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中所记交通管理制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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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礼中所记交通管理制度研究周礼它虽是一部讲官制的书,但其中有许多关于交通方面的史料记载。笔者对其进行梳理后发现,周代不仅道路修整,还建立了一套相关的交通管理制度来管制交通。有鉴于此,本文试对周礼中所记的交通管理制度进行研究。 一、馆舍制度 “周道如砥,其直如矢”(诗?大雅?卷阿),“周道挺挺,我心局局”(诗?大雅?卷阿),从这些诗句中可以窥见周代行车的道路是畅通、修整的。然而,有时路途遥远,露宿野外,安全甚成问题,旅行也不是易事。因此,周代的道路上有馆舍的设置,以便旅客有停脚之处,使人休息养神,恢复体力。 周礼?地官?遗人云:“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

2、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即在道路每十里、三十里以及五十里的距离上,设有庐、路室和候馆三种不同的馆舍,以便旅客休息。其中庐制最为疏略,惟为长广之周屋,以便昼息。 国语?周语中云:“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韦注云:“鄙,四鄙也。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也。”则国语所记“鄙食之制”即周礼所记之“庐”也。路室之制比庐要详,具有房屋,可以夜宿。 逸周书?大聚解却云:“五里有郊,十里有井,二十里有舍舍有委。”大概邦国、都鄙的路室之制与周礼所记不同,恐其别有所据。候馆之制最为完备,不徒有室,又有高明楼榭,足供候望观眺。 左传?僖公?三十一年记云:“使臧文仲往,宿于重馆。”重为地名,馆即周礼

3、所记之候馆也。 馆舍可以为旅客提供饮食薪刍,即庐有饮食、路室有委、候馆有积,以供旅途所需。有人认为这些委积的饮食薪刍,号为施惠,则甚至可能是免费供应的。 然而周礼中指明这种庐、宿、候馆的布置是为了宾客、会同、师役,如周礼?地官?委人云:“宾客,共其刍薪。军旅,共其委积薪刍凡疏材。”此外,“军行三十里为一舍”, 即在主要的道路上每隔三十里要为军队准备住宿的馆舍。由此可知,凡馆舍设置,招待的人物主要是诸侯国的宾客、参加会盟的诸侯以及奉命调遣的将领和士卒,并非一般行人可以享用。因此阳处父代表晋国聘问友邦,方能“舍于逆旅甯嬴氏”。 馆舍还为宾客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周礼?秋官?环人云:“掌送逆邦国之通宾客

4、,舍则授馆,令聚柝,有任器,则令环之。”郑玄注:“令,令野庐氏也。”据此可知,宾客在馆舍止宿时,由野庐氏负责聚集击柝警戒;宾客若携带有货财器物,则负责守卫巡视,防备盗窃。周礼?秋官?野庐氏云:“若有宾客,则令守涂地之人聚柝之,有相翔者则诛之。”郑玄注:“相翔犹昌翔,观伺者也。”可见,只是在馆舍外面徘徊观望、乘机盗窃的,就要受诛。由此可知,馆舍对宾客安全保卫工作是极其严格的。另外,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郑子产使人尽坏晋之馆垣一事,可以得知,春秋时期为了保护旅客的安全,要在客馆外面修筑高墙,以防寇盗。 综上所述可知,从西周至春秋,道路上有馆舍设置,以供旅客休息,并为其提供饮食薪刍。葵丘之会的盟约中规定

5、“无忘宾旅”; 鲁襄公时,郑国子产至晋国,因为晋国待诸侯的使节过薄,也不经常修理道路和馆舍,便责备晋国不能继续文公的政绩。 这些情形都说明当时人们对于馆舍的重视。 二、驿传制度 驿传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交通设置。驿传之制在殷商时期已逐渐建立。 周代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其驿传制度也随之变得完备,周礼一书对此也有记载。 周礼?秋官?行夫云:“掌邦国传遽之小事,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郑玄注:“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者。”左传?成公?五年云:“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杨伯峻注:“传,传车。”传亦曰遽,如国语?晋语九:“遽人来告。”韦注云:“遽,传也。”旧谓?R即遽传,如尔雅?释言

