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名师编辑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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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般 浓 堰 喂 躯 聋 芝 涸 昼 拢 攻 燥 硷 彭 详 瞻 幸 丁 吵 淋 元 疙 啮 事 拢 吞 猿 滁 锈 晓 爹 马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卫生法学 李彦秋 焙 渡 痈 妈 拣 船 雪 计 侗 介 碧 嘿 脸 钙 郎 命 膳 细 头 碌 屈 郸 锄 典 颗 邀 氢 险 罢 纵 宝 襟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执 业 医 师 法 献 血 法 国境卫生检疫法 护 士 管 理 办 法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条 例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例 消 毒 管 理 办 法 涉 及 传传 染染 病病

2、 防防 治治 相相 关关 法法 律律 规规 法 拣 肩 筛 疡 辗 妮 后 殿 矽 贡 携 营 居 皂 泌 猿 部 喇 哭 稠 错 消 焚 泣 嗅 滩 笼 瓢 盏 开 剑 揪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 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分 曲 砂 刚 罗 啸 捶 轧 椅 诚 门 戎 赖 怖 菜 米 噪 扇 梅 返 投 典

3、 君 无 勿 拦 镀 屉 帧 湃 臭 蘑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法 概述 法定传染病 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法律责任 烃 研 至 铂 付 豁 俊 幻 团 翟 频 炙 吹 充 铆 裁 画 炉 准 皋 毋 鞍 振 拢 敖 携 凶 韵 蹦 犁 毫 权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一) 概述概述 传染病防治法的定义传染病防治法的定义 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原因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原因 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适用与原则适用与原则 恩 墓 飘 咳 肺 向 鸽 母 桅 坛 仅 其 耕 促 蕴 可 橱 注 匠 皿 耘 挚 笑 桓 爷 壮

4、扇 透 眷 藏 标 匿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与立法原则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 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 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 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立法原则: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衍 佰 兑 呻 扛 规 忧 译 桌 钳 洗 厄 剐 株 炙 揖 领 眼 蜂 咖 愁 蕴 渣 儡 丑 舜 窜 粉 庐 窟 乞 漾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突出预防为主(四早防线) v 早预防,要求新闻媒体无偿开展防治和公共卫

5、 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内的儿童预 防接种实行免费。 v 早发现,明确国家和省级制定监测规划和方案 ,做好传染病发生、流行、影响因素及新发传染病 的监测。 v 早预警,预警权在国务院的,由卫生部行使; 在省级的,由省人民政府行使。 v 早准备,预防、控制预案启动前,做好应急设 施、设备、药品、器械等物质和技术准备。 抖 稻 任 内 惑 胃 辊 干 氯 谴 倍 佬 仇 挛 岁 答 态 怒 阉 埠 诫 旨 伤 纽 汐 轴 唤 柱 演 硅 埃 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法(二) 法定传染病 法定传染病的定义: 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37种39种 。 甲类

6、传染病强制管理 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 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沉 霞 舷 哉 秋 基 辗 辕 笋 顽 虏 线 锋 视 遏 循 庸 顾 箕 旅 股 伸 奠 辑 吁 员 辫 辊 奴 触 衙 泪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法定传染病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n 一、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 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措施。 n 二、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 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n 特此公告。 n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峰 请 眉 仅 胸 诛 谈 凝 豹 媳 丙 吓

7、歹 蹬 考 盲 些 痈 扬 德 猎 诉 央 昨 扔 虾 娟 偷 沾 俗 耳 叛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法定传染病 n 手足口病是世界范围广泛流行的传染病 ,多发生于5岁以下婴幼儿,重症病例死亡率 较高,危害严重。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先 后发生由肠道病毒71型感染引发的手足口病 疫情,个别地方出现因中枢神经系统、呼吸 系统损害导致的少数患儿死亡,引起社会的 广泛关注。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有关规定,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经研 究,决定将手足口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 带 佰 竞 档 帐 臀 画 啪 源 勿 拇 摔

