、入户安检,按用户数核定增加燃气用户检修工321可由送气工(应取证)兼职,按用户数核定增加注:总人数In级站不得少于2人、II级站不得少于5人、I级站不得少于10人。三、汽车加气
28、企业1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1 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1.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安全员由燃气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积极探索推行燃气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积极鼓励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2 .安全管理人员数量。2.1 燃气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9的要求。2.2 按达到表8下述二者任一条件最高要求数量人员配备。表8汽车加气经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
29、员数量配备表类别规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人)备注总数从业人员(人)30人以下130-1002101-3003301以上5汽车加气站数量(个)112-829-15316以上53 .岗位人员数量。3.1 加气站企业应配备1名以上电工(或外协1名)。3.2 应配备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可兼任),从事其他特种设备或特种作业操作应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3.3 汽车加气站岗位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表9的要求。表9汽车加气站岗位人员数量配备表人员(岗位)数量(人)备注站长1安全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特种设备管理员1(可由本站人员兼职)汽车加气站操作工4电工1(可兼任或外协,)注
30、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表A安全检查工作表格式门站和调压场站安全检查表(公司场站)检查单元序号检查项目类型检查方法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符合打“小;不符合打“X”并注明情况)总平面布置1周边道路B现场检查消防车通道畅通,宽度不应小于3.5m2站外防火间距A现场测量距外部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站区管理1安金警示标志B现场检查入口处有安全须知、应急疏散路线图和禁火、禁止使用电子设备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清晰2车辆进出管理B现场检查和查阅记录生产区内无机动车辆停放;机动车辆进出生产区应登记并安装阻火器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表B安全隐患整
31、改情况汇总表序号隐患类型整改期限整改情况注:本表中的序号是指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应的序号,如第421条中的第1项不符合,序号应写421-1。附件3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小区名称小区地址所在镇区所在社区(村居)物业名称(若没有物业填“无”)气源种类管道燃气口瓶装液化气规模(户)管道燃气O户管道竣工日期年月日瓶装液化气O户检查部位问题隐患情况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落实情况备注隐患(部位)名称数量小区庭院庭院管(处)调压站(处)燃气引入管(处)立管(处)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处)用户户内管道穿越楼板存在隐患(处)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户)室内管道严重锈蚀
32、户)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户)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使用燃气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其他:合计问题隐患总数(个)整改完成隐患数(个)参加排查部门:检查时间:年月日附件4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建筑名称用户地址用户联系人用户电话供气企业名称:t议:有口;无口安全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用气设备口燃气灶具(家用灶、中餐炒灶、大锅灶):蒸箱:口热水器:口锅炉:热水炉:其他:检查单元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符合处置措施安全管理有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且在明显位置张贴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安全用气操作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有应急处置方案,且每半年
33、进行1次应急处置演练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符合不符合口立即补签合同进行过安全用气自检,有白检单,每月不少于1次符合口不符合。按要求整改供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每年不小于I次符合口不符合口通知供气企业立即安排上门安检安全装置安装仃燃气泄漏报警闿,间距小于IO米,距顶棚小于30cm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维修或改造报警器检定(校验)有效期1年符合不符合口户内管道燃气管道及附件未被擅自改动,燃气管道末端采用盲板或封头严需封堵,管道连接紧密,无泄漏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改回原状钢质管道外表无明显锈蚀现象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管道未暗设,设备构件上
34、明设的燃气管道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牢狂,无松动、摇晃等现象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管道未用于承重、作为支撑以及悬挂重物等其他用途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阀门燃气表燃气总阀悌作方便,阀门手柄完好,能正常关闭,无泄漏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燃气表及管道周围无堆放或搭挂杂物、接触电线,无泄温符合不符合口立即清理设置与燃气报警器连锁的紧急切断阀、动作正常,明显标识安装时间,且不超过10年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连接软采用燃气专用不锈钢软管或金属包覆管连接,连接紧固,软管无脱落、泄漏现象符合不符合口立即更换软管长度不超过2.0m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管软管中间无接口,无三通分流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软
35、管无穿越墙、楼板、顶棚、门窗、埋地等现象符合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软管未在弯折、拉伸、1转、受压等状态下使用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燃烧港具燃烧器具铭牌上标定的燃气类别与供应燃气一致符合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更换明显标识安装使用时间,且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使用螺纹接口的金属软管和专用阀门连接符合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建议更换燃烧正常,无黑烟、红火,无泄漏,烟道安装紧密、完好、畅通、规范、通出室外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燃气燃烧器具在关闭状态下,无泄漏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请厂家维修有熄火保护装置,且工作正常符合口
36、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请厂家维修用气环境用气场所为专用,未做居住、洗浴等其他功能使用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未在同房间内使用油、酒精、液化石油气、煤、柴等其他燃料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用气房间或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自然通风良好,通风不良场所设置机械通风装汽,通风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设有厨房灭火装置的用户,具备发生火灾时联动关闭燃气功能:每个用气场所配备8kg灭火器不少于2只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其他安全除患如用户有私改、拆除等行为,用户红线内的燃气标志标识不齐全、燃气安全附件未定期效验等