6、云:“?R,遽传也。”又,左传?文公?十六年云:“楚子乘?R。”杨伯峻注:“?R音日,传车也。”顾炎武对此解释为:“如楚子乘?R,会师于临品;祁奚乘?R而见范宣子;楚人谓游吉曰:吾将使?R奔问诸晋而以告;吕氏春秋齐君乘?R而自追晏子,及之国郊。皆事急不暇驾车,或是单乘驿马,而注疏家未之及也。” 周代的驿传采取节级运送的办法,这样才能人畜不劳、其至可速。周礼?地官?遗人云:“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以待行旅。盖驿之设置与此同,故管子?大匡云:“三十里置遽委焉,有司职之。”韩非子?难势亦云:“夫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远。”由以上所记可知

7、,大概在交通路线三十里、五十里的距离上设置驿站,并备有车辆和马匹,以便实施节级传递的制度。 三、符节制度 古代一般人很少旅行,旅行的人多是有要事的信使和使节,他们一定要随身携带符节作为身份证明。后来商业逐渐发达,商人往来城市多了,政府亦颁发符节作为其通行凭证。周礼一书对周代的符节制度有明确的记载。 周礼?地官?掌节云:“掌守邦节而辨其用,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又,周礼?秋官?小行人云:“达天下之六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用旌节,门

8、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贾疏云:“言达天下之六节者,据诸侯国而言;掌节所云,据畿内也。虎节、人节、龙节三者,据诸侯使臣出聘所执。旌节、符节、管节三者,据在国所用。”由以上可知,作为通行证明的节分为二种。一种为铜质,春秋战国以前称铜为金,故周礼中所谓“以金为之”,实为铜节,虎节、人节、龙节皆为铜节。从考古发现看,也能证实这一点。1957年在安徽省寿县出土的战国“鄂君启节”,其上铭文称“金节”,实为铜质。另一种为竹质,包括旌节、符节、管节。1946年湖南长沙出土的战国铜龙节,为一长条形,通长21厘米,一端铸有龙头,其余为长方形。 “鄂君启节”共计五枚,通长29.6-31厘米,剖竹形。因

9、未见更早的实物出土,节的形制只能由此窥见其一斑。 周代的各诸侯国在边境上有门或关,并且对门关的防守谨严,在通过门关的时候,要凭官府颁发的符节才能通行。周礼?地官?司关云:“凡四方之宾客关,则为之告。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即外内臣民因公事需要出入门关的,由司关发给他们旌节与传,让他们通行。又,周礼?地官?司救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郑玄注:“节,旌节也。”周礼?秋官?布宪云:“掌宪邦之刑禁。正月之吉,执旌节以宣布于四方。”由此可见,凡外内臣民、下级官吏因公事需出入门关者,皆须持有旌节作为通行证明。 百姓迁徙也要持有旌节作为道路通行证明。周礼?地官?比

10、长云:“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圜土内之。”这条规定义为:若出乡里而徙于国中及郊里,比长就要亲自跟随,并将其交付给所迁徙之地的官吏。如果由六乡迁于六遂及都鄙公邑,因为其地距乡道里较远,所以,还要发给作为通行证明的旌节 。若是门关发现没有证明书和旌节的行人,只好把他关在牢狱里依法去审问。又,周礼?地官?邻长云:“徙于他邑,则从而授之。”孙诒让解释此条云:居民迁徙,“或于本遂之邑,或于他遂之邑,要不出六遂之界,则邻长从而授之。”若由遂而徙于乡郊及公邑都鄙者,亦需旌节作通行证。 从前引周礼原文及后人的注疏可以看出,周礼这些关于百姓迁徙的规定,是以国野界限