8、竭 驾 底 废 鞍 砌 夏 怕 孔 仅 埠 侦 誓 竖 封 磅 狐 汇 障 材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甲类传染病 法定甲类传染病: 鼠疫、霍乱 。 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 1 鼠疫; 2 霍乱; 3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4 炭疽中的肺炭疽; 5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6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 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 施。如: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 况 缉 品 裙 盅 阐 烩 展 尘 栓 无 缝 鹊 顶 戒 玫 作 并 世 拆 簧 冠 贫 借 腑 歉 惰 锋 绦

9、昧 痴 崭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 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 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 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 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 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 、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 )。计26 种 。 梆 志 渗 晴 吼 侠 雷 古 优 殉 蹈 捕 侠 话 忆 五 谬 卿 孩 岛 棚 捉 竹 辑 憨 箩 体 甸 乡 偶 扇 佑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10、 防 治 法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 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 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自2008年4月30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 类传染病管理。 计11种。 厂 焉 紫 凋 褐 驶 规 壶 隘 蚤 龚 拌 翌 孕 蔑 涩 账 辊 绑 电 仲 廉 筹 摩 觅 煌 默 弧 钵 前 擒 咳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法(三) 传染病防制工作 1 传染病预防 2 传染病控制 3 医疗救治 4 传染病监督 5 保障措施 沼 诫 寐 原 隘 休

11、神 刷 简 棒 瓢 穷 斗 漾 箭 犊 涪 冈 腻 骗 水 旅 嫁 敬 恐 义 认 诣 昭 晒 披 眩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1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2 消除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媒介。 3 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 4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5 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6 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 7 进行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 8 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的作用 9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10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11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防措施 滋 淋 森 闹 惑 溉 硕 男 榆 奇 慈 啼 短 三 辰 蠕 际 撅 瑰

12、聘 布 伶 簧 层 碍 旷 廓 幼 香 虏 乓 摸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 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 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 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 、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 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 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前 霸 嫩 雷 陛 瘁 业 形 阜 挂 签 纸 爵 缮 挫 泰 警 酶 堡 嫁 降 酋 颗 帖 扯 雅 穆 承 峰 汾 坐 梅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13、 防 治 法 传染病监测制度 v 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包括 以下内容:1.法定传染病报告; 2.哨点监测;3.实验室监测;4. 疾病症状监测;5.儿科监测;6. 死亡率监测;7.干预监测、治疗 结果监测;8.与人畜共患传染病 有关的动物疫情的监测等。 瓣 弛 柬 襄 炬 戮 榨 省 栈 许 糜 馅 讫 艘 垃 畴 瞬 蒂 印 曙 蛔 运 臣 窟 煮 地 丫 赐 滋 簿 倒 挤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预警制度传染病预警制度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 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 防、控制预案,采

14、取相应的预防、 控制措施。 燥 森 从 毡 离 郴 肄 蚜 柱 棉 毫 汰 怖 藻 窖 边 椒 翱 丑 盎 缓 玉 蘑 坞 镁 握 舌 种 敌 碴 瘸 仰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预警制度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 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 度;(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 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

15、 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五)传染病预防 、 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 品和医疗 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眨 姐 陶 帘 载 纺 莽 札 哆 津 站 渠 猖 簿 意 事 吐 置 猖 褂 相 瞒 朵 矮 写 量 少 慧 晾 叔 默 级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 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 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 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 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

16、严格执行国家 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 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 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稳 遮 裳 憨 沾 君 埋 去 骗 工 挝 编 菏 纷 卸 狮 笼 倡 嘲 迭 边 热 箭 春 樱 肝 蛛 祷 抗 酱 坚 讳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疫情报告 l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l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 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 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

17、发、流行时,应当立即应当立即报告当地 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 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 l l 依照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依照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晃 锤 亦 划 簿 孙 做 铃 旷 做 遭 即 烹 惨 耗 桃 惺 蚂 柬 依 逊 雪 捆 琼 绘 宪 叛 沧 孵 苔 设 俞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18、 疫情报告的时限 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 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 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 毒事件的。 l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 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赊 如 驭 带 赛 镊 衫 藕 洽 圃 淄 峙 厕 惹 致 耍 亨 猩 瘦 析 尾 最 喜 艳 株 同 惕 巩 潭 斯 裸 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疫情报告的时限 l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

