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战略下一流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路径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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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一流”战略下一流本科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路径探究一、“双一流”对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战略意义 在经济全球化、教育国际化的浪潮推动下,我国于2015年10月颁布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作为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将“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作为五项改革任务之一,提出“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科研全过程,加强国际协同创新,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环境,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可见,世界一流大学所具备的基本特征便是国际化,能够为全世界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精英人才是一流大学

2、的基本目标。中外合作办学具备天然的优势,是加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机构,是跨国高等教育在我国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平台,既能够将国外优质资源引进国内,也能帮助学生留学国外、开拓视野。因此,“双一流”战略的提出有助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国际化的人才。 一流的大学首先要有一流的本科,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和根本。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对外开放、国际交流的主要形式,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更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其他层次的学生,本科生可塑性强,有较为清晰的人生目标和理想

3、,眼界较为开阔,对新鲜事物的渴求度较高,对知识的融会贯通能力较强。无论是选择走出国门,学习国外的文化科技、领会异域风土人情,还是选择留在国内,学习外方课程、接触外籍教师,他们的知识体系、思考方式以及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都会迅速提升。这种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势必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准则、擅长国际交往,当然也满足了社会对这些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建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战略决策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开展和人才培育提供了优良的土壤。但也要清楚地意识到,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培养这个核心任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尚存不足。若想抓住“双一流”这个契机,中外合作办学除了要加强国

4、际交流与合作,更要从自身入手,全方位、多路径地探寻出路,真正培养出具有全球视野的复合型国际人才。当然,中外合作办学若能够提高自身的办学质量,为国家培养出众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同样能够助力“双一流”的建设。 二、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现存问题 (一)教学模式流于形式 我国传统育人模式强调知识的传承,通常以教师单向输出、学生被动接受的模式为主。在此种单一模式下,学生基础知识较为扎实,具有很强的应试能力;而西方的教育模式则注重实用性,在教育方式上强调以学生为主导,教学活动形式多样,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等。如果高教能把握育人的本质,将这二者有

5、机结合,一定能够培养出既具备扎实学术功底,又具有创新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然而,国内诸多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对于培养国际化人才的内涵的理解却十分狭隘,依然只停留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多少外方课程,采用多少外方教材,有多少外方教师参与授课以及承担多少比例的教学任务等。表面看是对外方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可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却甚为突出,比如,在授课方式上为了满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要求,许多院校会安排外方合作院校的教师每学期利用两到三周时间集中授课。这种方式违背了教学规律,使学生苦不堪言,甚至导致部分学生厌学、逃课。一些中方课程难以做到小班教学;教师向学生单方面传授专业知识,鲜有互动

6、;实践性课程少,学生实习期短暂。还有的院校片面强调外语的重要性,甚至不加区分地在所有学生中推广“全英文教学”。然而并非所有的学生都能够适应这种教学方式,也并非所有的学生都有留学的意愿。因此,不合理、不科学的教学模式是制约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发展的一个瓶颈。 (二)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教师队伍是高等教育的主力军,是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中流砥柱。近年,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多数院校都越来越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教师队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各种手段吸引人才、招聘教师。但是目前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力量还是相对比较薄弱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存在困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7、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这种直接从海外引进高端人才的方式能够高效、便捷地组建优秀教师队伍,而且这样的教学团队更符合国际化的标准。有些学校已经具备了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组建教学团队的能力,如西安交通大学利物浦大学。然而,并非所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院校都有这样的能力和条件,对于大多数普通高校来说,即使具备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能力,也不太可能将引进的人才全部投入到合作办学中,加上还有一些高校由于办学起步晚、层次低等原因,更难以实现高端人才的引进。第二,外籍教师队伍不够稳定。国外优质资源的引进其中重要

8、的一项是对国外优秀外籍教师的引进。目前,多数中外合作办学都能保证有外籍教师的授课,但是对外籍教师的水平、资质并没有严格的考察标准和程序,导致外籍教师教学方式千差万别,授课水平参差不齐。更有甚者,个别外教通过课堂向学生传播西方价值观,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言而喻。另外,外籍教师流动性大,也不利于教学的稳定和管理。第三,普通教师发展空间受限。通常中外合作办学更注重双语课程和外教课程,重视高学历、高水平的海归人员,极易忽视普通教师的发展。实际上,普通教师才是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主体,对中外合作办学有重要的作用。 (三)管理模式过于陈旧 中外合作办学经过起步探索、快速发展、调整中发展三个阶段之后,已逐步进入“

9、高水平示范性”发展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和我们提出要建立一流的大学目标是契合的。但是,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在管理模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和这个新阶段相适应,最重要的是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不相?m应。第一,立法空白较多,政策可操作性不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高等教育迈向世界的一扇大门,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培养国际化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没有一部系统、全面、规范的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有的只是一些立法层次低、内容落后、规范前后不一致,缺乏操作性等问题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这样的政策法规现状,显然和我们提出的目标不相适应。第二,缺乏有效监管,质量评价单一。由于政府、高校对