11、明确存在、村社居民行政编制井然有序为背景的。这正是周礼上述条文的时代烙印。春秋中期以后,随着“作州兵”、“作丘甲”、“作丘赋”等一系列兵役和军赋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国、野界限逐渐消失。同时村社人口流动较大,原有的村社行政组织遭到了程度不同的破坏。 所以,结合国野及村社发展的历史实际来考察,我们可以断定,周礼的这些规定不会晚于春秋中期。 商贾运输货物,要执有玺节作为通行证明。周礼?地官?司市云:“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周礼?地官?司门云:“?壮鋈氩晃镎撸?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周礼?地官?司关云:“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其人

12、。国凶札,则无门关之征,犹?住!?祝?同讥,盘查、查问也,如孟子?梁惠王下云:“关市讥而不征。”据上所记可知,从市场到国门到边关,对商贾所运的货物层层管理,处处稽查,唯有持节者方可通行。而孟子?梁惠王下述文王治岐的措施之一是“关市讥而不征”。礼记?王制亦云:“古者,关讥而不征”,孔颖达认为乃殷以前的古制。 虽不见得可信,但看出它与司关所记“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住钡牟畋稹砭荨蹲手瓮?鉴?周赧王三十二年“过关市,赂之以金”,胡三省注以为:“关市”即周礼中“司关”、“司市”,战国之时合为一官。由此可以推知,周礼中的这些规定应为战国以前之制。 此外,根据周礼所记可知,如果国家发生变故时,要加强交

13、通管制、阻塞道路,令无节者不得通行,以备非常。周礼?地官?大司徒云:“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郑玄注:“大故,谓王崩及寇兵也。节,六节。有节乃得行,防奸私。”又,周礼?夏官?司险云:“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达之。”据此条可知,如果国家有丧兵灾等变故,司险要负责闭绝要害之道,以备奸寇,只有持节的人才可以通行。此外,若国家发生变故时,还要加强对闾门的守卫,唯持节者方可通行,如周礼?地官?乡大夫云:“国有大故,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以旌节辅令,则达之。”又如周礼?地官?修闾氏云:“邦有故,则令守其闾互,唯执节者不?住!绷砭荨蛾套哟呵铩馄?“庄公

14、阖门而图莒,国人以为有乱也,皆操长兵而立于闾”,墨子?公输篇“墨子说公输?P无攻宋,归,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纳也”,此皆为国有故谨守闾、禁止通行之事,这与周礼所记相符,大概也是只有那些持有符节的人才可通行。 四、回避止行制度 在周代交通管理体制中,为了确保尊者优先使用交通道路的特权,还建有回避止行制度。周礼一书中对此有详细记载。 1、止行制度 所谓止行制度,即预先辟除道路行人,禁止闲人通行,从而使得交通道路在一定时间内实际上为周王所专用。周礼?天官?阍人云:“大祭祀、丧纪之事,设门燎,跸宫中、庙中,凡宾客亦如之。”周礼?天官?宫正云:“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则执烛。”郑玄注:“事,祭事

15、也。邦之祭社稷、七祀于宫中,祭先公、先王于庙中,隶仆掌跸止行者。”又,周礼?夏官?隶仆云:“掌跸宫中之事。”另外,周礼?秋官?士师云:“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由此可知,如果有大祭祀、大丧纪、大宾客等事在宫中、庙中举行,周王亲自参加,在其出入往来之时,要管制王宫宫门与庙门外的交通,跸止行者,禁止闲人通行。 周礼?秋官?乡士云:“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帅其属夹道而跸。”贾疏云:“此四者,六乡皆有其事。大祭祀,若祭天、四时迎气,即于四郊;大丧纪,当葬所经道;大军旅,王所行所经过;大宾客,四方诸侯来朝,各由方而入;并过六乡路,以是故各掌其乡之禁令。”据

