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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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一、“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绿色壁垒”产生的背景、原因及其主要内容 “绿色壁垒”又称环境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或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有限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市场和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制定、颁布、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 绿色壁垒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主要是:第一,人们消费观念的更新,对绿色产品需求的扩大。随着工业化的加速以及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如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人

2、类的生存和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消费行为都发生了变化,注重生活质量、营造绿色文明的新的价值观念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对环保、健康无害的绿色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为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机遇。第二,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WTO规则体系存在的漏洞。这是绿色壁垒产生的根本原因。受经济增长缓慢、失业压力增加、优势产业空心化等影响,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方面,他们大力倡导自由贸易理论,在WTO框架内,打开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市场,为其具有优势的服务贸易和知识经济提供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又在不具优势的领域采取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为发

3、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设置不能达到的标准。第三,绿色贸易壁垒具有更多的隐蔽性。首先,它不像配额和许可证管理措施那样明显地带有分配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视性,不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其次,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各种检验标准不仅极为严格且烦琐复杂,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当出口国的产品达不到进口国的标准时其出口将受到阻止,此时对于出口国而言实质上相当于实行了零配额,绿色壁垒的数量控制机制表现得非常明显。 绿色壁垒的内容主要包括:(1)有关生产方法、加工过程的限制措施。不少国家已经认识到仅靠对产品污染的“末端”控制是不行的,纷纷制定了有关产品加工过程和加工方法必须符合特定环境要求的PPM标准。(2)有关包装

4、贮运的环境限制措施。对包装物的成分、可再装性、环境标志图案以及运输中有关危险品不得靠岸甚至不得运输等方面作出的规定。如德国于1992年公布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法令,日本于1991年、1992年发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一方面,这些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也为这些国家制造绿色壁垒提供了借口。(3)有关产品组分、性能及使用的限制措施。这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仅涉及面广而且经常变化,往往使出口国难以适应。例如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国要求进口花生中黄曲霉素的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法国禁止含有红霉素的糖果进口;日本对进口蔬菜中农药的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百万分之

5、三十点五等等。(4)环保标准不断升级。如欧盟目前已启动IS014000环境管理系统,凡是达不到该系统标准的农产品不允许进口。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农业是短缺自然经济状况下的农业,农业生产的目标首先是为了解决lO多亿人的温饱问题,追求的是农产品数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长期被忽视。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工业“三废”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农民为了增加产量和收入,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生长剂等,造成我国不少地方的农产品及加工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含量过高。更有甚者,一些人为牟利不择手段,如近年来出现的“

6、毒大米”、“瘦肉精”猪肉、“毒韭菜”等事件,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而且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市场信誉和国际竞争力。当今中国的农业生产仍然以分散的小农户生产为主,农业标准化实施困难重重,进程缓慢。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实施,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严峻的挑战。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量大幅下降,市场份额减少 日本、美国、韩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是我国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设置的绿色壁垒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大量减少,中国原来占有的市场份额部分被其他国家挤占。自1997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提出我国禽肉和部分水产安全问题。2002年,欧洲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

7、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德国、荷兰等国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从而导致中国包括蜂蜜在内的10多亿美元的水、畜、禽等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2003年,享誉海内外的安徽茶在欧盟市场因绿色壁垒而全面受阻,占据安徽茶叶出口份额80的安徽省茶叶进出口公司2003年下半年对欧盟茶叶出口仅有94万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5。自2006年5月开始实施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更是大幅度抬高了出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涉及6000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直接影响到我国近80亿美元的出口额,严重损害了我国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另有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增幅因绿色壁垒的实施明显放

8、缓,净出口额由2002年的56.9亿美元下降到25亿美元,从2004年开始出现农产品贸易逆差,2007年至2008年中国农产品的贸易逆差大幅增加,分别达到了43.7亿美元和181.5亿美元。在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上,2002年前,中国对日冷冻菠菜的市场份额一度高达99.84,但在2003年遭遇日本绿色壁垒后这一市场份额缩小了近45,为智利、泰国、印尼等国让出了大量市场份额。2004年,在美国这一世界最大的海水虾进口国用绿色壁垒将中国排挤出美国市场之后,中国丢失的市场份额旋即被泰国、印尼和厄瓜多尔等国占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具有较大的国际比较优势,但由于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频繁使

9、用,使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因化学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标而遭拒收、扣留、停止进口的事件大大增加,索赔额巨大,损失惨重。受阻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从水产品、畜产品、禽肉等动物源性农产品到茶叶、花生、蔬菜、水果等植物源性农产品,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 品均面临技术壁垒的限制,而且农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大。 2.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出口成本,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欧盟关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规(EC812006号条例)已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各类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近年来,宣布禁止使用的农药从旧标准的29项增加

10、到了新标准的62项,茶叶农药标准最少含量只有原标准的1。日本从2006年5月起正式施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最终草案,明确设定了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可能出现的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近5万个暂定标准,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食品的准入门槛。我国出口的一些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基于廉价劳动力和较低的生产成本而形成的价格优势,而绿色壁垒的实施则要求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这势必增加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成本。此外,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取得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测、测试、评估所需要的设备费用,还要