10、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和办学主体自身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常常流于表面,无法发挥实质作用。同时,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评价方式仅限于合格性评估,这和一流的大学评价体系不相适应。第三,内部管理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清晰。中外合作办学的内部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办学主体权利不清、责任不明,还体现在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者内部,中方和外方日常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 三、“双一流”战略下一流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路径 (一)融合创新教育模式,科学安排教学内容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要密切结合国家、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

11、科建设的需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可见,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路径既要重视国外优质资源的引进,又要与地方办学特色有机结合,即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相互融合。教学模式要实现融合,就不能对国外教学内容和方法简单套用,亦不能固守成规,对传统教学方式不加以改变,而要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办学优势、课程体系、学生特点等,与本土教育理念有机结合。这就要求中外合作办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两方面进行。 首先,创新多元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可以通过尝试创新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教师可以将学习任务提前布置给学生,学生在课下查阅资

12、料先行了解,课堂上学生相互交流探讨,教师则可通过提问、启发、组织讨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学校也可以充分利用中外合作办学外籍教师的资源优势,开设外语教学课程的课外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外语水平及外方专业课水平。外方专业课程须配备助教,协助外方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必要时进行双语教学。学校要开展文化主题交流活动,由中方、外方教师和学生共同参加,使学生在交流中领会中西方文化精神。其次,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对于外方专业课程应合理安排,避免因集中授课给学生带来厌学等负面情绪,尽量使外方专业课程与中方专业课程相互支撑,在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上相一致;增设实验教学项目,多提供实

13、习机会,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关注并发掘学生的特长与个性,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探索课堂以外的知识领域。 (二)完善教师团队结构,建立外教监管制度 “双一流”建设需要一批学术造诣高、具有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在学科带头人的率领下,建立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不仅能将本学科最前沿的知识和成果带回国内,更能够深入学习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并结合本土实际情况进行融合创新。因此,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的关键在于持续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的加入,固化本土教师队伍,保证外籍教师的教学资格和水平。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任重道远,除了办学

14、主体自身的努力,更要靠合作办学所在的高校乃至地方教育部门、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当下,对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主体来说,提升本土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组建教学科研梯队,对提高办学水平、培养高层次人才更为切实可行。具体来说,可由老中青教师自由组合,不同学历层次、职称水平的教师合理搭配,完善团队结构。学校应采取各项措施督促教师加强学习,为教师提供多渠道的培训方式,鼓励教师到国内外一流高校进修,为教师创造职称晋升机会;采取激励政策,鼓励教师承担高层次的课题和项目。 外籍教师属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一部分,但要实现实质性引进并有效利用还需要建立一套制度,包括其从业资质的审查和教学水平的考核等。除了准入制度,还要进行

15、动态监管,不管是合作方派来的外籍教师还是院校自行聘任的外籍教师,学校都要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另外,中外教师的密切配合与交流也至关重要,可由中方教师讲授基础理论课程,外方教师则传递前沿理论和实践技能。中方教师与外方教师也可互相参与课堂教学,互相交流学习,采用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教学模式。学生在这种中西方教学模式有机结合的环境下,必能受益良多。 (三)有效监督政策引导,加强管理专业评估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虽然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是当前调整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其调整内容偏重于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监管,以及保证

16、办学质量、保护多方参与主体的正当权益。距构建一个既能维护教育主权,又能维护办学各方参与主体权益,既能对规范办学宏观管理,又能实现办学过程的有效监督的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体系还有一段距离。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法律体系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论不休,总结起来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是修改并丰富中国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内容,增设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一节;第二种观点认为修改并完善现行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第三种观点是专门制定一部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在内的教育服务贸易基本法。笔者认为,随着中外合作办学向高水平示范性的新阶段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更应该规范化,因此,构建一个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体系不仅是

17、必要的,而且迫在眉睫。首先,中外合作办学应纳入我国教育法律体系,遵守执行我国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故而系统整合、优化现有教育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其次,为从立法上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予以保障,应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地方自身情况和特色加强地方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再次,需要协调好与其他相关配套法律的关系,包括国内各种部门法以及国际法中的相关规则。 除了立法、政策方面的引导,建立一套质量监管与评价体系也是当务之急。质量监管应包括办学准入、办学动态监管、办学评估等一系列制度。教育部门要完善准入制度,对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的院校资质条件、合作办学的外方院校水平、办学方式等予

18、以考察,对机构和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日常运行进行动态监管,对办学中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标准予以监督;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不能仅停留在合格评估阶段,还要建立评优机制,对符合评优标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可作为示范进行确立、宣传。另外,专业化的评估需要专业化的评估机构来完成,培育专业化评估与认证机构是评价体系建立的前提和基础。外方大学的高水平以及其在中国的延伸,还要接受国际评估。 除了来自外部的监督与评价,中外合作办学自身更要从内部抓起,要完善日常管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不断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内部评估机制,注重内涵发展,从教育理念、办学特色、资源引进、教学模式、师资队伍、科研成果、硬件设施等各方面评价考察,使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向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不断迈进。在职责划分方面,明确中方和外方的职责,签订详尽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畅通的协商渠道,确定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权益。与此同时,中方可向外方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适时相互交流沟通学习。 总之,一流的本科需要有一流的教学、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管理。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只有具备了这三个“一流”,才能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提升到新的高度,也才能助力“双一流”建设,逐步实现国际化高素质人才培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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