16、以上可知,如果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等事不在王宫中举行,而要经过六乡道路时,那么乡士就要各掌本乡的禁令,率领部属在经过本乡的道路时管制交通,禁止闲人通行。另外,周礼?秋官?遂士云:“若邦有大事聚众庶,则各掌其遂之禁令,帅其属而跸。”由此可知,如果国家有大事召集徒众,则由遂士掌本遂的禁令,率领徒属管制交通,禁止闲人通行。 此外,承蒙周王的厚爱,女御与王后、诸侯与诸臣也可偶而享有出入往来时禁止闲人通行的待遇。周礼?天官?内竖云:“若有祭祀、宾客、丧纪之事,则为内人跸。王后之丧迁于宫中,则前跸。”内人即女御也,若有祭祀、招待宾客、丧事吊祭等事,内竖要为随从世妇的女御们清道,禁止他人通行;在王

17、后丧将葬移柩朝祖庙的路上 ,内竖负责清道,禁止闲人通行。周礼?春官?冢人云:“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可见,诸侯及诸臣的墓域也要禁止闲人通行。另外,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云:“崔氏侧庄公于北郭。丁亥,葬诸士孙之里。四?,不跸。”此“不跸”,即葬庄公时不以大丧待之,没有管制交通、禁止闲人通行。据此可知,周礼所记的大事必跸之制,在周朝是确有此制的。 2、回避制度 所谓回避制度,即周代尊者外出时,有人为之前驱开道,使行人避开,即周礼所记之“辟”也。周礼?秋官?小司寇云:“大宾客,前王而辟,后、世子之丧亦如之。”郑司农云:“小司寇为王道,辟除奸人也。”又,周礼?秋官?士师云:“

18、王燕出入,则前驱而辟。”郑玄注:“道王且辟行人。”周礼?秋官?条狼氏云:“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郑玄注:“趋辟,趋而辟行人。”上面所记的趋辟,即前马而趋,御行人使辟王及诸侯之车,无有干犯也。 另外,周礼?秋官?朝士云:“帅其属而以鞭呼趋且辟。”郑玄注:“趋朝辟行人,执鞭以威之。”孙诒让更进一步指出:库门外之外朝,平时庶民皆得往来,故朝士帅其属趋于朝,且辟行人,使无干犯也。 盖朝士掌外朝,王及诸侯出入时,帅其属而以鞭呼趋且辟;条狼氏为其辟行人于道,其事正同。据以上可知,周王及其诸侯出入时,有专人为其在前面开道,辟除奸人。其它文献也有相关的记载,如史记

19、?宋世家?索隐引庄子说:“宋桓侯行,未出城门,其前驱呼辟”,司马彪云:“呼辟,使人辟道。”又,晏子春秋?外篇中晏子曰:“古者人君出,则?V道十里。”?V避字通,也是使行人避开。此亦为王及诸侯外出时,有人为其开道,使行人避开,与周礼所记相符。 另外,其他一些尊贵的人外出时,也有人为其开道,使行人避开。周礼?天官?内小臣云:“后出入,则前驱。”盖王后出入时,亦有人负责为其在前面开道,辟除奸人。另外,周礼?秋官?野庐氏云:“凡有节者及有爵者至,则为之辟。”周礼的此条规定在左传和战国策中皆有相关记载。左传?成公?五年云:“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辟重,曰:辟传!”战国策?魏四亦云:“今臣爵至人君,走人于庭

20、,辟人于涂。”此皆为尊者开道,使行人避开。 周礼中所记的回避止行制度,在今天看来是极端专横强暴的,然而在当时却曾经为社会普遍接受。孟子?离娄下云:“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赵歧注:“君子为国家平治政事刑法,使无违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为也。”这正体现当时人们对回避止行这种交通制度的容忍和服从的态度。 五、夜禁制度 所谓夜禁制度,即是禁止一般人在夜间外出行走,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夜间戒严。夜禁作为我国古代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周礼中有详细记载。 周礼?秋官?司寤氏云:“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即由司寤氏负责掌告夜时,以天中的星星定夜时的早晚,从而诏告