11、支付申请费、认证费、标志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从而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价格竞争优势受到严重削弱。 3.增加了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纠纷 虽然“绿色消费”理念使绿色壁垒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但绿色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常用的贸易壁垒并有被滥用的趋势。由于发达国家在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因此,他们可以利用绿色壁垒这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歧视性和可操作性的工具,根据自己的需求设立各种门槛来控制农产品进口。这些繁复的技术和法规的颁布实施多为发达国家的单边行为,恶化了中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条件,增加了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和纠纷。 二、改善我国农产品出

12、口状况的对策 在国内农产品市场基本饱和的情况下,增加农产品出口贸易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无论是从突破“绿色壁垒”障碍、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还是从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中加强环保和质量安全管理都势在必行。 (一)树立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保护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意义,使全体国民特别是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者牢固树立起环保和质量安全意识。认真

13、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倡绿色消费观和绿色生活方式。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研究出台节约型农业、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新产品开发、品牌建设、农产品安全、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创新农作制度,变偏施化肥为多施天然有机肥,变大水漫灌为节水灌溉,变滥用农药为科学施用农药。要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扶持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环境友好型、经济效益高、可操作性强的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并加速这些技术成果的转化。要重视对已有成功生态农业模式的总结和推广。生态农业要求建立“业为主、综合发展、多级转换、良性循环”的高效无废料系统。我国各地区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创造出许多内容

14、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模式,如猪、沼、菜(果、茶、菌)模式,猪、鱼、菜模式,将果、牧草、羊、沼、菌或果禽有机连接的果园立体种养模式,将林(果)、牛(羊)、食用菌、粮(菜)有机连接的立体农业模式,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模式,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观光生态农业模式,等等,均取得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值得认真总结,并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加以推广。同时,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农业经营管理方法和农业生产技术,特别是有关农业节能、资源保护、资源替代和环境修复技术,结合我国已有的生态农业理论与技术,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和技术体系。要加快我国农业生产的调整和升级,发挥好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组织和

15、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技术创新,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附加值。实施农产品绿色出口战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农业生产标准化是根据市场需求,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为最高目的,按照统一、简化、协调、选优的原则,通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农业产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运作、标准化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尽力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取得最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管理行为,是工业理念下的一种生产方式,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既是提高

16、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重要手段。 第一,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并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一方面,要在现有国家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标准尤其是我国农产品主要出口国的标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从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到产品品质、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程标准指标体系,提高我国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使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另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及时了解国际标准化组织、区域标准化组织以及主要贸易缔约国的标准化工作计划,对正在制定的标准

17、或其提供的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地提供给我国的相关部门、企业、研究机构和贸易机构,避免因信息的阻断,产生不应有的标准壁垒和损失。同时要主动承担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的制定工作,使我国在国际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中占据一席之地,为我国农业在日趋激烈的全球贸易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打下基础。 第二,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的贯彻实施。要把农业生产标准、新技术、新成果规范为便于农民掌握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通过农业电视节目、举办专门的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等途径,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工作,引导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企业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积极指导企业和农户合法用药、合理

18、用药,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要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及原料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标准化覆盖率,建立“政府推动、多部门联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农民主动、社会参与”的农业标准化实施运行机制。 (三)加强对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要搞好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估,划定禁止生产区域和适宜生产区域。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防止对农业生产环境和农产品造成污染。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鱼药、饲料和

19、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加强对农药的登记管理工作,强化对农药生产企业的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鱼药等应尽快予以淘汰,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公布的禁用、限用品种目录和范围。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杜绝生产和销售违禁农药、兽药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针对农产品药物残留问题,要强化“三个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推行高毒农药销售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

20、溯制度,继续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专项整治力度,突出抓好蜜蜂养殖滥用药物问题。三是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整顿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养殖户科学用药的技术指导。 (四)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 政府要强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监管,从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必备条件抓起,采取生产许可、出厂前检验等监督措施,确保不合格食品不出厂、不进人流通渠道。 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从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应有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指标及合格证明,发现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停售,并召回进行无害化处理

21、或销毁,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五)加快认证和品牌建设 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是我国农产品跨越绿色壁垒的关键。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0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等,是一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开展这方面的国际认证,是打破环境技术壁垒的一个重要途径。许多发达国家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已达8090,而我国仅达40,这方面的工作亟待加强。同时,要积极引导推广生产管理体系的认证,如种植养殖的GAP(良好农业生产规范)认证、农药GLP(良好实验室规范)认证、兽药GMP(良好作业规范)认证、加工领域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等,为实现全程质

22、量控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农业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管理工作,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认真组织好各类名牌农产品的开发、申报和认证工作,抓好质量跟踪管理,靠质量发展品牌,壮大产业,扩大市场占有率。 (六)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公开、透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有利于消除因信息不公开、传输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禁用限用农业投人品公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上述信息,形成有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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