37、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建筑名称用户地址用户联系人用户电话供气企业名称:协议:有口:无口安全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用气设备口燃气灶具(家用灶、中餐炒妹、大锅灶):蒸箱:口热水器:口锅炉:口热水炉:口其他:检查单元检杳项目检查情况不符合处苴措施安全管理有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符合不符合口在限目处设置公示牌行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且在明显处张贴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制定制度或操作规程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安全用气操作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请燃气公司对用气人员进行培训有应急处置方案,且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置演练符合不符合口立即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符合
38、口不符合口立即补签合同进行过安全用气自检,有自检单,每月不少于I次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供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有每年不小于1次(提供供气企业检查表)符合口不符合口通知供气企业立即安排上门安检泄漏检查钢瓶用阀、调压器、连接管连接紧密,无泄漏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维修或更换使用专用卡箍,连接紧固,软管未脱落,无泄漏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钢瓶存放及用气场所检查钢瓶在检验有效期内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用,退回供气企业打描钢瓶二维码显示的充装、配送信息应与实际相符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用,退回供气企业钢瓶未摆放在密闭橱柜中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应保持通风良好超量存放钢瓶符合不符合口减少钢瓶
39、数员或设置专用储瓶间未使用油、酒精、生物质燃料、煤、柴等其他燃料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钢瓶存放和用气房间为专用,未做居住、洗浴等其他功能使用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安装有燃气泄漏报警港,间距小于4米,距地面小于30Cm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报警器检定(校验)有效期1年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用,安排校验检定或更换安装有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罚.(切断阀采用硬管连接)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调压器调压器为商用非可调式螺纹接口,未使用可调压式中、高压调压器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明显标识安装使用时间,且未超过8年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连接软管采用燃气专
40、用金属包覆软管或不锈钢软管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更换软管无变硬、发黏等老化迹象,无龟裂、破损、磨损等现象,金属软管无明显锈蚀、破损、磨损等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明显标识安装使用时间,且未超过产品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软管长度不超过2.0m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软管中间无接口,无三通分流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软管无穿越墙、橱柜、暗埋等现象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燃烧器具明显标识安装使用时间,且未超过产品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口不符合口按要求整改未使用猛火灶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更换使用螺皎接口的金属软管和专用阀门连接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建议更换有熄
41、火保护装罚.,且工作正常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请厂家维修燃烧正常,无黑烟、红火,无泄漏,烟道安装紧密、完好、畅通、规范、通出室外符合口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按要求整改燃气燃烧器具在关闭状态卜.,无泄漏现象符合不符合口立即停止用气,切断气源,请厂家维修用户名称用户所在建筑名称用户地址用户联系人用户电话供气企业名称:协议:有口:无。安全检查人检查时间年月日用气设备口燃气灶具(家用灶、中餐炒灶、大锅灶);蒸箱;口热水器:口锅炉:口热水炉:口其他:检查单元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不符合处置措施其他安全隐患附件6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自查公示用气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供气企业名称负责人
42、联系方式气源种类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供气协议有无供气企业定期安检表有无上次供气企业安检时间年月日用户自查情况月份检查人员月份检查人员172839410511612举报电话:1234512350O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县(市、区):填报日期:年月日营业况经企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个)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个)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数量(个)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个)管网情况老旧管道(公里)15年以上灰口铸铁管整改完成管道长度2000年前建设球墨铸铁存在隐患的管道长度钢管整改完成管道长度PE管违章占压管道数量(处)整改完成违章占压管道数量(处)场站情况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数量(处)整
43、改完成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数量(处)人员配备情况燃气企业总数(个)已核查的企业数(个)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数(个)完成整改的企业数(个)燃气隐患排查情况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个)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患数量(个)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个)执法检查情况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次)取缔非法燃气企业数量(家)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数量(家)责令停产整顿(家)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人)老旧小区排查情况老旧小区总数(个)己开展排查的小区总数(个)排查隐患数量(个)整改完成隐患数量(个)燃气泄漏报使用管道天然气的餐饮企业数量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餐饮企警器的安装情况(家)业数量(家)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企业数量(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餐饮企业数量(家)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数量(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居民用户数量(户)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居民用户数量(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居民用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