21、国中巡行夜守的官吏实行夜禁,禁止晨行、宵行、夜行。礼记对此也有记载,礼记?曾子问云:“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夫柩不蚤出,不莫宿。见星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可见,在周代确如周礼所记,通常情况下是禁止夜行的。那么,夜禁制度又是怎样具体落实的呢? 首先,夜晚要关闭宫门、国门、闾门,从而禁止人们夜间出入。周礼?天官?阍人云:“掌守王宫之中门之禁,以时启闭。”可见,宫门由阍人负责早晨打开、晚上关闭,禁止人们夜间出入。司门则负责“掌授管键,以启闭国门”,即晨时授管以启门,昏时授键以闭门。左传、礼记、墨子对此都有相关记载。左传?僖公?三十二年云:“

22、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礼记?月令云:“修键闭,慎管钥。”墨子?号令云:“昏,诸门亭皆闭之。晨见掌文,诸城门吏各入,请?a开门,已辄复上?a。”由此可知,在周代确如周礼所记,国门早启晚闭,禁止夜行,所以烛之武夜晚出城只好“缒而出”,即以绳系之垂而出城。此外,由修闾氏负责闾门的启闭,即惠士奇所云:“修闾氏比宿柝而守闾卫,柝以行夜,闾其门也。”又,管子?立政云:“审闾?,慎?键,?藏于里尉,闾有司以时开闭。”此亦是夜晚关闭闾门,不得通行,与周礼所记相符。 其次、夜晚要敲戒守的鼓,警告人们不要夜行,以防止奸寇。周礼?春官?x?t云:“宾客,皆奏其钟鼓。、?鹣祝?亦如之。”又,周礼

23、?春官?D师云:“凡军之夜三,皆鼓之,守亦如之。”郑玄注:“守,备守鼓也。”孙诒让更进一步指出:此谓王宫中常时戒守之鼓,亦以夜鼓之。掌固也负责“夜三以号戒”。以上皆为夜晚敲戒守的鼓,防止夜行,并且这样戒守的鼓每晚要敲三遍。另外,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云:“陪臣干?粲幸?者。”说文?手部云:“?簦?夜戒守有所击也。”此即周礼所说的夜晚敲鼓戒守之事,从而警告人们不要夜行,以备奸寇。 此外,为了防止人们夜行,还要击柝巡逻。周礼?天官?宫正云:“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为之版以待,夕击柝而比之。”即由宫正负责王宫的夜晚击柝巡逻之事。周礼?秋官?修闾氏云:“掌比国中宿互柝者。”郑玄

24、注:“国中,城中也。”即由修闾氏负责王城中的夜晚击柝巡逻之事。周礼?夏官?环人云:“巡邦国,搏谍贼。”即由环人负责王畿之内的夜晚巡逻之事,防止人们夜行,从而拘捕谍报及与敌人作内应的奸人,加强交通管理。而郊野的夜晚巡逻戒守之事则由野庐氏负责,即周礼?秋官?野庐氏所云:“几禁行作不时者。”所谓“行作不时”,即包括夜行也。由以上可以看到,从王宫、王城、王畿直至郊野都有人负责巡逻戒守之事,禁止人们夜行,以备奸寇,这也说明周代夜禁制度是极其严密的。击柝戒守之事又见于其他文献,如周易?系辞下云:“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又如左传?哀公?七年云:“鲁击柝闻于邾。”此皆为夜晚击柝巡逻、防止夜行之事。 综上所述可知,周代道路管理中确如周礼所记,是禁止夜行的。但是,史记?苏秦列传记苏秦游说魏襄王时却说“人民之众,车马之多,日夜行不绝”。虽然苏秦作为游说之士,他的话中不免有浮夸成分,但我们也可从中得知,魏国是可以夜行的。由此大致可以判定,周礼中所记的夜禁制度反映的应为战国以前的情况。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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