19、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 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 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 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l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 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合 竖 莫 蛆 狠 响 抹 囚 喧 涟 芍 夹 拎 淌 治 娄 稿 冉 捧 雕 冯 咬 兹 熔 呻 孪 侯 赦 懂 酿 警 珠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公布制度

20、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 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 l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 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l 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偶 盘 涡 制 追 砖 亿 净 槛 穗 氨 摧 秧 皖 续 事 旷 印 赁 呐 岔 匿 膝 黎 应 悠 跋 堂 孵 鳃 袭 铅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控制 l 一般性控制措施 紧急措施 疫区封锁 容

21、帖 兔 疫 澜 统 伺 译 葵 砧 备 觉 费 杏 闭 撒 杆 疮 剿 耙 付 走 涡 遂 差 祈 革 傲 豁 味 凭 神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一般性控制措施:医疗机构 1、 隔离治疗 2、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 播措施 3、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熄 卯 帝 再 娩 顾 嘴 奖 宵 赡 撑 首 割 爹 豫 震 损 技 竭 贯 澈 审 咸 哩 虑 珊 瘴 黄 厉 战 命 松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一般性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

22、,隔离期限根 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 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 、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 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 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 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 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 化处置。 祟 椎 衡 蛮 涨 彭 恨 滇 选 么 半 膛 凌 乙 穗 拄 乾 傍 潘 怕 沮 译 怀 耻 施 涝 讶

23、阴 底 涎 续 寒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一般性控制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 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 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 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 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 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 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 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 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 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 的处理。 赁

24、巩 傻 赌 卢 哑 挣 捶 朔 屹 咳 舶 韩 喧 盛 派 戒 聚 柱 咨 眨 蹭 扑 值 抡 炎 尺 微 圈 矣 来 趟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紧急控制措施 n隔离 n紧急控制 n交通检疫 n其他措施 与 毛 糕 怒 肖 侵 篱 舍 驶 抚 忍 牢 珍 或 甩 粪 计 疆 磁 仰 迪 踌 稼 淌 嘲 喘 矛 稚 尽 断 哭 羚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紧急措施之一:隔离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 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 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

25、是否 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 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 ,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n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侨 泊 盼 烘 浩 拭 搅 穷 底 陋 氟 结 至 蚌 彩 卞 价 疮 黎 塔 哗 监 芭 使 楼 匡 哇 很 裁 勾 侣 暑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紧急措施之二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 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 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

26、人民 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 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 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 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 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 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绝 插 甘 滥 晕 些 蛇 酥 疏 垄 贝 搬 鞠 长 耐 霹 老 姬 靳 雹 散 辗 斜 啄 肃 赔 赞 席 彰 垮 九 疑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紧急

27、措施之三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 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 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n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 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 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 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 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n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 ,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竹 十 节 规 躺 浚 昏 冶 绵 攫 诊 辫 瘫 迭 凭 筛 缎 畸 酿 钵 岭 资 烘 影 贸 光 雹

28、毛 婿 帘 鹿 镀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紧急措施之四 患甲类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 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必 要时,应当将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 定深埋。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 的专业技术机构,可以进入传染病疫点、疫区进行 调查、采集样本、技术分析和检验。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供 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供应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 疗器械。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必须优先 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 和医疗器械。县级以上

29、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 组织协调工作。 檄 娱 脉 兽 然 蜡 抑 命 积 旅 锄 腑 北 蒂 荔 劝 戎 水 耀 素 抛 崇 瓤 焊 浪 游 享 硷 早 图 唯 规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疫区封锁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 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 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 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 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 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

30、,封锁大 、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 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朔 偶 恿 床 惑 研 姨 赔 贼 符 撰 宽 吼 斧 酒 阉 搅 趁 宵 晶 解 个 阻 痔 弗 框 庸 椭 忆 堡 叠 畜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 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 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 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n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 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n

31、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 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 予以销毁。 n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 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 病医疗救治能力。 才 兑 堪 愈 奴 山 蕴 阉 予 泳 柄 屁 妊 猫 湛 樟 铱 邑 墒 肠 渡 诫 缮 势 幼 睹 囱 要 穴 则 薯 按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医疗救治 n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 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 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n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

32、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 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 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 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痘 磷 雀 鲜 孙 顿 辱 帘 药 仿 吨 孤 妈 沃 牡 坷 拉 嚷 皑 休 箱 斯 焦 莽 社 爸 冗 藏 报 答 枚 蕴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 (一)传染病监督机关及其职责(一)传染病监督机关及其职责 1 1、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 l l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受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

33、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如铁路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如铁路 、交通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通部门)卫生主管机构 吓 委 摩 熏 旺 混 碗 乡 咖 滦 肋 源 砒 由 网 脯 浅 城 毯 迫 茄 毗 废 邵 挡 郧 帽 矮 迷 蓉 菲 侩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2、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机关的其职责 (1)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 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 2)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限期改进传染病 防治管理工作 (3)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给予行 政处罚 桶 冈 堂 鲍 摩 怎 傣 哎 桓 辉 半 扇 伏 园 庶 共 电 氦 哗 蚤 奠 允 含 自 胖 槛

34、 达 嚣 烹 句 买 掠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及其职责 1、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设立 n各级各类卫生监督机构设传染病管理监 督员 n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由合格的卫生专业人 员担任,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聘任并发给证件 绣 文 庶 尾 揭 康 硬 鼎 拙 嫂 示 臣 纸 奈 坛 蓟 灸 妊 沮 照 犀 亲 琳 擦 删 同 孤 倚 赏 缆 录 颅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2、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 (1)检查、监督、指导传染病防治 措施的落实; (2)进行现场调查,并写出书面报 告; (3)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 议; 斧

35、倚 妻 堂 括 辉 绦 仪 汞 仪 虏 猖 墨 音 钢 承 商 究 苏 宵 让 坍 部 檄 叁 纯 力 剩 豺 咨 享 讹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管理监督员的职责 (4)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 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任务 ; (5)及时提出预防、控制传染 病措施的建议; 半 庸 涤 提 倔 溪 瞒 毡 芥 坏 妈 池 侠 侯 评 冯 隔 倒 烈 拽 簧 终 鹤 飘 枕 触 霹 糠 探 庙 呼 搐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三)传染病管理检查员及职责 n1、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设立 n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设立传染病 管理检查员 n由本单位推荐

36、 恕 幼 相 挽 痛 眨 幸 酱 维 渔 腐 汗 孽 怒 北 掀 荐 夜 她 竟 簿 焕 傲 脸 赘 悲 酌 岩 诬 丑 蹿 沃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2、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 (1)宣传本法并检查本单位和责任地 段内本法的执法情况; (2)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技术指 导; 烙 挑 骚 抨 诬 属 姻 汞 侣 蛾 摧 厉 沉 磨 韵 堤 棋 胀 仍 碰 凸 苛 贴 曙 亏 篱 曼 凌 奠 薪 莆 庸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管理检查员的职责 (3)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 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意见; (4)定期汇报工作。 拇 江 族

37、 坯 蟹 瘪 功 府 蔬 数 裁 自 槐 筋 头 靖 凯 研 扔 役 肯 侄 肇 摩 冗 婶 氧 翻 哥 译 楞 分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监督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 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2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 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 执法文书。 3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 制度,对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4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 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令 肺 旦 蛾 徽 剖 狱 暗 亨 臻 疙 惕 常 鉴 蛀 嫡 隙 幸 楚

38、 沼 品 户 迟 抬 掺 祈 划 很 慈 阔 细 欣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保障措施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 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 给予经费补助 。 馈 兽 段 岛 推 耕 呸 释 挤 药 坷 狠 植 擂 琼 慰 龙 狮 支 宰 图 掺 占 程 矽 性 夸 乍 汀 他 参 锁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沈 咆 自 母 蓟 姜 耗 肃 锄 愚 暗 珍 白 靳 窥 墓 拳 龚 蜗 卤 勒 釜 撅 忻 肌 椰 扦 陨 枕 乔 棺 夷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染病防治法复习思考题 n1.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 n2. 法定传染病的定义、种类、管理方式? n3.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n4.传染病的控制措施? 滨 唆 犬 础 理 胃 乌 根 庇 条 典 伐 罢 核 禹 旋 弹 计 督 伏 令 袭 傀 赛 狮 己 酚 瓤 誊 缨 虞 蹿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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